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路加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路加福音
注释
二十三1-25在罗马人面前受审
二十三1-5在彼拉多面前受审(参太二十七1-2、11-14;可十五1-5;约十八28-38)
因为在一般情形之下,犹太人是没有判死刑的权柄的(约十八31),所以他们一定要把这案件上呈罗马官方。而罗马政府又不会管那些「关乎言语、名目,和你们(犹太人)的律法」(结十八14-15)等事情,故此控告耶稣的罪名便改变成:诱惑国民反抗罗马政府。在注明的两个罪名中,第一个是假的(参二十25),第二个却是真的,虽然耶稣的本意已被歪曲(参约十八36-37)。所以,当彼拉多问耶稣是否自称为王,耶稣没有直接承认,彼拉多本可以更详细地质问耶稣,才作决定的,但他审判的结果是:没有证据以政治上的理由来定祂的罪。
虽然彼拉多通常是住在政治首都该撒利亚(参徒二十三33;不要与该撒利亚腓立比混淆,可八27),但因为是逾越节期,所以他来耶路撒冷访问──而希律也是一样。
第2节「王」一词是用来向罗马人解释「基督」的意义的。
二十三6-12耶稣在希律面前
彼拉多设法推掉这一件难以处理的案件,他一听闻加利利这名字(5节),便知道这是卸责的良机了。彼拉多心知肚明耶稣并没有犯甚么罪,他似乎故意与犹太人耍把戏,以便打消他们的企图。但当情势渐趋恶化时,彼拉多便预备牺牲一个无辜的人,来保持大局的和平。但目前来说,他大可采取拖延政策,把耶稣送去加利利的当权者希律安提帕那儿,此举说不定还可以收买希律以后的支持。在此,希律被描写为一个轻浮的小人,只想看他心目中的这位魔术师表演一些伎俩,耶稣没有甚么话值得对这样的人说。
第6-7节彼拉多不一定需要把这件案件正式移交希律,他很可能只是想找一个人来支持他的观点。有些学者认为这事件是从使徒行传四章25至26节那里借用过来,伪做而成的,但这说法不大可能(参九9的注释)。
第10节有些犹太领袖一定已经老早跑到希律府衙里,把他们的意见告知希律。
第11节此处的讥讽与彼拉多府中兵丁的戏弄雷同(可十五16-20),某一营的兵士往往效法别营的做法,在古代社会中,此类戏弄囚犯的行径常见得很。
二十三13-25定罪受死(参太二十七15-26;可十五6-15;约十八38至十九16)
在宣告判决结果时,或许彼拉多希望百姓(13节)会与他同一阵线,对抗犹太领袖。无疑这犯人确是造成了民间某种骚动,但一场责打总算够了吧!可是民众却为祭司们挑唆,他们齐声喊叫要释放著名的叛徒巴拉巴,而不愿放过耶稣。彼拉多当然不愿释放一个危险人物(同时他也不愿定无辜人的罪),但他想或许向汹涌的群情低头是更聪明的处理办法。后期一位犹太人的领袖曾把彼拉多描写为:固执、一成不变、冷酷无情的人物,他在这里的表现正好支持这点;因为一般的评价认为他的表现是懦弱、犹疑不决,实在是言之不足。经过一日的转折,彼拉多表现得冷酷无情,更不用说他对无辜人有甚么公义了!
第16节「责打」在此是指笞刑,是刑罚的一种,亦是钉十字架的前奏(可十五15)。
第18节路加没有解释为甚么百姓要求释放巴拉巴,别的福音书说明逾越节期间的习俗是容许释放一个囚犯,后来的抄经者在17节里(参和合本小字)加插了这解释(新国际译本正确地把这节删去)。
二十三26-49耶稣被钉十字架(参太二十七32-56;可十五21-41;约十九17-30)
通常被定罪的犯人要亲自背负刑架的横木上刑场去(参约十九17)。「跟随耶稣」(26节)可能是刻意的用词,为要响应九章23节和十四章27节,行刑的场地通常都有许多看热闹或同情的群众在场。妇女们为耶稣号咷痛哭,而耶稣则为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居民举哀痛哭。让她们为自己举哀吧!因为有一天她们要为生育孩子而痛悔,这些孩子将要遭受极大的痛苦,那时人们巴不得有天灾降下好了结痛苦(参何十8;启六16)。若一个像耶稣这样无辜的人;尚且被罗马人如此苦待,何况有罪的耶路撒冷,她的命运将是何等凄惨!
耶稣被钉在两个罪犯的中间(参赛五十三9、12),在路加福音的记述中,祂出口的第一句话是为钉祂的人求赦免的祷告。执刑者分死囚的衣服,是当时通行的风俗,作者特别把此事记下来可能是因为从基督徒的角度来看,正好回应诗篇二十二篇18节的描写。此时,官员又有意无意地讥讽耶稣,基督徒的读者读到这里,就知道事实上正是耶稣的死证明了祂就是基督和救主。兵丁也加入,用罪状上的字句讥笑祂,并把罪状钉在十字架上;甚至同钉的犯人中之一也同样的讥笑。在此,只有路加记述另一犯人所做的事;他起初可能亦讥笑耶稣,后来却承认自己有罪,而耶稣却无罪。他这最后一分钟的信心和悔改被接纳了,耶稣应许在乐园称义的人中间,有位置为他留存,他不用沦落到阴间,与定了罪的人为伍。
从午正(44节;依罗马和犹太人的算法是第六个钟头)开始,大地昏暗持续了3个小时。这里所用的希腊文不一定是指日蚀,事实上此时亦不可能有日蚀,因为逾越节是月圆的时候(日蚀只在新月的日子发生)。造成遍地黑暗的原因可能来自一种风沙,此风强劲到一个地步,甚至可以把殿中的幔子撕裂成两半。这事似乎有其象征性的意义,但福音书作者没有明白说出来,它可能是将来圣殿被毁的一个预兆,亦可能象征从今以后通向神的门经已大开,人人都可进来(来九8-14,十19-20)。
第九个钟头(申初;即下午3时),耶稣借着诗篇三十一篇5节的话,把自己的灵魂交在神手里。祂去世的情况使旁观的百夫长也归荣耀给神,他的话反映他心里相信耶稣是无罪的,甚至可能暗示耶稣所忍受的,是义人通常要面对的命运──忍受不该有的痛苦(参《智慧书》二12-20)。但是为甚么他赞美神呢?是否因为神托住耶稣,使祂尊贵地活,然后尊贵地死?最后几句的描写是要强调耶稣的朋友看见祂确是死去了。
第33节「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亚兰文是「各各他」)大概在城北现今的圣墓堂附近。称为哥顿的加略山(Gordon掇 Calvary)是一个髑髅形的小山,但似乎没有甚么真实的考据支持它就是钉十字架的地方。
第34节上有好些早期的抄本都没有这句,但是我们应当把它留下来,要不是视作路加手笔(参徒七60),也可当作一可靠的流传数据,至少有些抄本把它放进去。它被删去,可能是因为有些抄经者觉得这祷告不大得体,或是因为没有蒙应允,所以把它删掉。
第36节这行动似乎与马可福音十五章34节所描写的有所分别,酒醋是兵丁所用的一种便宜的饮料。
第39-40节路加在此正如在别的地方一样,显出作者拥有马可所没有的流传资料。我们无须假定这罪犯的话是讽刺的口吻,更用不着假定整件事只是一个传说而已。
第42节「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意思是指「你以王的身分回来的时候」。
第43节「乐园」是得赎的人在最后审判之前的安息处,是为所有信靠耶稣的人而设的。
第47节「义人」一词,马可作「神的儿子」,路加用别的字眼来代替,可能是避免人误会百夫长用异教的词汇,看耶稣为某类的神只。
二十三50-54耶稣被埋葬(参太二十七57-61;可十五42-47;约十九38-42)
被钉死的罪犯通常是先弃在十字钉上,然后才丢进公墓里。但是在1957年,考古学家掘出了一具曾被钉十字架的尸首,是葬在私人的坟墓里的。约瑟依犹太人的规矩,把耶稣的尸体用细麻布裹好,安放在一个新坟墓里。犹太人的坟墓是在山旁的一个洞穴,有些是天然的洞穴,有些是人工凿出来的,面积可容一人进去安置死尸,穴口用一滚石封闭。不过约瑟没有用香料保存尸首,所以加利利来的一些妇女在安息日过后,就马上去补办此事,照常规,在安息日里她们不能作此事。
第51节亚利马太是在耶路撒冷西北20哩(32千米)外的一个市镇,位于犹大与撒玛利亚之边境上。第51节其实所有犹太人都可以说是「盼望神国的人」,这儿必定是指约瑟依循耶稣的教导盼望神国,并且也按着这盼望度日。
第52节钉十字架的死刑是漫长而痛苦的刑罚;路加在此没有提及彼拉多惊讶耶稣如此快速死亡。
第54节每周安息日前的「预备日」,是由周四黄昏延续至周五黄昏。「快到了」(直译是:「破晓」)通常形容日出之时,但在此似乎是指日落或是华灯初上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