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17章查经资料
民数记第十七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民数记第十七章
iii. 亚伦的杖(十七1~13;希伯来文圣经十七16~28)
这是一组三个故事中的第三个,目的是要证明亚伦的祭司事工是神的赏赐(参十六1~35、36~50)。这一次和上两个故事一样,都是为期两天。然而和上两次相比,这个事件在结构上却是倒装的。上两次记叙都是以百姓埋怨作为开始,接着神宣称要毁灭他们,然后才是亚伦蒙召的证明。本段故事的开始,是神提出一个试验,来证明神所拣选的是哪个支派;结局则是百姓呼求怜悯:我们死啦!我们灭亡啦!都灭亡啦(12节)。他们起码了解自己需要别人代替他们就近神,赎他们的罪(13节)。如今了解到祭司的必要性,他们就甘心按照下一章的规定,借着什一和初熟果子的奉献来支持这些事工。
1~8. 试验很简单,并且可说是可拉一幕象征性的重演。183每个支派的首领都要把名字写在一根杖上。希伯来语maṭṭeh 一词可以译作「杖」,也可以译作「支派」。这些杖(十二支派加上亚伦的)184要隔宿放在会幕中的约柜前面(7节)。到了早晨,摩西便进去把杖取来,只有亚伦的杖发了芽……开了花(ṣîṣ,出二十八36和利八9用同一个希伯来字眼,描述大祭司额前的金牌),结了熟杏(8节)。这话的意思大概是杖上有苞,有花,也有果。圣经没有解释生出来的为甚么是杏,但大概也有其意义。杏花开得很早,花朵是白色的,杏的果实被视为珍品(创四十三11)。白色在圣经里面象征纯真、圣洁,又是神的代表(如:赛一18;但七9;启二十11)。耶利米把杏(šāqēḏ)和看守(šāqaḏ,和合本:「保守」)相提并论(耶一11~12)。亚伦和利未支派是这些特质的化身。他们是称圣支派的表征,向神代表以色列,向以色列代表神。看守百姓是他们的责任,所以他们要把神的律例教训以色列(利十11)。
9~13. 其他在神面前的杖完全没有发芽。这资讯也很清楚。只有亚伦和他所代表的支派可以就近神。其他人这样做就会死亡。以色列人说:「我们死啦!……凡挨近耶和华帐幕的,是必死的。」(12~13节)如此,这三个故事一再强调亚伦是神所拣选的。他是至为圣洁之人。惟有他才能就近神。只有他才能为以色列赎罪。以色列若是承认他在拯救大计中的独特地位,就不能僭夺他的权利,并且在经济上支持他的事工。
亚伦很明显是预表主耶稣大祭司的身分。希伯来书四至十章解释基督作为大祭司,如何在每一方面都比旧约的优胜。因着祂的救赎,每个信徒都能够进到神的面前(来十19及下)。然而这些故事所强调的一个原则,在新约依然有效:神的子民虽然全体都被召成为圣洁,有特殊权柄的却不独是基督,这权柄也属乎祂的使徒和使徒的承继人──教会的监督和长老(多一9;彼前五5)。随着权柄而来的,是必须在生活上成为圣洁榜样的沉重责任(徒二十28;多一5~二10;彼前五1~3)。
增注:第十六至十七章的来源分析
根据标准的来源批判理论,可拉、大坍、亚比兰的故事是民数记中另一个来源交织的部分。按照这理论,探子故事可以看出较早的JE 传统和晚期的 P 传统两个来源。而这几章则有第三个的来源:是为 P 的补篇(写作Ps,以别于主要的祭司来源 Pg)。
最早期的来源 JE(十六1b、
这理论的支持者辩称它能够解释为甚么现有的记叙多有重复,幕与幕的转换又为甚么如此频繁。倘若假设JE 比申命记早,P 则晚于申命记,这理论就解释了申命记十一6为何只论到大坍和亚比兰之死,却没有提及可拉。
表面看来,来源批判的假说很有吸引力,但进一步的检察却暴露了好几个难处。首先,申命记的论证其实很是脆弱。因为本书其他的经文无论是律法还是记叙,185都反映了作者对民数记中 P 和JE 的资料同样熟悉。从作者用意的角度来解释申命记没有提到可拉,和从他的无知的角度解释一般容易。诗篇一○六16~18提到大坍和亚比兰之死,亦提到可拉的支持者被烧死。
为了证实他们的分析正确,很多来源批判学者都被逼假设这些来源曾经受到某位编纂者的修改。例如他们相信十六章24、27节原本是「耶和华的居所(会幕)」,却被修改为现有的「可拉、大坍、亚比兰的居所」(和合本:「帐幕」)。因为这些名字出现在 P 的文字当中。同样,他们认为第32b节若非编者所加,就是 Ps 所外添的;因为这话出现在 JE 的段落中,但却提到了可拉。
但笔者个人的判断,则认为决定性的因素,在于被视为早期的来源,反映只在后期记录中提及的资料。如是者 Pg 反映 Ps,JE 反映 Pg。从语气来看,第十六章18节(Pg)所接续的很明显是第17节(Ps),而不是6~7节(这是上一段 Pg 的经文)。同样第十六章21节(Pg)你们离开这会众也暗指第十六章9节(Ps),第45节(Pg)暗指第37节(Ps)。JE 也一样反映了 Pg 和 Ps 的资料。摩西在第12节传召大坍和亚比兰,显然因为他们的反对。但现存的 JE材料并没有提到这一点:它只是说他们在摩西面前一同起来(2节)。而他们用「这岂为小事」讽刺摩西(13节,JE),也是模仿他的说话(9节,Ps)。摩西在第26节(JE)警告百姓离开这些恶人的帐棚,属于 Pg 的第27节记载他们听从了他的警告。按照常理,JE 也应该提到过这一回事。
最后,现有关于可拉、大坍、亚比兰之死的记录合并得天衣无缝,并且充满了戏剧性。注释已经提过摩西怎样用可拉「你们擅自专权」的话来反驳他(3、7节),于后大坍和亚比兰也以同样方式对摩西(9、13节)。现有的可拉故事与其姊妹篇十分连贯;亚伦之杖的故事全篇归为 Pg,亚伦遏止瘟疫则分属 Pg 及 Ps。这样一组三个的故事在五经之中,是至为常见的修辞手法。每个故事都用类似的方法,强调同一的重点:每次都是用两天的时间,使亚伦得以昭雪。第三个故事(亚伦的杖),象征式地重演第一个故事(可拉之乱)。故此最简单的做法,似乎是把民数记十六至十七章视为一个整体。它的来源即使不只一个,也必然有别于JE、Pg、Ps。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