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第8章查经资料
约书亚记第八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书亚记第八章
G 第二次进攻,第二部分:在艾城的胜利(八 1 ~ 29 )
i. 耶和华对约书亚说……(八 1 ~ 2 )
第一次进攻艾城的时候,没有神的引导(七 3 ~ 4 )。在耶利哥,争战的是神(六 2 ~ 5 ),以色列人只是在仪式上参与,并在争战得胜后进入耶利哥。耶和华对约书亚的吩咐,头一句话是一道命令: 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 。第一部分, 不要惧怕 ,在 MT 里面出现了三十九次。有时候,在可怕的环境下,神再次用这句话向人保证,如:透过神的来访(创十五 1 ,二十六 24 ),或命令人进入一块未知之地时(四十六 3 )。在面对争战时,祂也要人不可惧怕(民二十一 34 ;申三 2 )。本书后面也有同样的例子(书十 8 ,十一 6 )。通常在这类情况下会提到仇敌,也会应许神的同在与扶持。 320 但是八 1 又加上 不要惊惶 ,这在希伯来圣经中只有三处相同:申命记一 21 ,历代志上二十二 13 ,二十八 20 。历代志上的经文是在讲大卫交代所罗门要为耶和华建殿。申命记一 21 则是向以色列人说的,提醒他们神要他们去得应许之地为业。这与约书亚记八 1 相似,因为这里正是要进一步执行当时的吩咐。这些经文都与要去完成神所命令的大事有关,而这些任务都与圣约的完成有关,或是应许将迦南地赐给亚伯兰(创十七章),或是应许建立大卫的王朝(撒下七章)。虽然在约书亚记第八章中,得地的应许很清楚,不过由于圣约对另一个问题的关注,这里便用到此一片语。亚干的罪和当灭之物都已经除去了,以色列人可以再度出发,去征服这地了。
给约书亚的吩咐,和第七章探子的建议完全不同,所有的兵丁都要出动,不是单单少数人而已,约书亚也要参与,要率领军队上战场。耶和华所讲的话,和六 2 类似,应许约书亚能征服这地。这里另外提到艾城的地,或许是指后来以色列人可以在那里定居。这里不像耶利哥,以色列人若住在那里,会招致约书亚的咒诅,但是神容许以色列人住在艾城,和其周围之地。艾城的王(六 2 )要归给神,城本身亦然,但其他东西都不再算是当灭之物。其中的 财物和牲畜 可以归给以色列人。这是大半战争的规矩,不过这里特别声明,显示和耶利哥的掳物处理截然不同。在耶利哥的战役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要归给神。这道神的命令显出灭绝令的意义是有弹性的,由神按着百姓的特定需要来诠释, 321 凡所夺来之物都属于神,所以祂可以从中拿出一些来给以色列人。
你要在城后设下伏兵 ,这句话仿佛是临时想到而加上的。这些吩咐的实现,却与 1 ~ 2 节中颁布的次序正好相反。伏兵与胜利最先出现,然后以色列人才去抢夺,最后,王被杀死。这样,约书亚顺服了神每一道命令,而这些命令也成了整件事的大纲(次序正颠倒)。
古代近东的战争中会用到伏兵。 322 主前第十世纪,一位亚述王讲到他用的策略,和约书亚的办法很类似: 323
我留在帕欣底( Parsindi )城的前面,同时派骑兵和前哨部队作伏兵(在城后)。我在郊野杀了五十队人,都是阿米加( Ameka )的战士。
以色列设伏兵的作法,是神头一个设计的。所以,约书亚首先使用这个办法之说,无人有异议。耶稣也知道他的门徒将从事的任务充满危险,因此他忠告他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太十 16 )。
320 参 E. W. Conrad, Fear Not, Warrior. AStudy of ~al ti^ra{~ Pericopesin the Hebrew Scriptures (Scholars Press, 1985), 6 ~ 17 页。然而,他对书八 1 的分析,和这里的看法不同,并没有考虑整个句子“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的重要性。他主张第八章是侵犯式的举动,而第十、十一章则是防卫性的举动。
321 这是较佳的解释,优于 Polzin, 82 页所提“暂时停用”神的命令,或 Fritz, 91 ~ 92 页所提,与神的命令相违。
323 这段文字出现于亚述拿瑟帕( Ashurnasirpal )的年记中。参 A. K.Grayson, 'Ambush and Animal Pit in Akkadian', 91 页。
ii. 作战的指示(八 3 ~ 8 )
这一段话的结构枢纽是:神给约书亚有关短枪的吩咐,和他的反应( 18 节)。约书亚预备上战场( 3 ~ 13 节),伯特利和艾城的军队也出动了( 14 ~ 17 节)。接着,以色列人征服了艾城,将它焚烧( 19 节),打败了伯特利和艾城的军队,抓住他们的领袖,瓦解了一切的抵抗( 20 ~ 27 节)。故事从艾城外面开始,移向城中,然后又移到城外,描述最后怎样大获全胜。以色列军队像前一次一样,从耶利哥的营地向西前进。他们引诱敌人离开艾城时,是朝东走,而伯特利和艾城的人追赶他们。当埋伏的人进入艾城,他们是从西边来,往东走。他们继续往东,便追上艾城的军队,这时以色列人便以钳形的两队夹住艾城的军队,把他们困在谷中。在 18 节,约书亚从最东边的以色列队伍中,向最西边的那一队发出信号,把两队结合起来,完成夹攻的策略。
伏兵的记载与士师记二十章所记,以色列人在基比亚埋伏攻击便雅悯人,相当类似。 324 相同的地方有三处:
(1) 以色列人头一次在神面前的失败,却成为后面的祝福。和约书亚记不同的是,在基比亚,神允许他们两次攻击都失败( 18 ~ 23 节)。
(2) 以色列人引诱便雅悯人出城,那时埋伏的人从西边进城,把城焚烧。
(3) 以色列人把所有的敌军都杀光。
与约书亚记不同的是,他们不但杀人,连牲畜也杀尽了。在以色列的战争里,惟有第 2 点是约书亚记第八章和士师记第二十章的特色。不过以色列人不是藉诈败引诱敌人出来,而是便雅悯人太专心作战,不断追赶撤退的以色列人,不知不觉离开了城。也许它与约书亚记的战役最重大的相近之处,便是伏兵有机会藏在近处。艾城和基比亚都有这种可能,因为是丘陵地形。
在开头的摘要说明(
3
节)之后,便是约书亚对以色列的吩咐(
4
~
8
节)、战争的准备(
9
~
13
节)、艾城的反应(
14
~
17
节)、以色列人的胜利(
18
~
3. 约书亚顺服了第 1 节的命令。他和一切兵丁 都起来,要上艾城去 。他 选了三十个三千 (意即:三十队人马:参七 3 的注释 )……夜间打发他们前往。下面则是说明这些事的细节。在古代近东很少有晚上作战的,夜间可以伪装、突击,在以寡敌众的时候,是最佳的办法。以色列的军队常常少于敌军,所以圣经中便有几次夜间争战的例子。 325 这一节重复了第 1 节神的命令中所用的动词,显示约书亚非常仔细地遵照神的话去做。被选上的三十队人,包括去埋伏的兵和主力队伍。 12 节指出 五千人 派去打埋伏仗,还有二十五个单位作主力。约书亚打发军队的 夜间 ,是指第 9 和 13 节所说的“之夜”(亦可能为复数)。事实上,第 3 节的最后一句, 夜间打发他们前往 ,过了一段之后,在第 9 节内重复使用。这样,它形成了一种叠句,再过一段,在形容以色列军队的布置之 11 ~ 13 节时,又再出现。
在第 4 ~ 8 节中,约书亚把作战计划告诉以色列人。这一段是由动词“吩咐”和“看”作勾勒的轮廓,这两个字都出现在开头与末了(和合本未译出“看”, NIV 只译 orders ,也不清楚)。约书亚吩咐以色列的兵丁按照神所命令他的话去作。“看”的吩咐,将约书亚透露以色列如何克敌的秘密计划框了起来。第 14 、 20 节也用到同一个动词,显示敌人“看”到的并不是真情。以色列人要“看”明真实的状况,却不要让敌人“看”清,这样才能击溃他们。
4 ~ 6. 伏兵要埋伏在艾城西边,但要尽量靠近城墙。主力由约书亚率领,从正面接近艾城,细节要到 11 节才讲到。约书亚估计艾城之人的反应,假定他们会 像初次 一样,他们以为以色列也会 像初次 一样( 5 ~ 6 节)。这里两次提到敌人会 出来攻击 以色列人,三次说以色列人在艾城的军队面前 逃跑 。所用的描述语,是和约书亚记七 4 一样的动词,就是讲到前一次以色列人从艾城逃跑。有人或许觉得奇怪,为什么约书亚认为,艾城的军队会相信他两次都采用同一个方法。答案或许是在两次的规模不同,第七章为 三千 ,而这里是二十五“千”。艾城的军队会以为,约书亚想用更庞大的军队,以同样的办法来进攻。无论如何解释,约书亚是奉命行事,因为第 1 节中,神给了这样的命令。
7. 一旦计策奏效,军队被诱离开要塞,伏兵就可以出来,占据该城。第八章只有这里用到动词“夺取”(希伯来: yrs% )。这个字代表前面神圣约应许的一部分(参一 11 ),即,以色列人要得迦南地为业。在向埋伏的部队讲的一番话中,这个字可以提醒他们,此一冒险将实现上天的旨意,使以色列能拥有这地。在第 1 节中,神应许要将艾城交在约书亚的 手 中,或“权”下。
8.
约书亚的这个应许不单是向伏兵说的,也是向所有以色列人说的。放火烧城的命令,让人想到六
24
耶利哥城的命运。这一段话的结构为
A - B - A'
,一开始是讲以色列军队如何布阵(
4b
~
324 参 A. Malamat, 'Israelite Conduct of War inthe Conquest of Canaan according to the Biblical Tradition' in F. M. Cross(ed.), Symposia Colobrating the Seventy-Fifth Anniversary of the Founding ofthe ASOR (1900-1975) (ASOR, 1979), 49 ~\cs15 51 页。 Malamat 引述了更多埋伏的例子,取自希腊-罗马的资料。
325 前书, 53 ~ 54 页。 Malamat 从创十四 15 ;书十 9 ;士七,九 34 ;撒上十一 11 ,十四 36 举出例子来。
iii. 准备工作(八 9 ~ 13 )
这几个动词描绘出以色列军队实际上如何布阵,不过是否按照时间顺序,却不明确。这里也像前面所记耶利哥的探子(二章)、过约但河的事(三、四章),和以色列与便雅悯争战的记载(士二十章)一样,重复使用钥句,包括时间的说明(如, 那夜 和 清早 ),目的是 (1) 指出各个不同群体的位置; (2) 藉重复与扩张来发展主题。 326 伏兵的位置提了两次,在 9 和 12 节。约书亚和其余以色列部队的布局,记在 10 ~ 11 节,两者又在 13 节作了摘要。主题为:所有以色列的部队都照约书亚的意思各就各位。第 9 和 12 节,描述伏兵怎样在伯特利和艾城的中间、艾城的西边埋伏,所用的字几乎完全相同。 12 节加上一项资料,即,约书亚选了 五千人 作伏兵。
第 10 ~ 11 节讲约书亚如何在艾城北边和山谷地带布置主力。所提到 以色列的长老 或许是指各支派的首领,他们在作战时担任军官。
希伯来圣经中有两点很值得注意:
第一, 艾 在 9 ~ 12 节出现了五次,但在 12 节的最后一句和 13 节里有两次,则变成 城 。
第二,第 9 节最后一句, 但约书亚那夜却在民中住宿 ,在希伯来圣经中,和第 13 节 那夜约书亚进入谷中 ,几乎完全一样,只是译本有所不同。惟一的区别是最后一个字, 百姓 和 谷中 。在这两个例子中,差别都只是希伯来文的一个字母。 艾 加上一个 resh (译注:希伯来文第二十个字母),就变成 城 。 百姓 加上一个 qoph (译注:希伯来文第十九个字母),就变成 谷 。
这两处的改变既类似,可能是作者有意的添加,而不是文士的误抄。用意是在战争开始时,将这两个主力部队按其位置并列。艾城的军队乃是在 城中 (或要塞中,参\cf4 耶利哥 与艾城 的注释)。以色列的军队,就是第 3 、 10 、 11 和 13 节所说的 百姓 ,则在艾城北边的 谷中 ,当晨曦出现的时候,艾城的领袖应当可以看得见他们。
326 Soggin, 103 页,和 Fritz, 87 ~ 92 页,认为这种文学手法是合式经文的证据。
iv. 艾城的反应(八 14 ~ 17 )
陷阱已经设好了。艾城的王和军兵的反应,显出这一招奏效了。 艾城的王看见这景况 一语中,含有动词“看见”。这个动词在约书亚吩咐以色列人的话中,出现在开头与结尾中( 4 、 8 节),在那里是勉励以色列人,倘若按照计划,必会发生什么事。在 14 节,艾城的王 看见 以色列人在城外聚集,但他却没有“看见”要伺机行事的伏兵。因此,他看见了约书亚所要他看的。艾城的人 清早急忙起来,要与以色列人交战 ,这句形容之语套用了前面的话,因此显示,艾城军兵的反应正如约书亚所料。首先,他们 清早 便这样行,第 10 节也用这个词描述约书亚的动作,两者成为对比。约书亚前一天清早打发军队去布阵。艾城的王则用和早先同样的策略,约书亚对他的反应已有了准备。第二,此处提到对方前去与以色列人交战,所用的话和第 5 、 6 节一样,显出约书亚在那里的预测十分准确。第 14 节是行动的摘要,详情则记在 15 ~ 17 节。这一节的结尾告诉读者,约书亚的策略成功了: 王却不知道在城后有伏兵 。这句话的下半和第 4 节的用语一模一样,那里是约书亚第一次提到伏兵;不过这句话的前半重点为不知情,这才是策略成功的要素。
15 ~ 17. 他们逃跑 ( 15 节)、 被引诱离开城 ( 16 节),和 出来追赶 ( 17 节)等描述语,也用到第 5 ~ 6 节约书亚在计划时所说的话。 327 第 16 ~ 17 节三次用到动词“追赶”,让人想起七 5 所记第一次出征失败时的情景。因此,往旷野的方向表示这路线和上一次以色列军队逃跑的路线一模一样(参七 4 ~ 5 的注释 )。第 16 ~ 17 节所要强调的是,艾城再没有军兵,所有士兵都去追赶以色列人了。因着全军急着要追击以色列人,以至于“ 撇下 ” 城门,让它全然敞开 。在一 5 ,神曾应许不 离弃 约书亚,所用的动词乃是相同的。艾城的撇下,暗示军队连自己的主要任务也不顾了。城门大开的情形,与第二、第六章耶利哥城门“紧闭”的状况正好相反。因此,这地方现在已不堪一击。
第 17 节提到伯特利人也参与攻击,而第 9 、 12 节也提到他们,这不必视为是后期的插入,或是指艾城内有一座圣堂。 328 其实,这不过是暗示,艾城的角色乃是伯特利坚固城的一个外围堡垒(参增注:艾城的考古 )。事实上,伯特利的军队参与追赶以色列人,是这个故事的重要成分。倘若伯特利的军队留在原地,就会看到以色列人攻击艾城的伏兵(从贝丁可以看到艾特),这样,他们一定会立刻前去攻击。如此一来,以色列人就无法用伏兵来毁灭艾城、阻断敌人的退路。
第 14 ~ 17 节回应了第 9 ~ 13 节。在前面,约书亚尽到了责任,将进击的工作准备妥当。在后面,艾城(及伯特利城)的领袖和军队则吃了败仗。这里所描述为战争作预备的细节,被耶稣用来说明作门徒的代价。他提醒门徒,若要跟随祂,必须先计算代价(路十四 31 ~ 33 )。
327 Boling and Wright, 240 页,观察到这几节停下来,以重复第 14 节的行动,因而增加了悬疑性。
328 前书, 240 页。七十士译本删去未提伯特利。
v. 在艾城的胜利(八 18 ~ 29 )
这场战争中发生了四件事:第一,伏兵摧毁了艾城,又从背后攻击艾城的军队,造成东西夹击的成功( 19 节)。第二,艾城的军队看见城内起火,就知道这场仗已经打输,不存希望了( 21 节)。第三,以色列军队的主力见此状况,便击杀敌军与艾城的居民,抢掠财物( 21 ~ 27 节)。第四,约书亚下令焚烧全城,处死艾城的王( 28 ~ 29 节)。第 18 节成为整个战争和整个故事的转捩点。在这节之前,外表看来艾城的军队似乎又击败了以色列人。但从这节之后,以色列军队便无往不胜。
18 、 26. 这里有三点: (1) 神的话,因此以色列的胜利全是靠耶和华而得; (2) 约书亚的成功,是因为他相信并顺服神的话; (3) 虽然这场战争和胜利的情形,都是用人的言语来形容,也归功于良好的策略,但以色列的胜利仍然是一个神迹,不亚于早先耶利哥的得胜,或前一代在红海边胜过埃及人。这件事在四方面可以与过红海相比: (1) 出埃及记十四 16 和约书亚记八 18 提到了同样的命令; (2) 这两段中,领袖所得的吩咐都是 伸出 (希伯来: nt]h )他手中所持的物件; (3) 当他这样作,以色列人便得救,敌人便被击败; (4) 两个事件都强调能力,以手或手臂作代表。所不同的是,摩西是用杖(希伯来: mt]h ),而约书亚则是用一枝短枪(希伯来: ki^d[o^n ; NIV : javelin )。杖是摩西在旷野中带领他们的标记,而约书亚则以武器作战争的标记。仔细阅读经文,会发现,神的吩咐: 你向艾城伸出手里的短枪 ,和约书亚的顺服很相近: 约书亚就向城伸出手里的短枪 。 329 这种完全按照神的话去行的态度,便是达成任务的关键所在。这两句话之间,为神的应许: 因为我要将城交在你手里 。约书亚的手在这几行里出现了三次,代表他在主导着一切事。 330 所以,在艾城还没有被击败之前,神就已经确立他的领导权了。
19.
艾城的人曾
急忙起来
(
14
节),抓住眼前的机会,而埋伏的以色列一看到约书亚的信号,也
急忙
(
19
节,用了两次)行动。
331
描述他们动作的第一行和最后一行,与约书亚在第
7
~
20 ~ 22. 艾城和以色列的军队都有所反应。台面翻转过来了,前面用来形容艾城人的胜利、以色列人的失败的话,现在则用来强调,在约书亚的领导下,表面的失败如何成了胜利。这里突显出的另一点,是神的话语,因着启示,也因着以色列人对启示的顺服,神的话便产生能力,击败了以色列人的仇敌(参:赛五十五 10 ~\cs16 11 )。
艾城的军队又有所看见,不过先前他们只见到一半的状况( 14 节),现在才恍然大悟是怎么回事( 20 节)。艾城内 烟气飞腾 。动词“升起”(希伯来: `lh )在第 3 节是形容约书亚“上到艾城”的举动,不过用在这里,则与燔祭(希伯来: `o{la^ 来自 `lh )的献上相似,两者的烟都升上空中。这里与 21 节的描述,暗示将这座城献给神,作法与献祭相仿。艾城的军兵 没有机会逃脱 (直译),这个说法又让 手 在这段中另有一番意义。艾城之人的力量消化如水,而约书亚和以色列军队的力量却大增。“逃脱”一字,与描述以色列人从艾城军队面前逃跑( 5 ~ 6 节)的动词完全一样。它出现在 20 节的第二行,指那些原来 逃跑的 以色列人,如今转过身来攻击敌人。现在,轮到艾城的军队设法逃跑了,但却跑不了,因为他们没有力气。这里与以色列从前的失败,还有更多的对比,约书亚从前描述失败的动词(七 8 ),这里也再用。虽然以色列人在他们面前 转背 (希伯来: hpk )逃跑,现在他们则 转身 ( hpk 的另一个形式)攻击敌人。于是,被追击者成了追击者。
若说艾城的军队 看 到自己的失败( 20 节),约书亚和以色列人则见到他们的成功( 21 节)。这里又从以色列军队的角度,再复述了一遍艾城的获取与焚烧。艾城既毁,伏兵便向东而去,袭击艾军。而艾军刚刚离城去与以色列人作战( 6 、 14 节),这里又用同样的话描述伏兵离城,去与艾军作战( 22 节)。当然,这样一来,艾军就被以色列两面的军队夹在当中。他们大肆击杀,战场上 没有留下 (希伯来: s%~r ) 一个 艾军, 也没有一个逃脱的 ,正如前面所说,艾军 没有一人 ( s%~r )不离开艾城出来( 17 节)。
第 23 ~ 29 节详细描述以色列人如何执行神在第 1 ~ 2 节的吩咐。以色列人向艾城的王、百姓、城市和土地的作法,与向耶利哥的作法一样,都照 h]e{rem (灭绝令)行。在耶利哥,是事后放火焚烧;在艾城,则由伏兵烧城,而那里的描述暗示是向神献上的祭(参六 6 ~ 25 的注释 )。
23. 虽然耶利哥的首领是如何处置的,经文并没有交代,但是他可能也与其他人一样。在艾城,王被带到约书亚面前,约书亚下令将他处死,并在埋葬的地方立石为念( 29 节)。
24 ~ 25. 艾城和其中的居民都灭亡了,经文中提到连男带女,就是能负自己责任的人。至于这场战争中所杀死的一万二千人,或其居民,可能的解释,请看七 4 ~ 5 的注释\cs16 。
27. 以色列人将掠物据为己有。为什么这里可以,而耶利哥不行?或许因为耶利哥是在迦南地所攻下的第一座城,具有代表性,所以要将一切都献给神,一旦完成了这个动作,便可以取掠物了。第二个理由,可由亚干的罪推想。第一座城的毁灭,以及其中的掠物,成了神给以色列的测验,看他们是否顺服神。攻击艾城的人通过了这项测验,因此便不需要禁止他们得战利品。另一方面,这里提到 牲畜 ,让人留意以色列人当时危急的景况。神已经不再像在旷野时一样,供应他们吗哪,现在以色列人要自己找食物了。然而神在这里还是供应他们:将牲畜赐给他们,满足他们的需要。
28. 约书亚记描绘艾城的毁灭是 永为高堆 。这个词只在申命记十三 16 (希伯来圣经 17 )出现过。艾城的刑罚像耶利哥一样,完全摧毁(参:书六 26 的注释 ),因它不要敬拜以色列的神。 直到今日 的格式,是向作者当代的人传讲艾城故事的警告──包括以色列人最初的失败,和艾城人对以色列信仰的拒绝。(参增注:来历语 )。
29. 将艾城的王挂在树上,与约书亚记十 26 ~ 27 所记亚摩利人的五王类似。杨格指出,约书亚记第十章记载,他们是将那些王的尸首挂在树上( 26 节),这与古代近东其他的征服记录很接近。这并不是一种来历语,或将记录改写,以证明约书亚作到了申命记式的规定,即申命记二十一 22 ~ 23 的命令。 333 亚述王西拿基立讲述自己如何处置战败的艾克隆( Ekron )众首领:“我把他们的尸首挂在城四围的杆子上”( Prism, Col. III 8-10 )。约书亚记八 28 ~ 29 提到将战败者的尸首悬挂示众,也可以视为在描述战争行为,和一种宣传伎俩,并不是直接根据申命记第二十一章,因为那里乃是指对犯罪者的刑罚。不过,展示尸首不过夜的原则,对罪犯(申二十一 23 )和以色列的战争行为都适用。城门口,就是最初与艾人争斗的地方(书七 5 ),成为敌军首领的葬身之地。在约书亚记七 26 ,亚干是被埋在石头以下,此处亦相同,以石堆作为艾城从前首领的纪念。(请参七 26 的注释 )。最后一句成为整个事件的结语,并将它与前一章攻城失败的事相连,补足了其遗憾。
从文学的角度看,约书亚记八 1 ~ 29 与前一则故事有三方面的关联:
第一,其中对剧情的总结、对动作的重复叙述,以及焦点人物不断变更的笔法,十分接近喇合与探子的故事、渡河的记载,和耶利哥的攻击记录。
第二,它的动词与摩西在红海边的动作相关,如此,便将这件事与前一代人靠神迹击败敌人的事衔接起来。
第三,第二次对艾城攻击的成功,将约书亚记第七章的失败故事“画上句号”。约书亚记七 7 ~ 9 所关注的事,虽然因将亚干纠出来惩罚而稍得纾缓,但若要全部解决,以色列人必须要在战场上得胜。第八章便成为其答案。
这场争战的重要性在于:以色列不再只停在迦南地边界上的耶利哥平原,而进入了中央的山地。伯特利和艾乃关键地域,从这里,以色列人可以应付未来北方(书八 30 ~ 35 ,十一章)和南方(书九~十章)的挑战。
对基督徒而言,艾城的故事足以说明神如何赦免悔改的百姓,而恒常的顺服则必得奖赏,能胜过人生的波涛与试炼。我们会像约书亚一样,认识到顺服本身就是神的恩典。(参:约壹一 5 ~ 10 ,二 1 ~ 17 ,三 11 ~ 24 )。
330 在“因为……交在你手里”( ky bydk )一语中,可找到这几个字母。只是在子音经文中,最后的字母 nun 是指“剑”( bkydwn ,前置词不可分割)。
331 O. Keel ,前书, 11 ~ 83 页,尤其\cs15 34, 51 ~ 76 页; Boling andWright, 240 ~ 241 页; Buttler, 87 页; Fritz, 93 页,都指出“短枪”是一种镰刀式的剑。他们主张,它代表神的权柄。因此,约书亚的动作并不是向伏兵发信号,因为他们看不见他。他的动作乃是象征神要击败艾人。不过,第 19 节的结构假定约书亚和伏兵之间有关联。如果约书亚离伏兵太远,以至他们看不见他发的信号,其余的以色列军队还是看得见。当他们看到约书亚挥动兵器,就会停住不跑,转身回头反击。一看到这个局势,伏兵便会采取行动。
332 在 NIV 里,这句话放在这节的开头。
333 参 Younger, 222 ~ 223 页; M. Noth, ' DieFu/nf Ko/nige in der Ho/hle von Makkeda ', Pala/stina-Jahrbuch , 33, 1937, 22 ~ 36 页; M. Fishbane,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in Ancient Israel (Oxford:Clarendon, 1985), 148 页。
H 在以巴路山立约(八 30 ~ 35 )
约书亚记八 30 ~ 34 这段经文,在死海古卷的一残篇中,是在五 2 之前。 334
约书亚记之中的故事,外在事件(如进攻耶利哥和艾城)与内在事件(如:庆贺逾越节、惩罚亚干,和立约庆典)交替出现,内在事件成为外在事件的属灵要素。以巴路山立约的记载,更可以显明这一点。首先,约书亚记第七~八章讲到圣约所关注的事,即“灭绝令”和对它的触犯,接着,这里藉着立约典礼,重新建立以色列和神的关系。 335 这段经文有三个神学主题:约书亚对神命令的顺服、以色列人的参与,和大典中摩西之命令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约书亚出现在开始与结束时。他建立了祭坛,
336
凡摩西所吩咐的,一样都没有疏漏,他也
将摩西所写的律法抄写在石头上
(
32
节),并且
照着律法书上一切所写的,都宣读了一遍
(
34
节)。他最初与最后的行动,正是照着摩西的吩咐而行(申二十七
1
~
8
)。第
摩西 所吩咐的一切话
约书亚 没有一句不宣读的
33 ~ 35. 这里提到 以色列众人 ,并且列出各式各样的人,清楚说明了参与者是谁。带领的人中有 长老、官长并审判官 ,还有祭司和利未人。 338 而 本地人 、 寄居的 ,是摩西五经中常出现的词汇,指所有住在以色列当中的人。 339 第 35 节最后,提到了最无力保护自己权益的 妇女、孩子,并寄居的外人 。摩西的律法论及所有人的权利与责任,包括各个民间、宗教、社会团体,和他们所关注的事。
30 ~ 33. 摩西的律法(希伯来: to^ra^ )源自于耶和华神,透过耶和华的仆人摩西之手,传给以色列人。约书亚记八 30 ~ 32 应验了申命记二十七 4 ~ 8 ,那就是 耶和华的仆人摩西先前所吩咐的 (书八 33 )。因此,约书亚在以巴路山上,用 没有动过铁器的整石头 ,筑了一座坛,献上 燔祭,和平安祭 。 约书亚将摩西所写的律法抄写在石头上 。
申命记二十七 12 ~ 13 与此相仿。为了要宣告祝福与咒诅,以色列人 一半对着基利心山,一半对着以巴路山 。申命记还加上一些细节,诸如,在石头上墁上石灰,以便写字。 340 这与楔形文字的石版不同,那些字母是印在黏土上的。而在约但河谷中的戴尔阿拉废丘( TellDeir `Alla )所发现,覆在墙上、记载巴兰事迹的石灰文字,与此比较类似。 341
更新圣约的典礼,是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之后(申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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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进行征服之前举行的。基利心山在示剑的南边,以巴路山则在北边。示剑是在中央山地的中心,以色列人最初就在这里定居下来。由于约书亚记没有提到以色列人攻击示剑,所以或许是透过和平占领,或是透过结盟(请注意:书八
30
~
334 参导论:“卷名与经文”第六段开始 (原书第 20 ~ 21 页)。
335 Butler, 91 页。 Butler 说明,这些经文皆是由申命记中所取出。
336 至于未完成式(字首)用作过去时态,如 30 节“那时”( ~a{z )之后,参 B. K.Waltke and M. O'Connor,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Hebrew Syntax(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90), 514 、 558 页。
337 在 MT 里面,这个比较很明显,两行字的结构类似,代名词相同,后面是动词,人名则放在最后。
338 长老曾出现在书七 6 。官长,请参书一 10 ~ 11 注释 。
339 参:出十二 19 、 48 、 49 ;利十六 29 ,十七 15 ,十八 26 ,十九 34 ,二十四 16 、 22 ,二十四 22 ;民九 14 ,十五 29 、 30 ;结四十七 22 。
340 申命记另外还有一项细节,就是以色列人要按支派分成两边,六个支派(包括约瑟支派)在基利心山,六个支派在以巴路山。
341 Boling and Wright, 248 页,亦把西乃北边 KuntilletAjrud 的文字与此作比较。
342 这个解释没有将创三十四章的事件放到迦南地的征服时期。有些人想要以某种方式将它放到这个时期,他们的解释为:示剑是用暴力征服的。
增注:约书亚的祭坛是否在以巴路山?
古示剑的遗址是巴拉他废丘( TellBalatah ),在那里挖掘的人最初发现圣所、一座坛和一块立起的石头时,认为这便是约书亚记二十四 26 ~ 27 等经文所记的。但是,若说他们的发现与圣经的经文有关,比较可能的是士师记九 46 巴力比利土之庙。 343 在以巴路山上研究与挖掘的人,也找到一处遗址,在第三高的山峰,挖掘者认为,那或许是约书亚的祭坛。 344 有一些细节支持这个建议:
第一,占领迦南的日期。这个遗址有两个层次。根据埃及的甲虫形宝石,就是一种小小的、加装饰的石灰石“图章”,以及陶器等研判,较早的一层大约为主前一二○○年,而较晚的一层则至主前一一五○年为止。后来这个地方便荒废了。
第二,据挖掘者泽塔( Zertal )解释,在遗址中央的石头结构,是一座坛。它是由未凿过的石头筑成,后期作了一道斜坡向上,通到他认为是游廊的地方,环绕着祭坛,中间则有烧过的灰烬。
第三,在这个结构所发现的骨头,都是适合以色列人献祭的动物之骨,如,绵羊、山羊和牛等。
第四,这遗址没有任何小雕像,因此有些考古学家怀疑它是否具宗教意义,有人建议它原来是一栋房子,或一座塔。但是,若有一种信仰在敬拜时不许有雕像存在,自然就不会有雕像。这个发现究竟是否可以与约书亚记相连,仍在辩论中。 345 这是以巴路山上惟一发现的主前十三至十二世纪的建筑物。
343 参 A. Mazar, Archaeology and the Land ofthe Bible: 10,000-586 BCE, The Anchor bible Reference Library (Garden City,NY: Doubleday, 1990), 251 页。
344
参
A. Zertal, 'Has Joshua's Alter BeenFound on
345
参
R. S. Hess, 'Early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