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九十八篇-《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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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九十八篇
98篇 这是一篇赞美诗,欢唱神为王。首节和末节与96篇相同,内容也极相似。全诗分三段,范围一段比一段广,先是“你们”(会众,1节),然后是“全地”(4节),最后是所有造物(7节)。诗人邀请大家一齐来欢歌,歌颂神的救恩(1-3节),欢迎祂将来公义的审判(9节)。
98:1 “新歌”:看33:3注,有“永远常新之歌”的意思。神的救恩永不停止,赞美之歌也永远常新。
98:2 “发明了”亦作“宣布”。神对子民施行拯救,让自己显明在人面前,大家可以看见祂的救恩。祂自己就是救恩的宣布与传扬者。
98:4 “全地”指全地球和居住其上的人。
98:6 “号”亦作“号筒”,《诗篇》中只在此处提到,为圣殿中用的直而且长的一种筒形喇叭(参民10:2-10)。“角”亦作“山羊角”,旧约时代比号筒较通用的乐器(参王上1:39)。
98:8 “大水”大概指河流。从河到山,也就是神所有的造物都应向祂欢呼。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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