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十五章-《圣经背景注释》
约翰福音第十五章-《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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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十五章
十五1~8
住在葡萄树里
「常在」(KJV、 NASB、 NRSV)、「留在」(NIV、TEV),或「住在」(十五4~10)一字,是「居所」一字的动词(该字的注释参十四2、23)。在* 旧约里面,神应许永远与遵守祂约的子民同住(出二十五8,二十九45;利二十六11~12;结三十七27~28,四十三9)。
十五1 旧约和犹太文学有时会用葡萄园来描述以色列(如:赛五7),偶尔也会以葡萄树来描述(如:诗八十8;何十1),神则是栽种的人。圣殿里有一株金葡萄树象征以色列的能力,而耶稣可能在此将 * 门徒刻画为以色列的余民(参十五6的注释)。这个比方最基本的要点为,葡萄枝必须倚赖葡萄树才能继续存活。
十五2~3 这是约翰又一次的文字游戏(参三3的注释):「修剪」也可意指「洁净」,这是约翰的主题之一(参如二6,十三10)。旧约先知常呼召以色列要为神「结果子」(如:赛二十七6;何十四4~8)。
萨非拉的葡萄
十五4~8 葡萄枝若已枯死,不再结果子,显然也无法作为木料;所剩惟一的价值,便是当材烧。
犹太教师相信,神为背道者所保留的刑罚非常恐怖,因为知道真理却拒绝的人,再没有任何借口(参十五22~24)。
住在爱里
十五9~11 遵守命令(在此以爱为其精华)应当会带来喜乐(诗十九8,在后期犹太教的教导中常常出现)。
十五12~13 在希腊罗马的故事里,为别人而死是很英勇的行为,因救友人而至于死,被视为极高的品德(参14~15节的注释)。但这类希腊式的观点,犹太教并不赞同,不过它强调,若有需要,可以为律法而死。拉比亚基巴(与约翰只差几十年)主张,个人自己的生命比另一个人的生命更重要。虽然耶稣不太可能直接受到希腊对朋友看法的影响,但约翰身处于 * 大分散之中的读者却对这观念很熟悉,因此很容易领悟祂的要点。
十五14~15 古代将友谊分为不同种类与层次,而希腊罗马的作者常会提到这个题目。朋友可以包括政治或军事的同盟,也常出于利益的动机而建立;国王或较低一级的 * 庇护人,与得其支持的 * 受庇护者之间,也可说具「友谊」关系(尤其在罗马人的圈子里)。* 法利赛人也满足于朋友的圈子。传统希腊式对朋友的看法,强调同伴之间的平等,有些哲学派别,如 * 以彼古罗派,特别强调这一类的友谊。
古代文学最重要的友谊理想,包括忠诚(有时到死的地步)、平等,和财物共享,以及亲密──可以充满信心地与对方分享内心世界。耶稣在第15节里特别强调最后一点,他在那里将朋友与奴仆作了区分,奴仆也可能尽忠,但却不会亲密到分享心事。犹太作者如 * 斐罗,有时把作神的朋友与作神的仆人作对比。
* 旧约提到有两个人被称为神的朋友:亚伯拉罕和摩西。犹太典籍将他们两人与神的友谊和亲密度加以渲染。如果这里有指向旧约的意思,可能是指摩西(参十四8的注释)。倘若这段经文强调耶稣将祂的心声与门徒分享,则由上下文可看出祂内心的特色:充满着爱。
十五16~17 犹太教师反复强调,以色列蒙神拣选,有神的托付(在亚伯拉罕里,这是第15节另一可能指向的事);参十五章1节的注释。「奉我的名」来求,参十四章12~14节的注释。
十五18~十六4
世人的憎恨
十五18~21 犹太人相信,* 外邦人恨他们,因为他们是神所拣选、所差派的,而他们也是因神受苦。他们听到耶稣把他们之中大部分的人与「世人」同列,必定十分恼火,不过犹太教里还有一些受逼迫的小宗派(如:* 昆兰的 * 爱色尼人)也认为大部分以色列人是背道者,将他们与他们的仇敌──世界──列在同一边。
十五22~24 犹太教教导,知识愈多,责任愈大;其他国家只需要遵守七项诫命,而以色列既已领受了* 律法,便需遵守六百一十三条诫命。耶稣也教导,启示会带来更大的责任(别处,如:路十二41~46)。
十五25 此处耶稣引用了一位受苦义人的哀叹(诗六十九4;参三十五19),而在其他地方,耶稣则将之用于自己的受苦(参:约二17)。「他们的律法」,参八章17节和十章34节。
十五26 * 圣灵在法庭上担任辩护者的工作,参十四章16节的注释;此处他不仅是辩护,更是见证人。
十五27 在世界和神的法庭中,信徒也是耶稣的见证人(参十六2)。犹太人认为 * 圣灵主要是 * 先知的灵(通常在旧约里,而后期犹太文学中更常见);因此神要膏抹 * 门徒,使他们像先知一般说话。(这个应许也符合一个观念,即:神的子民会被圣灵膏抹,在神最后的法庭里为神的真理作见证,来指控万国;参:赛四十二1,四十三10~12,四十四3、8。)——《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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