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第二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路得记第二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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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第二章
二1 在第四章18至22节,波阿斯(以利米勒的亲属)的家系追溯至犹大的儿子法勒斯。波阿斯是一个"大财主",这短语的意思是:他拥有尚佳的本质或素养。
二2 "拾取麦穗"。此时是收割大麦(17节)。收割的人刻意为穷人遗留一些麦穗在地上,正如律法所规定的(利一九9;二三22)。
二3 "恰巧"。因神的眷顾,路得来到亲属波阿斯的田间。
二5 "女子"即闺女,少女。
二7 "屋子"。大概是工人临时盖搭来遮荫的地方。
二9 波阿斯答应保护、供养路得。
二12 "翅膀下"。母雀怎样展开翅膀来保护她的雏鸟,耶和华也照样保护祂的子民。这比喻也用于诗篇十七篇8节、三十六篇7节、五十七篇1节、六十一篇4节、六十三篇7节、九十一篇1、4节、马太福音二十三章37节。
二14 一顿饭包含"醋"(一种酸酒)和"烘了的穗子"(即烤过的榖粒)。
二15,16 波阿斯的仁慈超过路得应有的权利,波阿斯不但容许路得在收割者仍在工作的地方("在捆中")拾取麦穗,而且吩咐人特意从捆里抽出一些留给她。
二17 路得"将所拾取的(大麦)打了",约有"一伊法",大约五分之三蒲式耳(22公升,或20夸脱),足以让拿俄米和她自己吃十天。
二19 "顾恤"。原文作"注意"或"关注"。拿俄米知道那数量多得不寻常的麦穗,是由于路得得到特殊的宠眷。
二20 "亲属"。拿俄米在这里用的希伯来文是goel,"近亲买赎者"。参看第三章9节的脚注。
二23 收割"大麦"约在五月底或六月初完结。因此,路得在田里工作了四至六个星期。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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