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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导论-《启导本圣经注释》

阿摩司书导论-《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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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导论

阿摩司是南国犹大一个小乡村里的牧人,生活要靠修理桑树来帮补;为神所用,派他去北国以色列担起先知的重任,向深陷在拜偶像邪恶风气中的人民,宣告神的刑罚。

北国在耶罗波安第二治下,几已恢复到所罗门王时代的疆土;列邦进贡,商贸兴盛,国威远播。但物质的繁荣也滋生了社会的不平和罪恶。富人权贵用肥牛献祭,有虔敬之名,却失去了神所悦纳的公平和怜悯,强凌弱,众暴寡,连“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而且道德堕落,迫国中的正直人同流合污(2:12)。在全国上下沾沾自喜,以为举世无敌,唯我自尊之际,阿摩司果敢地对只喜欢听好话的世界说出真话:“耶罗波安必被刀杀,以色列民定被掳去离开本地”。

他的宣告和劝勉,他号召众人醒悟回归耶和华的声音,激起了当局的愤怒,禁止他说预言,不许他再踏足历史圣地伯特利。一般相信他可能被迫回到犹大,写了本书,他自己也成为后世勇敢神仆的模范。

本书一气呵成,文字优美,比喻生动,脉络分明。作者历史知识丰富,对所处时代认识尤为深刻。他没有象那些通达人,见此时势,静默不言(5:13),而是登锡安山发出吼叫的审判信息,宣布“牧人的草场要悲哀,迦密的山顶要枯干”(1:2),因为“这是耶和华神说的”。

他所说的有关以色列国的预言,已应验于撒玛利亚城为亚述人所毁,和以民的被掳往北方。他在书末所预告的未来美丽世界,必因基督再来而实现。

·大纲·

序介             1:1-1:2

宣布列邦须受的刑罚      1:3-2:16

详论以色列的罪和须受的刑罚  3:1-6:14

五个审判的异象和复兴的应许  7:1-9:15

版头:呼吁认罪

·参考资料·

一、本书作者及写作时期

先知阿摩司是犹大国提哥亚地的一位牧人。其地距耶路撒冷南约20公里。他牧羊之外又修理桑树,以维生计(1:1;7:14-15);虽出身畎亩间。家世没有以赛亚、耶利米那么显赫,但生活在贫苦的大众中,亲历民间疾苦,因而能成为替受压迫的人说话的先知。

这位牧人是在照料羊群时蒙神选召(7:15),放在直接得神启示向民宣告先知之列。他不是一个普通的牧人,他历史知识丰富,对当代社会经济问题认识深刻,而文字技巧尤为出色。所说预言范围虽广,但条理分明,先后连贯,读来天衣无缝。他虽是南国犹大人,却蒙召在北国以色列作先知的侍奉,果敢为神发言,宣告刑罚,激起反应甚大,在伯特利当王圣所祭司的亚玛撒甚至控告他图谋背叛(7:10-13),因而被迫回到南国,将预言写成书,同时向北、南二国发言。

根据1:1及7:10-13,可知阿摩司是主前八世纪中叶的人,那时犹大国的王是乌西雅(即亚撒利雅,王下15:1-7,13),而以色列国的王是耶罗波安第二。乌西雅在位52年(主前792-740年),曾打败犹大的敌人,修理耶路撒冷的城墙;在他治下国家强盛(代下26:1-15)。耶罗波安第二在位约40年(主前784-753年),为北国极能干的一位王,成就远逾乌西雅。阿摩司侍奉的时期当在主前760-750年间。

二、时代背景

阿摩司生活的时代,神兴起了好几位伟大的先知,他是其中出色的一个;奉神差遣到北国侍奉,正值耶罗波安第二在位。北方叙利亚(亚兰)的国王便哈达已败于以色列人之手,不再成为北方之患(王下13:22,25),北境防务得以巩固,将边界扩展到哈马口(王下14:25),至于因重新征服摩押和亚扪地,而在东疆取得土地,疆土之广已可媲美大卫和所罗门王朝全盛期。亚述此时军力尚弱,不足成为北国的威胁。

耶罗波安作王41年,国势之盛几臻所罗门的“黄金时代”,四境干戈止息,文化、社会与经济复兴,商务鼎盛,外贸活跃。城市人口大增,农民离地往都市就业者甚众,生活开始两极化:贫者越贫,富者越富,社会罪恶空前加剧(2:6-8;5:11-12)。国民因膜拜巴力偶像,随从其淫邪风气,道德败坏,成为社会黑暗的主要成因。

考古学家在巴勒斯坦所掘出的遗迹,证明此种巴力崇拜极其腐败,祭祀仪式与醉酒、暴力、淫乱不可分,在此种宗教之风浸淫下,不但无社会道义可言,富人权贵骄奢淫逸,倚势欺凌贫弱,城乡对立,贫富悬殊,国家根基遂形腐烂。

三、本书的信息

阿摩司的信息针对时弊,对社会不平,权贵者的贪婪不法,力予鞭鞑。他来自贫苦中,深知道德、社会和宗教的弊端所在。一旦受命于耶和华来到北国,对社会上层奢糜、追求个人享乐、不理民间死活的歪风,抨击不遗余力。严词斥责在伯特利和吉甲二地献祭的虚伪。他们虽用肥畜献祭,庆祝节日,但一面献祭于神,一面抬着自己手造的偶像(5:21),徒具外表,没有真正敬畏之心。先知告诉百姓,神厌恶这些没有公平和公义的人所献的祭(5:24)。他义正词严,一方面宣布神对列邦的刑罚(1:3,6,9,11,13;2:1,4,6),一方面向以色列国发出警告,若不快快悔改离弃偶像,转向真神;若不放下重利轻义,罔顾社会公道的劣行,一定要受到神的刑罚,成为被掳之民(4章;5:27)。

他宣布神要施的刑罚,毫无保留,在北国引起极大冲击,以致受到伯特利祭司亚玛谢的不满,向耶罗波安王诬告他图谋背叛(7:10-13)。在既得宗教利益者的眼中,难容说真话的先知。亚玛谢是王的圣所中的祭司,有似今天西敏寺的大主教,在他眼中,阿摩司只是个乡下来的传道人。但阿摩司没有屈服,宣布自己乃奉耶和华的命令说话,与任何南国的政治势力无关;神要他说的预言是:以色列民一定被掳(7:14-17)。

神的刑罚因此是北国的完全消灭,百姓要过无国无家,连根拔除的流亡生活。不过,百姓若肯悔悟,经过被掳浩劫之后余下的人仍有得神怜悯的希望(5:15)。大卫家的统治重新建立,并管治“所有称为我名下的国”(9:11-15)。神要完成祂救赎的计划,因祂不但是以色列的神,也是全地的主宰,有权审判万国的罪(1:3-2:3)。祂掌握人类的历史和前途(4:13;5:8;9:5-6)。

阿摩司是一位宣布神的正义的伟大的先知。他要求的信仰须有高度的道德内涵,敬拜神必须同时表现在对人的公道和对人权的尊重上。人从神蒙福也应对人的福利尽其本分。以色列人既获特别的恩典,能从神和众先知知道神要在地上施行公义的旨意(5:24),必须身体力行,作各国的好榜样。不过阿摩司没有把希望寄在有罪的人性上,人的良善已为自私自利的心所污,看不见自己的虚妄,不明白建立在这种人性上的法律和人与人的关系,决难达到真正的公正,也不能执行真正的公义。阿摩司要人把公义建立在对神的倚靠上,只有祂才是永远诚实且公平。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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