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四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约伯记第四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4:1-27 以利法展开了第一轮辩论。在三个朋友中,以利法是最年长的一位,据其辩论内容来看,似乎他有渊博的学识。他的主要论点是苦难必定是犯罪的结果(4:7,8)。以利法一口咬定约伯的患难是其罪行所致。以利法以周全的礼仪、谨慎的言词开始了辩论,然而他千篇一律的宗教语言和道德常识却令约伯深感不快。由此造成的反目愈演愈烈,以利法的尖刻论断越加辛辣(15:1-35;22:1-30),而这就促使约伯坚持自己的纯全与无罪。以利法的辩论之所以伤及约伯的心,其原因如下:①信仰知识的有限:可以说以利法的信仰反映了当时希伯来人的普遍信仰。他虽然拥有渊博的知识却未能走出因果报应式信仰的羁绊;②缺乏真实的经历:偏重抽象的理论,标榜独断而主观性的原理,却未曾体谅他人的困境;③以训诫者、忠告者甚至是以定罪者(22:5)的姿态对待了约伯。本文所记录以利法的辩论由序言、劝告、神的旨意、结语等部分组成,在结构上秩序井然。
4:1 提幔人以利法:提幔人居住在以东(乌斯)地或以东附近,以智者如云著称(耶49:7)。
4:3-4 你素来……坚固:在序言中,以利法赞许约伯昔日所行善举和对他人的勉励。然而,这句话隐含着一种指责,就是约伯曾教导别人要忍耐,如今自己竟然遭到挫折。
4:5 有人视本节与犹太领袖讥诮耶稣时所说的非难之词—“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太27:42)如出一辙。然而,以利法不可能从开始就采用了这种态度。看到身陷绝望中的约伯,出于怜惜之情,他似乎有意要令约伯回顾起往日作为抚慰者,救济者的言行(3,4节)。在这里,我们得到以下教训:①说易行难。我们有必要正确树立并持守神学理论,然而,更重要的是躬身实践所学之道(太23:3,4);②要谨守自醒,不致在传福音给别人之后,自己反被弃绝(林前9:27)。
4:7 无辜的人有谁灭亡:这句话表达了以利法辩论的核心。他似乎不知道关于义人亚伯之血的故事(创4:8;太23:35)。一切咒诅皆源于犯罪的思想是圣经的真理 (创3:8)。以利法的错误和局限性在于:①仅从表面现象去理解祝福与咒诅;②把关于原罪的普通原理原封不动地应用在特殊的罪上。
4:10-11 在圣经中狮子一般象征暴虐的人或压迫人的人(诗7:2;17:12;结19:3;番3:3)。自幼狮到老狮子,本节都有论及,这表明无论是男女老少,还是贫富贵贱,任何人都不能逃避罪恶的报应。以利法想要藉着比喻来暗指约伯犯了罪,这却加重了约伯的愤怒与苦恼。
4:12-21 在这里,以利法记录了耶和华在异象中所说的话。在启示尚不完全的时代,神常用异梦、异像、声音等方法来传达自己的旨意(民12:6;27:21;申5:4;赛6章)。本文的话语昭然若揭地显明了人的本相:①罪性(败坏;17节)。本文越过简单的伦理层面,从“与神的关系”这一角度启示了人的罪恶本性。即,之所以说人是罪人,不是因人犯了特定的罪,而是因人从根本上达不到神所要求的标准(弗4:13;彼后1:4);②软弱性(19节):土房比喻用泥所造的肉体。保罗曾将圣徒与耶稣基督之间的关系比作“放在瓦器中的宝贝”(林后4:7);③愚昧性(18节):神的愚拙总比人智慧(林前1:25)。因此,当我们遇到难以理解的困难时,就当顺服到底,不怀疑神;④有限性(20节):从永恒的观点来看,人的一生实在只是瞬间。因此,圣徒当将终极的盼望寄托在天上,以客旅的心态面对现在的生活(来11:13)。
4:18 臣仆:指在天上直接服侍神的众天使。
4:21 帐棚的绳索:意味着造物主赐给人的生命与环境。抽出帐棚的绳索意指生命的终结。由此我们可以感受到神对人生命的绝对主权和人生的变化无常。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