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六章-《圣经背景注释》
民数记第六章-《圣经背景注释》
民数记第六章
六1~21
拿细耳人的愿
六3 戒酒 本节用了好几个不同的字,来形容葡萄发酵制成的饮料。虽然有些用语可以形容其他原料(如:谷类等)酿制的酒,本段只用可以形容葡萄制品的字眼。可见 * 拿细耳人只限于禁戒葡萄制成的酒类饮料。这命令所针对的不是醉酒,而是一切的葡萄饮料。
六3~4 禁戒葡萄制品 有些解经家觉得禁戒葡萄制品,有尊崇游牧生涯的意思。但若说这是圣经或祭司的用意,却很难说得通。另一个解释,是将葡萄视为迦南地的主要产品──甚至特色──之一,因此和丰饶崇拜有象征性的关联(留意探子带回一挂葡萄〔十三24〕,作为土地丰饶的证据)。何西阿书三1亦提到葡萄干和葡萄饼,在 * 丰饶崇拜的 * 祭仪中使用。
六5 头发的意思 主前九世纪一个腓尼基的碑文,记载某人向女神 * 亚施他特还愿时,将剃下来的头发奉献。经文在此没有讨论头发剃下来要怎么处理,这一点十分重要。它不是如上述的碑文需要献上,也不是如其他文化需要安置在庙宇或圣殿中。所奉献的头发是未剃的(9节),不是已经剃下的。对男性来说,头发象征男子气概和生殖能力(见:撒下十4)。女性装饰头发,梳理整齐,以表美貌。「头的周围」和「胡须边缘」不可修剪的禁令,用语和描述割尽田角的利未记十九9~10相同。两处经文都和奉献有关──一个是给穷人,一个是给神。*汉摩拉比法典对于作假见证之人的刑罚,是剃去他一半的头发。中亚述的法典则容许债奴的主人以拔发为惩戒(见:尼十三25)。两条法律都暗示失去头发是耻辱。按照初民的想法,头发(以及血)是人生命精华的主要表征之一。故此感应法术经常以它为原料。例如被称为先知的人向 * 马里君王传达信息时,习惯附上一束头发。使他们可以用占卜来断定这先知的信息是否可信。(见:利十九27)。学者的研究又显示剪发在古时有将自己从其他人中分别出来(如在服丧时),或表示重新进入社会(拿细耳人似乎是这意思)的功用。
六6~7 禁与尸体接触 被死人污染是礼仪上之不洁最普通、最无法避免的缘由之一(见十九11注释)。有人进一步臆测说,接触尸体因而在礼仪上不洁,所针对的可能是经常都有人奉行之死人 * 祭仪(见三1及下,有关利未人代替头生子之注释)。
六8 拿细耳人的背景 * 拿细耳人禁戒的三样事物代表丰饶崇拜(葡萄)、感应法术(头发)、死人 * 祭仪(被死人污染),可能并非意外。因为这是 * 耶和华崇拜设法消灭的三大民间宗教。然而为什么单选择这几件事物,和这愿的背后本来是什么意思,都是难以重构的细节。
六9~12 违犯时须执行的仪式 如果在礼仪之上触犯了愿的要求,就必须献祭「洗净」祭坛,但只需用价格最低的祭物(斑鸠或雏鸽)。此外,又必须另献羊羔作为赎愆祭(NIV:「赔偿祭」),因为如此违愿算为背信(见:利五14~16注释)。
六13~20 结束誓愿 一连串的祭(有关每个祭的资料,可参看利未记最初几章的注释)结束誓愿之后,头发就要剃除烧掉。古代近东大部分的愿都是有条件的,与从前或当时的恳求有关(见:利二十七章注释),因此没有理由假定 * 拿细耳人的愿有何不同。因此这愿以祭礼作结,一点不足为奇。与古代近东誓愿的背景相较,其反常之处只在于它在献祭之前,有一段仪式化的禁戒时期。
六22~27
祭司的祝词
六24~26 古代近东的祝福 初民相信祝福咒诅本身具有能力,能使之自行实现。本段所记的,大概是祭司在参加某种 * 仪式的人离开圣所时,给他们所祝的福。有两个小型(长约一吋)的银制卷轴,在耶路撒冷称为凯特夫欣嫩(Keteph Hinnom)的地区出土。这些来自主前六、七世纪某个墓穴的 * 护身符,里面正好有本段的祝福。这些卷轴是现存最早的圣经经文例证。藉神明的脸光得着怜悯,是早至主前十二世纪美索不达米亚的典籍和碑文,以及一封来自 * 乌加列的函件,都曾经提及的概念。召请神明赐下看护照顾和安乐的句子,亦经常出现在 * 乌加列和 * 亚喀得的问安中。最后在西乃半岛北部之孔蒂拉特阿吉鲁发现,源自主前九世纪的大瓮,上面所画的(希伯来文)字样亦包括了「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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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特夫欣嫩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