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马可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马可福音
注释
十四1-52神国的降临
我们立即会看到耶稣的审讯。
十四1-11受膏的王(参太二十六6-13)
耶稣和门徒仍然留在伯大尼,一方面肯定是为了安全的缘故,而另一方面亦因为耶路撒冷早已挤满了进城过逾越节的人。耶稣在长大痲疯的西门家中,宁静地享用祂最后一餐。我们不认识这位西门(可能是耶稣治好的痲疯病者),但为马可提供数据的见证人,以及马可本人都显然认识他。只有约翰告诉我们,膏耶稣的是伯大尼的马利亚(约十二3),因此,西门可能是这一家的父亲。类似的受膏故事,福音书中出现过好几次,但不像是描述同一件事或同一个女人。
我们对这名女子所知的,就只有她拿着一分极贵重的礼物,以及引来11位门徒、耶稣和犹大的极端不同反应。11位门徒对浪费这样昂贵的物资感到愤慨。当然,将它变卖了所得的金钱,足以供应穷人的衣食需要。然而,耶稣虽然完全认同穷人的需要(7节),祂却看见此刻有一件比照顾穷人更重要的事。犹大国的每一位君王在接受加冕之前都会受膏,而此刻耶稣是借着这名妇女而并非先知受膏。而且,还有更深一层的意义:为耶稣身体安葬的事作好准备。这个女人知道她的王必要受死;她已经认识福音。正因如此,普天之下,凡福音传到的地方(另一处令马可欣喜的经文),都会记念她为爱而作出的奉献。
犹大却视这一切为连篇废话。他立即去见祭司长,要趁着还有机会出卖耶稣时,可以获得多少报酬。我们在圣经中所认识的犹大并没有甚么崇高的目标或爱国的情怀;贪爱钱财是导致他失足的原因,事实上,不论是在富裕或贫困的国家,这也是许多教会领袖绊跌的理由。正因如此,耶稣才屡次提醒人不可贪爱钱财。假如犹大不能明白那女人的行动,那么,他也无法理解十字架的意义。我们不能在事奉神的当儿,同时又事奉玛门(太六24)。
十四12-31最后晚餐(参太二十六17-35;路二十二7-34)
耶稣似乎在次日的清晨,便打发两位门徒进城预备逾越节的晚餐。按照犹太人的律法,要在城内进食逾越节的筵席,故此,耶稣不能继续留在伯大尼。正如预备驴驹一事一样,耶稣似乎早已与一名朋友或跟随者安排借用所需的楼房。这里没有任何超自然的神迹,就即如彼得的船或约瑟的坟墓,都是耶稣所借用的。不过,耶稣知道那人会拿着一瓶水迎见他们,可能是出于类似旧约先知的预知能力,除非这是出于耶稣安排的一种记认。我们在新约圣经找不到任何地方,是耶稣应许将这种预知能力赐给基督徒的,虽然彼得和保罗曾经显示出这种能力。因此,我们不应祈求或期望获得这种能力,对于那些自称拥有这种能力的人也必须小心提防。
马可似乎指出这次就是逾越节的筵席,但约翰却表示翌日才是真正的逾越节(如此,耶稣便是在逾越节的羔羊被宰的时候受死)。假如约翰是对的话,那么,耶稣这次筵席便是预备的筵席。这可以解释为何没有提到有羔羊,而只有饼和酒,因为耶稣本身就是羔羊。对于经文上的差异,可以有几个可能的解释。有人指出当时的耶路撒冷采用两套不同的宗教历法,逾越节有不同的日期。另一些人则认为,马可是用罗马人的方式来计算「一日」,即由今天清早至翌日清早才算「一日」;而约翰则用希伯来人的方式来计算,即由今天黄昏至翌日黄昏才算「一日」。姑勿论这是那一日,这个晚上,耶稣首次举行「主餐」来标志祂的死。
坐席时,耶稣还提醒我们要留意两种人性的软弱。耶稣告诉门徒,他们当中有一人将会出卖祂(18节)。他们完全想不出那人是谁,而且,他们仍满有自信,统统拒绝相信那会是自己。虽然彼得通常都会自告奋勇地起了带头作用,但这次表现自信的不单是他。不错,即使这次出卖耶稣的悲剧也是神计划中的一部分,但这并不表示出卖的人可承担较少罪责(21节)。犹大并非一位软弱无援的受害者,注定要出卖耶稣(这是某些像伊斯兰教的「宿命论」宗教的危险看法),他是蓄意去选择这条路,虽然神早已知道这一切。
马可对筵席的描述非常简单。马可心目中的读者并不熟悉犹太人的习俗,也似乎不会感到很大的兴趣。如往常一样,一家之主为饼向神献上感谢(并非「祝福」它),正像我们今天吃饭前的谢饭一般;然后,擘开饼,递给各人。耶稣在行给五千和四千人吃饱的神迹时,所做的也是这样(那两次也是主餐的写照吗?)。不同的地方,就是当耶稣将饼递给门徒吃的时候,对他们说,这饼是代表祂的身体,而祂的身体即将为他们在十字架上舍弃和擘开。耶稣用的亚兰语是没有「是」这个字的。耶稣所讲的便是「这──我的身体」。因此,我们不可对祂的话作粗糙的字面解释。此举可避免我们用迷信的方法来理解饼的作用,就如将饼碎带回家中给患病的孩子吃,期望他因此而痊愈。主餐是奥秘,不是魔术。也许,耶稣同时表示,正如我们需要吃面包或吃饭来维持肉身的生命,我们亦必须凭信心全然倚靠祂来维持属灵的生命。
倘若饼是犹太人的一般食粮,酒(通常用水冲淡)是一般的饮料,那么,两者便是人赖以维生的东西。耶稣就如犹太人一般在用膳之前,为到葡萄汁向神感恩。与别不同的是,耶稣告诉门徒,杯中的葡萄汁代表了祂的血,这血是为多人流出来的立约之血。
第24节在「约」字之前,是否有「新」这个字并不重要。耶稣所指的是杰里迈亚书三十一章31节提到的新约,靠着这新约,我们的本性将会完全改变,神的律法已写在我们的心版上。当耶稣说祂的血是「为多人流出来的」,祂是指以赛亚书五十三章12节的神的受苦仆人而说的,这仆人要承担多人的罪。故此,我们可以将耶稣的死视为赎价、立约的牺牲和为罪献上的祭;每次当我们前来领受主餐时,这3点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如果留有苦涩沉淀物的杯是一幅受苦的图画,它同时亦是一幅喜乐的图画(25节)。这顿在耶稣钉十字架之前的晚餐,是天上「弥赛亚筵席」的胜利图画,我们每一位信徒将会在荣耀中与基督一同分享。
因此,这位君王就像犹大国的诸王一样举行了王的筵席。祂随之预言了门徒的第二个软弱的表现。它使门徒变得较易忍受,因为他们知道神已经预见这一切(祂永远不会期望我们表现得比实际能力更刚强),而且,他们其后在熟悉的加利利会有高兴的重聚(28节)。马可多次提到加利利和耶稣在那里的事奉,一半是因为耶稣在那里开始祂的事奉,而另一半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加利利的人口中拥有一半是外邦人,隐含着将来对外邦人的使命。根据考古学所显示,其后加利利的确成了初期基督教发展的重要中心。耶稣在这里的应许连接着天使的应许(十六7),说门徒会在加利利见到复活了的基督。虽然马可本人没有记下这应许的应验,但我们可以从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6节看到它的应验。
耶稣不单预言彼得不认祂,更预言了这件事会在何时发生(30节),纵使彼得满有自信地矢口否认。(这里所提到的,可能真的是公鸡啼叫的时间,但亦可能是指到罗马人在夜间吹响号角报时的习惯。)我们往往指出彼得是个曾经不认基督的门徒,但其实我们必须记着,所有门徒都曾坚称自己不会不认耶稣,但他们却全都失信了。
十四32-42客西马尼园(参太二十六36-46;路二十二40-46)
在逾越节的期间,许多前来过节的人都在靠近耶路撒冷的地方扎营,耶稣可能因这理由不想回到伯大尼,而宁愿在客西马尼园(意即「榨油器」)渡过一夜。但祂在那里便要一夜无眠。祂带同与祂最亲密的3位门徒,在极大的属灵压力下祈祷。我们绝不可以为祂能够轻易接受各各他的考验;此刻的祈祷正表明那是何等艰难的任务(参路十二50)。三位睡意惺忪的门徒──尤其是彼得──必然听见和记得耶稣对他们所讲的话(36节),然后再告诉马可,因为在场再没有其它人了。他们甚至记得耶稣用亚兰文以亲切的「阿爸」,来称呼祂的父神(这个对神的称呼其后便被初期教会所采用;罗八15)。所有犹太人的小童,至今仍然在家中用「阿爸」来称呼自己的父亲。
耶稣的祈祷十分简单:祂不想面对十字架,但倘若这是神的道路,祂就会去面对。如此祂便战胜了祂的仇敌。在祂祷告的当儿,门徒却不理祂的提醒,依然睡着了。他们此刻已经向试探屈服,无怪乎他们其后更节节挫败了。正如彼得后来才明白,任何失败其实都不是突如其来或意料之外的。
十四43-52王被捉拿(参太二十六47-56;路二十二47-53)
若没有犹大的协助,祭司不可能在那晚在耶路撒冷周围扎营的众多百姓中找到耶稣。凡见过印度教节日朝圣者在神殿旁扎营的人士,都会明白这点。即使他们找到耶稣的所在地,他们也无法在漆黑中找出耶稣,而且,犹大深知跟随祂的加利利人可能会反抗。正因如此,有良好配备的圣殿警察也出动(并非如某些所言的城市匪帮)。在夜间捉拿疑犯并非罕有的;疑犯的警觉性会减弱,由他所认识的朋友或邻里救助的机会也相对减少。正如所料,彼得(这里没有指明是谁;可参约十八10)真的拔刀相助,可是被耶稣阻止了。
我们可能对警方的密探和收受利益的告密者司空见惯,但犹大的卖主行为却仍然使我们震惊。在脸上亲嘴是当时犹太人文化表示敬意的方式,也是门徒对老师的一种行礼,可惜,它却成了预先安排的暗号。令各人诧异的是耶稣的镇静反应。祂甚至指出,他们无须安排这场戏。他们可以随时在圣殿中捉拿祂,只要他们不怕百姓可能作出的反应。接着,祂吐露了祂为何能够镇静接受被人捉拿的秘密:原来祂早已知道这一切都在神的计划和心意中(49节)。
随之出现的那位少年人的身分,引发很多的讨论。不少人认为他是约翰马可本人,最后晚餐的地点可能正是他的家(其后的教会在他母亲的楼房中聚会;徒十二12)。假如祭司能够在捉拿耶稣的同时,一并捉拿跟随耶稣的人,他们一定会这样做,只是,门徒全都逃走了(50节)。也许,这可以解释彼得其后为何在大祭司的房子附近怕被人认出。另一方面,这可能是目睹此过程的人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忆述,马可只是忠于事实地记录下来。无论这少年人是谁,他最后也像其余的人一样离开了耶稣,逃走了。
十四53至十五47王的加冕
初期教会喜欢将耶稣视为「作王的基督」。他们谈到祂那紫色的王袍、荆棘的冠冕、藤的令牌、士兵的喝采、十字架上的公告和彼拉多的致辞。从马可编排他的文稿资料来看,王的这一切形象亦深印在马可的脑海中。当他描述这位更伟大的君王时,他是否想起该撒在罗马京城接受加冕时的情景?
十四53-65王的受审(参太二十六57-68;路二十二63-71)
这段经文描述了耶稣在公会(犹太人的最高法院)接受审讯,引发到祂承认自己拥有弥赛亚或基督的身分(62节)。这表示祂宣认自己就是众人所期待、出自戴维子孙的君王。这项自称并不构成亵渎的罪,但是,当这个自称的身分与神的儿子,以及但以理书中天上的人子连为一体时,倘若这并非事实,当然是属于僭妄之言了。问题却在于控告耶稣的人,从来没有反省耶稣所说的有没有真确的可能性,便一口否定了祂。
第54节为记述彼得不认主这件事埋下伏笔,然后,焦点移到要找寻任何大小、真假、足够的依据去定耶稣的死罪。时至今天,在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用钱来买假见证仍然并不困难。在某些地方,愿意「出售」假见证的人,连同收费写讼书的人,会在法院门外守候,为文盲的诉讼人提供服务。全公会的人早已作出裁决(漠视公正在今天也并不罕见),然而,即使公会的人也明白,要证实谎言比证实真理更困难。这次聚集就像进行初步聆讯。根据一条在超过一世纪以后才写成、却可能早已生效的犹太人律法规定,全公会的人要到早晨才可以合法聚集(十五1),他们也不可在大祭司的房子里聚集,亦不可在同一天进行审判和作出定罪的裁决。倘若在彼拉多面前的审讯并不公正,那么,在公会面前的审讯便属于不正常。对于罗马统治时期遭受逼迫的基督徒来说,这起了安慰鼓舞的作用,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所面对的审讯和裁决也是同样的不公正。基督既能忍受,他们也有信心能够忍受。
纵使如此,祭司们只能找到耶稣预言圣殿被毁,和祂声言(马可福音没有记载)祂将会在3天内重建圣殿(参约二19),来作为对祂的指控。耶稣论到有关圣殿的预言,其实是指到祂将来的复活和祂要建立新的属灵的殿(祂的身体──基督的教会)。然而,他们却按字面来解释,变成对神的圣殿的口头恐吓,这实际上是非常严重的罪。
耶稣一直对这一切不作回答,直至大祭司直接问祂是谁(61节)。祂立即宣认了神子和弥赛亚的身分,再补充说是天上的人子。祂的回答听起来就好像在说:「你为何不直截了当地问我,而要麻烦费劲地提出种种愚蠢的指控?」对大祭司来说,这简直是喜出望外的回复。他难以相信耶稣会将祂在事奉期间一直隐藏起来的秘密,在法院上和盘托出。此刻,神的时间已经临到,耶稣再没有需要隐藏。
大祭司正式撕裂外袍,表示他听见僭妄的话。虽然他们要待早上由全公会的人作出宣判,但宣判死刑已是无可避免的了(正如今天某些原教旨主义思想的宗教国家),随之而来的是残忍和懦弱的嘲讽(65节)。我们知道时至今天,这些事情仍出现在一些被定罪者,甚或是囚犯完全享受不到人权的国家;世界并没有改变。公会的嘲弄虽然苦毒,却与其后彼拉多手下的士兵所作的有所不同。罗马兵丁的嘲弄是政治性的;如今这些差役的嘲讽则更可恶,因为是出于宗教的动机。以色列就这样弃绝了她的王。
十四66-72祂被弃绝(参太二十六69-75;路二十二55-62)
我们不知道彼得为何进到院子里;也许,他心里有着一些疯狂的念头,想用耶稣早先在客西马尼园阻止他使用的武力来拯救耶稣。他在火光的映照下,很快便被人认出,而他连续两次的否认仍无济于事,因为他那道地的加利利口音将他出卖了(70节)。在无计可施之下,他惟有用起誓来换取脱身,他的发咒起誓相当于「如果我认识这个人,我就不得好死」(71节)。鸡啼之声立时传来,彼得猛然醒悟;这个自以为强者的人,立即整个人崩溃,放声哭起来(希腊文亦可表示「用斗篷将羞脸遮掩」)。倘若「第二遍」(只在某些抄本中出现)这几个字是正确的话,它便是指到天明之前的第二次鸡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