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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六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数记第六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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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六章

6:1 拿细耳人为许愿离俗侍奉神的人,有的终身归神,有的订明一段时期。拿细耳人有男有女,类似后来的僧侣和修女。他们自愿遵守的条例和管理祭司的条例相似;而所许的愿不同普通,属“特别的愿”(2节;参利27:2)。消极方面,拿细耳人不可喝酒;不可吃葡萄制成的食物;不可用剃刀剃头,任由头发长长;不可挨近死尸。积极方面,要归耶和华神为圣(2,5,6,12节)。长发为神所赐,表征生命的能力(撒下14:25-26;士16:17-30)。许愿结束时,要把头发剪下,烧在坛上献给神。

  拿细耳人的长发和大祭司的冕与膏油,在希伯来原文都叫做Nēzer。这些都是外在圣洁的象征。拿细耳人须守的清规,远逾一般祭司,类似大祭司。普通祭司只在进会幕执行职务前不可饮酒(利10:9),拿细耳人却不可沾任何酒与葡萄所制的食物;普通祭司可以参加近亲葬礼,拿细耳人与大祭司都不可以,拿细耳人结束许愿时献的祭与亚伦就职时献的一样。

  不过也有不同的地方。祭司只限男人,但妇女也可做拿细耳人(2节);祭司可以进入会幕献祭,拿细耳人则不可以。祭司穿圣衣,剪发(结44:20),但拿细耳人两样都不可以。祭司靠百姓的祭物生活,拿细耳人要把祭物给祭司。

  圣经分外看重拿细耳人的愿。参孙、撒母耳等都许有此愿。史家约瑟夫说,主后第一世纪流行此举。《使徒行传》提到的保罗和他人所许的愿,很可能是拿细耳人的愿(18:18;21:23)。拿细耳人也是主基督侍奉的预表(太2:23)。

6:22 本节至27节记有一个很短却极佳美的祷词,读经时常易为人忽略。祷词用诗歌体写成,为圣经中最早的一首诗歌。诗中三次用“愿耶和华”为一句的开头,接上用“赐福”、“保护”;“光照”、“赐恩”;“仰脸”和“赐平安”,说明神对祂百姓的恩眷。

  “平安”在希伯来人的观念中为神赐给人的各种好处的总称,包括健康、财富、安乐的生活、和平(没有战事),以及神的拯救等。

  在主基督身上可以看见那丰富的平安。祂给人类平安,使人与神和好,祂就是那和平的君(约14:27;弗2:14;赛9:6)。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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