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第八章-《圣经背景注释》
约书亚记第八章-《圣经背景注释》
约书亚记第八章
八1~29
击败艾城
八1 艾城 请参看七章2节的注释。
八2 伏兵 以色列军所采取的策略是非正面攻击。进行伏击、佯退、诱饵、渗透等活动,而不长期围攻或对阵作战。马里文献(主前十八世纪)、埃及阿纳斯塔西蒲草纸(十三世纪)、中亚述文献(十世纪),都有古代近东使用这些战术的记录。
八3 三万大能的勇士 攻打军力大概不会超过几百人的城镇,三万(原文「三十千」)似乎是个超乎常理的数目。三万伏兵当然更不切实际。按照同样的译法,第25节艾城被杀的人数是一万二千名。但经文将艾城形容为人丁不多的小城(七3)。它若比耶利哥小,人口总数应当不会超过一千人。上述几点显示这些经文译作「千」的字眼,应当采取另一个字义,译作「部队」或「分队」。有学者提出每宗族可能各自派兵参战,部队人数没有一定,而是按宗族人丁数目而定。随着历史的发展,部队人数才以一千为标准,但在此以前每队可能少至十人。第七章4~5节,第一次攻打艾城时派遣了三「千」士兵出战,阵亡了三十六人便已算为伤亡惨重。迦南城邦的君王在亚马拿文献中,往往向埃及乞讨十至十二个士兵来增援他们的军队。有关以色列人数的难解之处,可参看:出埃及记十二37的注释。有关巨大数字的讨论,则请参看:历代志下十一1,十三2~20的注释。
八9 伯特利 在第17节伯特利的人参加追击之前,伯特利不过是个地名而已。圣经没说伯特利被毁,只是在十二章16节提到伯特利王战败。约瑟家的支派在士师记一章集中攻打这城。按学者一般的考证,伯特利就是耶路撒冷北面十哩开外,特珥(艾城的传统地点)以西一哩半的贝廷(Beitin)。此地的中铜器时代大型设防城,于主前十六世纪中期被毁。到了晚铜器时代大规模重建,并且在这期间(主前1550~1200年)有两次被毁的痕迹。部分学者质疑贝廷就是伯特利的说法,理由是难以在邻近找到艾城的合宜地点(见七2的注释)。除此以外可能性最高的地点是南面一、二哩的比雷(Bireh)。
八9~13 战阵 伏兵在黑夜掩蔽之下行军十哩,然后在城的另一面巩固阵地(西面;耶利哥和吉甲在艾城的东面)。军队的主力于翌日向西沿阿萨斯干河(Wadi el-Asas)行进,到达艾城北面山谷或山坡的营地。艾城士兵出来时,以色列兵团按照伏击计划,向东面的大本营退却。
八18 短枪 约书亚时代的短枪是金属的枪头,安装在短木杆子上。后世的标枪用绳环辅助,使之螺旋飞行,可以抛掷得更远更准;但在这时代并没有这种记录。很多学者提出本段经文所指的武器并非短枪,而是著名的弯刀(见六21注释的描述)。
八25 杀死一万二千人 意思大概是十二个部队。请参看八章3节的注释。
八28 焚城 特珥的遗址并没有晚铜器时代毁于大火的迹象,铁器时代的建筑也没有被火焚毁。请参看七章2节注释中有关艾城考古问题的讨论。
八29 将王挂在树上 按照十章26节,列王首先被杀,然后才挂在树上。可见本节与处死无关,而是对待尸首的方法(见:撒下二十一12与撒上三十一10的比较)。很多学者相信它所指的是将尸体插在刑架上,类似后世亚述和波斯的作法。埃及偶尔亦有曝尸的作法。曝尸代表最后一次的侮辱和亵渎(见:赛十四19~20;耶七33,八1~3),因为古代大部分民族都认为埋葬得体及时,能够影响死者来生的幸福。请参看:列王纪上十六4的注释。
按照《吉加墨斯史诗》,恩基杜从冥界归回时告诉吉加墨斯说,死而不葬的人不能安息,死而没有亲人在世照顾他的人只能吃丢在街上之物。一个巴比伦的咒诅描述埋葬是让死者灵魂与亲人团聚。即使是以色列人也相信死者是否入土为安,对来生很有影响。因为他们和邻邦一样,把对来生有帮助的对象给亲人陪葬。最常见的陪葬品是陶瓷器皿(装满食物)和珠宝(有驱邪作用),有时还加上工具和私人用品。
八29 在尸首上堆石 主前二○○○年左右在尸首上堆石埋葬是巴勒斯坦常见的作法,南部尼革和西乃的干燥多石地区尤然。这个时代迦南的惯例是埋葬于可多次使用的坟墓。全家人都可同葬在井洞底部的石室中。所有日常用品,墓穴中都一应俱全。
八30~35
以巴路山上更新盟约
八30 坛的作用 这坛似乎是特别为这一次的庆典筑造,不是作为永久性建筑(这是使用未加工粗石的另一个理由)。在此所献的祭只有燔祭和平安祭(见:利三的注释),没有赎罪祭、赎愆祭。
八30~31 现代在以巴路山的发现 部分考古学家相信以巴路山祭坛的遗迹已经被发现。这建筑物位于其中一个山峰之上,宽二十五呎,长三十五呎,墙厚五呎,高九呎,用粗石制成;里面填满了泥土和灰烬,有一坡道直达顶部;四面是院子,里面找到动物的骨头。这遗址出土的陶器源自主前一二○○年。
八31 坛用不动铁器的粗石造成 本节的指示与出埃及记二十25的对应。铁器的用处是为石块加工,使造出来的建筑物更加牢固。考古学家在犹大地发现过好几个用加工过之石头制造的祭坛(状态最佳的在别是巴出土)。本节的祭坛不属圣所的一部分,使用粗石可能有保持这分别的作用。
八32 律法刻于纪念碑 刻着汉摩拉比法典的石碑,是用闪长岩造成,高达八呎,公开展示以便查阅。王室的碑文通常都是安放在显眼之处。时至今日,纪念碑文也可见于墓碑、建筑物基石,和历史性遗址上。这些碑文的用意是要给人看见、留意、记念。反之古代近东的条约则经常安置在圣处,一般人无法得见。其用意是将协议付诸笔墨,安放在奉其名立约的神明面前。有关石块用作界石和地契的资料,可参看:撒母耳记上七12的注释。
八34 公开宣读 在大部分人都是文盲,(除了基本的家庭记录之外)几乎没有人家中有片纸只字的文化中,公开宣读有宗教、文化、政治意义的文件,是很重要的。好几个赫人的条约都包括定期公开宣读文约的条款──一个说每年三次,其他的则较有弹性,只说「时常而不断」。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