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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四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民数记第四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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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四章

四3 "三十岁"。第八章24节指出开始事奉的年龄是二十五岁。也许利未人在正式投入事奉之前,需要经过五年见习期。"任职"。更可作"事奉"。源自第一章3节用来表达服兵役的希伯来文,暗示利未人为耶和华工作,要好象民兵组织那样严谨。

四4-20 只有亚伦和他的儿子才能观看和触摸"至圣之物"。圣物包裹妥当后,哥辖人可以搬运,但却不能观看(20节)。

四5 "遮掩柜的幔子"。即把圣所与至圣所分开的幔子。参看出埃及记二十六章31节的脚注。

四6 盖约柜的纯蓝色毯子不再被任何东西盖(象会幕的其它物品一样),这样,在前进期间,所有人都能清楚看见它。

四16 "以利亚撒"是亚伦其中一个儿子,(利一○6),负责看守点灯的油(出三○23?25)。

四47,48 在二万二千名利未人当中(三39),只有八千五百八十人有资格在会幕里事奉神。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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