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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罗马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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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导论

保罗写给罗马基督徒群体的书信,是历史上最重要的神学著作之一。它对教会的影响至巨:奥古斯丁、加尔文、马丁路德、韦斯利以及其它不少教会历史伟人,都深受罗马书的影响。然而,罗马书并不是一本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而是一封在特殊历史处境下写成的书信。我们若先认识这种历史处境,肯定有助于我们明白这卷书信的内容。

写作背景

保罗

保罗在十五章14至29节颇为详细地为我们讲述了他当时所处的境况。他正要按照计划前往耶路撒冷,将从外邦人教会所收集的捐款带给当地的犹太人教会。保罗又打算在离开耶路撒冷后,前往西班牙展开新的布道工作。保罗计划前赴西班牙途中,在罗马作短暂停留。我们若将这些行程计划与路加在使徒行传的记述作一对比,便能推论出保罗是在第三次宣教旅程结束后,大概是在希腊逗留的那3个月内写了罗马书(徒二十3-6)。我们相信保罗在这段期间,大部分时间都是居住在哥林多(参林后十三1、10),从保罗称赞居住在哥林多毗邻渔港坚革哩的非比的话中(十六1-2),我们可以间接肯定保罗是在哥林多写这封书信的。这次停留哥林多的时间大概是在主后57年。

保罗在书信中提到他的宣教工作已到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点对于我们理解罗马书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保罗决心到西班牙传福音,因为「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那是指到地中海的东部(十五23)。自保罗「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十五19),都建立了朝气蓬勃的教会后,他深信神交付他的工作──建立策略性的教会来继续广传福音的使命──在那个地区而言可算是已经完成了。正如美国早期的开拓先锋由于感到本身所处的地方已过于挤拥,于是,凡是他们从别人舱房看到的冒烟之处,他们都向前去,保罗亦感到在他事奉的地方,基督徒的人数已「过分挤拥」,故此,他便希望前往我们今天称为「未得之民」之地,继续传扬福音。

罗马教会

一些早期的传统认为彼得是罗马教会的创立者,但这个可能性并不大。根据推论,在五旬节当天有些来自罗马的朝圣者听完彼得的讲道后悔改信主,再在首都众多犹太人聚居的地区建立福音据点(路加在徒二10提到当日有来自罗马的犹太人也在场)。正如在许多别的城市一样,罗马的犹太人并非全部知晓这个新近传来的弥赛亚信息。历史学家绥屯纽(Suetonius)指出,罗马王革老丢(Claudius)驱逐所有犹太人离开罗马,是「因为他们经常到处鼓吹人接受基里斯督(Chrestus)而发生暴乱」(Life of Claudius, 25.2)。我们几乎可以肯定,他是将犹太人与基督徒因宣称耶稣是「基督」(希腊字是Christos),所引发的激烈争论,误以为是对「基里斯督」之争。这次驱逐犹太人的行动当然包括了犹太基督徒,正如路加在提到亚居拉和百基拉是因着革老丢的诏令而来到哥林多时,也暗示了这点(徒十八2)。这次驱逐行动(大概发生于主后49年),对于罗马基督徒群体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外邦人原本只占当时信徒中的极少数,如今却成了罗马城中仅有的基督徒。因此,虽然到了保罗写罗马书的时期,犹太人已经获准迁回罗马──例如,亚居拉和百基拉便回到那里(罗十六3-4)──外邦人却已成了当地教会的主要成员,不但担当了教会的领导角色,更主导着教会的神学取向。

文本的历史

罗马书第十四至十六章的文本差异(textual variants),使人对其原初格式和文稿历史产生了不少疑问。在某些抄本中,书信结尾的颂赞(十六25-27),是放在第十四章的结尾,另一些抄本则分别放在十四和十六章的结尾,更有一个早期文本是放在十五章尾。有些拉丁文抄本不单将颂赞放在十四章尾,甚至略去第十五和十六章。这些数据引发了一个可能性,就是我们如今所拥有的书信是十六章的格式,但之前可能有十四或十五章的格式。也许,最广为人采纳的推论是,保罗首先写了第一至十五章,用颂赞作为结尾,送交罗马的教会;然后,再在同一封书信的后面加上十六章1至23节,送往以弗所教会。这个推论不单解释了为何颂赞会同时出现在十五和十六章结尾,同时亦交代保罗怎么会在十六章3至16节向那么多人作出问安。由于保罗从未到访过罗马教会,似乎并不可能会认识当地的许多信徒,因此,这几节若是写给与保罗保持长久和紧密关系的以弗所教会,是极之合情合理的。〔支持此理论最著名的学者是曼逊(T.W. Manson),参他的专文 "St.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and Others", The Romans Debate, ed. K. Donfried (Augsburg, 1977), pp. 1-16.]

然而,我们必须对这个说法和其它相类似的理论予以否定,因为所依据的抄本证据(textual evidence)是非常脆弱的。无疑,某个抄本确实将颂赞放在十五章的结尾;但同一个抄本却也包含了十六章1至23节。我们手头上没有任何抄本,是如曼逊(Manson)的立场所拥护的,只有十五章经文格式。我们找到确实有十四章经文格式的证据,但假定保罗写了这样的一段经文简直是极不可能的,因为这会使他在讨论「坚固人」和「软弱人」的问题中间突然中断(十四1至十五13)。那么,删除书信最后两章的责任,必然应该由初期基督徒去负上,他们也许是为了让书信在整体上更一气呵成,以供不同的读者阅读[Harry Gamble, Jr, The Textual History of the Letter to the Romans (Eerdmans, 1977)]。不过,俄利根的看法似乎较有可能;是那位不喜欢有旧约和犹太人的因素加入基督教内的第二世纪神学家马吉安,将这两章给删除了。

因此,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今天圣经中的罗马书,就是保罗写给罗马教会的书信。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解释信中所发出的众多问安呢?首先,保罗可能早已认识当中的不少人──像亚居拉和百基拉──在他们被逐离开罗马,与他一同在东部事奉期间就认识了。罗马的公路早于第一世纪就以修筑和保养完善而著称,为当时的旅客提供了纵横整个地中海地区极大的方便。其次,保罗可能想借着向城中他所认识的所有基督徒问安的机会,减少原本与罗马教会的生疏感。

写作对象

保罗在写罗马书时,心目中特定的收信对象究竟是谁,他在信中似乎传递了令人混淆的信息。在某方面来说,书信的某些要点即使并非单单为犹太信徒而写,主要也是对着他们:他分别在十六章3节、7节和11节向犹太基督徒问安;他在二章17节指出收信者是「犹太人」,并且暗示他们与摩西律法有紧密的关系(参六14,七1、4);他称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四1);同时,他又花了相当多篇幅去处理「犹太人」的问题,例如犹太人的罪和失败(二17至三8)、律法在救恩历史中的位置(七章),和以色列的过去与未来(九至十一章)。然而,书信也同样清晰地显示出收信人是外邦信徒:在书信的问候语中,将罗马人与保罗特别蒙召去事奉的外邦人相提并论(一5-6;参一13和十五14-21);保罗直接地向外邦人说话(十一11-24),和他那有关彼此合一和接纳的劝勉,也似乎是特别向外邦人发出的(十五7-9)。甘姆(W.G. Kummel)将这些似乎模棱两可的证据扼要地概括起来:「罗马书显示了一个双重特性(double character):它基本上是一个有关保罗所传的福音与犹太教之间的辩论,因此,收信人是犹太基督徒似乎是理所当然的结论。然而,书信包含了一些句子,却明确地指出收信者中也有外邦基督徒[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SCM, 1975), p.309]。

面对这些模棱两可的证据,有些学者推论说,保罗心目中有一个明确的犹太人对象,另一些则认为他的写作对象完全是外邦人,还有另一些认为他在某些情况下对犹太人说话,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向外邦人说话。其实,要解释这些证据的较佳途径,是假定保罗的写作对象,是由犹太人和外邦人基督徒所组成的群体。不过,保罗在一章5至6节将这间教会与他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使命扯上关系,可能暗示了外邦信徒已经成为该教会的主要成员,促使教会取了外邦人的取向和身分。

文学体裁

古代的信件内容差异很大,有给予家人的亲切短笺,也有供广大读者阅读的精深论文。在保罗的众多书信中,罗马书明显是最接近后者的类型。因此,虽然罗马书有书信典型的开首(一1-15)与结尾(十五14至十六27),但它最吸引人的特点,仍然是在一章16节至十一章36节的丰富神学和教牧性的讨论。在这个长篇的论述中,保罗从没有直接谈到罗马的基督徒,或暗示他所谈论的问题是针对着他们。即使在十二章1节至十五章13节那较为「实际」的教导中,情况也没有改变(虽然保罗在十四1至十五13分别劝勉「坚固人」和「软弱者」的说话中,可能反映出这是罗马教会的真正问题)。书信的思路是由福音的内在逻辑所主导,而并非受该地方教会所牵引。这并非表示保罗是在一个脱离现实的情况下写了这封书信:罗马书不是一篇没有时间性的神学论文,而是一封写给一间处在特定环境下之特定教会的书信(occasional document)。罗马书就像保罗其它所有书信一样,是因应情况而写的书信。我们不可以浑然忘记了他的写作对象。与此同时,书信的特性清楚显示出引发作者写作的原因,必然是觉得有需要向初期的一般信徒谈论某些适切的神学问题──以后的基督徒当然也需要知道。

学者们会偶而尝试更准确地识别罗马书的性质,将它与古代其它文学作品的某些特定种类之书信互相对比。虽然这些尝试往往会揭示罗马书某些明确的特点,却没有任何一项特点能被断定为书信整体的一个可接纳的特征。正如邓雅各布(James Dunn)总结说:「本书信的独特性,远远超过它符合当时写作或修辞习惯的重要性」[Romans 1-8 (Word Books, 1988)]。

写作目的

罗马书那种「论文」的风格,使人对它产生了一个重要的质疑:保罗为甚么要写这封特别的信给这间特别的教会呢?他在信中甚少谈到他的写作目的,因此,我们要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要基于我们分析书信的内容和它的写作背景(见上文)。我们可以将最可能的答案归为两个主要类别:将焦点放在保罗本身的处境,或是将焦点放在罗马基督徒的境况上。

1. 保罗的处境

我们可以提出3个可能性。首先,保罗可能想借助这封信,向罗马信徒作自我介绍,并且说明他所信的是甚么,期望赢得他们支持他远赴西班牙的宣教使命。第二,保罗想到自己将会访问罗马,因此便想借着这封信来详述自己对教义研究的心得。毕竟,保罗刚刚知悉哥林多教会在神学和牧养上所遇到的难题,而他本身的事奉又到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岂不是他对本身神学上的信念再作深入反思,和用文字来化作扎实理论的大好时机吗?第三个可能性是保罗借着这封书信,预先详述他携同捐款到耶路撒冷后要发表的演辞。明显的,在保罗的脑海中,这次到访耶路撒冷是一件重要的事(参十五25-33),他希望透过这次捐款能化解犹太和外邦基督徒之间的冲突,这正好解释为何罗马书会有那么多篇幅,集中讨论有关以色列和律法的问题。

也许,上述各因素都在某些方面构成了保罗的写作目的。但惟有第一个原因解释为何这封书信特别要寄给罗马教会,因此,它亦值得我们给予特别的关注。不过,在我们作进一步的结论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另一个探讨写作目的之取向。

2. 罗马教会的问题

十九世纪的圣经评鉴学者鲍尔(F.C. Baur)主张用一个新的取向来探讨罗马书,他强调它就像保罗的其它书信,写作的目的是要处理收信对象的某些明确问题。许多近代学者都同意这种看法,特别指出保罗有关「坚固人」和「软弱人」的劝告(十四1至十五13),正是本书信的主要写作目的。若从这个观点来看,保罗写这封书信,是为了消弭罗马教会内的分裂。这种分裂特别是关系到外邦基督徒(「坚固人」)和犹太人基督徒(「软弱人」)两者之间,这亦解释了保罗为何费那么多笔墨来说明有关这两类基督徒的神学思想。

期望消弭罗马教会内的这种分裂,很可能是保罗其中一个写作目的,却绝非主因。保罗怎么会一直拖延至书信几乎完结,才提出他写信的主要目的?倘若这个问题在保罗的思想中是如此重要,难道我们不应该期望他在他的神学讨论中带出对此问题的实践吗?

因此,保罗写罗马书似乎怀有不少的目的。也许,他最重要的目的是想借着阐明他所传讲的福音,来让罗马教会的信徒认识他本人。由于针对保罗所传讲之福音内容的虚假谣言已传到罗马(参三8),保罗这样做便显得更为重要。他在初期教会的圈子里,显然已赢得反律法和反犹太教的名声。保罗尝试表明这并非事实(特别参看一16,七7-12,九至十一章),但与此同时,他亦详细说明他对犹太教和摩西律法的所谓批评是甚么含义(特别参看二17至三20,七章)。这些主题必然曾在耶路撒冷辩论过,也成了罗马教会的其中一些重要论题。换言之,我们可以在罗马书中找到连串的写作目的,它们是隐藏在整封书信所讨论的各种问题背后:在神所设立的旧约和新约之间,究竟存在着甚么连续性呢?在律法与福音、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以色列和教会之间,有着甚么关系?正因为保罗立意要在这封书信中讨论这个重要而深奥的神学问题,才赋予本书一种特别超越时间与地域限制的特性。

主题

鉴于我们前段所说的,难怪有许多学者认为本书的中心主旨是在于救恩历史的延伸。他们往往会拣出第九至十一章作为这封信的核心。但另一方面,许多复原派改教家却将注意力放在第一至五章,并且断言因信称义才是罗马书的主题。祈士曼(Ernst Kasemann)的观点亦相当类似,他认为罗马书的主题是「神的公义」(他的意思是神亲自介入,挽回祂那悖逆的受造物)。然而,这些观念中,却没有一个具有足够的广度,来涵盖整封书信的全部内容。因信称义固然是罗马书一个重要教义,它亦成了三章21节至四章25节的要旨,可是,它在书信的其它部分却并不见得同样重要。因此,我们若要找出本书信的唯一一个主题,那就必然是「福音」。这个字词在序言(一1-2、9、15)和书信的结尾(十五16、19)都显著出现,而在一般人认为是指出本书要旨的经文中,也占了重要的位置:「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一16)。

应用纲要

我们的称义来自「基督耶稣的救赎」,因着我们与基督一同经历死,我们脱离罪的束縳,进入一个由基督、义、圣灵、恩典和生命掌管的新国度里;所以我们可以战胜罪恶在我们生命中的势力,在日常生活中不再作罪的奴仆。

而第十二至十六章的实践教导,对信徒个人生活、教会事奉、社会和政治意识,以及宣教参与等方面,都很有价值。

罗马书大纲

一1-17 开首语

一1-7 序言

一8-15 感恩与处境

一16-17 书信的要旨

一18至四25 福音和因信得着神的称义

一18-32 神显明在外邦人身上的愤怒

二1至三8 神显明在犹太人身上的愤怒

三9-20 全人类的罪

三21-26 神的义

三27至四25 「惟独信心」

五1至八39 福音和神显于救恩中的大能

五1-11 荣耀的盼望

五12-21 恩典和生命作王

六1-23 脱离罪的辖制

七1-25 脱离律法的辖制

八1-30 在圣灵里得着永生的确据

八31-39 为信徒所得着的保障而颂赞

九1至十一36 福音和以色列

九1-6上 触发点:保罗为以色列人深感伤痛

九6下-29 以色列的过去:神主权的拣选

九30至十21 以色列的现况:悖逆

十一1-10以色列的现状:「恩典的余数」

十一11-32以色列人的将来:救恩

十一33-36赞叹神的计划

十二1至十五13福音和生命的改变

十二1-2新生活的核心:心意更新

十二3-8谦卑和恩赐

十二9-21爱

十三1-7基督徒对政府的责任

十三8-10爱和律法

十三11-14白昼将近

十四1至十五13 合一的劝勉

十五14至十六27 结语

十五14-33保罗的事奉和计划

十六1-16 称赞和问安

十六17-20有关假师傅的提醒

十六21-27最后的问安和颂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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