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路加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路加福音
注释
十五1-32被厌弃者的福音
十五1-10失羊与失钱的比喻(参太十八12-14)
耶稣交往的朋友通常是法利赛人眼中犯罪而不知悔改的人,他们为耶稣引来不绝的抨击。后来的拉比有话说:「不要与坏人相交,甚至不可把他带到律法面前。」这话总括了法利赛人的态度。耶稣早已为自己作出辩护,说明这些人的需要(五31-32)。在天上筵席的比喻中,祂说明神宁可邀请这等人而不邀请存藐视态度的所谓宗教人士。耶稣在此引用3个比喻来更全面地讨论这题目,这些比喻为祂的行动提出崇高的理由;失丧的罪人回头,神为他高兴,所以耶稣最终的愿望是寻找和拯救失丧者(十九10)。祂用牧人的比喻来说明神的心意,牧人为了一只迷失的羊甘愿翻山越岭去寻找,目的是要把这一只失羊带回群中。或许有些牧羊人会问:一只迷羊怎么较99只羊群的安危来得重要呢?他们忽略了每一只羊的个别价值,神却不是如此,祂为迷羊的回来高兴,甚至有过于家中羊群的安危。同样,妇人找到失落的一块钱高兴得马上请朋友来一同庆祝。引伸而言,法利赛人也应该同样为失丧者得拯救而与神同乐。
第3-7节在马太福音十八章12至14节失羊的比喻是一个引用实物教材的教训,教导门徒要照顾神羊群中的软弱者。第7、10节「在天上……为他欢喜」和「在神的使者面前」除了表达神的欢喜,同时也表明属神的人亦一同欢喜。
第8节比喻中描写妇人点上灯,打扫屋子,证明该妇人是穷苦人家,住在一般农夫所住的小农舍里。这种屋子门框很低,又没有窗户。
十五11-32浪子的比喻
第三个比喻较长,重点却相同,故事的主角其实是那父亲,他代表神(虽然神自己亦在故事中出现,参第18节)。
故事的背景如下:处理产业的方法有两种,要不是立遗嘱,就是生前把家产分赠。小儿子要求马上取得他应得那份产业(大概三分之一)的拥有权,本来父亲过世时,这份产业便自然归他所有。大儿子留在父家,父亲保留他的那份产业。但小儿子则变卖所有取得现款,不受家庭和父母的约束,在外宴乐花费资财。奢侈放荡的生活使他沦落贫穷,耗费他资财的猪朋狗友都离他而去,他只能找到最卑贱的工作──放猪。猪是犹太人认为特别不洁的动物。工资的低微,促使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来充饥,但是(经文暗示)他却不能如此行。在极端绝望的情况下,他悔改了;他明白到自己不仅把一生糟蹋了,而且不配再称为父亲的儿子,只配作一个仆人。于是他谦卑下来,准备以奴仆的身分回家。
可是,他未到家门,父亲已经等着他回来;未有机会吐露悔改的心思,父亲已经放怀欢迎他重新归回家中,并且以极大的尊荣款待他,吩咐家人设宴庆祝这位失而复得、死而复活的儿子。
只有一人,就是浪子的兄长,拒绝加入庆祝的行列,并且抱怨如此过分奢侈地欢迎那浪子回家。他怪责父亲没有以同等待遇待他,待他不如待弟弟那般慷慨。父亲提醒大儿子说家里所有一切至终都属于他。可见留在家里的人也有失落的危险。
有一个重要问题还未解答;究竟大儿子终究有没有加入欢宴中?作者显然故意不回答这问题,因为大儿子象征法利赛人和他们的同类,而这比喻的目的是要感动他们对被厌弃者改变态度。
虽然整个比喻以这问题为高峰,但故事的中心仍集中在父神赦免的大爱上,这种爱足以使法利赛人羞愧而作出正面的响应。故事没有明说祂寻找失丧的人(像十五3-10那样),亦没有谈到赎罪的必要,因为这是一个比喻,并非寓意故事(allegory),故无需每项细节都要寻求解释。有关寻找失丧者,和神牺牲的爱,在别处经文已有清楚的教导。
第18节在此「天」代表神,浪子的悔改并没有任何虚假的成分,虽然他在非常的境况下才回转过来。
第21节在新国际译本的旁注有:「使我成为你的雇工」一句,这是学究气味的文士加上去的,他们没有理解到父亲没有等儿子说完,就打岔进去了。
第22节这些礼物代表尊荣和权柄,穿鞋子是自主的人的专利,是奴仆所没有的。
第29-30节长兄的埋怨用词高傲,他甚至不称小儿子为「我的兄弟」,而称之为「你这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