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
11:2 这篇深受信徒喜爱的祷词,是门徒看见耶稣祷告后,请求祂教导怎样祷告而提供的。《马太福音》6:9-13也记有这篇祷词,放在“登山宝训”中,耶稣在那里指出,信徒的祷告与假冒为善的人的祷告间的不同(太6:5-8)。二处记载内容略有出入,我们通常采用《马太》较长的祷词。从耶稣教导的祷告中可以看见:1,祷告的基础建立在以神为我们的天父的关系上。神是一切真正相信祂儿子的人的父(约1:12-13),只有这些人可以称神为“我们在天上的父”。2,祷告当以敬拜开始。“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这句话,是对神和祂所作的一切的确认。3,祷告中所求的,当将神的国和这个国的降临置于首位。4,祷告应以神的旨意为前提;无论祷告蒙应允不蒙应允,都应该如此。5,祷告应该把神的旨意和神的国度实现在地上当作目标和理想。6,神的儿女在祷告中,可以为自己今生肉身上的需要求。7,如果儿女与天父之间的关系因罪隔断,祷告也会受阻碍(太6:12,15)。这篇祷文虽未具体详尽说明有关祷告的全部教训,但祷告的精髓都包括了。祷告中没有特别提及感恩(比较腓4:6-7),但感恩的意思已饱含在“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一句话里头了。
11:5 半夜三更把一家人吵醒,为了要借三个饼,真是太不近人情。但只要求得迫切,可以如愿以偿。我们若恳切祈求神国的恩赐(13节),一样可以得到。
11:14-23 耶稣赶出哑巴鬼,祂的敌人将这种从神来的能力归到撒但身上,又不认为赶鬼是神迹,要求一个“从天上来的神迹”。耶稣说明祂赶鬼是靠神的能力(原文作“神的手指”,见《出埃及记》8:19,《和合本》译为“神的手段”),祂是光,是那“更壮的”,藉着赶鬼来“胜过”黑暗的权势(21-22节)。凡不站在祂一道来建立神的国度的就是敌祂的(23节)。
11:24-28 不能在主道上坚守的人,就象身上的一个鬼给赶走了,反变成群鬼的住所。一个人的真福气是听了真道又能守住。母亲有个儿子能赶鬼,虽然快乐,但那种快乐稍纵即逝,并非真福。
11:29-32 “比所罗门更大”和“比约拿更大”,在原文“比…更大”用pleion,是中性,因此是指圣灵。圣灵在耶稣身上要完成的工作,才是真正的神迹。看见了圣灵在所罗门和约拿身上所行的小神迹而听从了的人,会要定“这世代”不接受圣灵行在耶稣身上伟大神迹的罪(太12:39注)。
11:38 不是普通的洗手,而是照传统宗教仪式的一种洗手。参《马可》7:2和注解。并看《马太》3:7注。
11:42-44 关于法利赛人的六祸,请看《马太》23:23注。法利赛人只重信仰的外表,求人的称赞(43节)。又由于强解圣经,造成别人难实行的宗教规定(46节);他们尊敬已死的先知,却迫害现在的先知和使徒(47-49节)。44节的“坟墓”是指旧约律法的一条规定:走在坟墓上的人不洁净(民19:16)。耶稣的意思是说,法利赛人的教训导人入罪,也污秽了自己。
11:45 律法师是当时专门研究和解释圣经律法的人,相当于神学家。他们大部分是法利赛人。
11:49-51 参《马太》23:35注。
11:52 这些律法师的坏影响误导百姓不听从耶稣的教训,不接纳祂的信息,把大家得到救恩“知识”的机会夺了去。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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