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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路加福音相关章: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壹、内容纲要

【如何才能进神的国度】

一、要祷告求神帮助:

1.祷告要恒切(1~8节)

2.要谦卑求神开恩(9~14节)

二、要像小孩子才能进去(15~17节)

三、不在乎作善事,乃在乎脱离钱财的霸占(18~25节)

四、进神的国在人是不能的事,在神却能(26~27节)

五、要为神的国接受十字架的剥夺(28~34节)

六、求主打开心眼,才能在十架路上跟随主(35~43节)

贰、逐节详解

【路十八1】“耶稣设一个比喻,是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

﹝原文字义﹞“常常”随时;“灰心”失去了心,丧志,疲倦,衰弱。

﹝话中之光﹞(一)祷告生活中最普通的失败就是缺少恒心。我们开始为某件事祈求,祈求了一日、一周、一月,如果一无所得,我们就灰心,认为无望了,于是在祷告中再不题它了。这是最大的错误。

(二)信心的祷告,就是不因祷告得不着答应而灰心;信心的祷告看以前没有得到的祷告是一种鼓励,一种证据,暗示我们,神答应的来到是更近了,就在前面了。

(三)信心的祷告是‘有始有终’的祷告。‘有始无终’的人,无论在甚么事上都是无结果的。有了‘有始无终’的习惯,就是有了失败的命定。半途而废的祷告也是如此。灰心生失望,失望生不信,不信生失败──这都是祷告的致命伤。

(四)祷告不只是呼求神,也是抵挡撒但。神常用我们的祷告来使我们制服撒但。所以只有神,不是我们,能使祷告停止。但愿我们不敢随意停止祷告,除非答应已经来到了,或者已经有把握了。

【路十八2】“说:‘某城里有一个官,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文意批注﹞“也不尊重世人,”意指他既不关心别人的需要,也不理会别人对他的看法。

﹝话中之光﹞“尊重”人,必须是基于对神的尊重(敬畏);只有敬畏(“惧怕”)神的人,才能对人有真实的“尊重”。

【路十八3】“那城里有个寡妇,常到他那里,说:“我有一个对头,求你给我伸冤。””

﹝原文字义﹞“伸冤”责罚,报复,主持公道。

﹝文意批注﹞“那城里有个寡妇,”‘寡妇’无依无靠且无助,特别容易被人欺负。

“求你给我伸冤,”或作‘求你替我主持公道’。

﹝灵意批注﹞“那城里有个寡妇,”就着属灵的关系而言,基督徒有如贞洁的童女,已经许配给了基督(林后十一2);但由于这位新郎已经离开地上(参五35),人不再见到祂(参约十六10),所以直到祂再来以前,今天活在世上的基督徒,都如同‘寡妇’,盼望有一天能与祂同在(参腓一23)。

“常到他那里,”‘他’指那个‘不义的官’(参2节);他是在反面的意义上代表神,用意在凸显神的公义。

“我有一个对头,”‘撒但’的原文字义就是‘对头’。魔鬼撒但不单与神作对,并且也与基督徒作对;牠一面在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启十二10),一面在地上要吞吃我们(彼前五8~9)。

“求你给我伸冤,”意即求神施行公义,保守我们信徒,使我们免受魔鬼的欺压、逼迫。

﹝话中之光﹞(一)本节圣经提示我们要‘常常祷告,不可灰心’(1节)的理由:(1)仇敌凶恶;(2)自己软弱无能;(3)神是公义的神,不能不为我们伸冤。

(二)每一个正常的基督徒,对于世界应该是一个“寡妇”的态度──这世界是反对并杀害我们的主的,所以我们对它无所爱慕;这世界对于我们不过是一个空白罢了。

(三)如果没有“对头”的话,这寡妇就不会去求官;信徒今天活在世上,受魔鬼的欺压和折磨,对我们的灵命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牠会使我们更多倚靠神。

【路十八4】“他多日不准;后来心里说:“我虽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文意批注﹞“他多日不准,”在这段比喻里面,这个‘多日不准’与那寡妇‘常到他那里’(3节)、‘常来缠磨’(5节)针锋相对。

【路十八5】“只因这寡妇烦扰我,我就给她伸冤罢;免得她常来缠磨我。”’”

﹝原文字义﹞“烦扰”给予困扰,使受劳苦;“缠磨”打得鼻青脸肿,攻克身体(参林前九27)。

﹝文意批注﹞主耶稣在此的论点是:如果一个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人的法官,都会因寡妇的恒切殷求,逼使他不能不公正地处理这无助之人的案件,那么,公义且慈爱的神,岂不更要垂听我们的祷告吗?

﹝话中之光﹞(一)寡妇惟一的一把武器,就是她不屈不挠的意志。容易疲倦灰心的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甚么前途(参来十二1~3)。

(二)我们的神不像那不义的官,要受人苦缠哀求,感到厌烦,才终于让步应允;祂的答应若有耽延,也是为着我们的益处(参彼前一6~7)。

(三)我们许多人几乎从来没有烦扰过神,祷告一次、两次,过了就忘了;这样的祷告,神当然没有必要答应。

【路十八6】“主说:‘你们听这不义之官所说的话。”

【路十八7】“神的选民,昼夜呼吁祂,祂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么?”

﹝文意批注﹞“神的选民,昼夜呼吁祂,”‘选民’在此可能特别指大灾难期间的犹太余民(参十七22~32),但也指每个时代所有受逼迫的信徒。

“祂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他们’应指神的选民;表明神对祂选民的遭受欺压,如果没有立即施行拯救,并非祂不顾他们,而是一面为着他们的属灵好处,一面也是对欺压者的宽容忍耐。

﹝话中之光﹞(一)凡是用正当的灵,所献正当的祷告,决不会永远得不着神的答应。

(二)神垂听我们的祷告,不一定按照我们所指定的时候答应我们。我们寻找祂,祂必向我们显现,不过不一定照我们所希望、所定规的时间和地点。

(三)神的时候是不能听你指挥的。如同击石取火一样,应当一次、两次,再三的击石,直到燧石发出火来。属天的事情比击石取火更有成功的把握,因为我们后面站着神的应许。

(四)有人以为神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世人;祂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悔改(彼后三9)。

【路十八8】“我告诉你们,要快快的给他们伸冤了。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么?’”

﹝文意批注﹞“要快快的给他们伸冤了,”神报复我们的仇敌,乃是在救主回来的时候(帖后二6~9)。

“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么?”‘信德’原文就是‘信心’,并不是指叫人得救的‘信仰’,而是指存在于祷告中的‘信心’,就是像这寡妇在祷告上坚持到底的信心。全句意即:当主再来的时候,在地上遇得见那有坚忍持久祷告的信心,坚信主再来替他们伸冤的人么?

﹝话中之光﹞(一)父神为祂的子民伸冤,对付祂的对头──撒但,就在于差人子来,正如主说,伸冤在我(参罗十二20)。

(二)耶稣基督显现出来,就是要除灭魔鬼和牠一切苦害我们的作为(参约壹三8)。

(三)在主再来之前,信徒将会遭遇一段艰难的日子──遭受逼迫与灾难;在那种境遇中,我们特别需要坚守对主的信心。

(四)我们虽然相信主肯为我们作事,也相信祂凡事都能作;但我们的信心常是短暂的信心,很少能够信到底,忍耐坚持到底。

(五)经过试验的信心,才会更显宝贵;所以我们在百般的试炼中,不但要坚持忍耐,并且还要因此而大有喜乐(参彼前一6~7)。

(六)我们若对自己的祷告没有信心,就表示我们并不是真的在那里向神要;我们无心的祷告,就不能盼望神有心的垂听。

(七)抓牢神的应许,百折不挠的祷告,就是有信德的祷告。

(八)不怕神失信,只怕我们不信。

【路十八9】“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

﹝原文字义﹞“藐视”轻看,视如一文不值。

﹝文意批注﹞“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指法利赛人(参十六15)。

【路十八10】“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

﹝背景批注﹞“上殿里去祷告,”圣殿每天献早晚祭时,在外院有两次公祷的例行聚会;此外,个人可以随时往圣殿私祷。

“法利赛人,”是犹太教中最严谨的教派,自夸有高度圣洁的生活、对神的敬虔、及圣经知识。

“税吏,”是替罗马政府向犹太同胞征收税款的人,他们一面欺压同胞,一面中饱私囊,素为一般犹太人所鄙视。

【路十八11】“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

﹝文意批注﹞“法利赛人站着,”‘站着’虽是犹太人祷告时通常所采用的姿势,但在这里带有夸耀似的意味,昂首挺胸,站在一个明显令人注目的位置上。

“自言自语的祷告说,”‘自言自语’表明他的祷告不是说给神听,乃是说给他自己听。

“我...我...”他一直重复‘我’(参12节),显明他内心的真实情况乃是自负和妄自尊大;本节的话根本不像祷告,倒像是在控告别人。

﹝话中之光﹞(一)凡是在祷告中称义自己、定罪别人的,在神看来,也不过是自言自语,并不是真祷告。

(二)充满律法思想,活在律法原则底下的人(“法利赛人”),他们不过是自我陶醉,根本没有摸着属灵的实际。

【路十八12】“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背景批注﹞“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法利赛人一周禁食两次,以示敬虔(参五33;太六16;九14;可二18),但律法并无此规定;仅每年赎罪日有禁食的节期(参利十六29~31;廿三27~29;徒廿七9)。

“捐上十分之一,”法利赛人也相当重视十一的奉献(参太廿三23;利廿七30;申十四22)。

﹝文意批注﹞注意这法利赛人的祷告,在外表上虽有祷告的形式,但实际上却不是在跟神说话;反而是在夸赞自己的道德(参11节)和敬虔的表现。

﹝话中之光﹞(一)在祷告中对神傲慢的自夸,在神面前乃是极其可憎的罪恶。

(二)有些信徒的祷告,像这个法利赛人一样,并不期待从神得着任何的答复,因此他们的祷告也必然得不到回答。

【路十八13】“那税吏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原文字义﹞“开恩可怜”施恩,宽恕,挽回,和解。

﹝文意批注﹞“那税吏远远的站着,”表示他不敢引人注目。

“连举目望天也不敢,”表示他对神畏惧。

“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开恩可怜’在原文含有‘作挽回祭’之意;‘我这个罪人’表示他所想的是自己的罪,而不是别人的罪(参11节)。

这句话表明如下的真理:(1)惟有神才有资格怜悯人;(2)神是愿意怜悯人的神;(3)我们不是凭理由来获得神的怜悯;(4)只在神面前单纯承认自己可怜的光景;(5)把自己完全交托给神。

﹝灵意批注﹞“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表征他认识自己的败坏;“捶着胸,”表征他为罪忧伤、痛悔;“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表征他靠着基督赎罪的功绩,求神赦免他的罪。

﹝话中之光﹞(一)神若不怜悯,不管你如何定意,怎样奔跑,也是徒然、枉然。神一发怜悯,你甚么问题都解决了。所以我们都需要神的怜悯。

(二)神是满有怜悯的,甚么时候你一有真正求神怜悯的存心,甚么时候你就得着神的怜悯,进入恩典之中了。

(三)当你求怜悯的时候,要放弃你的理由。很多人因为有理由在,不要神怜悯,好像自己有很多等值的东西,与神交换恩典。错了,恩典是白白得着的。

【路十八14】“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文意批注﹞“算为义,”意即被神称义,算他为义人;‘算为义’比罪得赦免更深,乃是神看他好像没有犯过罪一样。

‘算为义’这个字的原文在《路加福音》中一共享了五次(参七29,35;十29;十六15),在其它三本福音书中,仅《马太福音》用过两次(参太十一19;十二37)。

“自卑的必升为高,”‘自卑’是指自我谦卑的态度,并不是指对自己人格有自卑感。

﹝话中之光﹞(一)“倒算”乃是神的算法──人行为上的善恶有时并不算数,人存心自卑才能算数。

(二)那税吏求神开恩可怜他(13节),但神的回答却是‘算他为义’;神所作的事,不是照我们所求所想的,而是照着祂自己的思想,所以总是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参弗三20)。

(三)信徒不可自高,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十二3);而当自卑,看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

(四)我们看别人,应当看别人身上的新人;看自己,应当看自己身上的旧人。这样,我们就不会自高,而会自卑。

【路十八15】“有人抱着自己的婴孩,来见耶稣,要祂摸他们;门徒看见,就责备那些人。”

﹝文意批注﹞“要祂摸他们,”表示求主给他们祝福。

“门徒看见,就责备那些人,”门徒谅必是因认为小孩子微小、幼稚、无知,不应为此小事阻延主耶稣上耶路撒冷的行程。

﹝话中之光﹞(一)在人的天然观念里头,常满了分别尊卑、贵贱、大小的思想(参雅二1~7);信徒也常不知不觉中,有贵重这个,轻看那个的情形(参林前四6)。

(二)敬畏主的人,不可按外貌待人(参雅二1),更不可恃强凌弱。

【路十八16】“耶稣却叫他们来,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原文字义﹞“禁止”拦阻,妨碍。

﹝文意批注﹞“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注意,主不是说像‘这些’而是说像‘这样’,显明不是指年龄,而是指属性;像小孩子‘这样的人’,是指像小孩子的纯真、谦卑、依赖,这是进神国的要件(参太十八3)。

﹝话中之光﹞(一)在教会中,没有一件事是小到让我们的主不足挂怀的,因此事无大小,都可带到主面前。

(二)在教会中,也没有一个人是太伟大到一个地步,认为某些事对他们来说,是太小的事,而不屑去作。

(三)凡自觉一无所有,谦卑地来求主的人,必为主所喜爱。

(四)无论我们是谁,无论我们的光景如何,主都喜欢与我们交通,与我们亲近;主也不容许任何人、事、物来拦阻我们和祂的交通。

【路十八17】“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

﹝文意批注﹞“若不像小孩子,”‘小孩子’与大人作比较,有其优点和缺点;主的意思不是叫他们像小孩子般的无知(参林前三1~3)、不能分辨好坏(参弗四14)、不能吃干粮(参来五12~14)等,而是要他们像小孩子那样的‘谦卑’(参太十八4),这个特征表现在他们的天真、单纯、自感微小、完全倚靠父母、肯听话、服从等情形。

﹝话中之光﹞(一)不是‘装作’小孩子,乃是自然‘像’小孩子,因此能安息于自己眼前的地位,而不会觉得吃力与吃亏。

(二)主的话指明,我们的旧人旧性,在神国里没有容身之处,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雅四6;彼前五5)。

(三)我们必须像小孩子那样,心里不受老旧的观念所霸占,才能将神的国当作新事物来接受。

【路十八18】“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作甚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文意批注﹞“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这个官是一个少年财主(参太十九22)。

“良善的夫子,”这是一个极不妥当的称呼,表示他看待耶稣不是救人的‘救主’,而是教导人的‘师傅’(参约三2)。

“我该作甚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这问话里包含了四个意思:(1)他认识‘承受永生’的重要性;(2)他承认在自己里面没有永生;(3)他认为‘作甚么事’可以承受永生;(4)但他不知道该作甚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承受永生’就是‘得救’(参26节),意即‘得着神永远的生命’,得以免去永远的沉沦(参约三16)。

‘永生’是神借着耶稣基督赏给人的恩典,不是人凭着善行向神赢得的报偿。

【路十八19】“耶稣对他说:‘你为甚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文意批注﹞“你为甚么称我是良善的?”意即‘你如果认为我是一个普通的教师,就不该称我是良善的’,因为凡是人都不良善。

“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意即在神之外,并没有善人(参罗三10)。主说这话,并非表示祂自觉有罪或与常人无异,而是表明:(1)神乃是真善的源头;(2)人离开了神,便无真善。

主耶稣在此不是否认祂自己是神,而是要引导这个少年官认识祂就是这一位惟一良善的神。

﹝话中之光﹞(一)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参太七18),世人不可能凭其邪恶的本性,作出甚么善事来。

(二)只有善人才能发出善来(参太十二35);而惟有神是善的,因此我们人无论怎样作善事,在神眼中看来,仍不足称善。

(三)信徒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参太五20)。因此,我们不仅要遵守旧约律法有关道德方面的诫命,也要遵守天国君王所颁布的新诫命(太五至七章)。

(四)除神以外,再也没有良善;所以没有一个人能因作好、行善而叫自己得救,只有靠主耶稣的救恩才可以。

(五)一切在神旨意和能力之外的工作,都不是‘善’的工作。信徒一切的行为,必须是出于神,且借着神才可以。

【路十八20】“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

﹝原文字义﹞“孝敬”尊敬。

﹝文意批注﹞“诫命你是晓得的,”主耶稣在这里向他提说‘诫命’的目的,并非暗示他可以凭守律法得救,相反地,乃是要让他借着律法认识两件事:(1)诫命表明神爱的心和圣洁、公义的性情;(2)因人不可能完全遵行诫命,使他能从失败中认识自己的败坏,并领会人根本不可能藉行善而得永生。

“不可奸淫、不可...”这些乃是十诫中的第五至第九条诫命。‘当孝敬父母’原为第五条诫命,此处却排在后面;又此处未提第十条‘不可贪恋’的诫命。

﹝话中之光﹞(一)新约信徒虽不必遵守旧约有关礼仪上的诫命,但仍得遵守有关道德上的诫命。

(二)我们在教会中也当遵守属灵的诫命:(1)不可把世界带进来──奸淫;(2)不可散布死亡的因素──杀人;(3)不可窃夺神的荣耀──偷盗;(4)不可见证基督以外的事物──作假见证;(5)要尊主为大──孝敬父母。

【路十八21】“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文意批注﹞可惜这少年官并没有看见自己的无能,以为一切都已遵守了;其实,他顶多只不过是在字句外表上遵守诫命,却在精神内涵上仍免不了违犯诫命。

﹝话中之光﹞(一)自义的人根本是在黑暗中,看不见自己的过犯。

(二)人只要在一条诫命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

【路十八22】“耶稣听见了,就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文意批注﹞主在此提出最严厉的要求,以显明他的不完全。

“你还缺少一件,”暗示他现在仍是不‘完全’的──即使人遵行一切诫命,在主看仍是不完全的。从主在下面所提示的话可知,他所‘缺少的一件’就是第十诫‘不可贪恋’,特别是贪恋钱财。

“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表示他的‘一切所有’,乃是他不完全的明证,故要他去‘变卖’所有的。

“分给穷人,”表示他若不能把所有的‘分给穷人’,就证明他并不‘爱人如己’(参太十九20)。

“就必有财宝在天上,”表示他现在所有的,不过是地上的,他在‘天上’仍旧一无所有。

“你还要来跟从我,”表示他即使将所有的分给人,在他的心里仍可能只有穷人而没有主(参可十四7),故还要来‘跟从主’,亦即要爱主过于爱一切(参太十37~38)。

按上下文来看,本节的话并不是一条通则性的教训,要每一个基督徒都过穷乏的生活。主叫那少年人如此作,乃是有祂的目的,为要让他知道:他实在并没有完全遵守诫命(参21节),因此而醒悟,人并不能藉作甚么事以承受永生(参18节)。

﹝话中之光﹞(一)本节的话乃是律法的总纲:“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是‘爱人如己’;“来跟从我,”就是‘爱主你的神’。

(二)主的要求一层深过一层:(1)“变卖”──把财产换金钱,一般人作得来(参徒五1);(2)“分给”──相当为难;(3)“跟从”──更加为难,因为分给的是身外物,而跟从的是‘整个人’。

(三)先变卖所有的,然后才来跟从主;可见我们的‘所有’,往往是‘跟从’主的障碍。

(四)信徒不当只看自己的需要,也当注意别人的需要;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二4)。

(五)行走生命的道路,须要除去一切拦阻的东西,并一直往前跟随主。

(六)主是要求我们丢弃一切祂之外的事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属灵的──“变卖你一切所有的”,而专一注视祂,跟从祂,以祂为至宝──“财宝在天上...跟从我”。

(七)“你还要来跟从我,”有些人为了某种崇高的理想,可以献上自己的全部财产(参林前十三3),但却不投身作一个主的跟从者,这样的‘变卖所有’,仍无益处。

【路十八23】“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很富足。”

﹝话中之光﹞(一)凡自己有所保留,而不肯跟从主的人,都是“忧愁”痛苦一生的人。

(二)靠恩典,小孩子也能蒙主祝福(参16节);靠行为,即使是遵守了一切的诫命(参21节),结果仍是“忧愁”不喜乐。

(三)人越多财,就越贪财。这种情形,也可应用在属灵的事上,人若在主之外注重属灵的产业,例如口才、知识、恩赐,就会引来忧愁的后果。

(四)爱钱财过于爱主的,结果会叫人“忧愁”;但爱主过于爱其它一切的人,虽然失去家业,却仍有满足的喜乐(参来十34)。

(五)产业多,会拦阻人跟从主;不只是物质的自足会拦阻人蒙恩,属灵的自满更会拦阻人蒙恩。

(六)那个财主虽已来到基督面前,却丝毫未得着基督;我们若不能撇下所有‘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已往的属灵成就,而竭力追求基督,就恐怕仍不能真的完全得着基督(参腓三7,12)。

(七)属地和属天,属世和属灵并不能两全其美;信徒若舍不得属地和属世的,就不能盼望属天和属灵的也富足。

(八)无论甚么时候,你一碰着主,主就定规向你有所要求。我们若是不答应主的要求,不肯出代价,就会有两个结果:

1.就我们而论,是“忧愁”而退走。

2.就主而论,主在我们身上就不能显出用处来。

【路十八24】“耶稣看见他,就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

﹝文意批注﹞“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就着一方面的意义来说,重生乃是进神国的条件(参约三3,5),而我们只要相信主就能重生,所以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并不难;但另一方面,主在前面要求那位财主‘变卖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还要跟从祂’(参22节)作为进神国的条件,所以这里的‘进神的国’并不就等于‘承受永生’和‘得救’。‘进神国’的意义,含有信徒必须在今世活出神国的实际,作个名副其实的神国子民,当主再来时,才能得着国度的荣耀说的。就这一方面的意义而言,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确是何等的难。

﹝灵意批注﹞‘有钱财的人’的属灵定义是,在主之外有所拥有,不肯为主的缘故,舍己、失丧魂的享受(参可八34~35)的人。

﹝话中之光﹞人不能靠钱财进入神的国;对物质的看重与眷恋,即令是穷人,也会成为他们进入神国的拦阻。

【路十八25】“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背景批注﹞“骆驼穿过针的眼,”古时犹太人的城门,往往在正常的门上另开一个小门,此小门名叫‘针眼门’。白天时大开城门,供人们和货物进出;每到黄昏,便关闭城门,而仅打开那扇小针眼门。那门小到只可容‘人’进出,故若遇有驮货物的骆驼时,须先把货物从牠身上卸下来,然后叫骆驼屈着身子匍匐,再加上人力的推和拉,才能通过。‘骆驼穿过针的眼’遂成了一句俗谚,以形容事情非常困难,但并不是完全不可能之意。

﹝文意批注﹞“骆驼穿过针的眼,”‘针’字在原文是指外科医生所使用的针,与马太和马可里所用的‘针’字不同(参太十九24;可十25)。‘骆驼’乃巴勒斯坦体型最大的动物,‘针眼’乃是极细小的管道;‘骆驼穿过针的眼’乃在表明‘在人是绝对不可能作到的’(参27节)。

“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意指一个人的心若被钱财霸占,而将钱财横隔在自己和神的国之间,他就不可能进去了。

﹝话中之光﹞(一)财主要进神国虽然难,但并非绝不可能;‘骆驼’是载货的牲畜,牠代表财物──只要肯奉献财物归主用,即可进去。 (二)骆驼顶大,针眼顶小,虽难进去,但若应用十字架的原则,就是舍己、把己烧成灰,化为乌有,如此便能穿过去。

【路十八26】“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

﹝文意批注﹞他们的错误至少有二:(1)他们以为得救就是进神的国;(2)他们以为财富既是神给义人赐福的表记(参申廿八1~12),因此也可以用财富换取进神国的权利。

严格地说,‘得救’和‘承受永生’(18节) 是同义辞,但和‘进神的国’(24节)却稍有不同;信徒得救也就是承受了永生,因此也就具备了‘进神的国’的基本条件(参约三3,5),但仍得让神在我们身上完全掌权,才算实际地进到了神的国里面,或者说实际地活在神的国里面。

【路十八27】“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

﹝文意批注﹞主这话是回答‘拥有财富’和‘进神国’不能两全的难题,故祂的意思是说,神可以除去钱财在人心里的权势,使人得以撇下一切(参28~29节),而能进入神的国。

有人根据本节圣经,认为那个少年官后来可能也归信了基督。

﹝话中之光﹞(一)人要进入神国,不止那个作官的财主觉得不能(参23节),听见的人也觉得不能(参26节),连主耶稣也印证说,“在人所不能的事”──人不能凭着自己的行为进入神国。

(二)“在神却能,”神能将人所不能的,转变为可能;神的方法是将祂自己给人,在人里面加力,使人也‘凡事都能作’(参腓四13)。

(三)“在人所不能的事,”这是宣告人行为的无用;“在神却能,”这是表明神恩典的备办。我们惟有不靠行为而靠恩典,才能得救(参弗二8~9)。

(四)那少年官只看见他自己的不能,并没有看见神的凡事都能,所以就忧忧愁愁的走了(参23节)。若只看见自己的不能,就会落在忧愁里;但若看见神能,就要欢喜赞美神。

(五)我们得救了以后,还要依靠神的‘凡事都能’去行善(参弗二10),才能真正活在神国的实际里面(参彼后一10~11)。

(六)无论在生活环境中,或在灵命的长进里,神都有无限的大能,来为我们解决一切难处,供应我们一切需要。我们应当倚靠祂。

(七)有些不信的人,从人这面看来,是很难信主得救的;但在神那里还是有得救的可能。所以我们传扬福音,不可轻易放弃任何人,神一作事,连最刚硬的罪人也会得救。

【路十八28】“彼得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

﹝文意批注﹞彼得的意思是说,我们在今天既已经‘有所撇下’,就应当在将来‘有所得着’,这样才算合理。这话虽然不错,但因带有交易的性质,动机不够高尚。

﹝话中之光﹞(一)彼得的“看哪!”,正说出他的‘有’;他正是一个属灵的‘财主’,颇有可引以炫耀自夸的。

(二)我们所以能够撇下所有的来跟从主,其实仍是由于神的吸引和运行加力,所以应当归荣耀给神。

【路十八29】“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

﹝原文直译﹞“...没有人为神国的缘故,撇下房屋,或妻子,或兄弟,或父母,或儿女,”

﹝原文字义﹞“撇下”留下,置于背后,赦免(过去完成时式)。

【路十八30】“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

﹝原文直译﹞“而没有不在现今这个时候得到许多倍,且在将要来的世代得到永远生命的。”

﹝原文字义﹞“今世”这时期;“百倍”许多倍。

﹝文意批注﹞“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这是指在今世就能得着丰满的享受和喜乐。

“在来世不得永生的,”指在来世得着永远生命的福乐。这话的意思不是说,我们可以凭着舍弃一切(参29节),来赚取永生;而是说我们的舍弃,能叫我们在进入永生的领域时,比一般信徒更多享受这生命的丰满──神为得胜的信徒所储备的奖赏。

﹝话中之光﹞(一)属灵的原则是先抛下,后才得着。

(二)国度的奖赏是包括今生和永世的。

(三)神国的赏赐乃是“百倍”的;这个赏赐乃是基督自己,因为基督是丰满完全的。

【路十八31】“耶稣带着十二个门徒,对他们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话中之光﹞(一)主不是说‘我去’,乃是说‘我们去’;一个人行走十字架的路是不够的,应当劝勉人、带领人也遵行神的旨意,背着十字架向前行。

(二)“先知所写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神所定规的心意若没有得着成就,神就不会满足;故此我们应当与神合作,好让祂为我们所定规的一切,也都成功在我们身上。

【路十八32】“祂将要被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祂、凌辱祂,吐唾沫在祂脸上;”

﹝文意批注﹞“祂将要被交给外邦人,”‘外邦人’指罗马人;耶稣是由罗马巡抚彼拉多判死罪而被钉十字架的(参廿三23~25)。

“他们要戏弄祂、凌辱祂,吐唾沫在祂脸上,”耶稣在被钉十字架之前,曾遭看守的人、希律兵丁和罗马兵丁的戏弄与凌辱,又吐唾沫在祂脸上(参廿二63;廿三11;可十五16~20)。

﹝话中之光﹞(一)主一路带领门徒,常向他们题起受苦、被杀的事(参九22,44;十七25);这说明主的道路一直是指向十字架的。

(二)我们的眼光若能越过十字架的受苦,而看见复活里的荣耀,就会欣然奔跑前面的道路,毫无畏怯。

(三)荣耀之前,先有苦难(罗八17);复活之前,先有死亡(林前十五36)。十字架乃是得着高举的路(腓二8~9);这是主耶稣留给我们的榜样。

(四)谁苦受得越多,就越多得主的安慰(林后一5);谁越被交于死地,就越多显明主复活的生命(林后四11)。

【路十八33】“并要鞭打祂,杀害祂,第三日祂要复活。’”

﹝话中之光﹞(一)“第三日祂要复活,”基督教与其它宗教不同之处,就是救主耶稣的复活;基督徒与其它宗教徒不同之处,就是有复活的盼望。

(二)十字架对与基督徒而言,并不是完结;十字架的后面,有复活的荣耀。我们若与祂一同受苦,就必与祂一同得荣耀(罗八17)。

【路十八34】“这些事门徒一样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隐藏的,他们不晓得所说的是甚么。”

﹝话中之光﹞在属灵上骄傲、自负的人──‘看哪,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28节),无法懂得十字架的意义──“一样也不懂得...不晓得所说的是甚么”。

【路十八35】“耶稣将近耶利哥的时候,有一个瞎子坐在路旁讨饭。”

﹝背景批注﹞“将近耶利哥的时候,”《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记载此事是发生在‘出耶利哥的时候’(参太廿29;可十46);我们必须了解耶利哥城的背景,才能明白其间有出入的原因。耶利哥在当时有新、旧二城,新城是大希律王所建,两城之间有一条道路相通。马太和马可是记载耶稣出旧城之时,而路加是记载耶稣进新城之时,所以两者并没有矛盾。

‘耶利哥’乃是被咒诅之地(参书六26)。

﹝文意批注﹞“有一个瞎子,”他的名字是‘巴底买’(参可十46);《马太福音》里记载了两个瞎子(参太廿30),而此处仅记载一个瞎子;大概是其中之一的巴底买态度比较积极,开口喊叫的就是他。

﹝灵意批注﹞“瞎子,”意即没有光照和启示;在黑暗中,不认识神,也不认识自己。

“坐在路旁讨饭,”‘坐在路旁’表征在生命的路上停滞不前;‘讨饭’表征因生命幼稚,只好仰赖别人的供应与喂养。

﹝话中之光﹞(一)跟随主才是蒙福之路,但人因眼瞎,不能跟从主走路,只得“坐在路旁”;这是一幅人在黑暗中可怜光景的图画。

(二)只因他是个“瞎子”,所以向人“讨饭”,;所有灵里昏暗、缺少看见的人,就无法自己从主直接领受,只好向人求讨二手货。

【路十八36】“听见许多人经过,就问是甚么事。”

【路十八37】“他们告诉他,是拿撒勒人耶稣经过。”

【路十八38】“他就呼叫说:‘大卫的子孙耶稣阿,可怜我罢。’”

﹝文意批注﹞“大卫的子孙,”这是犹太人对弥赛亚的称呼;他们盼望弥赛亚来临,施行拯救,除去人间疾苦(参赛九7;耶廿三5~6)。

﹝话中之光﹞(一)这个瞎子虽不能‘看’,却能‘听’(参36节),他一听见了,就抓住机会,向主呼求,这是他蒙恩的原因。

(二)感谢主,祂使我们听见福音,认识祂就是‘耶稣’(原文意即‘耶和华救主’或‘耶和华的救恩’),是‘大卫的子孙’(意即祂是那位要来的弥赛亚),因此向祂呼求。

【路十八39】“在前头走的人,就责备他,不许他作声;他却越发喊叫说:‘大卫的子孙,可怜我罢。’”

﹝话中之光﹞(一)“在前头走的人,”那些老资格、有经历、似乎更接近主的宗教领袖,常会成了别人寻求基督的绊脚石。

(二)求看见的祷告,常会被人禁止;但越被禁止,越发要迫切求告,这样才能蒙恩。

(三)求启示的祷告,应当不顾一切的艰难和拦阻,迫切肯求,才会有结果。

【路十八40】“耶稣站住,吩咐把他领过来;到了跟前,就问他说:”

﹝文意批注﹞“耶稣站住,”达秘曾为这句话作如下的评论:‘约书亚曾经命令日头停在空中,但在这里,这一位日、月和诸天的主,竟然应一个瞎眼乞丐的请求而站住。’

【路十八41】“‘你要我为你作甚么?’他说:‘主阿,我要能看见。’”

﹝话中之光﹞(一)“你要我为你作甚么?”祷告须有明确的目的。

(二)我们的祷告往往是一般性而无专一目的,或者是妄求(雅四3),不知道所求的是甚么,因此祷告得不着答应。

(三)“主阿,我要能看见,”对一个似乎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应当敢于相信主。

(四)求眼睛能看见,是我们奔走属天道路的开端(林后四6;弗一18;徒廿六18)。

(五)瞎子虽未看见主,但是‘听见’了(参36节),就即刻向主祈求,“要能看见”。我们读圣经时,并不是一下子就得着启示,明白主的话;乃是先听见了话,谦卑求主光照,然后才得着启示。

【路十八42】“耶稣说:‘你可以看见;你的信救了你了。’”

﹝文意批注﹞“你的信救了你了,”他是相信主耶稣能医治他,所以这信不是自信,乃是信神能。

﹝话中之光﹞(一)这个瞎子原来‘坐在路旁’(参35节),现在眼睛一得开,就在路上跟随主;要奔走道路,首须能看见。

(二)人的信心是主能力的输送管;信心的导管越大,主输入的能力就越多。如果我们还没有经历过主的大能大力,问题是因我们的信心不够,而不是因主的能力不够。

【路十八43】“瞎子立刻看见了,就跟随耶稣,一路归荣耀与神;众人看见这事,也赞美神。”

﹝话中之光﹞(一)真实的信心,带来真实的看见(参42节);真实的看见,产生真实的跟随。

(二)瞎眼的人不认识主的宝贵,故舍不得变卖所有的来跟从主(参22~23节);但若心眼得开,便会以主为至宝,并为祂丢弃万事(腓三8),甘心跟从主走十字架的道路。

(三)少年官想要‘作甚么’,结果是忧忧愁愁的走了(参18,23节);瞎子是‘求看见’,结果就欢欢喜喜的一路荣耀神。

(四)耶稣基督行事的结果总是使神得荣耀;我们信徒行事为人,也当求神的荣耀,而不是求自己的荣耀。

(五)一个感恩的人随时要见证主恩,归荣耀与神,好让人在我们身上看见神的作为,因而发出赞美。

叁、灵训要义

【从不义的官学习祷告的教训】

一、不义的官既不怕神,也不顾念人(2,4节)──但神是我们的父,祂只为求我们的福祉

二、当寡妇来求他,对他而言根本无利可图,因为寡妇没有钱可以给他(3节)──但我们是神所拣选的,祂关怀我们

三、他每次坐在法官的席上,她总在那里,最后他不能忍受,干脆允许她的请求(5节)──神在历代的教会中始终这样施恩,教会也似那寡妇一样常被欺压逼害

【法利赛人祷告的错误】

一、自以为义──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11节上)

二、定罪别人──不像这个税吏(11节下)

三、向神夸功──我禁食,捐上十分之一(12节)

【税吏祷告的榜样(13节)】

一、自承败坏──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

二、为罪忧伤──捶着胸

三、求神恩待怜悯──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进神国的条件】

一、在神面前降卑,知道自己是个罪人,晓得需要神的‘挽回’(9~14节)

二、要像小孩子,没有任何先入为主的观念(15~17节)

三、胜过钱财和其它一切物质事物的霸占,以跟从救主(18~30节)

【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一、人以为必须靠自己的力量(大人),才能有分于属天的祝福(15~17节)

二、人想作善事以得永生的报偿(18节)

三、人自以为已经作到了神的要求(19~21节)

四、人所拥有的一切,反而成了得着属天祝福的拦阻(22~23节)

五、必须放弃自己的挣扎努力,完全信靠神(24~27节)

六、撇下一切,就得着神的所有作满足的赏赐(28~30节)

【少年官的错误和主给他的纠正(18~23节)】

一、他误以为主只是一位‘良善’的教师──主引导他看见:只有神一位才是‘良善’的

二、他误以为‘行善’可以承受永生──主提出律法的要求来让他看见:人不可能完全‘行善’

三、他误以为自己已经‘完全’遵行了律法──主提出作完全人的条件来让他看见:他并未达到‘完全’

【主耶稣奇妙的预知和预言】

一、我们上耶路撒冷去(31节)──进耶路撒冷(十八35~十九46)

二、人子将要被交给外邦人(32节上)──被卖与被交(十九47~廿三1)

三、他们要戏弄祂、凌辱祂(32节下)──遭受凌辱(廿三2~32)

四、杀害祂(33节上)──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廿三33~56)

五、第三日祂要复活(33节下)──从死里复活、显现并升天(廿四1~53)

【耶利哥的瞎子得看见】

一、瞎子的可怜──坐在路旁讨饭(35节)

二、瞎子的福音──听见是拿撒勒的耶稣经过(36~37节)

三、瞎子的反应──就呼叫说,大卫的子孙耶稣阿(38节)

四、瞎子的坚持──却越发喊叫说(39节)

五、瞎子的蒙召──耶稣站住,吩咐把他领过来(40节)

六、瞎子的要求──我要能看见(41节)

七、瞎子的得救──你的信救了你了(42节)

八、瞎子的改变──立刻看见了(43节上)

九、瞎子的道路──跟随耶稣,一路归荣耀与神(43节下)

【瞎子蒙恩的原因】

一、抓住机会──听见是拿撒勒的耶稣,就呼叫说(36~38节)

二、不顾拦阻──许多人责备他,不许他作声,他却越发喊叫说...(39节)

三、直言求告──他说,主阿,我要能看见(41节)——圣经注解-黄迦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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