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六十三篇-《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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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何等特别的观念!你能否想像一位古代希腊哲学会渴想那个可怕的神灵宙斯(Zeus)吗?或者,一位与诗人同时代的迦南人会渴想那个尝血的神灵巴力吗?或者一位现代的新畿内亚土人会渴想其中一个他的神灵,此等神灵使得他一生活在恐惧中?虽然我们自年轻时已唱颂这些诗歌,但是我们不应看成已得它们的应许。让它们再次向我们说话,使我们得到一种欢欣的惊喜!
有人认为肉体的饥渴会引致心灵的饥渴,这有可能的。但是在沙漠旅行的人死于饥渴,他们咒诅上帝,然后死去,较适合这节经文的背景是视诗人是远离耶路撒冷,并在不信的人中间,他们因他们能看见的、听见的和感觉到的而灵魂得到满足──事实上,好像今日西方的世俗社会一样。假若是这样,此诗也可能是耶稣所讲八福的背景:‘饥渴……的人有福了’(太五6)。
正如我们刚看过的,此处我的心\cs8是nephesh这个字,意思是整个人,包括肝脏和肾脏。就是这个缘故,我的肉体也因你昏倒(译者注:中文和合本译作切慕你)。但是‘昏倒’并不是一个准确的翻译。它的意思看来是‘瞎了’,或‘变得黑暗’。希伯来的诗体是何等生动呢?寻求是一个最有启示性的动词。基本上,它的意思是盼望晨曦的曙光。所以这里,我们的朋友可能经过了不能入睡的一夜后,在第一道晨光时就起来,渴望‘看见’他的主。
在以前,他在圣所中瞻仰上帝,有一种看见的经验,看见你的能力,和你的荣耀。好像年轻的以赛亚一样(赛六1-8)。动词瞻仰就是这个意思;它并不是描述人用肉眼所看到的。所以现在他作出了他伟大的信心宣告:(我宣告)你的慈爱比生命更好。让信心的宣告重重的击打我们,因为我们岂不是说生命重要吗?我们岂不是认为每一件事都视乎首先有生命吗?我们的朋友回答说,不,上帝的爱比祂给我们生命的恩赐更好!我们所有的,与希腊、印度、新矶内亚、马克斯主义和其他的宗教是何等不同啊!
嘴唇是人体的一部分。我用它来赞美和称颂上帝,因为我是人,不是一部机器,不是在工厂内的一只手,一项政府的统计,或是在电脑中一个密码。我有一个属人的嘴唇,按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祂用祂的嘴唇(旧约大胆地说)向我说话。再者,当人向他人祝福时,他不但用他的嘴唇说话,他也将手放在他人的头上。这里是一幅大胆的图画,人实在将他的手放在上帝的头上!然而,除此以外,他能用什么方式来表达这位慈爱上帝的谦卑呢?最后,上帝的\cs9名是祂的本体。透过在立约子民中间作为成员的经历,诗人发现了那名字就是爱。
祭牲的骨髓肥油是肉中最好的一部分。这些都以爱和感谢的心来献予上帝(利三16)。但是诗人认为他经历上帝的友谊,好像上帝享受人的献祭那么深!就是这缘故,他(甲)赞美上帝,(乙)思想,想透事物的意思,假若你喜欢的话,是神学化,(丙)承认每一件他所想,所知道和经历的事,是从上帝而来的恩赐。他有的是一种完全的经历,是他在日间和夜间所经历的。所以他能作的一切回应,是欢欣的呼喊。请记,在他的时代,夜间的黑暗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一)在凌晨三时,一个人的生命力是最低的──他正尝试睡在一间泥泞的茅屋中,屋内有家畜环绕他的脚喘气和吹气;(二)在黑夜的笼罩下,所有种类的魔鬼都会从他在第一节所提及的旷野爬进来。(很有可能,我们要从本诗的亮光来看耶稣在旷野所受的试探──马可福音一12-13。)然而,我们的朋友用一个最大胆的比喻来总结他的信心宣告:我的nephesh,也即是我的身体,紧紧的跟随你,你右手扶持我。请注意最后的一句用了青年女子所用的同样字句,当她的爱人用他的右手环抱她时,她紧紧抱他(歌二6;八3)。这实在是立约意思的一幅迷人图画,因为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丈夫,以色列民是祂的新娘(何二16-20)。
第八节的伟大字句看来已是本诗歌的结束。后来有人加了两个附录,改变原本只是个人的独白而成为公共崇拜的诗歌。(甲)加了两节经文,显示出不知道上帝喜乐的可怕。一切破坏性的种类都会下到阴间,这是他们本来的家乡。(乙)加上第三节经文,使君王成为聚集的众代表。作为‘身体’,即以色列民的‘头’,他能代表那些曾与上帝立爱之约的人说话。──《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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