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16章查经资料
箴言第十六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箴言第十六章
耶和华主宰的权柄(十六 1 ~ 9 )
1. 谋事在人,成事在神。 AV 曲解了希伯来文,原意是将人与神相对的( 在乎人……由于耶和华 )。所以和合本、 RSV 作 心中的谋算在乎人 。 谋算 或“预备”( AV 、 RV )这个字所提示的意义是:将事物安排就序,也就是说,摆阵预备作战(创十四 8 ),或摆放柴火(创二十二 9 )。
这则箴言的意义,可能与第 9 节的类似,但看重的事实在于:人类一切谋算的自由,都只是在事件中推展神的计划。参,列王纪上十二 24 :“这事出于我。”
与第 9 节一起参见十九 21 ,二十 24 ,二十一 30 、 31 。
2.
在天平上称量。
二十一
2
几乎完全一模一样,但十二
3. 神可信靠的手。 我们的作为与谋算( AV 、 RV “思想”),若不只是我们自己的,也是祂的,就只有更加轻省( 交托 直译为“辊去”,像诗三十七 5 一样 62 ),更能成就。
4. “有为尊荣,有为羞辱”。 AV (“全都是为了祂自己”)是误导人的,这句话字面的意义是“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它的答案”,其意思可以是“……为了它的目的”或“……为了它的相对物”。最后一个字── 祸患 ,也就是“患难”( RSV )──大概的意思可能是指恶人所受的苦或他们所造成的苦难:参约伯记三十八 23 ;以赛亚书五十四 16 。
一般的意义是:在神的世界中,至终没有不正中标的的结局,每一样东西必定都有某种用处,也切合于它恰当的命运,此处并不意味着神是邪恶的源头:雅各书一 13 、 17 。
5. 神所恨恶的态度。 骄傲的人在箴言中乃是置身于最坏的行列中,在六 17 之“七样可憎恶的事”中名列榜首。这种人无疑会为了自己与行淫之人(六 29 )、作假见证之人(十九 5 ),和类似淫妇之罪人不同而感谢神,却没有想到自己也必定会和他们一起受审判。也见第 18 、 19 节的注释 。
连手 :见十一 21 的注释\cf0 。
6. 真诚的宗教。 这二行说明 怜悯 ( h]esed[ )与 诚实 (更好是像 RSV 一样译作“忠诚与信实”)在这里乃是人的,而不是神的。参二十 28 。“得除”( AV 、 RV ) = 得赎 (和合、 RSV )。这并不是否定恩典,而是一个具有特色的要求:“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7. “神若帮助我们……” 。 圣经其他地方(如:约十五 18 起),显示出这并非一条一成不变的定律,但却是鼓励人不要惧怕。“要顾念神的旨意,而不是人的意愿;祂能处理你所惧怕的人!”参二十九 25 。
8. 无论如何,总要諴实。 与十五 16 相近的一个训诲,以绝对道德化的词语来陈述后者以福祉来说明之事,见分题研究:“神与人 ”,原书第 27 ~ 32 页。
9. 神合宜的引导。 与第 1 节类似的这节经文用\cs9 指引 这个字来说明它特殊的论点,这个希伯来文(参 12 节“坚立”)暗示出神不仅是最后的决断者,也是最准确的。见二十 24 的注释 ;参耶利米书十 23 的告白与诗篇一一九 133 的祷告。
62 译注:中文圣经在诗篇三十七 5 也是译作“交托”,译作“辊”的经文有约书亚记五 9 ,十 18 ;撒母耳记上十四 33 ;撒母耳记下二十 12 ;约伯记三十 14 ;箴言二十六 27 ;以赛亚书九 5 ;耶利米书五十一 25 。在创世记二十九 3 、 8 、 10 则是作“转”。
权势的重担(十六 10 ~ 15 )
10.
“多给谁”。
神语
(和合、
AV
、
RV
)直译为“占卜”,表达出这个人说话时的定夺性。这则箴言因而也是提醒君王所受到的要求(
……他的口必不差错
)。旧约圣经从未
11. 神与交易。 有些法码和天平是由王的权柄而标准化的(参,撒下十四 26 ),因此也是约定俗成的了。它们的权柄在此又更往回追溯一步。有助于公平交易的设计,即使是最微不足道,也都是属于神的;就像政府所指派之最微小的差役一样(罗十三 6 )。即使是将买卖与救恩并列的利未记十九 36 ,也几乎没有像这里一样显著。关于消极的一面,见十一 1 ,二十 10 、 23 。
12 ~ 13. 王上好的益虚。 这两则箴言是建立在一个假设上:王的心思是正确的──良心既末聋聩( 12b 节),也不昧于实话( 13b 节)。既然大部分人都在某个方面使用权柄,而且企图将憎恶与喜悦的合适对象互换,这则箴言就不只具有理论上的益处而已,且是十分实用。
第 12b 节重复出现在二十五 5 ,见二十五 1 ~ 7 ,十四 34 。
14 ~ 15. 王的权势。 这一组箴言可能是应用在其他百姓身上,多于王的身上,像第 12 、 13 节一样。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拥有几乎随意可以造成某些人悲伤或快乐的力量,就像这里所说的一样,而且都可能扮演相当暴虐、令人不寒而栗的角色。至于属下这方面,见十九 12 ,二十 2 ,二十五 15 的注释。
比金子更好(十六 16 )
见八 10 、 11 、 19 的注释 。
正直与安全(十六 17 )
我们可能可以将 恶事 的意思解释为“不幸的事”,而“魂”( AV 、 RV )只是指 性命 (和合、 RSV )而已──在这种情形下,这则箴言的论点与十五 19 是一样的:纯正使一个人的路径平稳顺畅。但 远离恶事 (和合、 AV 、 RV )这个片语也出现在第 6 节,那里的上下文证实这乃是指道德上的邪恶,所以这则箴言的意思是:成功的大道包括避开错误的途径在内,以及持续行走在这条正直的道路上──当一个人这样做,他就是正护守着自己的全人。参二 10 起,十一 3 。
骄傲或谦卑(十六 18 、 19 )
骄傲之所以特别邪恶,乃在于它与智慧的头一个原则(敬畏耶和华)和两大诫命相反。所以骄傲的人与自己(八 36 )、与他的邻舍(十三 10 )、与耶和华(十六 5 )都不搭调。 败坏 有可能适当地从任何地方而来。也见十八 12 。
诚实与倚靠(十六 20 )
AV (“智慧地处理一件事的”)同时称赞效率与信心,是个可能的译法。但 RV 与大部分现代译本都正确地找到一个比较接近的平行句,采取希伯来文 da{b[a{r ( AV “事”;和合本: 训言 )的首要含义“话”(留意这话的……)。这里带有诗歌的简洁,故把“话”前面的定冠词删掉,就像十三 13 一样,那里显然是指神的话语。
智慧的魅力( i )(十六 21 )
这里与第 23 节的 学问 (和合、 AV 、 RV ),都应该译作“说服力”( RSV ),就像七 21 一样(和合本: 巧言 , AV :“美言”);见分题研究:“ Ⅰ 多面的智慧”第 5 点 ,原书第 34 ~ 35 页。这则箴言与更清楚的第 23 节,都是说到智慧所不能不留给人的深刻印象。智慧人(未必是聪明伶俐的人)必( a )因他善于分辨的眼睛( AV “明辨的”;和合本: 通达人 )与( b )他生动的言词( 21b 、 23 节)而知名。那些缺少判断力或说得天花乱坠、却令听众直如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的人,所需要的不是渴望被人赏赐,而是爱慕智慧。
你必须力求自保(十六 22 )
见分题研究:“生命与死亡”及附属部分 ,原书第 53 ~ 57 页。
智慧 (和合;吕译、 AV 、 RV “明智”)是 s*ekel :“好的感知”(见分题研究:“ Ⅰ 多面的智慧”第 3 点 ,原书第 33 ~ 34 页);“训诲”( AV )应该译作 惩治 (和合、 RSV ),也就是说:愚昧人自找苦吃。
智慧的魅力( ii )(十六 23 )
见第 21 节的注释 。
甘甜并不是肤浅的(十六 24 )
这则箴言平衡了第 21 与 23 节(见注解),不然的话,那两节经文看起来就太过深谋远虑了。若是可能,尽量说些美好的事物,是我们可以轻易使一个人在心中,以至身体上获益的简单途径。参十二 25 ,与分题研究:“ Ⅰ 言语的力量”第 1 点 ,原书第 45 页。
欺骗人的路(十六 25 )
这节经文是重复的,藉以加强十四 12 。参十六 9 。
辛勤工作的诱因(十六 26 )
和合本与 AV 失落了这一节的要点,而 RSV 表达得很好: 劳力人的胃口 “为他” 劳力,他的口腹催逼他。 这里所说为人效力的乃是劳力,所以 Knox 译作:“苦工再没有比胃口更好的朋友了,饥饿催逼一个人努力作工。”这是可喜的现实主义(参,帖后三 10 ~ 12 )。然而,论及诱因的话并非到此而已,参以弗所书四 28 ,六 7 。
惹是生非的人(十六 27 ~ 30 )
阴谋、恶言漫骂( 27 节),或只是耳语传言( 28 节);粗暴( 29 节)、或奸滑( 30 节)──这些都是足以散播伤害的途径。见分题研究:“言语的力量”第 2 点 ,第 46 页。
27. “揭发”( AV ;和合: 图谋 ),更好是译作 挖掘 :这是用来指阴谋的一个平凡字眼,是从挖坑而来(参,二十六 27 等)。
28. 播散 (和合、 RSV )比译作“种”( AV )更好。这词曾恰当地用来指,尾巴绑着火把的狐狸放在非利士人的禾稼中,士师记十五 5 ;参箴言十七 9 。
30. 紧合……紧闭 ( AV “动”); RSV “闪烁示意……缩小”,像六 13 一样,说明了意图与祸害是可以不需要说只字片语就散播开来的。
老年之美(十六 31 )
AV 的“若”是对希伯来文作了太多的引伸;假使没有这个字,这句话的意思就是: 冠冕 乃是合宜生活的自然赏赐(但当然不是独占的──如:伯二十一 7 );参三 1 、 2 。 荣耀 应该译作“美丽”;进一步参二十 29 ,并该处的注释 。
自制(十六 32 )
参十四 17 、 29 ,二十五 28 ,二十九 11 。雅各书一 19 、 20 加上一个比这更强的论据。
决定乃在于神,不在机遇(十六 33 )
签 在旧约圣经中的用法显示出:这则箴言(与十八 18 )并不是说到神控制一切随便发生的事,而是说祂定夺那些以合宜的方式向祂求问之事。地是“掣签”(书十四 1 、 2 )分得的,圣殿中的服事也是如此(代上二十五 8 ),或许乌陵和土明就是签。但意味深长的是,神最后一次使用这个方法,是在五旬节前的最后一件事(徒一 26 );从此以后,祂不再把祂的教会当作是“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之“仆人”,而用这种方式引导她:参使徒行传十三 2 ,十五 25 、 28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