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二十六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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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二十六章
26:1 本章1-11节所讲和14:22-23所记的不同。这里说的是到达迦南之后,将首次初熟的土产作感恩的奉献,与一年一度的什一奉献有别。
26:5 “我祖”指雅各。亚兰是他逃避哥哥以扫所住的巴旦亚兰地(创28:5)。雅各称为亚兰人,他壮年大部分时间都在那里度过。他母亲利百加和两个妻子都有亚兰背景。“将亡”意为“飘泊”。
26:12 “十分取一之年”为以色列人第三种什一奉献(参利27:30及注)。以色列人每逢三年要取出土产的十分之一周济穷人。参14:22注。
26:14 守丧期为不洁的时期(民19:11-13),不可以吃祭肉(利7:20)。“为死人送去”可能为当时一种风俗,将需用的食物送往丧家(耶16:7;何9:4)。有的学者指出,此处的“死人”指迦南土神巴力,每年收获时节有献土产,祭奠已死的巴力的仪式。这些应献给神的土产没有用在此仪式中,因此是洁净的。此说无可靠依据。以色列人到迦南地后,一切与收获有关的庆祝都应归荣耀给耶和华神。
26:16-19 如果5:1-26:15所记是神与以色列人立约中应守的原则和条例的宣布和解释,那么本段有若向神承诺的誓词(参出24:7),具有契约形式,立约双方庄严宣布信守盟誓。摩西为此约的见证人,一方为以色列民,承诺愿为耶和华神圣洁的子民,一方为神,宣布愿为以色列人的神。誓词中说明以色列人愿遵守约中所列的一切义务与责任。神赐此约乃本乎祂的恩典,答应赐福给遵守此约的民(19节)。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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