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第二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玛拉基书第二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玛拉基书第二章
2:1-2 “这诫命”:上文所讲祭司应尊重圣职,按规例献祭的命令(1:6-14)。但他们掉以轻心,故难逃刑罚。他们的祝福要成为咒诅,祭司为人祝福的职分变成无用。
2:3 “种子”指后代子孙。他们的职分无人继承。“牺牲的粪”:是献赎罪祭后和牲皮、内脏等一起送到营外焚烧的不洁废物(利8:17;16:27)。
2:4-5 神斥责,是为了纠正祭司所犯的错误,引他们回到正路上。“与利未所立的约”:利未是神所拣选专门侍奉祂的以色列支派(申33:8-11)。圣经上未明言何时立有此约,但可能指《民数记》25:10-13所记亚伦之孙非尼哈因勇杀犯拜偶像罪的一对男女,而获神将“平安的约”赐给他和他的后裔。祂把“生命”和“平安”赐给敬畏祂的人。
2:7 利未人作祭司的一个重要职任就是将律法教导百姓。
2:9 “瞻徇情面”:即不公正,有私心,为律法所严禁(利19:15)。祭司应该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贿赂(申10:17)。
2:10-16 斥责百姓休妻,娶外邦女子为妻的罪。不但破坏了与神立的约,也破坏了与妻子立的盟约。
2:10 本节指百姓普遍轻诺背信,在婚姻、贸易、社会生活上都不守信用。
2:11 百姓更犯了一条大罪,就是休弃本族的妻子,去娶拜假神的外邦女子为妻。这种与异族的通婚是律法上所禁止的(出34:14-16;申7:3),而且这些外邦女子将邪教异俗带进以色列,亵渎了神的圣所和圣民。
2:12 本节亦作“凡为此人辩护的,无论何人,耶和华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连出面辩护的都要剪除,可见此罪之大。
“雅各的帐棚”:指以色列民。“剪除”:驱逐出去。
2:13 有的译文不加“前妻”二字,因为叹息哭泣的可能是离弃了发妻的丈夫,神不悦纳他们所献的祭,因而流泪祷告。下半节可为此意义作解释,何况在圣殿中,妇女不准立在祭坛旁。
2:14 婚姻是一种盟约,神是此盟约的见证人(申30:19;撒上20:23)。
2:15 本节的意思是说,神虽有力量造多人,但祂只造亚当一人,夏娃也是从他而出,二人成为一体,在神所设立的神圣婚姻制度下,诞生虔诚的后裔。故有的译文作:耶和华“岂不是让他们成为一,肉体和灵都属于祂,为何要成为一?因为祂愿人得虔诚的后裔”。
“虔诚的后裔”:神圣的婚盟可以使子女成为圣洁(林前7:14)。
2:16 神恨恶人离异,和以强暴待妻。“休妻”便是以强暴逼妻离去,另娶外邦女子。
2:17-3:6 本段为有关主再来施行审判的预言,神会差遣使者为弥赛亚的来临开路,并会带来洁净和救赎。
2:17 百姓犯了罪仍抱怨神,百姓所行的恶已令神厌烦(赛43:24);而所说的话(17节下半)语含讽刺且自傲,尤其令神厌烦。
—《启导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