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第一章-《每日研经丛书》
路得记第一章-《每日研经丛书》
曾经有许多种不同方式用于研读路得记。部分的原因是由于长久以来,读者按各自不相同的态度与带不同的问题去究读这一卷书。另一部分原因,是讲故事人的高超之技巧。有些技巧表现于故事的传递方面,其中包括了在不同情况之下传递给不同的读者。
它被视为具有时代性作品──一篇适合于许多时代的短文。事实上,这种处理方式,给故事的发生日期带来了十分不同的答案。许多人认为这故事是对排外的民族主义极具技巧的抗议,按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的记载,犹大流亡巴比伦之后的一段时间,这排外的民族思想极受鼓励。这政策的重要特征是对犹太人娶异族妇女加以否定。路得的故事是用来为较开放的政策作辩护,且引证大王的祖父母的例子作为支持。如果这种说法是合理的,这本路得记该是属于主前大约四百年时的作品。
另一个处理方式,是视路得记为尝试将很早以前的一种情况变为无害。犹大与以色列的王权制度,从实施的开始,便引起争论。尽管大的军事才能较扫罗杰出几倍,也尽管许多涉及大个人的故事都比扫罗更为有魅力,大的信誉由于他的残忍的和他对待不属于自己的女人的方式,令
不少历史学家阅读及研究过这本书。到底它能告诉我们犹大与摩押之间的一些什么关系?资料层面有多么丰富可供探索,加强我们对习惯的法律,例如妇女与财产权,关于对没有儿女的寡妇的责任,异邦土地的收复等方面的认识。在继续讨论之前,有两点关于法律及历史的兴趣值得一提:(一)我们确定写故事的日期越早,便越能从故事中获得更可靠的资料。但是,(二)由于故事中人物的不寻常和突出的表现,结果使故事带幽默及令人兴奋的气氛。这一点可能对正常行为及习惯的学者造成一种坏影响。
在研究开头几节之前,我想提出进一步的观点:越来越多的圣经学者意识到圣经里有许多属于特别一类的故事,这些故事告诉我们在圣经时代之后,在犹太教里占重要地位,希伯来人称为米大示(midrash,编者注:米大示是犹太人的旧约圣经注释)。这些故事具有助乐的功能,但也有较为严肃的目的。这目的常是为寻求解释难以解释的经文,甚至‘软化’后来显得有困难,或者不太适当的圣经命令。路得记结尾的部分,令我们想起一个较为伤风败俗的故事,就是犹大的儿媳他玛怎样保全她的寡妇的权利(创卅八章)。可能路得记的一部分正是他玛故事的重现。
还有更多对开头的这几节的评论,我在此只提出几点特别简要的注释。
(一)犹大山地,与巴勒斯坦大部分地区一样,都不是肥沃的农庄。许多家庭常需要到别处找粮食,就像雅各儿子们的骆驼队,要艰苦跋涉到埃及籴粮一样,这件事成为约瑟故事的背景。大自己在身陷险境时,也选摩押作为他与全家人寄居之地(撒上廿二3-4)。
(二)在路得记里,就像我们在士师记多次见到的情形一样,至少也有好几次使用名字去描写戏剧性人物的特征。第一章的结尾,拿俄米为自己名字的含意哀伤。对希伯来文的读者来说,玛伦和基连英年早逝的事并不值得惊奇,因为从希伯来文看,一个是指‘疾病’,另一个在动词上含有‘结尾’的意思。对于一对多病、体质虚弱的兄弟,又能寄以什么期望呢?
(三)我们应该留意拿俄米是多么快的成为这卷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第二节介绍两个孩子是以利米勒的儿子,但在第三节已经是‘妇人和她两个儿子’。尽管这卷书用的是路得的名字,拿俄米的名字与故事的情节总是连系在一起。
(四)开头五节描述的创伤,是这妇人没有丈夫,也没有儿子。故事结尾几节所谈的也是针对这情况(四14-17)。她在伯利恒的邻居争相传报,说她得了一个儿子。许多经过了多年辛劳的祖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回到伯利恒(一6-22)
路得记里的复杂情节互相交错,反映了生命本身的缩影,当然也反映了生命在上帝面前的形态。在这个心理觉醒的时代,我们都毫无疑问的承认我们有多重性格,在概念与抱负上也各不相同。消息传到摩押,说犹大又有充足的粮食,拿俄米信这是耶和华的眷顾(6节),便立刻准备起程回家。饥荒(这件事不能怪责耶和华)令这一家人离开伯利恒;耶和华的眷顾令他们可以回来。
但是拿俄米的经验教她体会到,耶和华不仅是好事的作者。当伯利恒的妇女认出两个陌生者之一时,她们就都‘惊讶’,拿俄米用她那含双关意义名字向她们发出急促之语,说她们怎可以用含有甜意的‘拿俄米’称呼她?她们应该知道含苦意的‘玛拉’会更适合。而这也是耶和华的意思。她是‘满满的’离开伯利恒!这是灾民回忆她离开为饥荒所蹂躏的故乡时,最能引人注意的表达方式。至少她还有一个丈夫和两个儿子,时间治疗一部分伤痕;当新挫折出现时,旧伤痕已被忘记了。当时遭受饥饿的灾民现在记起她确是满满的离开,那时候她是值得称为拿俄米。她回到粮食丰登的故乡却是两手空空,心事重重。
我们已经留意到故事的叙述是多么简洁的。写故事的人只用短短几句,能隐约指出别的作者用滔滔长谈所描写的情况。书中的对话有其重要性,却是非常严谨的。评论者或释经者有责任去留意这一点,却不应该对写故事的人故意不提的事作补充。事实上,如果我们愿意,我们能够从我们的幻想与经验中提供各种细节。拿俄米似乎是一想到回伯利恒便动身的。只是在她们要上路的时候,她才提出要两个儿媳回她们的家乡去。但是她有什么目的?她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吗?无论好或坏的经验,我们都清楚知道家庭生活是怎么一回事,所提议的未必能够真正的是她们所愿意的。她与两儿媳亲嘴道别──可能在许多国家的正式礼仪是在吻每边面颊的同时轻轻地拥抱一下对方。俄珥巴领受她的好意,但路得坚持不肯离开,不被她所说服。她那感人的表白(16-17节)与这篇拘谨的记事对照,就显得更是意味深长和感人了。
虽然笔者明知道平凡的见解有破坏这样崇高的言词危险,但仍然想提出两点:
第一,路得的表白的高潮,不是她以拿俄米的上帝为她的上帝──既然她视拿俄米的国为她的国,以她的上帝为自己的上帝就是一件极自然的事──高潮在于她宣称这是永远的。她的话超出婚礼中常听见的‘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的限度。死亡不会使她与拿俄米分离。这句话标明她不可能撤回到摩押。旧约圣经充满了有关家庭坟墓的记载,例如死后与列祖一同埋葬。‘与列祖同位’是死的委婉说法。我们都知道有些人一心一意地放弃事业的发展机会,婚姻的前途,清静的家居和度假的生活,为了供应亲友和其他人的需要,而这些情形大多数是暂时性质,‘死能使你我相离’。路得所下的许诺是全面性的,不仅有强烈的感情而且时间持久。
第二,路得的表白使她的誓约突出,适合作为基督徒在人生旅程中,对那位我们至死不分离的主的誓约──是他呼召我们离开家乡为的是事奉他。当我们思想主耶稣的话时,我们应该牢记在他的天父家里有许多‘住宅’的原意,那是指‘歇脚的地方’,可供我们住宿。
不过我们已经把论题扯得太远、太快了。其次,在我们放下第一章之前,我们应该注意,拿俄米遣回儿媳时所说的话,同时也引出本书的一个主题(11-13节)。拿俄米确是很乐意负起她对儿媳的责任。他玛的故事(创卅八章)及申命记廿五章五至十节的律法记载,都表示年轻的寡妇有责任与丈夫家的兄弟结婚。但拿俄米自己也是守寡的,她没有怀孕待产,而且年纪太老不宜另嫁,因此她说不能再生儿子来作她们的丈夫。我们很快会发现这样说,‘她是低估了自己’。──《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