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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路加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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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注释

 

十八1-8不义的法官

其实这比喻是十七章20至37节那一段有关将来的教训之结尾。它与十一章5至8节的比喻类似,两者的旨趣都不在于把神与不义的法官比较,而是以此作一个对比而已。比喻中的妇人很可能是为一件钱财上的案件上诉,而法官不肯听诉的原因是等待贿赂的金钱送上来。而她却贫穷得付不起这笔费用,恒心是她唯一的武器。假若一个既不尊重神的律法,又不重视人的法官,尚且因寡妇不断的请求而采取行动,那么神岂不更因子民的呼求而为他们伸冤?

在第7节中,「神的选民」是指那些听从了祂的呼召,作出回应的人。他们落在受逼迫的境况中,渴望神为他们伸冤,他们的祷告是:「愿祢的国度降临」。「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一句,暗示神外表上表现得不在乎,好像没有回答他们的哀求;但事实上,祂确是回答了他们的祷告,无须任何催迫,祂便快快给他们伸冤。在此,最重要的问题并非神是否回答祷告,而是当人子来临时,是否有诚信的人不放弃希望地恒切祷告。这比喻的重心是要鼓励人不断祷告,在人子来临之前那段艰苦的日子里也不灰心。《传道经》三十五章14至19节的经文与此比喻有异曲同工之妙。

十八9至十九10救恩的范围

这一段的主题是:福音的救恩达到那些被排斥的群众。

十八9-14法利赛人与税吏

这比喻与上述的比喻一样是关乎祷告的,但目前这比喻所涉及的范围更广。文中的两个祷告反映两种人;法利赛人是敬虔分子,生活正直而严谨,他所做的超乎律法的要求,每周禁食两次──周一及周四;而律法只要求人每年在赎罪日禁食一次;又把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献上,不像一般人只献律法所要求的那部分。但是他祷告时却挑显眼的地方「站着」祷告,他以自己的敬虔为荣(他的祷告全是关乎「我」的),看不起别人,还向神暗示自己一样不缺。对比之下,税吏却远远地站在殿中圣所以外的地方,他向神祷告时甚至不敢抬起眼睛,更用不着说举起手来了。他所能做的只是向神倾诉认罪,并且恳求神开恩怜悯。耶稣的评语说:此人回家「倒算为义」,换言之,他被神所接纳,而法利赛人则完全不蒙悦纳。

第14节中的「这人……比那人倒算为义了」一句的译法太弱,应该说「这人……被算为义,那人却不」才对。故此,这比喻又是另一个关心被排斥者的例子。神随时都预备接纳那些不义的人向祂祈求,但那些炫耀自己的宗教操练,以自己的好行为自满自足的人,神却对他们充耳不闻。

无可否认,当然也有一些好法利赛人,所以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但是也真有像比喻中的法利赛人存在,在犹太传统中也确有类似的祷告流传下来。

十八15-17耶稣与小孩(参太十九13-15;可十13-16)

只有路加称这些孩子为「婴孩」。「摸」字暗示耶稣按手在他们身上,求神赐福予他们。在马可福音中,这故事的重点是说明国度属于像小孩子一样的人,作者描写耶稣抱着小孩,目的就是要强调这一点。路加删去这环节,并非因为他感到这类事情不宜记录下来,更可能的理由是因为他想突显这里的重点:国度只是为那些像小孩子一样,以谦卑和乐意接受的心态(参十八14)来迎接它的人而设的。

第15节路加加插了一段很长的经文(九51至十八14),是马可所没有记载的,在此他再与先存的马可福音同步。

第16节国度既是为小孩,也是为具赤子之心的人而设的。

十八18-34富足的官(参太十九16-30,二十17-19;可十17-34)

在此继续探讨同一个主题,就是哪些态度会蒙神的悦纳。「承受」(即「获得」)「永生」与进神的国(24节)或得救(26节)同义。耶稣问此人是否真的知道称祂为「良善」是甚么意思,「良善」这词只可用在神的身上。耶稣在此并非否认祂拥有神儿子的身分,这身分不易被人看出来,但祂在此所要避免的是虚假的恭维。祂以传统的犹太方式来回答此人的问题;谈及守律法的需要,特别是十诫的第二部分,这部分(或多或少)可以用一个人的外在行为来作考证。此人宣称已遵守这些律法,于是耶稣便作更深一层的探讨,叫这年青人变卖所有,分给穷人,再来作祂的门徒。对方拒绝这要求,可见他并非真的能爱人如己,他心中的至爱是他自己和他的财富,而并非神(参十27),虽然他外表上谨守律法,他的心却与神相违。此处证明一个心中只看重钱财的人极难进入天国,事实上,比骆驼穿过针眼更难,人要自救实在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但是,人虽不能胜过自己犯罪的心,但神可以介入,拯救那些愿意响应祂呼召的人。彼得提出说12个门徒已经作了响应,撇下一切跟从了耶稣,耶稣应许那些预备牺牲一切作门徒的,将要承受更大的福分;无论是在今生,或是来生。

此处并没有提及逼迫(参可十30),但在下面的预言中却有暗示;耶稣继续列举外邦人将要如何凌辱虐待人子的事情,十二门徒却听不进去(参九45)。

第20节这里所列出的诫命,在次序上与通常所列的不大相同,却与希腊文旧约相同。当中没有提及禁止贪婪的诫命──要不是因为这罪在外表上不如别的罪那么明显,就是因为这诫命是那年轻人不能守的。

第25节有一类似的犹太箴言,是关乎一只大象的。

第31节参以赛亚书四十九章7节,五十章5至6节,五十二章13节至五十三章12节,以及诗篇二十二篇69节。这些经文不一定是这方面的直接预言,而是一些有关一般义人因信靠神而受苦的陈述。

十八35-43医治瞎子(参太二十29-34;可十46-52)

这段的最后两个故事是关乎人如何回应神借着耶稣所发出的呼召。「戴维的子孙」是弥赛亚的称号(参赛十一1-10;耶二十三5-6;结三十四23-24;路二十41-44)。瞎子不断(参十八1)呼求,虽然旁人拦阻他,仍坚持不放弃,而耶稣则按着他的信心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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