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廿五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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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廿五章
二五1 "什亭"是以色列人过约但河之前的最后一站(书二1)。
二五2 "这女子"指摩押的妇女。这显然是巴兰所出的主意(比较三一16),为的是危害他不能咒诅的以色列。(参看启二14,我们的主使用这事件来责备别迦摩的教会。)
二五3 "巴力毗珥"。在毗珥受膜拜的异教神明巴力。娼妓(比较1节)是膜拜的一部分。
二五4 参与巴力膜拜的以色列人"族长"要"对日头"(即在日光之下)被处死,好给其它人作活活的警告。
二五9 关于二万四千人这个数目,参看哥林多前书十章8节的脚注。
二五13 由于非尼哈恨恶罪(7,8节),所以神应许他的后裔永远在以色列担任大祭司。这样,他就绕过了亚伦其它的孙儿而接受这任命。
二五14-18 "心利"(西缅人)那不能容忍的罪(6节)可能显出许多西缅人也牵涉在这种罪里,并且解释了该支派的人口大大减少的原因。参看第二十六章5至51节的脚注。因"哥斯比"的罪,以及米甸人牵连在巴勒的恶行里(二二4,7),以色列人必须视米甸人为敌人(三一1-24)。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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