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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十八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翰福音第十八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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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十八章

18:1 约翰把耶稣晚餐坐席的讲论和餐后“大祭司的祷告”详细记载过后(14-17章),继续13章已开始的耶稣受难的记述。所循主线与其他三本福音书相同:客西马尼园被捕、大祭司前受审、彼得不认主、彼拉多的审讯、上十字架、亚利马太人约瑟把祂安葬在新坟墓里,还有复活。

但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约翰没有记述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但记有祂在公会受的两次审讯,一次在亚那面前(18:13-23),一在该亚法面前(18:24)。耶稣与彼拉多间有两次对话(18:33-38;19:9-11)。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描写不多,但耶稣把母亲交托给祂所爱的门徒,那至性感人的场面则只见于这本福音书(19:25-27)。此后,还有耶稣死后肋旁受枪扎的记录(19:31-37)。最后,尼哥底母出现,协助亚利马太人约瑟,把耶稣的身体加上香料裹好安葬。这也是其他三本福音书所没有的。

汲沦溪是介乎耶路撒冷与橄榄山之间的一个小峡谷。

18:3 犹大领的一队兵应该是罗马兵(参12节)。按编制,一队(希腊原文speira)约有六百人。罗马驻军耶路撒冷是节日若有骚动,可以就近镇压。大祭司或已通知过彼拉多,耶稣在群众中的声望有引发暴动的可能,所以圣殿当局可以领罗马兵一齐捉拿耶稣。这些人还带着灯笼、火把,声势汹汹。

18:6 耶稣一句话能叫那许多捉祂的人退后倒在地上,威严可见一斑。但是为了完成救赎大功,祂自动给敌人拿住。

18:8 在这样危急的关头,耶稣定若泰山,反为门徒的安全作了安排。祂告诉来捉拿的人:“你们要的是我,这些和我在一起的人让他们走好了。”

18:10 《马可》14:47所说拔刀削掉大祭司仆人耳朵的人,原来是彼得。约翰不仅指出是彼得,还写上了这仆人的名字叫马勒古。

18:11 “刀”字(希腊原文machaira)四本福音书都用过,可能是匕首之类的小武器。

18:12 “千夫长”为一千士兵的统领,此人应是率领“那队兵”的军官。

18:13 亚那和该亚法都是大祭司,他们之间的关系看《路加》3:2注。

18:15 大祭司所认识的那个门徒,很可能就是20:2说的“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也就是写本书的使徒约翰自己(21:20,24)。据传统说,约翰帮父亲西庇太捕鱼时,送鱼到过大祭司的院子,所以那里的人认识他,能让他带彼得进去。

18:25 问彼得的人可能是生起炭火也在烤火的仆人和差役(18节)。

18:28 衙门指彼拉多设在耶路撒冷的行宫,也是罗马政府的行政机关和兵营所在。因为是外邦人的地方,犹太人若进去,染了不洁便不能守逾越节,所以他们不进去。

18:31 犹太公会在司法审讯时无裁定生死的权力(可14:55注),所以犹太人说他们没有杀人的权柄。耶稣的控罪是祂“自承为犹太人的王”(33节),这是死罪,所以把祂交给彼拉多处理。要是定罪,依罗马刑罚须上十字架。这就应验了耶稣自己说的祂要被“举起来”的话(参3:14;8:28;12:32)。

18:35 彼拉多避开了耶稣要他解释什么叫做“王”的问题。他不愿负这个责任,转而问耶稣,究竟祂作了什么事,以致犹太人要控告祂。

18:36 耶稣的回答,说明了祂为什么在被捕时不许门徒用武力抵抗。

18:37 耶稣的回答包括了对控罪的否认和承认。祂否认祂是犹太人心目中属世界的政治意义上的王(“你说我是王”),但承认祂是不属这世界的和平的君,祂乃“为此而生,…给真理作见证。”祂完全未涉政治,只是为传扬真理来到世间。

18:38 彼拉多从耶稣的证供里查不出祂犯有政治叛乱罪;犹太人捕祂时,根本未作任何抵抗(36节)。他宣布查不出耶稣有罪。

18:40 “强盗”(希腊原文lēstēs)含有革命分子与乱党的意思。《马可》书记载,巴拉巴曾参与叛乱,杀过人(可15:7)。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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