马可福音第十四章-《每日研经丛书》
马可福音第十四章-《每日研经丛书》
耶稣一生中最繁杂的一幕,现在即告开始了。逾越节(Feast of the Pasover)和除酵节(Feast ofUnleavened Bread)其实是两个不同的节日。前者在犹太阴历“尼散”(Nisan)月十四日,即
逾越节是犹太人三个必须遵守的大节期之一,其它两个是‘五旬节’和‘住棚节’,故此每逢遇到这三个节期的大日子,住近耶路撒冷四周十五哩内的犹太男子必须前往祝节的。
逾越节有双重的意义。
(甲)它富有历史意义(出十二),为纪念以色列民从埃及作奴隶受捆缚中被释放出来而设的。上帝降下天灾在埃及全地,促使法老王允诺他们离境;但当每次天灾过后,法老王即硬心食言,不履行自己的允诺;而最后最猛烈的一次打击,便是在一个恐怖的晚上,上帝差‘死亡天使’执行屠杀埃及人全地每家人的长子的任务;而以色列人则宰杀一只羊羔,用一捆牛膝草蘸了羊血,涂在门楣上,当‘死亡天使’巡过,则逾越这个以色列家,人丁便可保安全。当他们未离境之前,在急忙之际,把烧熟的羊和除酵饼吃饱。这就是逾越节的扼要意思了。主要是纪念他们获得自由和当天所吃的逾越节餐而设的。
(乙)它还有一个农作的意义。在这个节期中,农人大麦收成的日子到了,于是他们在这天捆一束大麦在上帝面前摇动(利廿三10-11),按照他们的习俗规定,必须度过这天,并须照规矩,感谢上帝,然后可以出售新收成的大麦,或用大麦做新面粉的。
犹太人为这个节期而作出各种准备,刻意务求尽善尽美,差不多在一个月前,会堂的教训和学堂的学生课程,都集中在解释逾越节的背景和要义,使守节期的人明白他们所做的是什么。他修桥补路,并把四周地方整饰一番。还有一件十分特别的事情,便是粉饰坟墓了。原来犹太人习惯在路边筑坟埋葬死者,而朝圣者路经这些地方时,若偶一不慎,误触死人,即成为不洁的人,而按照律法,则不准上耶路撒冷守节,因此他们把路边的坟墓全部粉以白色,避免外人误触死者。诗篇一百廿至一百卅四篇称为“上行(或作登阶)之诗”(Psalms of Degree),是朝圣者沿途上耶路撒冷时,随行随颂唱的,音乐歌声的和谐气氛,当然可以减轻旅途的辛苦感受。据说诗篇一百廿二篇是他们沿山坡走上圣殿时,也就是旅途中最后的一段,一齐唱出来的一首诗。
我们曾经说过,在耶路撒冷周围十五哩的犹太男子,必须前往守节,但真实的朝圣者却不止这些人。原来犹太人都有一个雄心,希望在末离世前,至少有一次机会上耶路撒冷,吃逾越节餐。所以每逢逾越节期间,外地人蜂拥前来,许多是从各国各地前来的犹太人。而在这节期间,耶路撒冷的住宿是免费的。当圣城的地方客满时,他们便住在附近的伯大尼和伯法其两个小村子了。
犹太人历史家约瑟夫写过一段文字,讲及前来祝节的朝圣者人数。在公元后六十五年,当西斯提亚斯(Cestius)任巴勒斯坦巡抚时,他想设法,向当时的尼罗王解释犹太人的宗教观念和重要性;为了对尼罗王刻划出一个深刻的印象,于是他命令大祭司统计一下在一年当中,守逾越节时,所宰杀的羊只到底有多少,所得的数字一共有廿五万六千五百只。照犹太的规矩,十个人的团体便须屠宰一只羊羔,所以当时前往耶路撒冷守节的人数,在三百万左右了。
而这里也可以看见犹太掌权者的烦恼。每当犹太人前来守逾越节之际,民族意识特别浓厚;当他们纪念以往上帝如何拯救他们脱离埃及人的奴役捆缚,现在也当然渴望上帝可以帮助他们,推翻罗马政府了。当时罗马犹大境的首府并非设在耶路撒冷,而是驻军在该撒利亚。所以每逢逾越节期间,罗马官长便调动特别部队前往耶路撒冷的‘安东尼亚塔’(Tower of Antonia)驻守,从那里可以监视圣殿。罗马人当然知道在这节期间,人民的感情和民族意识达到顶点,所以也不敢粗心大意而不防范。犹太人的宗教领袖亦清楚知道星星之火足以燎原,若他们捉拿耶稣的话,必定会触发一次暴动,所以他们必须用秘密的方法行事,设法不让民众知道他们捉拿耶稣的阴谋。
耶稣生命最后的一幕是在耶路撒冷进行的,当时整个圣城已挤满了从各方各地前来守节的同胞。他们前来祝节是记念上帝在他们以往的历史中施行拯救,把他们从奴役的厄运中释放出来,但现在上帝所差遣的人类拯救者已来临,但人们却刻意要把祂钉在十架上。
爱的浪费(十四3-9)
这个故事较深刻的一点就是耶稣在祂生命中施行最后的一件爱心事迹。
当时耶稣在伯大尼,一个称呼西门的痲疯者家里坐席。人们不是坐在地上而是以身挨靠矮长沙发卧榻,左臂支撑卧榻,右手则拿取食物。当有人走进来,所站立的位置便高过坐席的人。现在进来的是一个妇人,手持一个装满香膏的雪花石瓶子。通常按照习俗,当客人进屋或坐席吃饭时,主人须把香水洒三数滴在客人的身上,以表示敬意的。这个瓶子所装的香膏,是来自印度远方的一种植物提炼出来的膏油,是十分罕贵的。她不是洒几滴在耶稣的头上,而是把瓶子打破把整瓶香膏抹耶稣。
她可能有几个缘故要这样做的。她的原意或者是希望把整瓶香膏用尽。照东方民族的习惯,有时一只让一个贵胄显赫的人用过的杯,必须把它打碎,而不让别的身份较低的人去使用。她当时可能还有别的用意存在;但有一点,她自己可能也没有注意到的,但耶稣却看出来,就是照当时东方习俗,死人的身体需先沐浴,然后用油膏抹;当身体受膏抹之后,瓶子随即打破;破片与死人一同埋葬在坟墓里。这个妇人可能不是存心这样做,但耶稣体验出她的举动,犹如为祂在埋葬前,替祂膏抹所做的程序一样。
她的行动立刻引起旁观者的不满批评,因为这瓶香膏价值决不少过三百个银子(denarii)。个银子就是一天的工酬。她把一个人用一年的时光赚来的钱,就此糟蹋了,为什么不用这些钱去赒济穷人,做一件有益的事呢?耶稣知道他们的怨言,于是祂引述圣经来教训他们:‘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申十五11),‘你们可以随时随地有机会去赒济他们,但我与你们同在的时间不多;她正好替我在埋葬前作了膏抹的准备。’
这件事展示出爱心的行动。
(一)耶稣说她所做的是一件美事。希腊文美是有两个字去表达出来的。第一个是‘道德上的美’(agathos);第二个是‘不单美善,并且美妙’(kalos)。前者(agathos)的美是指一件事虽然做得妥当,但整件事的过程可能十分艰苦,使人望而生畏和不吸引人的。但后者的‘美妙’,使人觉得有一种欣悦愉快之感,事后为人津津乐道,而永远存一个好印象。有人说过,若基督徒能时刻存心做出‘美妙’的事情,则对教会宣教有莫大的裨益了。这就是kalos所指的‘美’的意思了;也正是现在这个妇人所做的事。爱的驱使,会使人做出各样的‘美事’来。
(二)倘若爱是出于真诚,则爱中常是一件奢侈品啊!它决不会斤斤计较付出多或少一点;多少并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爱决不会小心翼翼数算付出的代价,或斟酌它的后果的。
(三)爱就是要把握在千载一时的机会去干的事。生活中的一种悲剧,往往是自己受了感召,想去做一件事时,但又拿不定主意去做;我们当然有些时候自觉畏羞,或者实践时感觉为难;或者当再三思量之后,便想到稳当的方针去做。我们时常在即时的感动之下会想写一封致谢的信,讲一句多谢的话,送一件感谢的礼物给别人。但不幸的,这些只是一种浮现片刻的念头,于是胎死腹中,便没有下文了。倘若世界的人都能效法这个妇人,照从爱产生出来的念头,不计较后果便立即去做,则整个世界都会变成美丽和友善,充满关怀和善意了。虽然这奢侈而冲动的爱,但所表现出的关怀,却深深打动了耶稣的心。
(四)我们再一次看见耶稣常存那种永远得胜的信心,十架的阴影已渐临近和扩大了,但是耶稣知道这并不是一个终结。祂知道祂的好信息必须传遍整个世界;而随这个好信息的传扬,人们也应传扬这个妇人所做的一件美事,正因为她所做的出乎自己过于奢侈的爱;是一时冲动的表现;这就是从真心诚意所产生出来的行动,是永远常存并且为人所乐道的。
出卖主的人(十四10,11)
马可用了极高明的手法,把在伯大尼膏抹耶稣的故事与犹大出卖主的记述编排在一起──一个是表现出慷慨的爱心;另一个是可怕的背叛行为。
每逢我们想起犹大时,心里必然战栗不已。但丁把犹大放进地狱最低的一层,是一个冰冷的地库,也是专为那些用冷血无情和深思熟虑的手段去对抗上帝的人而设的一个恐怖地狱。
马可在整段的描写中,用字十分简洁,故此不容我们在这件事上作任何的推想。但在犹大的背后我们可以看见若干显著的事情。
(一)这件事是有贪婪成份在内的。马太福音廿六章十五节告诉我们,犹大走到宗教领袖的面前,为这事索取一个价钱作报酬。结果议定
这个可能性是有的;贪钱,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它使人遮盖了眼睛,看不见体面,诚实和荣誉是什么。驱使人不择手段去榨取财富,拼命的去攫取。当犹大后来发觉因这样做时,他所损失的是极大的,但后悔已经太迟了。
(二)犹大的妒忌。德国诗人克洛普斯托克(Klopstock)推测当犹大加入十二位门徒行列的时候,本来是一个有德行和天份极高的门徒,可以独当一面而居首位的,只不过后来耶稣特别钟爱的门徒,约翰,慢慢超越他之后,于是妒忌之心,油然而生,而致最后干出如此卑鄙的行为。我们很容易看见十二门徒之间的紧张争执局面,但其余的门徒很快便把自己的情绪,克服过来。当犹大心里的妒忌恶念萌生之后,便不能自我控制和克服,于是便导致卖主的行动。可以败坏我们和别人的生命的因素当然有很多,但很少能够与嫉妒相比拟的。
(三)犹大的野心。我们曾多次看见十二门徒,一心以为天国是建立在地上,于是为地上的官职而嘈吵过。犹大当然也没有例外。别的门徒可能对这个梦想仍依依不舍;但犹大则知道这个梦境已成泡影,实现的机会已经消失;在此极度失望之余,他把以前对耶稣的忠诚化作仇恨。莎士比亚在“亨利八世”一剧中,引述吴尔斯(Wolsey)对多马.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宣讲一段话:
‘克伦威尔,我劝告你,除去你的野心吧!
野心曾使天使沦亡,你毕竟是个人,
照上帝的形像创造,希望赢它吗?
到了最后,才思量爱惜自己吧!’
野心使人想尽千方百计践踏荣誉,蹂躏爱心,和压伤一切可爱的事物,人又何必如此做呢?
(四)有些人曾经幻想过犹大这样绞尽脑汁,苦思计策,无非想耶稣至终能免一死。犹大无可疑问是一个极端民族主义者,一心以为可以藉耶稣建他梦想的民族力量和光案,现在一旦看见十架的阴影显露出来,自己的目的既不能达到,于是唯此一计,希望强迫耶稣就范;藉把耶稣交给掌权者手中,耶稣会起来反抗,于是他的革命运动,可以实现出来。这个理论有一个支持的理由,因为当他事败后,即把
(五)路加和约翰只提出一个简单的解释,当时魔鬼进入犹大的心(路廿二3;约十三27),这样的解释也可能是当时实在的情形。犹大希望耶稣会照他的理想去做;而自己没有照耶稣的理想去行。他跟从耶稣的目的是想利用祂实践自己的野心和梦想;而没有把自己降服在耶稣的旨意之下;一旦知道耶稣拣选了十架的方法之后,立即反目而出卖祂。罪在内心的要素便是骄傲;罪的核心是叫人脱离束缚而得自立;罪的心思驱使人随从己意行事而不是跟从上帝的旨意。这就是魔鬼的作为;魔鬼所做的一切都是与上帝对敌,不肯向上帝下拜。现在进入犹大心中的灵,便是一个抗叛上帝的魔鬼。
我们唾弃犹大的作为──但让我们想深一层──贪婪,妒忌,野心和妄随己意行事。我们是否完全戒绝这些事情?这些因素曾使犹大出卖主耶稣,而到今日这些因素依然会令人出卖祂的。
预备筵席(十四12-16)
我们若说耶稣办事‘能干’,似乎对祂的形容并不自然,但事实上在祂生命最后的一个星期中,耶稣的确每件事都预先作好准备,而不是临急才去料理的。不久之前祂已准备骑驴驹子进城;而现在祂亦预先准备好一切怎样去守逾越节的晚餐。
当时耶稣的门徒想知道他们共聚晚餐的地点。耶稣便告诉他们,当他们进城时,看见一个携带水瓶的男子,一问便知道详细的办法了。这当然是一个预先订下来的安排,因为男子携带一个水瓶在肩背上,实在是一件罕见的事,犹如一个男子在雨天,携带一把女装雨伞出街一样。耶稣办事,决不会延至最后一刻钟才做的。祂老早已预定了一个地方,和门徒共聚最后的晚餐,和怎样让门徒找到线索作各种的准备。
犹太人较大的一种屋多添设一个‘阁楼’的,看来犹如一个大箱子,上面放一个小箱子。这个小箱子便是‘阁楼’,由屋外有梯级直通,而不需通过屋内的主人地方。‘阁楼’有多种用途,可以当作储物室,可以辟作静室灵修,也可以留待作客人的房间。最特别的便是犹太人的拉比喜欢在阁楼教训亲密门生的。现在耶稣所做的只是跟随任何一个拉比会做出来的事而已。
我们必须记得,犹太人每天的开始是在黄昏六时起计算的;那天在午后六时之前是‘尼散月’十三号;称为逾越节预备日;到了下午六时过后是‘尼散月’十四号,即逾越节正日了。换句话说,十四号星期五的开始是在十三号星期四下午六时起计算的。
犹太人到了逾越节会准备些什么呢?
首先是一个‘象征仪式搜索酵团’。在逾越节之前,屋中的一切酵团都必须清除净尽,因为首次逾越节在埃及地举行时,他们是吃除酵饼的(除酵饼一点也不像普通的面饱,样子如同饼干湿了水一般的。)他们昔日为了赶时间,匆促离开埃及地,所以做除酵饼,省了许多烧饼的时间。还有一点,酵团代表败坏的影响力,象征腐化作用,所以家中的主人在逾越节之前拿起一枝蜡烛,在屋中作象征搜索仪式;在未举行之前,他先献上祷文:
‘愿你常赐福,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全宇宙的王,你的诫命已经圣洁了我们,而又命令我们把一切酵团除去。’
在搜索完毕后,主人再说:
‘一切的酵团已在我的手中,一切我亲眼见或看不见的酵团,全都化为乌有,变作地上的麈土。’
其次便是在逾越节黄昏的下牛,‘献上逾越节的羊羔祭’。所有的人都集在圣殿,崇拜者随即献上自己的羊羔,是必须自己宰杀的。在犹太人的眼中来看,血是代表生命而且是圣洁的,因为当人或动物受创伤时,血便从身体中流出来,所以他们这种信仰,亦属十分自然的。在圣殿中,崇拜者自己亲手把羊宰杀,在他们与祭坛之间,两排祭司分别站立,各人手持一个银的或金的盘子,当血从羊颈涌流出来时,祭司便立即用盆盛住,一直传递到祭坛前的一个,然后献上作祭,羊的身体随分割,就是取出它的内脏和肥膏,这也是献祭的一部份仪式,而整个羊的躯壳则交还给那位献祭者。倘若约瑟夫所记述的数目是正确的话,差不多有二十五万只羊在这天被宰割,圣殿的挤迫情况,和洒血在祭坛上的紧凑气氛真是难以想像出来。羊是由献祭者自己携回家里烧烤,而不准煮熟吃的;也不准直接触摸任何东西,锅旁也不许碰撞。他们用一个石榴木架成的火坑作烧烤炉,烧烤叉由羊口直通尾部,整只羊包括头,四肢和尾,一起在火上烧烤。
餐是四方,而一边是打开的。是十分矮的,让那些挨靠在卧榻,左手支撑在榻上,右手拿食物吃的人,可以方便进餐。
有几件东西必须准备好的,而门徒当然在那天要替耶稣奔走办妥。
(一)羊──提醒他们上帝差遣‘死亡天使’巡游埃及地时,见以色列人屋子门楣涂上羊血而得免厄难,这是上帝保护他们的一个徽号。
(二)除酵饼──提醒他们从奴役束缚释放出来时,急忙进餐,只吃了除酵饼便立刻逃命的经过。
(三)一盆盐水──记念他们在埃及流下的眼泪,和经过红海时,海水排成两道墙,让他们安然走过的事迹。
(四)数种苦菜──(Horse radish,一译作蔊菜),菊苣(chicory),苦苣(endive),生菜(lettuce)和苦汁薄荷(horehound)──记念他们曾在埃及受奴役之苦。
(五)一些果酱(charosheth)以苹果、枣子、石溜和果仁杂拌而成,这是记念他们曾在埃及辛苦以泥砌砖的劳役。并加上数条肉桂枝(cinnamon)记念他们是用禾草结成砖的用料。
(六)四只酒杯──杯子盛半品脱酒,以三份酒和两份水混合。在逾越节餐中,在不同的程序进行时,分别举杯而饮,用来记念出埃及记六章六至七节中所记载的四个应许。
“我要搭救你们,
我要从埃及的奴役下解放你们,
我要伸出大能的手拯救你们,
我要以你们为我的子民,我是你们的上帝。”(译文主要取自现代本)
这就是预备逾越节吃餐的大概情形。并且在这个晚餐中,家里的主人必须详细把昔日伟大的事迹,上帝如何搭救他们在埃及脱离劳役的生活,告诉全家人知道。当晚与门徒坐席的一位就是上帝所差遣来到人类当中,救赎他们脱离罪恶的主耶稣基督。
爱的最后呼吁(十四17-21)
新的一天是从午后六时开始的,当逾越节晚餐来临,耶稣便与十二门徒一同坐席。他们当日的仪式只有一点与昔日在埃及时的情形稍为相异的。首次在埃及吃餐时,他们是站的(出十二11),这是象征他们急忙逃脱劳役的情况;到了耶稣的时候,他们则挨靠卧榻而守餐的,表示他们是一个自由的人,已经有自己的家园了。
这是一段十分深刻动人的描写,在整段时间中,耶稣心里都思念一节经文:‘甚至我最推心置腹的知己朋友,吃过我的饭的人,也举脚踢我。’(诗四十一9,现代本)。我们从这话中亦可以看见若干重要的事情。
(一)耶稣知道将来要发生的事故。但祂却有无比的勇气,特别在人生最后的几天中,面对一切困难。祂若想退避实在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但祂没有气馁,仍勇往直前。诗人荷马(Homer)描述勇士亚溪理(Achilles)在最后的一个战役中,有人对他提出劝告,若他出战的话,必定战死沙场的。当时他回答道:‘我不畏难,我必须出战。’耶稣深知前面艰险的路程,但仍继续前进。
(二)耶稣看透了犹大的心。而最奇怪的就是其他门徒则毫未觉察。倘若他们知道犹大的阴谋,他们必会加以阻止,甚或用强力,亦在所不计。我们在这里应该记取一个教训,许多时候,我们做的事,可以在人的面前隐瞒,但决不可以逃避耶稣的目光,祂举目观察我们,能看透我们的心,知道我们一切的思念。
‘我的心思在你的眼前敞露;
你的目光使我的意念赤露;
你的光照透我秘密的罪,
你的面对我,使我无所遁形。’
清心的人能够坦然无惧见主的人,便有福了。
(三)在这段经文中,我们看见耶稣向犹大提出两件事。
(甲)祂向他作出爱的最后呼吁,好像说,‘我知道你的阴谋诡计,但你可否及时停手呢?’
(乙)祂向犹大提出了最后的警告。耶稣想预先把后果讲给犹大听,但有一点我们必须紧记的,上帝对付人决不会用‘强硬手段’,强迫人照祂的旨意去做事的,耶稣若想制止这件事的发生,易如反掌,只要祂告诉别的十一位门徒,犹大当场连自己的生命也恐怕不能保存。
这里显现出人类的整个处境,上帝把自由的意志给予我们;祂用爱向我们呼吁;祂用真理向我们提出警告;但决不会强迫我们做任何事。我们的责任就是时刻听取上帝的警告和对上帝爱的呼吁作出反应,若掩耳不闻时,则咎由自取,责无旁贷,到了最后,人必须向自己所犯的罪过负责。
古希腊有一个神话,描写两个著名的旅行人士航行经过海上暗礁的方法;据说‘海妖们’坐在(Sirens)礁石上唱出悦耳的歌声,引诱船员,朝礁石驶去而自取灭亡。第一个是悠力息斯(Ulysses),当他驶近这些暗礁时,用绳索把船员紧缚在船的桅杆旁边,无论他们如何挣扎,心里虽然禁不住那些海妖诱人的甜美之声,也不能作出反应,他用强迫手法制止船员而渡过危险。另外一个是俄斐乌(Orpheus),他本身也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家。他的方法,就是每逢航行驶近暗礁时,便奏出比海妖更美妙的音乐,唱出更悦耳的歌声,使船员全神贯注,而不受海妖的音乐所诱惑。他用更大的呼吁力量去阻挡外来的引诱力,结果亦生效。
上帝就是采用后者的方法,不论我们喜欢与否,上帝决不会强硬阻止我们犯罪。祂用温柔和悦耳的声音向我们呼吁和请求,只要我们肯去听时,便不会受周围的引诱声音所迷惑,我们便会爱主更深,决心舍弃邪恶的行为了。
救赎的象征(十四22-26)
我们必须先明白逾越节晚餐的程序,然后看耶稣当晚和门徒守餐的情况,才有清楚的认识。整个程序包括:
(一)分别为圣的杯(Kiddush)。分别为圣的意思是指这个晚餐与别的普通晚餐不同。家主举杯祝祷,然后每人都用这只杯饮。
(二)首次洗手。主礼人分别三次,照在第七章里面所描写的仪式,洗洁自己的手。
(三)用一块香菜或莴苣叶蘸在一盆盐水里然后拿来吃。这是餐前的调味小食,而香菜(parsley)是代表昔日用牛膝草揩了羊血涂在门楣上;盐水则象征在埃及流下的眼泪,和渡过海的海水,记念上帝带领他们安然脱难。
(四)擘饼,他们有两个祝福文可以采用的。‘愿你得福,主啊!我们的上帝,宇宙万有的王,你将一切赐与大地。’或者:‘愿你得福,我们在天上的父,每天所需的粮,求主赐我。’在上放围成三个圆圈的除酵饼。先取中间的把它擘碎;只吃些许,是记念昔日在埃及地苦难日子,当时劳役的人从来没有一个完整的面包吃,他们所吃的是零碎而已。当饼擘碎时,主人便说:‘这些饼是我们祖宗以前在埃及地受困苦时所吃的,现在有谁人觉得饥饿,先请他前来吃,凡有需要的人,也让他前来与我们守这个逾越节。’(现代的犹太人在异地守这晚餐时,则加多一句祷文:‘我们今年在此守这晚餐,明年便重返以色列地守餐了。今年我们如同奴役的人,明年我们便得自由了。’
(五)叙述拯救的故事。先由最年幼的一位开口问,为什么要守这个节日?这日子与别的有些什么不同?为什么要循这些程序而做?于是主人便和盘托出以色列人的救赎历史,引述记念这个重要的逾越节的因由。在犹太人来说,逾越节永远不会沦为一个刻板式的仪式,因它所纪念的是上帝的力量和恩慈。
(六)唱诗篇一百一十三和一百一十四篇。诗篇一一三至一一八篇称为赞美上主之诗(Hallel),犹太儿童从小就学习背诵这些诗篇。
(七)饮第二只杯──称为宣告式解释的杯(Haggadah)。
(八)所有守餐的人在这时都行洁手礼并准备进餐。
(九)祝祷文:‘你蒙福,主啊,我的上帝,你使地上的果子长出来。愿你蒙福,主啊!你用诫命把我们圣洁,求你现在与我们一同参加吃这个除酵饼。’随便把除酵饼擘成碎块,分递各人吃。
(十)他们把一些苦菜夹在两块除酵饼的中间,再蘸些果酱(charosheth),然后一齐吃,它们称为湿饼(sop),记念他们的祖宗在埃及地,强迫造砖时的经历。
(十一)正餐是把整只羊吃清光的,余剩的便把它们毁掉,不准留待别餐佐膳用的。
(十二)随即再洗手。
(十三)吃余下的除酵饼。
(十四)献上感谢祷文。祈求以利亚来临,宣告弥赛亚的日子来到。于是饮第三只杯,称为感恩的,祝佑祷文是:‘愿你蒙福,主啊,我的上帝,宇宙的王,祚使葡萄结出果子来。’
(十五)唱第二段赞美上主之诗,即诗篇一一五至一一八篇。
(十六)‘饮第四只杯’,然后再唱诗篇一三六篇,这是‘伟大的颂主诗篇’,(The great Hallel)。
(十七)诵读两段短祷文。
‘都要称颂你的一切作为。主啊!我们的上帝。一切的圣者、义人,秉行你眼中认为美事的人,和你的一切子民,以色列全家,都欢欣歌唱。愿他们赞美、祝佑、彰显、荣耀、高举、尊崇和使你的名圣。上帝啊!我们的王。称赞是一件美好的事,愿人歌颂称赞的名,因为是上帝,从亘古直到永远。’
‘凡有气息的人都要称颂的名,主啊!我们的上帝,地上凡有肉体的灵,都要不断荣耀和高举的名,上帝啊!我们的王。从亘古直到永远,是上帝,除之外,我们没有别的王,也没有别的救赎主和救主了。’
这样便结束了逾越节的晚餐程序。倘若耶稣当晚所守的是逾越节的话,第十三项和十四项的内容,祂可以随自己的意思去解释;而第十六项所唱的诗就是他们前往橄榄山前所唱的颂主诗篇了。
现在我们观察耶稣所做的有什么意义?祂用什么方法来教训门徒,使他们得深刻的印象?我们曾多次述说昔日的先知们,当言词不能表达自己的信息时,就用象征和戏剧化的动作,传达他们的心思意念。先知亚希雅昔日身穿一件新衣,他把那件新衣撕成十二片,以十二片交给耶罗波安,表示上帝将十个支派赐给他,叫他作王(王上十一29-32)。先知耶利米以绳索与轭加在自己颈项上来见西底家王,比喻列国必事奉巴比伦王,而沦为奴仆(耶廿七章)。后来先知哈拿尼雅折耶利米颈项的轭,以示列国得释,也是一样的道理(耶二十八10-11)。到了被掳后,以色列民渴望重返家园,先知`以西结多次用这种方法向他们传达上帝的信息(结四1-8;五1-4)。人说的话容易忘记,但用行动表现则使人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耶稣现在便是用这个方法教训门徒,藉一个重要节期的晚餐作背景,加以戏剧化的动作,把永恒的信息刻在门徒的心里。祂说:‘看哪!我把这饼擘开,我的身体也如此为你们擘碎!我倒这杯红酒给你,同样我的血也为你们流出来。’
祂以‘杯’喻作‘新约’,到底有什么意义呢?约在犹太人的宗教中是常用的字。宗教的实底是上帝与以色列民进入一个约的关系。于是“约”便像一种安排,一种议价,一种关系了。旧的约是在出埃及记廿四章三至八节建立的;而在这段经文中,约的关键完全建立在以色列民遵守上帝所赐的律法。倘若以色列民不遵守律法时,则约便破坏了,而上帝与他们的关系随即中断。整个关系都是基于律法与人的遵守律法。上帝就是一个审判者。又因为从来没有人能够完全遵守所定的律法,于是以色列民便处于一个不能履行责任的困境中。现在耶稣说:‘我把新的,和改善的新约赐给你们,这约使人与上帝进入一个新的关系;它不再倚靠律法作基础,而是完全靠我所流出的血而做成的。’换言之,这是一个建立在爱上的约,这新约不须倚靠律法,而是藉爱表达出来。这就是人与上帝之间,用爱建立成一个新的关系了。耶稣要讲的话便是:“我现在所做的事,无非要展示给你看见,上帝爱护你们如此深切”。人不再受上帝律法所辖管。由于耶稣讲出这个道理来,人永远可以站在上帝爱的范围之内。这便是整个圣礼的中心要义了。
我们还可以看见另一件事。最后的一句话告诉我们耶稣经常表现出来的两件事。祂自己肯定知道必须要死,而祂的国度亦会降临在地上。同时祂也肯定知道,十字架必临到祂的身上,但同时荣耀也属于祂的,用同一个道理来说,祂深知道上帝的爱,但亦体会到人的罪恶;但是到了最后,爱必定能够把罪恶克制的。
朋友使祂失望(十四27-31)
耶稣对一切事情早有准备,而且能够处之泰然,这真是一件很独特的事啊!对反对祂的人,误会祂的人,宗教领袖的敌视,门徒中的一个要出卖祂,十字架的苦楚──这一切祂都早有准备,如何去应付了。但自己朋友的失败,对祂的打击实在十分沉重。人在危险关头,自然会向朋友求助,倘若朋友们使自己失望时,真是痛心欲绝的,现在耶稣的朋友便是这样了,他们逐一离开,使祂孤单一人面对一切,此举当然使祂十分失望。耶稣所受身体的痛苦,心理的折磨,都能一一的克胜了。
华尔坡尔爵士(Sir Hugh Walpole)写过一本著名的小说坚忍(Fortitude)书中的主角,名叫彼得的信条是:“生命的本身不重要;主要的是人把多少勇气放进生命当中。”这样的生命便会多姿多采,而到了最后,他的人生到了登造极时,他听闻一个声音:‘身体上的痛苦和刑罚是一种福气;失去朋友和失望,与及爱的牺牲,也是一种福气;地上的希望消失是一种福气;人生的痛苦、忧愁、辛劳和忍耐都能使人长出勇气,也当然是一种福气。这一切事物都是人类的福气,因为它们可以帮助人性的成长。’彼得此时跪下祷告:‘求你使我成为一个真正成长的人……不畏万难,预备面对一切事物。倘若友爱、仁慈和成功肯来就我,我就承接过来,但若果它们没有来临,我也不怨恨;只要我能刚强壮胆,成为一个有勇气的人。’
耶稣可以说是一个坚忍和卓绝的人,历史上从来没有人能出其右者;祂一生不畏任何事物的打击,以静待变,以无比的信心,站立不动;背后虽然众叛亲离,使祂伤心;前面是十字架刑具的威胁;当我们看见这些事情,心仍有余悸,但祂却临危不乱,视死如归,实在使我们景仰万分。
当耶稣预告他们将会失去对主的忠诚时,彼得当然不信会有这样的事,昔日的忠贞的大将常有此抱负:‘头可断,但坚贞报国,效忠皇上的心,必永远保持。’当晚的彼得就当众讲出这句话来。
耶稣所讲的‘跌倒’,是有一个教训在里面的,这个希腊文动词(Skandalizein)是从‘啖阱中的饵’(Skandalon或Skandale{thron)变出来的。所以‘跌倒’可以视作‘跌进陷阱里面’,或‘被别人的诡计所滑倒。’当时彼得十分自信,忘记了世界上最刚强的人,偶一不慎,也会滑倒在地上;彼得忘记了人性的软弱和引诱者的威猛力量。虽然如此,我们不要疏忽一点,彼得的‘心是放在一个正确的地方的’。人宁愿有一个彼得火热的爱心,虽然一时不慎而招致耻辱;总比一个犹大冷酷仇恨的心为好。那么,让一个自称永不毁约的人,来责彼得吧!让一个自称思想永远没有错误的人,行为绝对纯洁的人,前来唾彼得吧!彼得爱主之深实在不容我们否认;虽然这次他的爱心失败了,但他很快便站立起来。
愿你的旨意成就(十四32-42)
我们读这段经文时似乎有点不自然的感觉,因为我们似乎闯进耶稣私下痛苦的感受当中。
假如当时他们仍然留在‘阁楼’,便会十分危险了,因为犹太人领袖已经密切注意他们,由于犹大已泄漏了消息,他们随时都有机会突击进来。耶稣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去的,而犹大也知道耶稣会到客西马尼园,这点可以证明耶稣常到这里的。耶路撒冷城有许多花园的,而有钱的人家可以在橄榄山上自置花园作为憩息之所。耶稣当然有些朋友是十分富有的,而在这个晚上祂利用这个园子作为晚祷的地方。
耶稣举步走往客西马尼园时,心里渴望两件事──人的团契和上帝的团契,正如创世记二章十八节所写,上帝起初曾说:‘那人独居不好。’当我们有烦恼时,我们希望有人伴在身旁,即使不需他为自己做什么事,甚至乎不会和他谈些什么,只要有人在身旁便可以告慰了。耶稣当时的处境也是这样。最奇怪的是,不久之前那些发誓跟随祂走,至死也不变节的门徒,现在连一刻钟的警醒,也不能够做到。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怪责他们,事实上他们的身心已筋疲力竭,而在此极度的精神打击和紧张状态当中,他们真是有心无力了。
从这段经文记载中,我们看见耶稣所表现的几件事情。
(一)耶稣并非一定存心想死。当时祂只不过三十三岁,当此英年,正是精力充沛,而祂一生所做的事并不多,世界上还有许多拯救的工夫等祂去做的。祂当然知道十字架的刑具并不是好受的,人人都会不想接受这样的死刑的。然而祂强迫自己,朝前面的路走去;我们许多时候也会这样做的。
(二)祂不知道整件事的发生缘故,但祂却知道这是上帝的旨意,而自己必须照这个旨意去做。这是信心的飞跃,而祂顺服信靠──正如我们在生活中,也必须如此──我们虽然不会完全晓得一切,但却接受,凭信心前进。
(三)祂把一切的事交托在上帝手中,遵照上帝的旨意去做。阿爸是亚兰语,意即我的父亲。这句恳切的话,把疑惑都挪去了。有些人把上帝看作一个旁观者,人生犹如上帝所创造的游戏,上帝与人全无感情可言。但耶稣把自己所交托的,并不是一位冷面无情,高高在上的上帝。
‘祂把人视作一场游戏,人是永远求助无门的。
祂日以继夜,把人放在一个棋盘上。
祂把棋子,左转右动,胜了一局又来一局──
祂重复又把棋子放在棋盘上。’
上帝并不是这样的。虽然祂在这个恐怖的时刻中,作出如此骇人的苛求,但祂仍然是一位父亲啊!在英国的一次政冶争中,李察.金马伦(RichardCameron 1648-1680,苏格兰的宗教改革者,他的追随者以后建立改革宗教会,再后成为改革宗长老会。编者注。)被人杀害,他的首级和双手被割下,并由敌人带回苏格兰的爱丁堡,给他的父亲,此举当然是想加深刺激老父的悲伤。这位老人家拿起儿子的首级和双手,深深一吻而说:‘我认得这些──我知道是我的儿子──我亲爱的儿子。这是上主所赐的。祂的旨意是美善的,祂对我和我的儿子决不会做错任何事的。但愿美善和恩慈永远随我们的日子。’倘若我们诚心‘称上帝为我们的父亲时’,则一切事情都可以忍受得住。有时我们对许多事情虽然不能立即明白,但我们可以肯定相信一点的,就是‘父亲的手永远不会使儿子无缘无故流出眼泪的。’而这一点,耶稣也是清楚知道的,所以祂勇往直前而不畏缩,我们也须学效耶稣的精神,在什么时候,都以‘阿爸父’称呼我们的上帝。
我们必须注意在这段经文结束前,那个卖主的人和那班人前来捉拿耶稣,耶稣当时有什么反应呢?祂没有逃跑;本来在夜间,祂若有心逃脱的话,亦不是一件难事。祂的反应就是‘面对一切的来临’。直到最后,耶稣始终没有闪避或退后。
捉拿耶稣(十四43-50)
整件事都是以戏剧化的描写表达出来,虽然马可的描写用字不多,但每个人的性格都流露了出来。
(一)卖主的犹大。平时当人们看见耶稣时,必会认出祂的样貌,但在夜间,花园的光线十分微弱,虽然他们带火炬,但犹大认为必须由他指出耶稣之后,才可动手捉拿。犹大竟然用了一个十分可怕的记号──亲吻。本来吻拉比是犹太人见面时的一种礼貌习惯,表示尊敬和敬爱一位老师的。但在此时,实在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啊!当犹大说:‘我跟谁亲吻,谁就是你们所要的人。’(现代本),这个‘吻’,希腊字本来是普通的爱的表示──philein。但当他趋前‘拥吻’,这个字立即改变成为──kataphilein;多了一个字首(kata),意思是指爱人的拥吻了。出卖的记号,已不是一个见面打招呼的礼仪,而是爱人的亲切表示。在福音书中,这一幕是最黯淡和最恐怖的一个故事啊!
(二)捉拿耶稣的暴民。他们来自祭司,文士和长老组织成的公会。当时虽然受罗马统治,但是公会仍拥有沿袭下来的权力,可以聘用他们指挥的警队,他们自然有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去维持秩序的。而当他们前往捉拿耶稣时,在路上有些暴民自然加入了他们的行列。马可刻意描写出他们的紧张情节,他们的装备气氛都显露出一件煞有介事,意味到一件流血的事件,一触即发,而整个恐怖气氛是他们制造出来,而不是来自耶稣。
(三)当中有一个拿起剑来,给敌人迎头一击,‘十分失望的人’。约翰告诉我们这人就是彼得(约十八10)。在众人中,此举以彼得的身份最为贴切,但马可却没有把彼得的名写出来,恐妨当时会对彼得不利。在这次混乱的伏击中,可能没有人看清楚谁动手给敌人还击;所以把他隐姓埋名倒好,但当约翰写福音时,已经是四十年后的事了,他把彼得的姓名直道出来,也不会碍事。本来拿剑去砍人当然不是一件值得赞扬的事,但在此冲动的一刻,有人肯替耶稣出一出气,给敌人迎头痛击,我们心里也暗自高兴。
(四)还有众门徒。他们在战栗惊惶当中而不敢面对危险。他们害怕自己会遭遇与耶稣同一的命运;于是他们逃跑了。
(五)耶稣自己。他在整个混乱惊惶的气氛中安然站立,犹如沙漠中的绿洲。当我们读这段经文时,得到一个印象,就是耶稣,控制了整件捉拿事件,而不是公会的警。在耶稣来说,客西马利尼园的事已告一段落,而现在平安与宁静已回复到祂的心里,如今祂唯有平心静气遵从上帝的旨意而行。
有一个少年人(十四51,52)
这是两节十分奇突和使人费解的经文。骤然看来,它们完全与整段内容无关宏旨的;这两节经文,对整个故事的描述,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贡献;既然作者把它们写了出来,它一定有内在的原因。
我们曾经讲过马太和路加借用了马可的内容作写书的基础,而对马可的资料,他们也差不多全部搬了过去。但这两节经文,他们却没有放进他们的福音书内,所以我们可以推测,这两节经文对马可有特别的兴趣,但对别的人看来,删去也无伤大雅。于是我们要查问,为什么这两节经文对马可有特别的兴趣,非放进福音书内不可呢?我们有一个可能的答案,这个少年人就是作者马可自己。他这样的写法,好像对读者说:‘我当晚也在场啊!’他当然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
当我们读使徒行传时,便看见初期教会的聚集地方是借用马利亚的屋子的,而她就是马可的母亲了(徒十二12)。倘若这是事实的话,当晚耶稣守逾越节晚餐的地点便是在马利亚家里的阁楼,而这个地方后来做了教会发展的总部,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假若这个推想合乎逻辑的话,我们便看见下列几个可能性的地方。
(一)马可在逾越节的晚餐中,也和他们同在。当时他很年轻,外貌看来也只像一个大孩子,于是没有人对他特别留意。但是他对耶稣的事却特别向往,而当晚深夜时分,本来是睡觉的时候了。但为了好奇心所驱使,他只拿了一块麻布作披衣,偷偷跟随耶稣,来到客西马尼园,看个究竟,而在整段时间,他在暗处留心察听,故此在客西马尼园的对话情节,他是在场目击的,而当门徒熟睡之际,他在旁边体察到耶稣的举动和心灵挣扎的表现。这个少年以景仰的态度,在旁全神贯注,而把这个史无前例的大英雄祈祷的经过全部记在心里。
(二)第二个可能就是照约翰的描述,犹大在晚餐还未结束之前,便偷偷离开现场(约十三20),他可能赶往向犹太人的掌权者告密,把他们聚集在‘阁楼’消息报告给他们,好让他们派出警队前来捉拿耶稣。但当犹大带领他们来到‘阁楼’时,却发现他们早已离去,当时自然引起一场骚动和嘈吵,于是把在梦中的马可也嘈醒了。马可见此情景,在急忙之际,从床上只拿起一块白麻布,把赤裸的身体披盖,赶快跑到客西马尼园报讯,但抵达时,已迟来一步,而在骚动中,他也几乎被人捉拿。
无论当晚发生的过程到底是怎样,这两节经文肯定是与马可本身有关的。他对当晚的经历,深深记在心中。马可以一个谦虚作者的身份,自然不好意思把自己的名字,放进这段内容里面,但写了这两节经文出来,犹如作者自己把私章盖了上去:‘我当时还是一个孩子,但我亦在场目睹一切。’
审讯(十四53,55-65)
当时发展的情形十分急迫,一切都好像朝一个预期的结局推进的。
当时的犹太人公会权力有限,因为直接管辖耶路撒冷的还是罗马政府。公会对宗教的事情有权过问;而且自设有警队,以维持秩序。但他们却没有权柄定死罪,倘若马可所描写的是公会的审讯,那么他们要办的事便略似一个大陪审团;它的功能并非定罪,而是替罗马长官作出起诉的预先查讯,搜集资料以备起诉。
但毫无疑问的,公会在审讯时,已不照他们的传统法规去做,他们审讯的法规是清楚记载在犹太人的一本经典密示拿中,这些法则虽然只是把大原则刻划出来,但整个公会对耶稣的审讯,都表现出他们的不公平。
公会是犹太人最高的法庭,由七十一位会员组成,包括撒都该人──祭司的身份全部都是属于撒都该人的──法利赛人和文士,他们对律法是十分熟识的,还有受人尊崇的长老。公会的会员若有空缺时,则由他们提名递补。大祭司便是公会的主席,主持会议,他们以半圆形的圈子围坐,彼此可以望见对方半圆对面的地方由拉比的门生围坐,这些门生可以替受审人代辩,但不准指控。他们的正式聚会地点应该在圣殿里面,称为‘掘石’(Hall of Hewn Stone)的一个大堂;一切有效的决定都必须在这里进行,否则是无效的。本来他们也不准在夜间或在任何大节期中进行审讯。当证供提出后,证人必须分别受盘问,只有大家同意的证供才算有效,然后公会的每一成员都须分别作出自己的结论,从最年幼到年长,依次说话。倘若是定死罪时,则必须把判词顺延等待一晚,才宣告,好使公会,各员有机会改变原判,藉此而对犯人开恩。
由此我们可以指出当时犹太人的公会根本没有依照法规行事。他们不在圣殿施行审讯,而且是在夜间进行。审讯时,没有让个别会员发表意见;又没有隔一晚才把死罪宣判。总言之,犹太人为铲除耶稣,和尽快行事,决意破坏他们自己的法规。
首先开庭时,提出的假见证也不相吻合,证人指控耶稣曾宣告祂会毁灭圣殿。可能有人当日听了耶稣在十三章二节的话,把它的意思扭转,而提出证供也未可料。有一传说,当大祭司问及有无任何证供时,有许多人都前来作出主审人不需要用的证据,诸如有人说:‘我曾经是一个痲疯者,但祂给我洁净了;我是一个瞎眼的人,但祂使我复明;我是一个聋人,但祂使我能听见;我是一个跛子,但祂使我能够行走;我是一个瘫痪的人,但祂给我力量恢复健康。’
最后,大祭司一手包办整个审讯的总结,他向耶稣发出一个本来法规所不容许的问题,因为他的问题直接使犯人自供嫌疑的罪名:‘你是弥赛亚吗?’。虽然如此,耶稣觉得到了这个时候,祂应该把整件丑恶的事结束了。于是祂毫不犹疑回答说:‘我就是弥赛亚’。这是一个亵渎的罪名,直接向上帝侮辱啊!公会的目的既已达到,而这个罪名可以构成死罪,他们的野蛮人性于是获得满足了。
从这件事中,我们亦可以体察出耶稣两点伟大的特征。
(一)耶稣的勇气。祂虽然知道祂的回答会构成死罪,但毫不犹疑,一口便说了出来,真是快人快语。其实祂若否认的话,公会的人便会无权定祂为有罪。
(二)耶稣的信心。虽然十架的刑具已成了定局,但祂仍充满信心,确信至终的胜利是属于祂的。
我们就此来看,当然要为耶稣洒下同情眼泪,这实在是人类一个最恐怖的悲剧啊!祂为人类付出爱心,但竟得到如此残酷的收场,一切人类的公义和正直,都没有替祂作出半点辩护,反而受到公会侍们的戏弄,嘲笑,和一切耻辱的对待。
勇敢和懦弱(十四54,66-72)
有些时候,当我们讲这个故事时,似乎会对彼得作出不大公平的判断。其实当晚彼得所表现的一切,可说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表现。他首先在客西马尼抽剑出来和捉拿的人打,以只手的力量对付一斑凶恶的侍队,并且击伤了大祭司仆人当中的一个。普通人在此时已消声匿迹,但彼得却鼓勇气偷偷地跟他们到了大祭司的院庭,这样的行动,只有一个愚勇之夫才会干出来的。别人已经逃跑,但彼得仍坚持自己的诺言,步步跟随自己的主。
这里我们见人类奇异的天性混杂。当晚彼得坐在火旁,寒意迫人,而彼得以披衣盖身瑟缩在人丛中。可能有人把一块木头抛在火中,熠熠的火光随即冒起来,登时有人认出彼得,而他却否认和耶稣有关。但有一细节我们常常忘记的,一个审慎的人在此时,便会立刻逃跑了,但彼得仍旧留在那里;过后,有人再发问,但彼得同样也否定了。此时彼得仍然留在那里。当第三次同样的问题出现时,彼得亦再三否认,但他没有起誓咒诅耶稣,只是起誓说自己不认识祂而已。彼得始终没有逃离这个地方。此时却有另一件事发生了。
原来罗马人夜后的时间是从黄昏六时至翌日晨早六时分作四更计算的。到了第三更,即早上三时,在守军队更调前,即吹起号角,称为gallicinium,这个拉丁字,意即鸡啼。当彼得第三次否认耶稣时,刚好从远处传来号角之声,十分刺耳,他顿然回忆耶稣曾说的话,于是痛心非常。
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一点,彼得是在充满无此的勇气中而跌在试探的陷阱里。若以一个谨慎自守,为安逸而保身的人来说,这件事永远不会临到他的身上。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抵受不住外来试探的忍受程度。在别的人来说,未到彼得所能忍受跌倒之前,早已作了试探的俘虏了,但彼得竟然忍受到此刻,诚属难能可贵了。
而且还有一点十分可贵的──这件事的资料来源是出自彼得的口,以前我们已经在绪论中提过,马可是从彼得的讲道内容中取材而写成这本福音书的。由此可见,彼得对自己否认主的事直认不讳,而且重复申说:‘这是我当时所做的事,但那奇妙的耶稣,仍然不住的爱我。’
从前有一个十分受人景仰的布道家,名叫北宾劳(Brownlow North),他虽然是上帝所器重的人,但少年时代的生活却是放荡不羁。有一主日,他在苏格兰亚伯丁讲道之前,有一个人把一封信递给他,内容讲及他以前的可耻行为,并且提出警告,倘若他胆敢站在讲台的话,便把这件事当众揭发出来,北宾劳不慌不忙拿这封信,一同行到讲道台去,向会众读出这封信,并且对这件所谓耻辱的事,直认不讳,然后他述说基督如何饶恕和改变了他的生活,基督如何使他变成一个新造的人,他用自己的可耻,但已经悔改的行为变一块磁石,吸引人归信基督。彼得所做的就是这样了。他大胆的告诉别人:“我伤害了祂;我使祂失望;但祂仍爱我,而且饶恕了我──祂当然也可以同样的对你啊!”
倘我们用悟性来读这段经文时,彼得的懦弱故事便会变成一首英雄史诗;一个耻辱的故事也可以化作一件荣耀光辉的事迹了。──《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