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壹书导论-《圣经背景注释》
约翰壹书导论-《圣经背景注释》
约翰壹书导论
导 论
作者 约翰一书的文笔与约翰福音十分相像,因此在二十世纪之前,没有人怀疑过两者是出于同一人。有些学者指出这两卷书的文笔有些许差异,而假设约翰一书是「约翰学派」中另一成员所写。有时著名教师的门徒会尝试模仿该教师的著作(甚至常仿效其文笔),因此若以文体为主要理由,便不能排除这个提议。
不过,只要能承认书信与福音书的差别,文风上的差异便可以解释;后者的 * 风格其实与古代的传记比较接近,通常要经过好几个写作的阶段,才能够完成。相反的,这封书信却不是大型著作(尽管有些书信确实为文学作品)。
至于所谓神学和观点的差异,则可以由二者面对的状况不同来解释;过去判定这两者不可能出于同一位作者的标准,若用来评估今天一般传道人所讲不同的讲章,所得到结论也极可能为:这些讲章是出于不同的传道人!最重要的是,作者声明自己是亲眼见证之人(一1),而没有说他用另一人之名来写作(他没有提供 * 冒名作品常见的前言)。
风格 本书的形式更接近讲章,而不太像信件(除了二12~14之外)。它没有书信的开头语和结束语,对这样的省略我们无需感到意外;当信件被收录成集的时候,这些部分常会省略(不过约翰二书和三书保留了信件的标准形式)。整个文件像一篇讲章一样流畅,只不过其架构并未按照当时的 * 修辞学惯例。因此,它比较像一种所谓的「书信散文」,只是其中的确谈到了读者特殊的处境。
背景 如果约翰一书的背景和第四卷福音书相同,它的目的便是在鼓励被赶出 * 会堂的基督徒,因为他们的同伴中,有一些已经否认耶稣是 * 弥赛亚(二19、22,四2~3),而重回会堂。这封信从这个角度来解读,也讲得通。
可是约翰所关心的是都市中的情形,而不像他在福音书中所提到的状况。在士每拿(启二9~10)和非拉铁非(启三7~9),基督徒被犹太团体赶出会堂,遭到弃绝,但是其他地方的试探则是妥协的异端,包括与假先知所倡导的偶像崇拜妥协(启二14~15、20~23;参:约壹四1,五21)。这种偶像崇拜极可能是帝王崇拜,东方的人必须以这种方式显明他们忠于国家,否则便会遭到严刑(参:启十三14~15),甚至被处死(约壹三16)。约翰一书也可能向类似以弗所的团体说话,那里的 * 教会曾将假教师赶出去,可是却不够彼此相爱(启二2~4)。
这里所谈的问题,一方面可能只是一种假先知(约壹四1~6),他们倡导为了保命的缘故可以与皇帝崇拜妥协。但另一方面,可能是某种异端,后来发展成 * 诺斯底主义。幻影派相信基督是神,只是看来似乎是人(参四2);塞林特派(Cerinthians,跟随Cerinthus)相信*基督之 * 灵只是降在耶稣身上,否认他是那位独一的基督(参二22)。诺斯底派也倾向于将罪用各种方式来界定,因此有些诺斯底派相信,尽管他们的身体可能作出非诺斯底派之基督徒视为罪的事,他们也不可能真正犯罪。以上的背景都符合本书信的内容;因此本注释在以下各个相关之处全都会提到。不过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最主要的肇事者显然是「分离主义者」,这些人过去曾是某基督徒团体──即约翰写信之对象──的一份子,但如今却脱离他们。约翰主张测试诸灵的方法有二:道德伦理的测试(遵守诫命,尤其是爱基督徒团体),以及信仰的考验(对耶稣持正确的看法)。
注释书 最好的有 I. Howard Marshall, The Epistles of John, NICNT (Grand Rapids, Mich.: Eerdmans, 1978) ; Stephen S. Smalley, 1, 2, 3 John, WBC 51(Waco, Tex.: Word, 1984); D. Moody Smith, First, Second and Third John, Interpretation (Louisville, Ky.: John Knox, 1991); 及 Kenneth Grayston, The Johannine Epistles, NCB (Grand Rapids, Mich.: Eerdmans, 1984)。最详细的注释书是 Raymond E. Brown, The Epistles of John, AB 30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1982)。——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