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家园
阅读导航

约翰壹书第三章-《马唐纳注释》

约翰壹书第三章-《马唐纳注释》

约翰壹书相关章:

约翰壹书第三章

  1 信徒是由神所生的这个观念,使约翰惊叹不已,他呼唤他的读者来欣赏神奇妙的爱──把我们带进神家里的爱。这爱本来可以只是使我们得救,而不用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但神领我们进入衪的家,成为儿女,这就显出神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4”

  现今我们过每一天的生活,世人并不能够认出我们是神的儿女。世人不明白我们,也不明白我们的行为举止。诚然,当主耶稣在世上的时候,世人并不了解衪。“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我们既有主耶稣的特质,就不应冀望世界会明白我们。

  2 不过,不管世人明白与否,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这是将来得荣耀的保证。至于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确实知道,基督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这不是说我们在天上的时候,身体会与耶稣一样。主耶稣会有衪独特的容貌,并会带有各各他山的伤痕,直至永远。我们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个别的样子,因而得以识别。圣经没有说我们在天上的样子都是相同的。然而,我们在道德上却会跟主耶稣基督相似。我们将会脱离污秽、罪恶、疾病、忧伤、死亡。

  这奇妙的改变会怎样发生呢?答案就是:只要看基督一眼就成了。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我们活在地上,凭信心在神的话语中看见基督,活像基督的过程是不断在进展的。但到了那时候,当我们得见他的真体,这过程便圆满完成,因为见他的就要像他了。

  3 凡…指望得见基督并跟衪相似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基督徒一直都知道,基督即将再来的盼望,对信徒的生命起洁净成圣的影响。在日常生活中,基督徒不愿意有任何他们不希望在基督再来时有的行为。留意这里说“就洁净自己,像他(基督)洁净一样”,而不是说“像衪(基督)洁净自己一样”。主耶稣从来不需要洁净自己;衪是洁净的。对我们来说,这是个渐进的过程;对衪来说,这一直都是事实。

  4 洁净自己的相反,记载在本节:“凡是犯罪的,就是作了不法的事;罪就是不法。”(圣经新译本)作这个字的字面意思就是行(希腊文是 poieo*)。这里用了现在进行时态,表示这是持续不断的行为。就算未有律法,也会有罪。由亚当到摩西这段期间,罪也在世上,但这是在神颁布律法之先。因此,说“违背律法就是罪”(和合本)并不完全准确,应该说罪就是不法。罪就是不肯顺从神,想怎样做就怎样做,且拒绝承认主应有的主权。归根究底,罪就是将自己的主意抬举得高于神的旨意,是与我们本应顺从的那位永活的主作对。

  5 一个基督徒不能不断犯罪,因为这就等于完全否定主耶稣到世上来的目的。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因此,不断犯罪,就是完全罔顾衪道成肉身的目的。

  同样地,基督徒不能继续在罪中,因为他们正披戴主的名字,这样做就等于否认这名字。在他并没有罪。新约圣经主要有三段经文讨论主耶稣基督无罪的人性,这是其中一段。彼得告诉我们“他并没有犯罪”。保罗告诉我们“他并不知罪”。对主有特别亲密认识的门徒约翰,则在这里加上他的见证:“在他并没有罪。”

  6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本节将真信徒与那些从没有重生得救的人作对比。可以肯定地说,真信徒不会不断犯罪。约翰在这里所说的,不是个别的犯罪事件,而是持续的、惯性的行为。本节也不表示基督徒一犯罪,就会失去救恩。这里所表示的,是当一个人惯性地犯罪时,就可以断定他其实并未重生。

  随之而来的问题自然是:“怎样才算是惯性犯罪?要犯多少次罪才会成为典型的行为?”约翰没有提供答案。相反,他要每一位信徒自我警惕,并要基督徒自己负上举证的责任。

  7 诺斯底主义者虽擅于伪称自己有特别的知识,他们个人的言行却十分不小心。因此,约翰补充说:“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这一点是最清楚不过的了──一个人不能有属灵的生命,但又继续活在罪里。另一方面,神是义的,人只有透过有衪这本质,才有能力行义。

  8 有些儿女与父母极相似,别人很容易就把他们认出来。神的儿女,与魔鬼的儿女,都有这种特色。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再一次,这里的意思是:“犯罪的,就是属魔鬼的。”魔鬼从起初的时候,由他第一次犯罪开始,就一直犯罪(持续的、典型的行为)。他所有的儿女,也跟随他走上这条宽阔的道路。在这里要补充一点,人乃是透过重生而成为神的儿女,但作魔鬼儿女的却没有牵涉出生的事。人只要仿效魔鬼的行为,就成为他的儿女,没有人是由魔鬼所生的。

  对比之下,主耶稣来到世上的目的,是要除灭(或使之无效)魔鬼的作为。主只发一言就足以除灭魔鬼,但衪却来到这世上受苦、流血、受死,以致可以使魔鬼的作为成为无效。救主既付出这样大的代价来将罪消灭,那些相信衪以衪为救主的人,应当抱怎样的态度呢?

  9 本节重申,那些从神生的,是不可能不断在罪中活的。有部分研究圣经的人认为,本节是指信徒的新生命本质。虽然旧本质仍能够犯罪并且确会犯罪,新本质却不能够。我们相信,约翰在这里是再一次将已重生与未重生的人作对比,所讨论的,是关于不断或惯性的行为。信徒没有犯罪的习惯。他不会明目张胆地停留在罪中。

  原因是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研究圣经的人对这句话的意思,在理解上也有很大的分歧。有认为这“种”是指新生命的本质,有认为是指圣灵,也有认为是指神的道。这一切都属实,因此都是可能的解释。我们认为这“种”是指信徒归信主那一刻就栽植在他里面的新生命。这里再一次指出神的生命存在信徒里面。他是永远稳妥的。这永远的保障不会成为基督徒犯罪的藉口,却保证了他不会继续犯罪。凡从神生的,就不惯性地犯罪。这神圣的关系,杜绝了信徒继续在罪中活,以致让罪成为生活习惯的可能性。

  10 这里提到第四个方法,用以分辨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并没有居中的立场可供选择。没有任何一个人是两种成分各半的。一个行义的人,足证他就是神的儿女。

  10下,11 这一段继续说明,测试谁是神家里的人的第二个试验,就是爱的试验。这是从二章7至17节的段落延续下来的。从基督徒时代肇始起,众使徒就已教导说爱弟兄是神圣的责任。这里所说的爱,并不是友善的情谊或纯粹人与人之间的爱顾,而是指属神的爱。这是指像基督一样去爱其他人。事实上,人根本不可能凭自己的力量做到这样,只有靠圣灵所赐的能力才能。

  12 约翰追溯人类的记录,提到第一个不爱自己弟兄的人。该隐表明他是属那恶者的,因为他杀了他的兄弟亚伯。个中的原因,是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

  13 邪恶的恨恶公义的,这是人类生活的定理,正解释了世人恨信徒的原因。基督徒公义的生命,将不信者的邪恶昭然若揭地显露出来。后者当然不喜欢被这样揭露;他们不但没有改变邪恶的行为,还致力要消除将他们揭露出来的因素。其实这是不合理的,就好像一个人因为界尺和直尺显明他画的线是歪歪斜斜的,便把尺子都毁掉了一样。

  14 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有一件叫人惊奇的事实,就是当一个人得救时,他对基督徒的态度与过往截然不同。这是他可以肯定自己得救的其中一种途径。若不爱神的儿女,虽然仍可自称是基督徒,但圣经说,他仍住在死中。在过去,他的灵命一直是死的,现在仍然是这样。

  15 在世人眼中,憎恨算不上是怎样的恶事,但神却称其为谋杀。一瞬间的意念便显出谋杀的念头已萌生。纵然没有行出来,但动机已经存在。因此,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当约翰说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时,他并不是说杀人者不能够得救。他只表示,一个素来喜欢憎恨他人的人,很有可能成为杀人者,而且他并未得救。

  16 主耶稣为我们舍命时,衪给我们留下了爱的最高典范。在这里,基督与该隐成为强烈的对比。衪赐给我们最崇高深厚的爱。一方面,爱是看不见的,但我们可以看见爱的表现。在各各他的十字架那里,我们看见真真正正的爱。约翰据此而教训我们,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意思就是,我们的人生,应该是不断地为其他信徒付出,且应准备在有需要时,为他们牺牲性命。我们中间,多半都毋须为他人死,但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藉与有需要的人分享财物,来表达弟兄的爱。这正是第17节所要强调的。

  17 若第16节所说的是我们能为弟兄所作之事的极限,本节所说的,就是我们起码应做到的事了。约翰清楚地说明,任何人看见弟兄穷乏,却不愿意施以援手,满足弟兄所需,这样的人不是基督徒。这并不表示我们应不分皂白地与每一个人分享,因为有时与人分享金钱,让他买一些与他无益的东西,这样做可能反而对他有害。不过,本节毕竟诉说出基督徒聚敛财物的趋势。

  18 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换句话说,彼此相爱,不单是在言语上温和亲切,更不应口惠而实不至。彼此相爱应有实在的、仁慈的行动,且必须是真诚而不虚假的。

  19 从此对弟兄们真诚而又付诸实行的爱,我们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当我们透过祷告来到神面前时,我们的心……可以安稳。

  20 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这里主要讨论的,是我们透过祷告来到神面前时应有的态度。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这节经文。

  首先,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是指神的怜悯比我们大。我们或许会觉得完全不配,但神知道我们基本上是爱衪又爱衪的儿女的。虽然我们有软弱,会犯罪,但衪知道我们是属衪的。

  另一种理解说,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是指审判说的。我们对自己的罪所知十分有限,神却完全又透彻地知道我们的罪。衪知道我们心中一切可责之处,而我们只知部分而已。我们倾向后一种的理解,但两种解释都是真的,所以都是可能的。

  21 这里所述的,是一个人在神面前有清洁的良心。这人并非能够完全无罪地生活,不过他愿意立刻承认并离弃自己的罪。他既是如此,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并且放胆祷告。因此,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

  22 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遵守他的命令,就是常在衪里面;就是与救主建立极亲密的关系。当我们与衪有这种契合时,衪的旨意就成了我们的意愿。衪透过圣灵,让我们内心充足地认识祂的旨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祈求的,必定会在神旨意的范围内。当我们按照衪的旨意祈求,我们一切所求的东西,就从他得。

  23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本节可说总结了新约圣经的所有诫命,说明我们对神和弟兄姊妹的责任。我们的首要责任,就是相信主耶稣基督。真正的信仰,须以正确的行为来表达,因此我们应彼此相爱。这是得救之信的明证。

  留意在本节并其他经文中,约翰用了他和他的这两个人称代名词来指父神和主耶稣基督,没有停下来交代他所指的到底是两者中的哪一位。他这样做,是因为圣子与圣父都是那一位真正的神;因此,将他们同样称呼,绝非妄语。

  24 用爱心来试验某人是否属神的一段经文,至本节上半节结束: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遵守衪命令的,就住在衪里面;凡住在衪里面的,可以肯定神也住在他们里面。

  24 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圣灵使我们可以肯定神住在我们里面,这句话指出了我们信心的依据。所有信徒都有圣灵;是圣灵引导他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并使他们有能力分辨什么是谬妄的。──《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查阅相关章:
更多关于: 约翰   第三章   注释   圣经   基督徒   一书   文摘   道尔   唐纳   约翰   的人   基督   弟兄   基督徒   信徒   儿女   魔鬼   生命   耶稣   这是   自己的   上帝   真理   原文   命令   世人   是指   都是   圣经   在他   彼此相爱   圣灵   使徒   导论   的是   爱心   显明   洁净   福音
返回顶部
圣经资料,在线查经,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
@c.zyesu.com 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