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第二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翰一书第二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翰一书第二章
2:1 作者约翰此时年事已高,对晚辈喜称之为“小子们”,也就是“孩子们”的意思(2:12,18,28;3:7,18;4:4;5:21)。人犯了罪,在天父面前必须有人替我们求情,这就是中保的工作。他必须是无罪的才能来到神面前作罪人的代言人,这工作只有无罪的(“义者”)耶稣能担任。
2:2 神是圣洁的,有罪的人不但不能到祂面前,且要受刑罚。神又是慈爱的,差祂儿子为世人赎罪,死在十架上,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4:10;约3:16)。这是神为全人类预备的救法,不分人种、性别与贵贱;但人须凭信心才能得到。神是公义的,拒绝这救恩的人仍要灭亡。
2:3-4 真正认识神的人必遵守祂的诫命,异端诺斯底派自以为对神有认识,却不遵守神的道德律,沦为玄诡神秘,行为放荡,这种人只是撒谎的。
2:5 人对神的人爱应表现在守祂诫命上,照主所行的去行,这才是完全的爱,才真正与神在灵里契合。
2:7 爱人是圣经一贯的教训(参利19:18;太22:39-40),本是一条旧命令,是信徒初信主时便教导过的。这命令现在所以新,是因为基督来到世间以后,因着祂彰显在十字架上的爱,世人生活有出死入生的改变;这可见于日常生活中,十分真实。
2:9-11 能爱弟兄就是真在主里面。恨与爱都是表现在行为上的态度;若口里说爱,心里而仍恨,只是个瞎了眼的人,无法出黑暗入光明。
2:12-14 作者用不同的称呼“父老”、“少年人”和“小子”来劝勉教会中不同属灵程度的信徒。也有人说“小子们”(即“孩子们”)指所有读者,“父老”与“少年人”才和属灵程度有关。神对信祂的人要求虽甚严格,但是因为认识主(“那从起初原有的”),他们的罪必得赦免,且能胜过那恶者。
2:15 “世界”指16节所说的世上的情欲、骄傲,也就是罪恶的境界,由撒但掌管。
2:18 “末时”指从基督降生开始,人历史最末一个阶段。基督再来是“末时”的结束,信徒应儆醒忍耐,等候主来。
基督来前有神的大敌人出来,他名叫“敌基督”、“大罪人”(看帖后2:3注)。此人极力敌对基督,希望取代神的地位,受人敬拜。在“敌基督”出现前,还有这里所说的“好些敌基督”,他们的特征是:1,不象信徒,离开教会出去(19节);2,不信神道成肉身(4:2),不信耶稣是从神那里来的基督(22节);3,不认神为父(22节);4,没有父(23节);5,是撒谎和欺骗人的(22节)。
约翰时代,这种诺斯底异端的思想很普遍(参看西2:8注及本书〈参考资料〉)。上面说到的敌基督的特征就是诺斯底派的特征,他们反对神,可作历代,特别是末世敌基督者的代表。
2:20 “恩膏”指信徒接受圣灵。“圣者”可指基督或父神。
2:22 异端不信耶稣是基督。作者郑重说明:耶稣就是从父神那里来的独生子基督。
2:23 圣父与圣子分不开(约5:23;10:30),不认子的就没有父,不信子的人不能与父相交(比较2:19)。
2:27 诺斯底异端的一个教训,是使徒的教导并不够,须用他们的的隐秘知识来配合。作者说,信徒从圣灵所领受的和圣灵藉使徒所教导的才是可靠真理,已经足够完备;圣灵能帮助人认识明白已经启示的真理,使神的话语能在“凡事上”(日常生活与思想上)教导人如何去行。
2:29 信徒都是神的儿女,神既是公义的,祂的儿女也应度公义圣洁生活。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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