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十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罗马书第十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10:1-21 清晰地表露保罗热切盼望以色列得救的心境。犹太人的最大问题是虽然有机会接受福音却将它拒之门外,反而顽固地坚持藉行律法得救。
10:2-3 人生面临任何事时,冷静的理性与燃烧的激情应协调,信仰生活亦然。基于盲目的自我主张或歪曲真理,容易走向异端邪说。同样,不冷不热的信仰是失去了生命力,丢弃了信仰的核心之一 —— 实践能力。犹太人虽有“热心”,却缺乏拥有救恩的“知识”(罗1:17),在神面前坚持自己的愚顽。
10:4 律法的总结:?“总结”意指“总归”、“果效”、“目的”等(提前1:5;彼前1:9)。①根据保罗的教导:律法只是引人到基督那里的训蒙的师傅,基督就是律法的目的(加3:24);②律法只是成就神旨意的一个特殊途径,基督为律法划上了休止符(罗8:14;9:31;弗2:15;西2:14),是成就律法者(太5:17;罗13:10;提前1:5)。即随着基督的降临,律法的功用就告结束。
10:5-7 请注意5节所说的“律法”的要求和6,7节所说的“信心”之要求的相异点。
10:6-7 藉比喻指出试图靠意志、努力或功绩成就义和救恩之人的愚拙。在此“天”暗示人为了成就义而行善。“阴间”具有悖论性意义,意指为了成就义,人为自己所犯的罪负责任。然而,人的这种想法及努力根本就是错误的,这出自否认神的骄傲。本节藉此再次教训了:①靠着人的能力或努力决不可能达到救恩,因为这属于神的主权领域;②只有藉着信心才能得到救恩。
10:8-11 若我们的生活正确地指向神,“口”和“心”都会离神的旨意不远。口是传讲神的话语,藉着祈祷和赞美敬拜神的器官;心是凭着信心取悦耶和华的存在的中心。
10:10 承认:?“心里相信”和“口里承认”可以说是信仰的基础和“全部”。在人面前亲口承认主耶稣,等于毫无畏惧地公开宣告自己的信仰(太10:32;可8:38;路12:8b)。这是信仰告白,当作为生活中的价值标准,而不仅是理性上的确认。尤其当圣徒被强迫、逼迫否认基督时,依然承认主耶稣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教会在历史中扩展神国度时,对逼迫和苦难,应当不屈不挠,且正直的体现神的公义与慈爱,而“承认”在这一层面和个人层面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10:12 众人同有一位主:即使两个团体(犹太人与希腊人)有若干方面的差距,但在需要藉着基督得救的必要性与救恩的功效上却无差别。属灵生命的源泉在于“同一位主”,藉着基督的祝福公平而丰盛地临到他们(弗3:8)。为说明这一点引用了珥2:32<比较,徒2:21;8:28-30>。
10:13 凡求告主名的:不是指盲目机械地背诵主名,就像一些宗教的咒文(太7:21),而是指切慕主的名,正如10:8的告白一样。
10:14-15 保罗从追求救恩者的义务转移视线,强调圣徒在神寻找失丧之人的计划中所担当的作用。有人解释保罗之所以写这节经文,是为了强调虽然许多人传扬神,以色列人却不肯悔改的事实。
10:15 奉差遣:暗示两个事实:人存在于更高的权威之下,奉差遣的人所传讲的信息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基于差遣者的权威。我们要铭记,奉差遣的人并不一定指使徒或特殊的牧会者,整本圣经都在教导我们,所有圣徒皆被差遣到世界上。
10:16-21 引用旧约经文指出以色列民族不顺服神所要负的责任。尤其强烈指出信心是从听道而来,神为以色列差遣了许多先知,但他们却不肯听从,故丝毫也没有为自己辩护的余地。18节至21节按着顺序引用旧约经文:诗17:4;申32:21;赛65:11;赛65:2,表明旧约预言的复合性成就,具有非常深远的历史性意义。
10:16 没有都听从福音:意指没有接受福音。初期教会常用赛52:15;53:1预言犹太人的不信(11:8)。顺服与否(罗5:19;帖前2:13;加3:2)所导致的不同结果常见于圣经。
10:17 本节的“话”是rjma,不是logov。rjma更多地强调话语的关系性,logov指作为客观的真理体系或权威体系的真理之道。话语原以两者之间的交流为前提。rjma强调话语作为能力的一面,即直接与圣徒的生命撞击而带来更新变化的能力。
10:21 引用赛65:2,虽然神以真理教导劝勉以色列,他们却始终未能领悟而且悖逆神,保罗为此而发出叹息。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