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第二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玛拉基书第二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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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拉基书第二章
二2 "使你们的福分变为咒诅"。断绝祭司在肉食、五谷等食粮方面的供应。
二3 农作物的"种子"。或指祭司的后裔,他们会从祭司的职位被除掉。
二4 "我与利未所立的约"。为建立祭司制度而与利未及其后裔所作出的安排(民一50)。
二7~9 利未人一项重要的任务是教导百姓(申三三10),但他们在应用律法上却瞻徇人的情面(比较雅二1)。
二10 以色列人与外邦人结婚,亵渎了神作他们的"父"的特殊关系(出四22)。出埃及记三十四章14至16节和申命记七章3节明明禁止以色列人与外邦人通婚。
二11 "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即外邦女子把异教的神带进犹太人家中,并且说:"娶我吧,娶我的宗教吧"。参看以斯拉记九章1、2节及尼希米记十三章23至28节。
二12 "无论何人"。"何人"原文作:叫醒的、答应的,是指一切活人的俗语表达法。
二13~15 虽然百姓因神不再接受他们的"供物"而苦恼,但拒绝面对休妻的严重问题。有些被休弃的妻子是他们在"幼年"时所娶的。一切离婚的行为都违反婚姻的"盟约",而再婚也破坏神在创世时所建立的模式;当时祂只为亚当造了一个妻子(15节)。这里也可指神使亚当和妻子在婚姻中成为一体。
二16 "休妻的事……是我所恨恶的"。清楚强烈地说明神对待离婚的态度。虽然律法承认和规定离婚的细则,但耶和华说那些规定只是考虑到人的硬心。参看申命记二十四章1至4节和马太福音十九章8节。"以强暴待妻"。直译作:以强暴遮盖衣服(衣服是保护的象征)。离婚把妻子的保障移除了,并且残忍地对待她。
二17 他们不但把"恶"看为"善",并且暗示神喜悦恶,因为祂没有作出即时的审判。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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