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上第八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撒母耳记上第八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8:1-22 撒母耳年纪老迈,无法在第一线执行祭司的职份,而其儿子们则作恶扰乱社会秩序,以色列百姓要求象列国一样立君王(19,20节)。百姓的这些要求是邪恶的,因为:①对君王的错误认识(5节,20节所记“像列国一样”,表明他们对君王持有人本主义概念); ②要求立王的动机是错误的(5节,否定撒母耳的士师职分)。尤其,他们的要求是拒绝以色列唯一的统治者神的治理,是欲放弃作为选民固有的特权和使命,与异教同流合污,是对神的独立宣言。神指出百姓的要求是错误的,但还是满足了他们的要求。神应允人们的要求,使他们体验君王给他们带来的迫害,以此教导他们明白惟有耶和华才是真正的王,唯一的救赎者。百姓具有叛逆意味的要求,使扫罗这一背道者兼暴君得以粉墨登场。在末世论性意义上,这可以说是一个预表性事件,象征假基督将会在耶稣基督再临之前出现(但9:26,27;太24:23-31;启19-21)。
8:1-9 这部分指出以色列百姓要求立王的背景(1-3节)和提出要求的根本动机(1-22)。由此可知:①人有离开神想要自由的罪恶本性(创3:5);②人充满欲望的祷告,得不到神的祝福。
8:1 就立他的儿子作以色列的士师:撒母耳的儿子并未作正式士师,他们只是辅佐士师暂时履行了一些士师的职责(15节)。因为,士师不像王位一样可以世袭,他们是在撒母耳的监督下分担士师的工作。
8:2 别是巴:撒母耳之所以以士师的身分派两个儿子到以色列的最南端,因为:①离撒母耳执政的拉玛较远(约80km);②防止邻国非利士人干涉以色列的内政。
8:3 撒母耳的两个儿子所行的恶如下:①并没有效法父亲撒母耳的信实。如此人的性情不会绝对受环境和教育的影响。只有神的话语才能使人归正(诗119:105;提后3:15-17);②贪图财利而破坏公义。贪爱物质利益的人,无法成就神的义(提前6:9,10);③收受贿赂,贿赂会蒙蔽裁判官(12:3;赛1:23);④屈枉正直。这是忘却士师本分的举动。
8:4-6 以色列的长老要求撒母耳立王的理由是:①撒母耳的儿子们行事腐败(3,5节);②羡慕列邦的国家体制(5节);③需要军事领袖(20节)。以色列并没有根据神的应许(申17:14,15),提出要求,乃是藐视神,失去对神的信心(8:7;12:12)。
8:4 以色列的长老:<申21:6,圣经中的长老职分>
8:7 不是厌弃你,而是厌弃我:强烈指出百姓要求立王是信仰上犯罪,而非感情上或伦理上的罪。
8:10-18 撒母耳指出百姓所求的君王政体,将会引发的问题:①年轻男女将被征集(11-13节);②粮食和家畜将被征税(14,15,17节);③仆婢和驴将被征用(16节);④丧失个人自由(17节);⑤若人因王的恶政而呼求耶和华,神也不会应允(18节)。本文所描述的以色列王是集权性的君王,与列邦之君毫无区别(5,20节),是与人类的真君王基督相反的敌基督的模型。由此给我们的教训是,不寻求神的意旨,只追求解决自己问题的祈福主义及迷信式的信仰,有可能会沦为追随敌基督的举动。
8:11 为他赶车,可译作“安排”、“设立”或“为了特殊的目的而预备”。
8:19-22 虽然撒母耳给予最后的警告,百姓却坚持要求立王(19,20节),虽然百姓的要求是不正当的,神却允许他们立王(21,22节);人具有堕落倾向,而神却全备,甚至使用人的性情成就自己的旨意,人与神之间有绝对的区别。此时,神允许他们的要求等于是审判他们(罗1:20)。因此,若有人违背神的旨意而固执已见追求并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当惧怕将要临到他的审判。圣徒在努力追求之前,当首先省察自己所追求的是否符合神的旨意(雅4:2,3;约壹5:14)。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