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亚书第三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撒迦利亚书第三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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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亚书第三章
3:1-10 第四个异象,让先知看见以色列得到洁净,其罪获赦。
3:1 “约书亚”在《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中称为耶书亚,是百姓被掳归回后的大祭司,他代表犯罪的全以色列民站在神面前,象在法庭受审一样,被撒但控诉。但神恢复了他的地位,使他能侍奉神。“站在…右边”:表示控方(诗109:6)。
3:2 “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这是一句成语(比较摩4:11),表示大祭司约书亚和以色列民是从巴比伦被掳的火中抽出,历尽灾劫,获神拯救。
3:3-4 “污秽的衣服”:指大祭司穿着的袍子,但袍子给“污秽”了。(祭司不洁便不能侍奉)污秽可能是在(3:2)巴比伦的火炉中(2节)沾染来的。“脱去”:罪得除去。
3:5 约书亚戴上华冕,穿上洁净衣服,大祭司身份完全恢复。以色列人在神面前又有了一位神所设立的祭司。
3:7 “我的家”、“我的院宇”:指圣殿。“在这些站立的人中间来往”:即可以位列于在天上侍奉的天使当中(3:4),得着极尊贵的身份,直达神面前。
3:8 “同伴”:指其他祭司。“作预兆的”:这些祭司是神所要设立的“苗裔”的预兆,预表将来的弥赛亚要作替民赎罪的大祭司。“大卫的苗裔”:源出大卫将要来临的弥赛亚(基督)。“苗裔”为其称号。
3:9-10 “一块石头”:建筑用的石头,这里大概是说要把这石头当作圣殿的基石,因此可指弥赛亚。基督赎罪的工作要一次(“一日”)完成。
“七眼”可说“七面”,表示无所不知,在石头上“雕刻”是留下纪念。“坐在葡萄树…下”:神的子民到“那日”会乐享和平与安定(看弥4:4注)。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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