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十三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申命记第十三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13:1-5 抨击假先知:指出要警戒,粉碎来自假先知的诱惑。不论他有没有行神迹奇事,只要说出违背纯洁耶和华信仰的人都是假先知,故当敌挡他们诱惑,断然清除他们。这表明,在基督教信仰中,神迹奇事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荣耀神。因为不符合耶和华信仰的所有“神迹奇事”最终只是撒但的所为。
13:1-2 抨击各种偶像崇拜:在前章摩西为了防止乱设敬拜场所而教训以色列境内当只有一个中央圣所。继而,为了防止耶和华信仰变质,维持其纯洁性,摩西教训彻底根除定居迦南之后所能预料到的虚假宗教的诱惑。其特征是,摩西主要教训当警戒从以色列外部——外邦人来的拜偶像之诱惑,在这里则教导当警戒来自内部各种势力的拜偶像之诱惑。摩西在本章分三个类型训戒将要发生的虚假宗教之诱惑,那就是①来自假先知的诱惑(1-5节);②来自家人与亲戚的诱惑(6-11节);③来自群众的诱惑(12-18节)。
13:1 作梦的:指主张自己所作的梦是从神而来的特别启示,藉着那梦预言未来之妻的人(亚10:2)。
13:3 试验你们:神的试验与撒但的试探全然不同。撒但的试探在人的内心勾起犯罪的冲动,目的在于诱惑人使其陷入网罗;但神试验人则是熬炼自己百姓的爱之教育过程,目的是终使其坚立在信心之上(创22:1,何谓试验?)。
13:5 那先知或那作梦的……你便要将他治死:在神治理之下的神政国家以色列社会,违背耶和华信仰就要“死亡”。这样的措施是为要预防因假先知的诱惑而急速毁掉整个以色列的可怕后果。
13:6-11 抨击诱惑人拜偶像者:在这里摩西教训,即便是同胞兄弟、亲爱的妻子、情深意重的友人,只要是丢弃耶和华而事奉其它偶像,就要采取断然的措施。本文告诉我们教训今日的圣徒当高举“耶和华”,若有违背耶和华信仰的罪恶,就要与之争战到底。
13:6 你列祖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等以色列祖先藉着启示所认识并立约的神只有耶和华神。故,这句话指与列祖所立的约并从埃及拯救以色列的耶和华神之外的一切外邦偶像。
13:7-10 警告一丝一毫也不可同情煽动人拜偶像的诱惑者,并详细论及了处罚他们的行刑方法。以色列社会的审判制度是,至少有两个以上的证人才能判其有罪(19:15),审议结果,若将被告人判处死刑,就规定证人先举石打罪人,之后周围的众人一起拿石头打死他(17:6,7)<王上21:12,圣经中的审判制度>。这种处罚规定似乎过于残酷,但也明确表明了离弃救赎主耶和华而去拜假偶像的行为在神面前是何等可憎的罪孽。并且,此规定也清楚地暗示了信仰耶和华的行为与拜偶像的行为之间没有任何相交点,是生命与死亡的抉择。
13:10 要用石头打死:对试图破坏以耶和华信仰为中心之共同体的人,采用了“用石头打死的刑法”。其理由是为了藉着公开而共同地执行死刑来引起其它人的警觉,防止再次发生同样的罪恶,且为了晓谕人们,为了保存共同体的纯洁性,就当从共同体中断然除去阻碍此目标的罪恶要素。
13:12-18 城邑的共同罪孽:本文记录了若以色列当中的一个城邑因陷入诱惑者的诡计而全城陷进偶像崇拜罪时当如何处治那城的方案。那时,正如以色列已歼灭的迦南诸城一样,不仅要杀城中的居民,甚至要彻底除灭牲畜与财产。这样的规定表明了①蒙神恩典而得以救赎的以色列,离弃那位神而追随其它偶像是何等可怕而重大的罪恶;②在预表天国的应许之地迦南,决不容忍任何罪的因素得以存在(11:9,流奶与蜜之地)。
13:13 匪类:指“无价值的邪恶之子”(士19:22)或“不敬虔的不法之子”(帖后2:3)。
13:14 就要探听、查究、细细的访问:接近原文的意思是“勤奋地(diligently,KJV)或彻底地(thoroughly,NIV)调查(inquire)、追踪(make search)、寻问(ask)”。三次重复使用意义相近的动词是为了强调,与偶像崇拜罪的严重性及其处罚的重要性,决不听信风闻,必充分、慎重且公正,彻底地调查、处置。
13:15-17 用刀杀……用火烧尽:对拜偶像的城邑,不仅要杀拜偶像者本人,甚至要彻底灭尽城中的幼童与牲畜及家产。因为罪恶,尤其是像偶像崇拜这种忘恩负义而可憎的罪恶,只有如此彻底地进行惩罚才能满足神的公义。以色列百姓背叛从埃及为奴之地救赎自己的救赎主神而去膜拜神所最厌恶之偶像的行为是何等不可饶恕的可憎行为。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