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一百卅七篇-《丁道尔圣经注释》
诗篇相关章:
诗篇第一百卅七篇
第一三七篇 在巴比伦的河边
本诗不需要藉标题说明出处,内文已宣布是巴比伦被掳时期的作品。每一行诗句皆痛苦犹新,而一段接一段,程度愈来愈深,最后则为令人震惊的高潮。这一个呼声与旧约其他部分的关系,以及与新约教导的关系,在导论,
36
~
44
页曾讨论到。
悲凄(一三七
1
~
3
)
这一幕是亲身经历之人的感受,写来生动异常。
巴比伦的河
包括一系列运河,通过大平原,对住惯犹大地,见惯丘陵山谷之人而言,这景观十分陌生。至于
琴
与
唱歌
的命令,在尼尼微城西拿基立(位于亚述境内)之宫中,找到一幅图,所画的情景与此相当类似:三个战犯在弹琴,旁边跟着走的是一名武装士兵
586
。
苦待我们的人
(
3
节,和合:
掳掠我们的
),这字只出现过这一次,但很可能是这个意思;此译法比其他的建议或修改的看法更好。
抗命(一三七
4
~
6
)
第
2
节的动作,已经暗示其决心,不愿意让锡安的歌,和其声望受到嘲笑。第
4
节的问题:
我们怎么
(和合:
怎能
)
……唱耶和华的歌呢?
很可能带出失败主义的回答,否定了以色列的希望。然而,第
5
、
6
节显示,这乃是由赤胆忠心者所提出的,周围的灾难只能使他的心意更显坚定。
咒诅(一三七
7
~
9
)
这一段首先令人注意的,是其法庭的背景,由
记念这仇
一语可以看出,这种语气“起源于古代以色列的法律用词中”
587
。第
7
节将控告以东的证据放在神──审判者──面前(这种咒诅的事实,在俄
10
~
14
节述得更完全)。接着,被告变成巴比伦,即最主要的元凶(
8
、
9
节)。虽然这里只是怨气的爆发,并不是向法官直接的申告,对于巴比伦所行的恶,也只约略地透露了一些,但从其含义来看,这是继续第
7
节,在神的法庭中所说的话。第
8
节下半的请求,也肯定了这样的推理,因为报复的原则只适用于法律,绝不是个人的决定(参,如:申十九
19
以下,及箴二十四
29
)。第
8
节的话符合神一般性的承诺:“伸冤在我”
588
,而我们还可以参照耶利米书五十一
56
,神对巴比伦特别的审判。其实后者似乎是本节(
8
节)的依据,因为耶利米书中三个主要的字,与一三七
8
的三个动词都有关
589
,这不太可能是出于偶然。因此本篇不仅是向当时情况的反应,也是向经文的回应。
当时发生的事件,由第
9
节可以看出,那正是
你待我们
(
8c
节)之事的反照。“拿……婴孩摔在磐石上”,是在外邦得胜后常有的作法,很多证据可以证实
590
,巴比伦在攻陷耶路撒冷后,更是毫无自我约束的心态(王下二十五
7
;哀五
11
、
12
)。若要问,行这恶的人当得什么
报应
?冷静的答覆应当是“按他们加给别人痛苦的程度来回报”,姑不论实际上应对他们怎么作,或由谁来执行等问题。至于这类问题,新约的答覆是,至终是神“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并且清楚说明,神的忿怒只会临到“刚硬不悔改的心”(罗二
5
、
6
)。
我们感觉,倘若这位诗人情绪平稳下来,他或许会说这类的话。可是此处并非如此,这篇诗是他在情绪白热化时所写的。对于这样的经文,我们建议读者可有以下三种反应。第一,从其中过滤出真正的要点,正如神向约伯和耶利米所行的
591
。第二,去感觉其强度。这样鲜血淋漓的伤口放在我们面前,不容许我们以平滑的答案回覆残酷的事实。若企图将本篇的见证从旧约中删除,就会伤及它启示的价值,因从本篇可以透视人的内心,以及为何需要十字架才能完成我们的救恩。第三,我们的回应也是承认,经过十字架之后,我们的呼召是为和好来祈祷,而非求神来审判。这方面,导论,
42
~
43
页有较详尽的讨论。
因此,本诗在圣经中的地位,好像一篇热血沸腾的抗议,让人无法忽视或压抑;它不单抗议某种特殊的残暴行为,而是抗议所有软化人类罪恶的看法,无论是在应得的审判方面,或是罪的后遗症方面;而还有一点很重要,它指出:要让仇恨、苦毒平息,神和人必须付出什么代价。
586
见
M. A. Beek, Atlas of Mesopotamia
(
Nelson,1962
),插图
219
。
587
B. S. Childs, Memory and Tradition inlsrael (SCM Press, 1962), p.32.
588
参此处的“报复”与希伯来经文的申命记七
10
,三十二
35
;以赛亚书六十五
6
。
589
在
RSV
中,这里和耶利米书五十一
56
相关的字,分别译为:灭亡者
/
毁灭者(√
s%dd
);报复(单数动词)
/
报应(√
s%lm
);完成
/
施报(√
gml
)。但在此必须补充,这里“灭亡者”应读成被动语:参
RV
,“那
将被毁灭的”。
590
见列王纪下八
12
;以赛亚书十三
16
;何西阿书十
14
,十三
16
;那鸿书三
10
。近代的例子,参
S. S.
Stubaf. Haller
所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在
Bromberg
所用的办法,即:“抓起犹太孩子的脚,把脑袋朝墙上摔……”(副本译于
P. Joffroy
的书,
A Spy for God
(
Collins, 1971
),
292
页。参,同书,
163
页)。
591
见导论
,
37
~
38
页。──《丁道尔圣经注释》
查阅相关章:
圣经书卷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