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上第十六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撒母耳记上第十六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撒母耳记上第十六章
16:1 本节至18:5开始记叙大卫。他是牧羊童子,也是勇敢的战士,又是善弹琴的人。音乐与善战使大卫成为能在精神与政治上领导以色列的人物。
本章1-13节讲大卫的受膏。扫罗既为神厌弃,应指定王位继承人。
“伯利恒人耶西”说明大卫属犹大支派(扫罗属便雅悯支派)。耶西为当地望族,其家谱看《路得记》4:17-22。《马太福音》1章耶稣的家谱中也有他的名字。伯利恒在耶路撒冷城南约七公里,后来成为重要宗教圣地。
大卫和扫罗来自不同支派。这两个支派势力的消长,为日后南北分裂的一个远因。犹大为南国之首,便雅悯与其余支派组成北国。
16:2 撒母耳住在拉玛(15:34),扫罗住在基比亚,从拉玛去伯利恒要经过扫罗住地。携小牛同行前往献祭,可减少扫罗因疑而起杀机。
16:4 伯利恒城长老“战战兢兢”迎接撒母耳,当为谦恭尊敬的表示(参13:7);但恭敬之外还带有害怕,以为他身为士师是来施行审判,又恐怕一场内战难免,故问他是否为平安而来。撒母耳答复说“为平安来的”,这里的平安指的为“平安祭”(5节)。都讲平安,但指的事不同。(参7:15-16)。
16:5 必须身体上未染不洁的人才可以和祭司同吃祭肉(利7:19-20)。
16:6-9 大卫的三个哥哥的名字再见于17:13和《代上》2:13。以利押是长子,身材高大。神叫撒母耳勿看人的外貌。次子为亚比拿达,三子名沙玛,但在《代上》称他为示米亚。(以利押又作以利户〔代上27:18〕;沙玛又作示米亚〔代上2:13〕)。
16:11 扫罗是赶驴的(9:3),大卫是牧羊的。神拣选人有祂自己的标准。
16:13 大卫受膏先后三次。这是第一次,在伯利恒大卫的家中。第二次在希伯仑,膏他作犹大的王(撒下2:3-4)。第三次也是在希伯仑,膏他作以色列的王(撒下5:3)。大卫既受膏,即享有王者身份(看9:16注),但扫罗仍在位,不可以取代,谋权篡位(24:10;26:10-11),故要等扫罗死后才登上国位。
当时王位继承制度尚未建立,大卫的受膏由撒母耳执行,有耶西和诸子见证。立王的权力来自神,大卫自己绝无夺位意图。神的灵降在大卫身上,他便有了作王的智慧和能力。
16:14 恶魔为邪灵。“从神那里来”不是说神那里有恶魔,而是象《约伯记》1:12所记,说明恶魔在神的管治下,只能在神许可的范围内活动(看士9:23;王上22:19-23;伯1:12)。邪灵降在扫罗身上是他不顺命的刑罚。神的灵离开他,却降在大卫身上,二人一生道路从此大大不同。一个是凶暴、嫉妒日甚一日;一个是谦卑、容让、顺服在神的旨意中。
圣灵临到人,在旧约时代只是暂时性质(参士3:10注)。到新约救恩时代,圣灵与圣洁的信徒常住(约壹3:24;4:13)。
16:19 “大卫”一名有“可爱”的意思。大卫善于弹琴,让他进了王宫,开始有机会目击政治事务。
16:23 扫罗所受精神骚扰是暂时性的,可藉音乐舒解(看王下3:15);而有神的灵同在的大卫所弹琴音,也能让邪灵暂时离开。
—《启导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