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约翰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约翰福音
注释
九1至十42更多的医治与教导
九1-41医治生来瞎眼的人
九1-12与瞎子的相遇
耶稣在八章12节及九章5节分别宣告祂就是世界的光使本章与第八章有紧密的联系。约翰记载了耶稣使瞎子重见光明的例子,让我们真实地体会耶稣就是光。其它福音书均有记载耶稣医治瞎子的事迹,但是约翰却着重记载医治瞎子之后所引起的议论,其重点就是要我们更加认识耶稣。
单从此段经文,我们不知道此事在何时发生,估计应在住棚节和修殿节之间(参十22)。
第1节有一个生来是瞎眼的人,引起耶稣、门徒和法利赛人之间的讨论,这个特别的情况使人把「罪」和「苦难」的问题连在一起来研究。门徒假设是他本身或是他的父母犯了罪,他才会生来瞎眼的,当代的神学理论也有类似的见解,部分拉比便曾教导这可能是人出生前所犯的罪的结果。耶稣没有直接回答「是谁犯了罪?」这个问题,却集中讨论荣耀神。神可透过人的苦难显出祂的作为来,这已是基督徒面对困难时所认同的,但这并不是容易理解的观念。医治生来瞎眼的人使我们认识神无论在肉身上或在属灵上,均可照亮人的生命。
第4节耶稣并不是要让门徒医治那位瞎子,而是呼召他们与祂一起同工,趁着白日,为神作工。「白日」与「黑夜」所阐释的是象征意义,有些人认为是用来比喻犹太人的不信加剧;也有人认为是代表耶稣的工作快要结束了,相信后者的解释较为合理。
第5节耶稣所指的是祂在地上的生活。马可福音七章33节及八章23节也有耶稣用唾沬来治瞎眼的记载,只不过那两处都是把唾沫直接涂在病人的眼睛上,而在这里则用唾沬和了泥才抹在眼睛上。当时代的人均认为唾液对眼病有医治的功能,耶稣便用众人认许的方法,但是并没有附加任何迷信的意味,而事实上那瞎子是按着耶稣的吩咐到西罗亚池去洗,他才得医治的。我们不知道为何约翰特别注明西罗亚是奉差遣的意思,或许是要配合耶稣奉差遣者的角色,或许是为了方便希腊文读者,而把希伯来文的意思也写出来(参一42)。
第7节耶稣并不是立即把瞎子治好,这或许是要试验瞎子的信心。
第8-12节约翰把瞎子与邻居之间的交谈描写得非常生动,清楚地道出瞎子以往的生活,他自己对耶稣肤浅的认识和他确实得蒙医治的过程。
九13-34法利赛人对医治事件的看法
第13节我们不知道是谁把瞎子带到法利赛人面前,这可能是他的邻居或是那些与耶稣为敌的人。
第14节约翰告诉我们耶稣是在安息日医治瞎子的,反对耶稣的都是那些严守律法的。虽然是出于怜悯而用唾沫和泥来医治瞎子,但只是「和泥」这个动作,便足够法利赛人指控耶稣,所以他们极之渴望知道耶稣是用甚么方法去医治瞎子的。
第16节法利赛人像邻居一般,对耶稣的身分起了争议。有的认为耶稣不守安息日,祂不是从神来的;也有的因看见耶稣在瞎子身所行的神迹,知道罪人不能作神迹而确定其它法利赛人的判断是错误的。
第17节瞎子在这里认为耶稣是先知,看出他对耶稣比以前(参11节)有进一步的认识。
第18-23节记载了不肯相信的人的冥顽不灵。犹太人不信那人的话,也不相信他生来就是瞎眼的。要那人的父母作证他是否生来瞎眼,并不是为了公平公正的查出证据,而是为了证明证实耶稣没有医治他。父母可以证实他们的儿子是生来瞎眼的,但他们却没有办法去解释这个神迹。第21节「他已经成了人,你们问他罢,他自己必能说。」这句话反映出瞎子的父母害怕被法利赛人驱逐出会堂,而让儿子自行作供,这也是十分合理的做法。第22节「若有认耶稣是基督的,要把他赶出会堂」有些学者认为耶稣在世上的时候,犹太会堂的人应没有禁止别人称耶稣为基督。但当时极有可能有很多传言,指耶稣就是他们所等待的弥赛亚,惜人们要很久以后才知道这个事实。
第24节「你该将荣耀归给神」法利赛人并不是呼吁那从前是瞎眼的人要赞美神的荣耀,这只是犹太人惯常用的誓词,要作供词的人说真话。「这人是个罪人」犹太人认为耶稣触犯了安息日的规定,指证祂有罪。
第25节但那人依据他亲身的经历。他不知道如何判断耶稣是否罪人,但他可以十分肯定的是耶稣已经医治了他。
第26节法利赛人转而追问耶稣医治他的方法事实是不容否认的,但规条则可改变。
第27节从前瞎眼的人感到十分气愤,作了一个十分具讽刺意味的响应。他认为法利赛人如此逼切地要知道耶稣医治的方法,是为了要成为耶稣的门徒。
第28节他们就嘲笑他,还自称为「摩西的门徒」。这是一个比较罕见的描述,由此可看出他们看重摩西过于耶稣,这也是长久以来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争议所在。他们不愿意追寻耶稣从哪里来,也不愿承认任何有关祂的见证(29节)。即使是最权威的个人经验,也不足以令他们相信。
显然的,所有有关神迹医治的辩论都值得我们留意思考。而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所用的辩论方式和现今一些医学权威所用的方式很相似。
第30-33节那人的回答越来越尖锐化。他的说法无法解释耶稣从哪里来。所以,他采取了以下的一些步骤来说明他的经验:他的眼睛获得医治;他认为神只垂听那些遵行祂旨意的人,而非罪人;既然他是如此坚信医治是源于神,医治他的人必定不是罪人;生来就瞎眼的人得看见,是史无前例的;因此,医治他的人必定是从神而来的。
第34节惯于神学思考的犹太人终于发现他们根本无法反驳他的陈述;他们便狠狠地骂了他一顿,然后把他赶走,或许还将他逐出公会。他们指责他是全然生在罪孽中,也就是指他因犯罪而生来就是瞎眼。他们针对他之前的境况,而不为他得医治而感到喜乐。
九35-41耶稣谈论灵性上的昏瞎
在此段叙述结束部分记述了那人和耶稣的对话,耶稣藉此带出信心的宣告,把本章推向高潮。耶稣主动寻找那人,然后立即向他发出信心的挑战,这也是约翰记载神迹的主要目的。耶稣用的是「人子」的自称(新国际译本;和合本译为「神的儿子」)。本书其它地方也记载了人对人子的信心(参三14-15)。我们不知道约翰使用此称号的意义,但是肯定的是那人不明白这称号的意义。
第36节他的回答显示他从前没有见过耶稣。耶稣表示祂就是人子的时候,那人就立刻信了,可见他心中已经有了信心的种子。事实上,整件事的记述呈现了一个逐渐明白以致相信的过程。「主啊,我信!」可能并不能代表他已对耶稣有完全认识,「主」可能是对耶稣礼貌的尊称而已。但是与信心并列的时候,则指向他对耶稣有更深的认识。从他对耶稣的敬拜就更加证实了这点。乍看之下,第39节似乎和三章17节是对立的,但是既然第38节论的是审判,那么我们就应当晓得,审判虽然不是耶稣来的主要目的,却是耶稣降生所带来的结果。耶稣的来临把人带到信心的关键时刻。在被医治的瞎子身上,这关键导致被赶出公会。他敬拜耶稣的动作更是他信心的决定性时刻。
第39节「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这种相对的命题,是约翰福音的特色之一。「看见」在此具有多重意义。瞎眼的人得着肉身和灵性上的视力。而法利赛人眼睛没瞎便自以为属灵的眼睛也没有瞎,但是他们对耶稣的态度却显示了他们实在是瞎了。就是在这样意味之下,耶稣的降临也同时带来了审判。第40-41节约翰特别提及法利赛人对耶稣缺乏理解。「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突显了他们对耶稣的不信。耶稣的回答,「你们若瞎了眼」,可以有两种解释:一为「如果你们真知道自己眼瞎」,意指属灵方面,那么他们必然盼望他们的心眼得开。「就没有罪了」表示他们会对耶稣的救赎敞开、接纳。这样的解释比较「若你们真的瞎眼就没有罪,因为你们看不见」来得合理。耶稣的意思是硬着心蒙蔽心眼是有罪的,这罪就是拒绝神所差来的使者。约翰深深认为这是当代读者所面对的挑战,当然也是我们今天所面对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