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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二十七篇-《启导本圣经注释》

诗篇第二十七篇-《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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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二十七篇

27篇 这是一首借用君王诗的语调写的个人求告诗,诗人坚信神能拯救他脱离一切图谋攻击他的人,因神必信守与他的民所立的约。诗人先说他祈祷的根据是对神的信靠(1-6节),继之讲述祷告的内容(7-12节),然后以一心等候神作结(13-14节)。

27:1 “亮光”照亮黑暗,为旧约中首次描写耶和华为“我的亮光”,他处称祂为“以色列的光”(赛10:17)或祂的民“永远的光”(赛60:19)。此处强调神与个人的关系,亮光象征一切好的事物(看56:13;97:11)。

27:2 “吃我肉”:诗人将仇敌比作野兽,凶狠残忍,捏词诬告,一心要置他于死地。“我肉”即“我”的意思。

27:4 “住在耶和华殿中”是说可以敬拜耶和华,“荣美”亦作“恩惠”。诗人誓愿一生敬拜神,享受祂的恩典,寻求祂的旨意。

27:5 本节亦可译作:“在遭遇患难的日子,祂必保守我在祂的居所,把我藏在祂帐幕的庇护处,将我放在磐石的高处。”“患难”指为人诬告之时。“高举在磐石上”安全且有保障,敌人无法接近。

27:10 诗人极其孤单无助,连自己的至亲都不顾他。“收留”有若领养孤儿。在极大的困苦中,神会收养他作祂的儿女。

27:13 “活人之地”指今生,以别于阴间。“就早已丧胆了”为补充译文,有的译文作:“我深信还要在活人之地看见耶和华的恩惠”。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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