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家园
阅读导航

耶利米哀歌第3章查经资料

耶利米哀歌第三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哀歌相关章:

耶利米哀歌第三章

Ⅲ 第三首哀歌(三 1 66

  这首哀歌以三行连句的离合诗体出现,每一个子音字母是诗节中各句的起首字母,如此构成了极为匠心独具的安排。然而,作者的思路并未依照此模式,反而以先前的风格,跨越了各种的诗句组合。在许多方面而言,这首哀歌使得全书的基本主题更加具体。它和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及诗篇二十二篇有明显近似之处,三者都预示了耶稣基督的大爱。

A 灾民的哀哭(三 1 21

  犹大百姓的受苦,在这里被形容得好像一个人的经历。这一章可视为耶利米个人感受之记录,或是遭浩劫的一不知名人士之经历。作者藉着提到耶和华忿怒的杖,反映出以赛亚书十 5 的思想,以及公元前八世纪先知们作品中类似的引喻。他们一致向这不信的国家断言,神可以,且将会使用外邦人的军队来惩罚以色列人,因为他们不断违背神的律法。所以,作者才会把以色列人遭受的痛苦,看为神在祂子民身上亲手的作为,而神降灾的原因若说是出于忿怒,不如说是为了审判。在出埃及时和之后神慈爱的带领,与今日反手( 3 节)攻击他们,恰成强烈的对比。神的出手攻击,让他们恐慌至极。虽然 我的皮肉 ( 4 节)一词,明显是诗词的表现手法,但这段富于象征的经文,却也清楚地表明临到犹大的苦难,范围有多么的深广。浩劫在此被形容为 苦楚 ( 5 节),马索拉经文作 ro^s% ,即 苦胆 ,是一种罕为人知的植物及其果子。这种果子常让人联想起苦艾(参申二十九 18 ),它的味道非常的苦,故而被用以比喻极不愉快的经验。作者提到“死了许久的人”,似乎意指他所认为的死后景况十分痛苦(参赛十四 9 及下),而且这当然和被钉十架的基督,给其中一个与祂同钉的人的应许迥然不同(路二十三 43 )。

  用篱笆将犯人们囚禁在狭隘的空间( 7 节),使他们迅速死亡,是从亚述人才开始风行的凌虐方式。锁炼( n#h]os%ti^ )应是铜所制的(希伯来: n#h]o^s%et ; LXX : chalkos )。监狱给人的局促感如此之大,使得祷告都不能上达于神。但造成如此后果的原因,以及犯人之所以被禁锢,都是因他咎由自取。 凿过的石头 ( 9 节)延续 7 节令人窒息的比喻。即使是在最佳的景况下,被强制囚禁都是令人不快的经历,尤其对于游牧民族而言,更是一大痛恶。

  作者随后改变了修辞,将神描绘成野兽,随时准备要把行经身旁的人撕成碎片。恶毒的仇敌已在神的权柄之下,将犹大肢解。在另一个戏剧性的暗喻中,神被形容为高明的猎人,把致命的箭射向猎物( 12 节)。这些箭的目标是易受伤的器官如肾脏等(马索拉: k#la{yo^t[ ; AV 、 RV : 腰 )。在摩西五经的献祭制度中,动物的肾脏被认为是掌管生命的处所之一,而人类的肾脏亦被认为有相同的作用。另外,快乐(箴二十三 16 )和悲伤(伯十九 27 ;诗七十三 21 )等感情的特质,亦出于此。

  作者在 14 节提到他 成了笑话 ,这当然反映了耶利米相同的经历。但耶利米只是同胞嘲弄的对象,而耶路撒冷如今却成了整个古时近东的笑柄。 16 节描述了一种刑罚的方式,即在食物中掺进杂质而后食用(参:出三十二 20 )。许多埃及的木乃伊牙齿均已严重磨损,由此看来,古时人类似乎误食了大量的沙或其他物质。然而,犹大的牙齿之所以断裂磨损,乃是因为神给祂的子民食用石头,以惩罚他们拜偶像巴力。慈爱的天父愿将好东西给求告祂的人(参:太七 11 ;路十一 13 ),但祂要求人必须先顺服祂的旨意而活。在这方面,神的子民许多世代以来显然一直付之阙如。 17 节亦可译为 你使我远离健康!我已忘却快乐。 作者的悲伤如此之苦,而痛苦的重担又如此之令人窒息,它们在他的脑海中盘桓不去。只有发现到早就应有的悔改如今总算出现,才让作者对未来燃起希望。

B 回想神的怜悯(三 22 39

  作者的感受就和约伯一样──“纵使他杀我,我仍信靠他”(伯十三 15 , AV ;此译文与和合本略有出入)。作者对神永不止息的怜悯表现出极大的信心,并以崭新的盼望展望遥远的未来。用来表示“怜悯”的希伯来文 h]esed[ ,基本意义乃是忠实或专一,特别是指对约的态度,以及指约的作者──神──而言。从对此约之信实,我们可看到神的怜悯,所以 h]esed[ 在本节大可以译为“约的信实”或“约的怜悯”。作者在此表明,神的怜悯永无尽头,且这些至高的属灵价值因不断更新而历久不衰。这样的确认把哲学价值观这个基本概念加以具体化。也就是说,若要维系某些价值观,就必须将其不断地扩充。然而神远超过于至高的价值;神就是爱(参:约壹四 8 、 16 )。因为神亘古不变,人类才有可能尝试去探索对未来的希望。在这节经文( 22 节)的第一个子句之后,马索拉经文作“我们未至灭亡”( RV : 我们不被消灭 ),意指这是神对祂子民不变的爱所造成的结果。至于马索拉经文的 ta{mnu^ , RSV 依照古叙利亚文新旧约合订译本和旧约亚兰文译本,将 ta{mnu^ h]asde^ YHWH 读在一起作为主词,整句译出便是 耶和华不变的爱永不止息 ,如此将意思表达得更完全。

  因为耶和华是犹大的分,任何复兴的盼望均需全然植基于祂( 26 )。等候神的旨意在旧约时代(参:诗三十七 9 ;何十二 6 ;番三 8 ,等等)和新约时代(参:罗八 25 ;加五 5 ,等等)都一样重要。基督徒拥有活泼的盼望,因为我们信靠的是永活的真神,祂的应许和祂的审判一样实在(参:林后一 20 )。这里提到负轭( 27 节),反映出犹太贤哲以及箴言的教导。这种担子最好在少年人活力充沛时担负,因为他的个性在此时较年长时更需受管教。静默顺从神的旨意,在诗篇中亦常见到(诗三十九 2 ,九十四 17 )。在东方,口贴尘埃是表达自己或迫使他人完全顺从的典型方式。俘虏由人打他的颊( 30 节),乃表示绝对降服的意思。正如弥迦所预言的(弥五 1 ),君王的脸的确已被围城者击打,而耶路撒冷在面临苦难之际,现今终于愿意顺从神的旨意(参:赛五十 6 )。顺服最极致的表现,就是耶稣基督在被钉十架之前(参:太二十六 67 ;路二十二 64 ;约十八 22 ,十九 3 )。祂因遵照神的旨意,以无罪之身为世人的罪受苦(参:太二十六 39 ,等等),且毫无任何报复之举(彼前二 21 及下)。由于神的怜悯能使人复苏(诗二十三 3 ),临到犹大的苦难终必过去,因为苦难并非神在祂子民身上最终的心意。父神并不愿使人受苦( 33 节)。虽然神必管教基督徒,好让基督徒的灵命得以成长(来十二 6 ),但人们仍无法完全明白,他们遇上的灾祸通常和其生活的方式息息相关。苦难之所以发生最终也许可以归因于神,因为一切可能发生的事都在神的掌握之下。但个人所经历的灾难,通常都是一连串因果关系的终结点。

  第 34 ~ 36 节藉着律法之下人的尊严及个人权益,来刻划神至高公义的属性。神绝不赦免虐待被囚的人(参:诗六十九 33 ),且正如基督在拿撒勒所传讲的第一篇信息中所说的(路四 18 ),释放 被掳者 是神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参:诗一四六 7 ;赛四十二 7 )。作者此处的被囚的究竟所指为何,并不能确定,而其表达手法所包含的意义,可以看作以诗歌的形式妙喻人类全体。世上的人在这里均被应许,神的大能必将他们从环境的困境中解救出来,就像它使犯人脱离罪和自我的捆绑一样。基督徒可以靠着基督已成就的工作而得胜(参林前十五 57 )。既然人是照着神的形像而造的,那么每个人的权益和尊严对造物主均十分重要。人生来就拥有某些基本的权益,其中包括在律法之前人人平等。当一个人的权益被剥夺或骗取,那么在他里面那至高公义的神的形像,便受到污损。马索拉经文的 35 节若译作 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 ,当更有助于强调自然人权或天赋人权的概念。所以,神绝对反对任何剥夺人权之举( 36 节),或不公平地定人以罪。

  神是人类事务的最高裁决者,这是公元前八世纪的先知教导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作者藉此亦含蓄地申斥了那些与耶利米敌对、散布虚妄盼望的假先知。哀歌的作者就像以赛亚一样(四十五 7 ),将整个道德观念的范畴( 善与恶 ;和合:祸福),和以色列独一真神的作为相互连结。而人类的生命气息,全在乎这位独一的真神。既然一切的事都是在神许可之下发生,那么人就应耐心、不发怨言地忍受苦难,要相信神的怜悯必叫万事互相效力(参:罗八 28 )。尤其是无罪的人受到不公义的对待时,更应抱持这种态度(参:彼前二 21 ~ 25 )。一个罪人因犯罪而受责罚,绝无理由可发怨言(参:彼前二 19 ~ 20 )。

C 呼吁灵里的更新(三 40 42

  一个从未因悔改和信心来到神面前的生命,并无永恒的价值可言。因为神和以色列所立的是永恒的约,以色列被吩咐要察看自己属灵的景况并悔改归向神。一旦以色列真心悔改,她所受的公义惩罚便将停止,且将重新在神面前蒙恩。这些都是耶利米书中重要的信息,但犹大非得要经历被掳的痛苦,才能真正有所体会。然而,要和神恢复良好的属灵关系,其先决条件仍未改变。一切完全取决于神的子民以色列,是否重新履行他们长久以来忽视的约的责任。多数英译本 41 节一开始作: 我们当举起我们的心和手 。马索拉经文的子音 ~l 在七个字中出现三次,第一次通常被译为“以”(后接“我们的手”),第二次是“向”(后接“神”),第三次则是对神祇的总称 ~el 。马索拉经文此处可能有传递上的错误。如果这子音第一次出现时被视为通常用以表示禁止的否定强调语气 ~al ,那么根据动词“举起”的意思,本节应读作: 让我们举起我们的心,而非我们的手 , NEB 便作此译。此译绝对比累赘且少见的译文“我们的心和我们的手”,要合乎前后文得多。作者呼吁的灵里更新乃发自内心,而非被掳之前过度的外在仪式表现(参:珥二 13 )。只有当这国家了解到它因罪而在神的审判之下,属灵的净化过程才能开始。一旦全然诚心地认罪,神必要赦免祂子民过去的罪(约壹一 9 )。这节经文为赦免拉开了序幕,因为这国家知道自己一直犯罪悖逆神。

D 罪的后果(三 43 54

  马索拉经文在 43 节用的是第二人称单数男性形式( 你……遮蔽自己 ),这里的不及物动词具有反身的作用,就像 RSV 所译的 你……隐蔽自己 。 怒气 指的是神的义怒,这怒气要惩罚那些刚硬的罪人(参:耶二 1 ;罗一 18 )。此处的绝望以及觉醒到与神阻隔,都代表了真正灵命改变的前奏曲。在公义圣洁的神面前,人更能体会到罪之可怕;也更了解罪在人和创造者之间,树立了多大的阻隔;以及更清楚人绝不能克服这拦阻以拯救自己。只有因着信心,而非行为,才能够得到救恩。这不仅是根据律法(参:哈二 4 ),还本乎恩典(弗二 8 ~ 9 )。居住在众云之上的那不可知的神,不会受罪人的恳求和哀哭所影响( 44 节),除非他们已将导致神不听他们的那些罪(参:赛五十九 2 ),全数诚心地认清。以色列承认自己是 污秽 (多数英译本均作此译),这里用了一个希伯来文圣经仅见的形容词\cs22 s#h]i ,而依照前后文,此字意指因不合用而被弃置的东西。此字在新约亦同样罕见(林前四 13 ),用以形容使徒所受的苦难。这种令人羞辱的局面的可悲之处,在于它竟然发生在一个素来因它的神而夸耀的国家身上。如今国家力量的来源却在憎恶中报应百姓的罪,而神的惩罚则使以色列人成为近东的笑柄。 47 节的现代译文,如 恐慌和陷阱 ,都无法表达马索拉经文 pah]ad[ wa{p{ah]at[ 的类韵,按字面解应作“恐惧和陷坑”。后面这个 wa{p{ah]at[ (裂缝、坑洞)是完全毁灭的委婉说法。 残害和毁灭 又是另一个类韵的片语,马索拉经文作 has%s%e{~tw#has%s%ab[er ,译文无法译出原文齿擦音的效果。希伯来文诗歌的绝美精妙之处,部分在于作者能以文学的声喻法与其所表达的意念相呼应。本节令人想到耶利米书的风格。作者愈了解罪的严重性及其惨痛的后果,就愈发悲痛无法自持。 毁灭 ( 48 节)此一名词是一希伯来动词的同语根词,该动词意即“打碎”、“撕碎”、“破灭”,意指犹大国内井然有序之生活完全终止。在神复兴祂子民的命运之前,他们悔改的诚心必须是有目共睹的( 49 节)。他们不可以像那些被人雇用在丧礼中哀哭的人一样,只是哭泣而已(参太九 23 ) 89 ;而是要以生活来表现,他们的眼泪象征着感情和属灵生命的重大改变。 50 节所表现的广大空间,意在强调分隔神和人的鸿沟,同时指出当悔改和认罪叫罪人得蒙赦免时,鸿沟的两端便可重新衔接。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悔改的罪人一切的不义(约壹一 8 ),且神绝不会拒绝那些真心寻求祂的人。所以,一旦全民真心悔改,神必然会看顾他们的困境。被围时惊恐的景象和之后的破坏,从未自作者的思绪中稍离片刻,他的心中一直浮现首都落难蒙羞的画面。这城的命运就如同她的众民一样。

  作者在从 52 节开始的一小段,将全民的痛苦拟人化。作者难以相信犹大遭遇的浩劫竟惨重至此,并且这浩劫竟然给犹大的世仇这样恶意的快乐。作者在此提及牢狱( 53 节),令人想起耶利米书三十八 6 。原文\cs22 Bo^r 通常解作“坑洞”、“蓄水池”、或是“井”,但偶尔亦指“坟墓”。这里的意思可能是说犹大事实上已被埋葬了,且埋葬之处已立起了一座纪念碑。作者接着改变暗喻,把犹大形容为被完全卷入毁灭的巨浪之中(参:拿二 3 及下),且对未来的希望似乎全已幻灭。有关在困境中极端愁苦的类似比喻,参:诗篇六十九 2 。

89 参 D. F. Payne, NBD, pp. 171f.

E 安慰与咒诅(三 55 66

  作者描绘犹大现置身于最悲惨的境遇之中。由于罪人已然悔改,他恳求怜悯和饶恕的呼声已蒙神垂听。马索拉经文的 56 节下意思颇为含糊。 l#rawh]a{t[i 来自 r#wa{h]a{h 一字,意即“休息”、“安慰”,表示受苦之人在向神呼求,切勿在他苦难中拒不伸出援手。此字之后接着是 l#s%aw`a{t[i^ ,衍生自 s%a{w`a{h 一字,即“求救”之意。 RSV 将这两者合译为 不要掩耳不听我求救的呼声 。马索拉经文的含义似乎是“不要掩耳不听我求救的呼声,好教我得到救助”,但这并不十分确定。下一节提供了神特有的回答,因为祂应允儿女的求告(参赛五十八 9 ,六十五 24 )。罪人此刻只有听神的怜悯,却发现神早已与他同在,作他的中保(参:约壹二 1 )和救赎主,并给他安慰和保证的话语。神就是那位 go^~e{l ,亦即亲人/帮助者( 58 节),祂来是要救助被罪捆绑的子民并买赎他们(参:利二十五 25 及下、 47 ~ 54 ;得四 1 ~ 12 )。基督徒的救赎是藉着十架的宝血重价买回的。基督已成就的工作已买赎了世人,但每个人仍须凭着对基督的信心,亲自地经历这救恩。

  犹大虽了解到它的苦难乃因其顽梗的罪而起,但它仍旧觉得有点不公( 59 节)。也许犹太人身为神的选民,一向对外界加诸的苛待和伤害十分敏感,不论它们从何而来。所以他们很难忽视外人对他们充满敌意之举,结果就是他们诅咒敌人。虽然这里的诅咒在近东颇为常见,但它们似乎还带有格外不寻常的报复意味(参:诗一三七 9 )。作者在此以全民代表自居,将他的案件向人类事务的最高仲裁者陈明。就算他知道犹大的惩罚和羞辱肇因于长久拒绝约的责任,他仍听凭神的怜悯,并期待听到一个公平恰当的宣告。多数英译本提到以色列的仇敌时用 仇恨 ( 60 节)一词,但“报复”一词当更适合上下文。在古时近东,这种行为是全面战争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嘲弄和辱骂的歌经常被用来表达对仇敌的嘲笑和轻蔑。旧约中有关这些辱骂歌的例子见:民数记二十一 27 ~ 30 ;以赛亚书四十七 1 ~ 15 ;哈巴谷书二 6 ~ 19 。作者在此祈求神降罚给那些被神用来审判以色列的国家,不是因为他们带来毁灭,而是他们在执行任务时幸灾乐祸,并将以色列作其辱骂的对象。基督的教导和祂的生平,表明了对待仇敌截然不同的态度。见马太福音五 44 ;路加福音六 27 、 35 ,二十三 34 ;罗马书十二 20 (该节引自:诗二十五 21 )。律法和先知书都指出,神必惩罚那些欺压以色列的人(参:申三十二 34 及下;赛十 12 及下;耶五十 9 及下,等等),但由于以色列民对西乃之约的责任感渐行衰减,使得他们错以为神的选民除了经历不断的祝福之外,其他的一切遭遇均不可思议。虽然毁灭和被掳这些痛苦的经历,把这错误的观念猝然打破,但以色列仍因为她从前享有的特殊地位,而觉得她可以名正言顺地呼求神对她的仇敌施罚。如今她又希望可再度享有此特殊地位。 RSV 的 心里迟钝 ( 65 节;和合:心里刚硬),其实就是“心被蒙蔽”,与心不敏锐或是意志顽梗有关。既然在此是以色列的仇敌被咒诅,应以后者较为恰当。在作者的心目中,那些早先作为惩罚犹大工具的国家若心里顽梗,必然导致神的报应。就像旧约其他地方一样,选民在这里被刻划成特殊的一群,他们是神恩典最为显著的受惠者。作者主要关心的似乎是以色列的世仇们受惩罚,而非他们藉由痛苦而灵里得复兴。 66 节七十士译本作“耶和华啊!在天之下”,和马索拉经文的“耶和华的天”有所出入,而古叙利亚文译本则作“耶和华啊!在的天下”, RSV 、 NEB 均采用此译。──《丁道尔圣经注释》

查阅相关章:
圣经书卷列表:
 1/12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更多关于: 哀歌   第三章   注释   圣经   基督徒   文摘   道尔   唐纳   耶利米   哀歌   耶和华   先知   的人   犹大   导论   作者   上帝   使我   苦难   仇敌   信实   自己的   圣经   第三章   这是   以色列   痛苦   慈爱   点此   经文   注释   百姓   苦楚   约翰   都是   福音   子民   基督   诗篇
返回顶部
圣经资料,在线查经,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
@c.zyesu.com 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