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卅一章-《圣经背景注释》
箴言第卅一章-《圣经背景注释》
箴言第卅一章
三十1~三十一9
亚古珥和利慕伊勒王母亲的言语
三十一4~7 古代的醉酒问题 从文字发轫时代开始(约主前四○○○年),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已经有酿造麦酒,以及用枣和葡萄发酵酿酒的记录。亚述艺术经常以宴会场面为主题,描绘男女在高堆食物的桌前大燕,并用杯子或吸管喝饮料。巴比伦创世史诗《埃努玛埃利什》描述诸神设筵,「使甜酒流过他们的饮管」(酒糟太厚,不得不用饮管)。一首赞美女神宁卡西(Ninkasi)的诗歌颂扬酿造过程,并为能够解渴,并如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涌流的饮料,而献上感谢。醉酒之害,在诗篇六十九12和箴言二十1都提及过,但以理书五1~4和以斯帖记一3~8都有醉酒的宴会,这是古代近东到处都承认的弊端。埃及智慧文学警告人不可醉酒,因为会使人失去自制,被社会所摒弃。马里文献有证据显示在领受神谕之时,醉酒被视作有利的状态。
三十一10~31
才德的妻子
三十一10 红宝石被视为最贵重的宝石 请参看三章15节的注释。
三十一13 寻找羊绒和麻 这个长篇箴言所描述的理想妻子,有能力明智地挑选(和合本:「寻找」)最上等的羊绒和麻作为纺织的材料(留意申二十二11禁止掺合羊毛细麻织造布料)。亚麻是为供应种子和纤维而种植的。其纤维可以制造衣料、腰带、灯芯。何西阿书二9亦将羊毛和麻配对。他又提到这两样以及五榖新酒,都是以色列的丈夫耶和华的赐与,作为立约应许的一部分(汉摩拉比法典和中亚述法律都把它视作丈夫对妻子的责任)。
三十一16~24 女子进行企业 汉摩拉比法典记载了好几条管制巴比伦女子经营旅店和酒馆的法例。然而有能力置买田地及以职业裁缝身分售卖精工织染衣物,却未必可与之同日而语。本段箴言所描述之「完美妻子」的理想化图画,对于女子所能从事之业务的形容,远比圣经其他经文所述的范围广泛。女子虽然与家人一起辛苦劳碌耕耘,处理所出的农产,但她们通常没有置买土地的法律地位。古代近东文献中惟一提到女子可以从事的工业是纺织。这可能是其他一切活动的模范。
三十一19 捻线竿和纺线车 译作捻线竿、纺线车的字眼,全本圣经惟独在此出现。然而上文下理显示这是合理的翻译,这些都不过是纺织业的专用术语而已。本节所表达的是一位有魄力的女子「束起腰来」(如同现代人「卷起衣袖」)积极生产了大量的纺织制品。不但够她一家所用,更足以交给商贾为她售卖。
三十一21 朱红衣服 有关用来制造颜色衣物──特别是细麻──之各种染料的讨论,可参看:出埃及记二十五4,二十五5的注释。红色和紫色的染料十分昂贵,只有富人才买得起。
三十一22 细麻和紫色布 整片的细麻布是十分珍贵和受欢迎的货品,可以用作床单或分割来做衣服(见:士十四12~13;赛三23)。紫色染料提炼自一种海产软件动物的腺,颇为昂贵。用于本节是强调理想妻子令她一家变得何等富足。
三十一23 城门口的长老 城门口(见:得四1~4)是该城长老集合作买卖(见:创十九1所多玛城门口的罗得)和听取诉讼的传统地方。旧巴比伦的史料记载长老在法律上的地位,其职务包括审判土地争执,听取宣誓,并充任各种交易的证人(见:耶三十二12)。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