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四十五篇-《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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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关于一次皇室的婚姻。我们在旧约圣经中最低限度会读到两次这样的喜事。一次在撒母耳记上十八章廿七节,另一次在列王纪上十六章卅一节。为这个快乐场合,调用百合花肯定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乐曲名称。因此,这篇诗是一首爱的歌曲,正如每一次婚礼的圣诗都是如此。
旧约的雅歌,完全表达了性爱的圣洁。当然这性爱是由一种爱所管辖和引发,而这爱是我们嫉妒的上帝在约中灌溉于以色列身上的,因为这约是婚姻之约。祂的嫉妒是要求新娘对祂忠诚,排斥其他的人。那本书是献给所罗门的,就是这篇诗要向他说话的对象,他是王的‘父亲’。我们发现它用了多个‘立约’的字句,这些字都是描述慈爱(hesed),它是用来描述上帝对以色列‘忠诚不移的爱’。因此,爱情如死之强烈,众水(我们以前曾遇见过混沌的水)永不能冷却,大水也不能淹没(歌八6-7),而这皇室的婚姻应该被视为一个行动的比喻,表达出神圣的丈夫对祂的新娘,以色列的情爱(何一2)。正如我们曾看过的,在耶路撒冷的君王,是上帝的‘儿子’(撒下七14-15)他是上帝向祂子民说话的代言人,他也是子民向上帝说话的代言人。但他不独是一位君王,他也是一位丈夫。意思是他婚姻的关系是一种方法,上帝用来启示祂自己对以色列的爱的意思,因此这不足为奇,子民视这皇室的婚姻,对于他们的信仰解释,看为非常重要。
第一至八节,君王。旁述员可能是圣殿中主要的祭祀先知,就在耶路撒冷,或在撒玛利亚的祭坛。后者是北国的首都,它有自己系列的君王,旁述员以下列的说话开始:‘我论到……’。他在第十七节再次用第一身单数来说话,他以‘我必叫你的名……’结束他的诗。我们在以前称呼担任这职分的人为‘牧者’。或者他可能是一种皇室牧者,好像拿单是大的牧者。无论他是谁,这位有特权的人可能为这场合写了这篇诗,然后,同样的字可在以后皇室的婚姻中再次使用。
他的措辞,像大国法庭所用一般的华丽。但是当他使这皇室的言语适用于上帝所拣选的王朝时,他作了很重要的修改。他在事情发生的当时是非常兴奋的,他甚至这样说来开始他的宣告:‘我的心沸腾!’‘我继续思想──我的工作是关于一位君王!’‘我需要一位练达的作者的舌头!’
他继续说:‘你是人中间最英俊的一位;(上帝的)恩惠从你嘴里而出;因为上帝赐福给你(即是将祂的手放在你的头上)直至永远!’这样,虽然他仍然采用奢华的言语,这些言语是古时当百姓奉承他们的王时十分适用的。但是他实在是说及一些保罗在罗马书十三章一至七节所坚持的事。就是当百姓必须尊敬君王时,君王自己乃是被高举的一位,因为上帝首先赐福给他。正如今日一些突出的人物,当他们仍处高位──假若他们是聪明的话──他们必须明白,除非他们的职位是来自上帝,否则他们在人的眼中是没有地位的,因此只要他们变成过去的君王,退休的主教,被弃的独裁者,前些时的足球冠军,他们便回到无名氏之中,因为重要的是人,不是职位。引用一位十分有圣经观念的诗人罗拔本仁(Robert Burns)的说话:
王子可以册武士;
侯爵、公爵、还有其他显贵,
但是一个诚实的人超越他的能力。
只有上帝能使这君王喜爱公义,恨恶罪恶,因此他的权杖──他牧羊职位的杖──可以对富有和贫穷的人,强壮和软弱的人同样施行公义。这君王可以遵行上帝的旨意,祂正如耶稣所说的,降雨给在世上的好人和坏人,不分彼此。但只因为上帝,你的上帝,君王和人民的上帝,曾膏立他如此行。
……和王后!(四十五9-17)
第九至十五节,王后。但在我们注视她和她在典礼中的地位前,必须记她要用爱和忠心(hesed)与一位受膏的君王结合!在片刻间,她将要与上帝的受膏者结合成为一体!留意这几点:(甲)你的神圣宝座要从历代志上廿八章五节来了解:‘祂拣选了我儿子所罗门坐耶和华的国位,治理以色列人’。(乙)膏立的行动使王有荣耀的喜乐去作上帝的旨意。这在他皇室衣服的华美和他宫中辉煌的陈设中反映出来。(丙)在动词‘膏立’的背后是弥赛亚这个名词的基础,而它简单的意思就是‘受膏者’。在旧约时代,君王受膏立;大仍是一个青年人时就受拥戴为‘主的受膏者’(撒上十六6;另看诗二2)。祭司也是受膏立去执行他们的职务的(利四5)。在以赛亚书四十五章一节,异教国王波斯的古列被称为祂的受膏者(或者是弥赛亚!)因为上帝拣选他去解放祂百姓以色列民,他们曾放逐在巴比伦并且事奉外邦的君王,所以在那里,我们读到我就题名召你,你虽不认识我,我也加给你名号。
君王以他令人惊诧的行事为记号(第4节),这个形容词是用来描述只有上帝能作的奇事。他在你的荣耀和威严中前进,再一次这些字只是留作描述上帝和祂创造的荣美而用的。为公义这几个字,或者更佳的如标准修订本注脚告诉我们的,谦卑公义,是用来描述上帝拯救的行动,祂带领以色列民经过红海!这就是为真理的意思!最后(第6节)牧者转向这位在他面前的‘弥赛亚’君王,而他的新娘在他旁边,牧者说:‘你的宝座是上帝的宝座(在地上),永永远远。’当这君王管治他的国时,现在他已成为上帝实在同在的圣礼象征。换句话说,上帝的国现在‘已来到了’。
当然,也会有另一个可能性,著名的博学的历史家艾顿爵士(Lord Action)曾如此说,‘权力会趋向腐化,极权肯定会腐化。’但是,这君王所拥有的权力是上帝所授予的,并不是他自己的。艾顿写下:‘危险的是并非某一个阶级的人不适合作管治的工作,乃是每一个阶级的人都是不适合。’所以本诗正要指出除非任何管治的团体接纳上帝为王,否则不能想像它可以执行真正的公正。
现在王后被引荐到这位‘弥赛亚’的人物前,她以高贵的步履走上‘长廊’,好像我们今日所说的,由她的宫廷侍女陪伴,但诗人首先转向君王,用响亮的声音宣告:王后佩戴俄斐金饰(能得到的最好金饰),站在你右边,然后他才转向新娘,给她一些有关本国习惯的指导,因为她明显的是外国的公主。他告诫她要与她以前的家庭和国家有一个清楚的分离。记耶洗别因拒绝如此作,因此毁坏了能使她高贵的宝座。当然他能解释这事情,因为他是在耶洗别丑陋的死亡已成为历史后,才说这些话的。(他可能如此说)你宁可像路得(得一16),她与收容她的国认同,这行动是上帝所祝福的,因为这位外国少女,事实上已成为大王的曾祖母,路得可能不是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但是由于她的顺服,完全无意地,她带给了世界一位伟大人物。牧者继续说,因此,将你整个人奉献给他,就是这位君王,将他视为丈夫(不是像英文所有的主一字),他会羡慕你的身量,假若你们能成为完美快乐的一对,外国的皇室也会欢喜致送结婚礼物给你们。
然而,我们不能忽视这事实,这里主或丈夫一词是众数的,看来是一种速记方式的写作,如此说乃因以色列的‘上帝,神性的丈夫’的名字在希伯来文是众数的(好像在何二23一样),上帝在某方面而言是藉人类的婚姻启示祂的荣耀。上帝用谦卑的方式(第4节),多次向祂行错的新娘以色列求爱(何二14),好像在旷野的日子一样。
标准修订本第十三节的注脚,提供我们更有趣和更具神学吸引力的翻译,它指公主穿金线绣成的婚衣,并且宣称这衣服会反胦出她的真我,因为藉上帝的恩典,她内在充满了荣耀。直至今日,年轻的新娘是穿白色衣裳,代表她的纯洁,即是说,她是一位童女,由她的陪伴童女(像这里一样)带到将要成为她丈夫的人面前(在教堂里)。因为她是一位纯洁的女孩,她的侍女欢喜快乐的引她前行。
第十六至十七节,证道。最后,我们有一篇牧者简短的讲章撮要。这一对皇室配偶的子孙,或是后裔,将会执掌管理世界;我必叫你的名被万代记念。即是说,这位弥赛亚君王将会在以后的年日里被记念,甚至如最后一节所说的,直至永远。怪不得新约圣经可以在这篇美丽的诗看到深入的弥赛亚意义。──《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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