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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四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数记第四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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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四章

4:1 本章记载第二次统计利未人的数目(第一次见3:39),目的在计算30至50岁的壮年男丁,好分配搬运和装拆会幕的工作。统计结果共有8,580名(47-48节)。

  工作的分配如下:哥辖族负责的物件有约柜(5-6节)、幔子(5节)、金香坛(11节)、金灯台(9节)、金陈设桌(7节),和会幕外的祭坛(13-14,26节)。圣所和至圣所内贵重的东西都由他们负责。祭司亚伦属哥辖族,此族地位因此高于其他二族,派以搬运圣器之责。

  革顺族负责的物件有圣所的帘子和幕幔(25节)、外院的帷子和门帘(26节)。这些都是较为轻软的物件。米拉利族负责的是会幕外院的柱子和柱座(31-32节),都属较粗重的物件。

  哥辖族的壮丁只负搬运圣物之责。法柜等等的包扎和拆卸,全由亚伦与二子负责。哥辖人要是见到未包裹的圣物或触摸到它们,必致死亡(5-20节;参撒上6章及撒下6章)。

4:4 会幕的圣器用不同颜色的毯子包裹或遮盖。至圣的用纯蓝色或朱红色,例如法柜、陈设饼桌、灯台、金坛等。院子里的祭坛则用紫色。会幕中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也是用蓝色、朱红色和紫色的线织成。蓝色在这三种颜色中尤其突出,因为至圣的法柜,也就是神的宝座,外面所披的为纯蓝色的毯子(6节)。红、紫虽也是中国人所看中的颜色;但蓝则不是,属普通人衣着的颜色。希伯来人可能因为以天为神的居所,而天色蓝,故看中蓝色,亦未可知。

4:6 “海狗皮”的希伯来原文为tahaš,早期的犹太学者认为是一种哺乳海生动物的名字。阿拉伯文中的tahas指“海豚”,《和合本》译为“海狗”,有的英文译本译为“海牛”、“海豚”或“山羊皮”。这种盖在法柜上的动物的皮必极名贵,则可断言。

  会幕内各样圣器都盖上“海狗皮”,只有约柜要在海狗皮之外再加一层“纯蓝色的毯子”,成为旷野行程中最注目的圣物。

4:47-48 利未人任职的制度可能是:二十五岁开始参加侍奉(8:24),受训五年;三十岁时才正式在会幕里供职;五十岁时退休。圣殿建成后,利未人开始任职的年龄是二十岁(代上23:27)。

4:49 从人口统计的记载中,可以看出两个圣经的原则:一是属神的人,个个都有他应付的一份责任;人人尽责,整个团体才能灵活运作。每个基督徒都赋有一种属灵的恩赐,各尽本分,教会才能兴旺(参林前12章)。一是层层负责。神向摩西与亚伦说话,二人把神的话传给百姓。祭司听命于亚伦,利未人又听命于祭司。普通人则在利未人的监督下度敬虔圣洁的宗教生活。在今天教会中,基督为元首,圣职人员要以宣讲、劝勉、教导为念,吩咐人也教导人(提前4:11-16);而信徒则应“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来13:17)。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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