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十六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十六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16:1-27 审判的目的:本文是从神的安慰(15:19-21)得到勇气的耶利米所宣告的第七篇讲道,他藉着自己的生活,象征性地表明了临到犹大的灭亡。同时,他也宣告了神对恢复的应许和对信仰生活的劝勉,从而强调审判临到犹大,并非只是为惩戒他们,也是为了拯救他们。将要临到外邦人的审判和将要临到犹大百姓的审判不同,就如,将要临到今天的无神论者和偶像崇拜之人的审判,是为要使他们永远沉沦(帖后1:6-10);而将要临到基督徒的审判,则是为了将永生赐给他们(提后4:8)。
16:1-9 以行为启示犹大的灭亡:耶利米通过自己的三种日常生活内容,象征性地强调了灭亡已濒临犹大。所谓行为启示(Act revelation),就是靠行为而非以言语传讲神旨意的方式:①独身生活(1-4节):通过婚姻而拥有众多子女,历来被视为是神的莫大祝福(创22:17;诗127:3-5)。然而,战争会夺去儿女,故守独身的人强似有家室的人。②禁止进入丧家(5-7节):在安慰丧主并与之同哀的意义上,探访丧家以表悼念是值得提倡的风俗。然而,神却禁止耶利米进入丧家,这是象征战争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伤痛,使他们无力彼此安慰。③禁止进入宴乐的家(8,9节):在祝福新人并与之同乐的意义上,探访宴乐之家亦是很好的风俗。因此,禁止进入宴乐之家,是在表明这些宴乐之事将因战争而结束。耶利米领受神的命令,以具体的行动将犹大必然灭亡的事实告知了百姓,这就表明,耶利米的整个生活均在神的支配之下。
16:10-13 你们行恶比你们列祖更甚:继行为启示之后(1-9节),直接宣告了审判和其缘由。耶路撒冷是大有喧哗的欢乐之城,被视为固若金汤的要寨,将永远保护其居民不被仇敌所害。因此,神的审判即将要临到耶路撒冷而使之灭亡的宣告,势必会使闻者诧异不已。耶利米解释到,那是因为当时的犹大百姓狂热地崇拜偶像而远超过列祖。当时,犹大的希西家王与约西亚王维续了乌西雅王的宗教改革,但亚哈斯和玛拿西时代的偶像崇拜极其猖獗,众先知多次警告他们震怒已临近(赛1:12-20;何4:1-5)。倘若当时的犹大百姓听从了这些预言,或许还会迎来一个大特赦。但是他们却错用此机会而趁机犯罪,如此,审判必会降临。亦即,神施行了最大限度的怜悯,他们却自己选择了毁灭的道路,从而失去了蒙神保守的资格,以致于神完全抛弃他们。
16:13 你们在那里必昼夜事奉别神:?“事奉”是指在并不情愿的情况下,被他人所强迫而进行崇拜。因此,这句话是意指犹大百姓被掳到巴比伦之后,巴比伦人强迫他们一同事奉自己所拜的偶像。这是完全的属灵隶属,意味着他们要作魔鬼的随从,从而丧失作为神儿女的身份。若有人不肯转离罪恶的道路,最终会丧失主动选择权,而处在完全被魔鬼的邪灵所控制的被动局面。而圣徒则每一天都过着敬虔的生活,且与基督同行,完全被圣灵所充满。两者可谓是全然相反的生活(提后2:26)。
16:14-21 神的双重属性——公义和慈爱:记录了神将要审判犯罪的犹大百姓(16-18节),同时也要以恩慈来拯救他们(14,15,19,21节),从而表明了神既公义又慈爱。神的这些属性自始至终贯彻着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亦即,即便是今天,蒙拣选的圣徒,若向神犯了罪就会遭受苦难;若向神悔改,就会因着神的怜悯而复蒙恩典。
16:14-15 必不再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以色列百姓下埃及,是出于自愿的选择。而被掳到巴比伦,则是出于他人的强迫,使他们大大蒙羞。并且,巴比伦还破坏圣殿,禁止他们敬拜神。在这种意义上,走出巴比伦要比走出埃及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因此耶利米预言到,他们将指着救他们脱离巴比伦的耶和华起誓,而不再指着引领他们出埃及的耶和华起誓。救他们出埃及和巴比伦的事件,预表着神从罪恶世界引领圣徒进入永生天国的事件。这种末世论性的、实实在在的拯救,其意义要比从巴比伦获得拯救更加深远。因此,我们的感恩内容要远远超于昔日的人。
16:17 在我面前……在我眼前:任何人都无法躲避全知全能之神的眼目(诗139:7-12),甚至我们的心怀意念也无法隐藏。虽然人似乎能够暂时遮掩自己的罪恶,但在最后的审判之日,一切都将公诸于众(林后5:10)。同时,神也会——记念人的善行。因此,当圣徒意识到每天均生活在“神面前”(Coram Deo)时,就应该最大限度地减少过失与错误。
16:18 因为他们用……充满我的产业:意指“他们献给偶像的祭物,发出臭味而弥漫在犹大全地,而他们所事奉的偶像则遍布在犹大全地”。献给偶像的祭物所发出的臭味,和献给神的牺牲祭物所发出的馨香(诗66:15)形成鲜明对比(诗66:15)。耶利米之所以具体地指出犹大的犯罪事实,是为了使他们不再推脱自己的罪,而诚实地向神认罪。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