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一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
11:1-13 关于祷告的教导,主要可分为三个部分:①主祷文(1-4节);②半夜来找朋友的比喻(5-8节);③祷告的原理及结果(9-13节)。马太把①、③记载在耶稣的登山宝训中(太6:9-13;7:7-11)。在此简单察看一下何为在神面前正确的祷告。①所谓祷告,就是神与信徒之间的对话,也是属灵的交通。如耶稣所教导的那样,应当在开始时称呼“我们在天上的父”(2节)。如果没有向神迫切的心,只是在嘴上称他的名,等于妄称耶和华的名(出20:7);②祈祷应有渴慕永恒的心。人应当追求的是“上面的事”(西3:1),即一切与神有关的事。每次祷告都应该祈求“愿您的国降临”(2节);③在神面前的祷告要毫无保留、坦诚。只有真实的人格和语言,才是与神保持正常关系的方式(太6:6-8);④祷告的内容大概有:感谢、赞美、认罪、悔改,以及祈求。无论祷告的内容是什么,祷告的人一定要相信神必会应允(9-13节;太21:22)。另外补充一点,就是有时我们的祷告得不到应允,是因为我们没有为荣耀神而祷告,而是随从自己的情欲(雅4:3)<王下19:15,祷告的要素和形态>。
11:1-4 “主祷文”(Lords Prayer),与马太福音的记载(太6:9-13)有以下区别:①马太福音把这一内容,包括在登山宝训中;路加则与平地宝训联系起来(6:17-49);②祷告的内容也有区别:
如同其他教训,以上的不同点是由于耶稣在不同情况下重复主祷文所出现的差异(10:1-24)。详细内容请参照平行经文太6:9-13。
11:1 表明耶稣教导主祷文的原因。从中了解到主耶稣喜欢谦卑地敬听自己教训的人。
11:5-8 “半夜来找朋友的比喻”只出现在本书中。这个比喻意味着即使是人,在别人苦苦哀求下都会答应,更何况是满有慈爱的神,怎能不赐更多的恩典给向他祈求的人呢!这比喻表面上与18:1-8“不义审判官的比喻”相似,但在强调点上有明显的差异(18:1-8)。
11:7-8 表明巴勒斯坦的风俗习惯。生活不富裕的犹太人家庭,通常所有的人挤在一间屋里,甚至睡在一个被窝里<撒下 绪论,以色列的居住生活>。因此,若半夜有人敲门,无论谁去开门,都会影响其他人。因此半夜来客,并非一件使人愉快的事,尽管这样,主人从被窝里起来,接受来者的要求,可能也是因为他情词迫切地直求。此比喻告诉我们:①正确的祷告态度,即不能因为一次未得应允而放弃祷告(帖前5:17);②神必应允人的祷告。所以无论求什么,应相信必能得到应允而喜乐地求告神(腓4:6,7)。
11:9-13 教导祷告的原理及神丰富的恩典应允祈求者的事实,是太7:7-11平行经文。差异是:马太说神会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太7:11);路加说“神会赐‘圣灵’给求他的人”(13节)。路加把“好东西”称为“圣灵”,因为神赐给圣徒最珍贵的礼物就是圣灵(约16:7);最好的东西也是从圣灵而来(加5:22,23;太7:7-11)。圣灵的名称和属性及工作,如以下图表所示:
11:14-26 记载有关别西卜的争论,表明犹太人对耶稣的排斥逐渐达到高潮(9:51-19:27)。马太(太12:22-32,43-45)和马可(可3:22-30)也记载了这部分内容,但与本书不同。马太是把这些内容安排在犹太人和耶稣之间不断的冲突中(太12:1-45);路加则记录耶稣指责假冒为善的犹太教领袖(37-54节)。马可与他们不同,他把这些内容记载在耶稣的天国福音事工(可1:21)和关于天国的比喻(可4:1-34)中。这是为了表明犹太人对耶稣的教训所作出的反应。尽管存在如此差异,有关别西卜的教训,其焦点是耶稣的权柄和能力的根源问题这个问题不对路加而言,尤为重要,因为路加认为耶稣超自然的能力证明他就是旧约所预言的弥赛亚(4:31-44)。马太和马可把毁谤圣灵的罪与关于别西卜的争论联系在一起(太12:31,32;可3:28,29);路加在12:10单独讲述毁谤圣灵的罪,原因可能是各位作者对相同事件,所要强调的方面各不相同(2:1-20;5:1-12)。
11:15 别西卜:古代叙利亚人所崇拜的神,旧约称为“巴力西卜”(王下1:2),是“巴力”和“zebub”的合成词。巴力意为“主人”、“头目”、“丈夫”;西卜意为“苍蝇”,指驱逐落在牺牲祭物上的苍蝇的神。新约犹太人利用与“zebub”相似发音的“西卜”(意“屎”“不净”),讽刺外邦人或撒旦,轻蔑地称为“粪神”或“不洁之神”<王上 绪论,古代近东地区的外邦神>。
11:20 神的能力:马太没有使用这句话,而为“神的灵”(太12:28),两者都表示神的权能。在圣经中,手或手指象征力量或能力(1:66),尤其与神有关时更为如此(申3:24;撒下24:14;诗8:3;赛48:13;来10:31;彼前5:6)。圣灵在每一位信徒心中亲自作工,赋予他们力量战胜世俗的神(弗4:1-4)。在耶稣的一生中,圣灵同样赐予耶稣力量(4:14-30)。
11:27-28 耶稣讲述更有福的人,就是听神之道并遵守的人。耶稣的话语,与以前关于自己母亲、弟兄的教训相同(8:19-21)。在这里我们要明白,在神面前重要的不是血缘关系,而是听神之道、遵守神之道(太12:48)。
11:29-32 当犹太人向耶稣祈求“从天上来的神迹”(16节)时,他讲了约拿的神迹。预示自己死后,第三天复活,将来会再来审判这个世界。详细内容请参照平行经文太12:38-42。
11:33-36 指责犹太人因灵眼昏暗无法明白耶稣所行的神迹。现今的世人,也犯同样的错误,尽管有神启示的圣经,但仍然不醒悟、不相信,反而主张无神论(诗14:1)。但是神开启信徒的灵眼,使他们看见、明白天国的奥秘,引向得救之路,这是神奇妙的恩典(诗119:18;林前2:11-16)。马太福音登山宝训中也出现相同的话语,但所给予的教训却不同(太5:15;7:22,23)。
11:34-35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不是指眼睛发光,而是通过眼睛接受光、分辩事物。在属灵的事上也是如此,若灵眼昏花,就无法明白真理,容易迷失在罪恶世界。所以,我们一定要努力开启灵眼,时刻警醒。里头的光:即从神领受的善良的良心(罗9:1,2;彼前3:16,21)。
11:37-54 耶稣指责、宣告法利赛人和律法师的伪善,又名“六祸”。形式上与太23:13-36的“七祸”相似,内容上相同的部分也较多(42节;太23:23,24:44;太23:27,28:47,51;太23:29-36,52;太23:13)。耶稣指出犹太宗教领袖的罪,可归纳为如下几点:①颠倒的价值观(42节);②骄傲(43节);③假冒为善(44节);④推卸责任;⑤残酷(47-51节);⑥排斥性(52节)。有关详细内容,请参照太23:13-36。
11:37 法利赛人:请耶稣吃饭的动机不明确,不知是因为敬畏而真诚宽待,还是为了套出他的话、寻找定罪的把柄。但耶稣接受法利赛人的邀请表明:①耶稣是众人的朋友,是为拯救众人而降世的神(4:30-32);②耶稣不放过任何机会见证神道的积极态度(太19:16-22),这也是当今圣徒当持守的态度,应当制止心持偏见,择人传道的光景。
11:38 犹太人饭前洗手的习惯,不是因卫生的缘故,是为了宗教上的洁净礼。
11:39-42 耶稣指责法利赛人,是因为他们过分沉迷于表面上的洁净,而离弃了律法的根本精神——爱和公义(6:3,4)。所以耶稣教训说“这原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详细内容请参照平行经文(太23:23-26)。
11:44 不显露的坟墓:借比喻指责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由于人们看不见深埋地下的坟墓,可能无意中踩上而沾染不洁。法利赛人不仅执迷于遵守外在律法,又假冒为善,使人远离福音,继续在罪恶之中。
11:45 律法师:也称“文士”(可12:28),指犹太教中专门解释律法、或教导律法的人。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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