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耶利米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七30-八3神所憎恶之物
圣殿本身已被玷污,百姓在其中设立了拜假神的勾当。约西亚王进行改革时(参导论),玛拿西王敬拜的亚述诸神(王下二十一7)被捣毁了,但现在类似的偶像又重新出现,这大概是在约雅敬王的时候设立的(31节)。再者,将儿女献为祭的事在陀斐特(直译为「焚烧的地方」)发生,地点在京城西南方的欣嫩子谷。这在以色列中间是被禁止的事,在古时那献长子的事已被献牲畜所取代(出十三2)。因着百姓跟从敬拜假神,引致这可怕的结果(参申十二31下)。
杀戮无辜的事将讽刺地被神的刑罚所替代(32节);在古代的世界中,死后不得埋葬是一个很大的咒诅(33节;参申二十八26)。并且,除了那些在战争上死亡的以外、那些已被埋葬的尸首也被暴尸荒野,这是一个极大的羞辱;这将会发生在君王和一般百姓的身上,他们的尸首暴露在他们所敬拜的天上众星之下(参王下二十一3-5)。
八4至十25为背道的锡安哭泣
八4-22没有真正的医治
本段开始时,简短的省思(4-7节)有关「回转」或「悔改」的事情(这些用词在原文上都是同一个字词,参三章)。神责备犹大时常转离神(5节下),却没有悔改转向神。这情况的不合常理可以借着观察自然界的秩序和习惯来说明(4、7节;比较赛一3)。这类观察是智慧文学的特色(例如传三1-8)。若根据自然界的例子,很难想象神的百姓竟不晓得神的要求。
耶利米继续讲论智慧的题目,并批评那些自以为有智慧的人(8节),他们可能自以为拥有成文的律法和负有解释的责任;他们可能是一群祭司(参10节),而不是新约时代那一批特别的文士阶级。
但在第8-11节中,耶利米指出他们本应负责在犹大教导正确的教训,但他们自己却在教训上失败,却仍自夸有这教导的身分。教导是基于律法书,包括了摩西之约中的律法和有关的指示。每个家庭的家长都要履行教导的责任(参出十三14-16),祭司更负有特别的责任(申三十一9-13)。错谬地解释律法是故意的疏忽,好满足那些教师们自身的利益(10节下)。那些教导神话语的人负有重大的责任,他们引致道德危机是难辞其咎的,也逃不了神特别的审判(参路十七2;提前一7;10-12节与六12-15十分相似,参那里的注释)。
第13节再提醒他们误导真理必引致严重的后果。
在控诉之中,另一个段落(14-17节)描述敌人的临近和他们带来的痛苦(比较四5-6、13-15)。
第15节记述那些受到假先知和教师们欺骗的人所说的话。
本章最后的段落(18-22节)是耶利米的说话,但他的话语中包含他与神和百姓的对话。开始时耶利米表示他因神的缘故而受苦(参四19),部分原因是因为百姓所受的痛苦(18-19节上)。
第19节的上半节是百姓的说话,他们惊惶于战败之中。神曾赐给戴维王的应许(撒下七11-16),保证祂的同在和主必永远胜过仇敌(诗二)。百姓相信他们拥有神无条件的保证(参七1-15)这种信念使他们说出这样的话。耶和华在第19节的下半节仍用同样的控诉回答他们。
第20节记述百姓的哀哭,原因可能是旱灾的起头,这是在第十四章讲论的题目。最后的两节经文是耶利米的说话,再次表达他因百姓而悲苦。基列(在约但河以东)以出产芳香的植物而闻名,这些植物并可作医疗之用。但百姓的损伤需要更高明的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