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不顺服与被弃(一三~一五)-《马唐纳注释》
三 .不顺服与被弃(一三~一五)-《马唐纳注释》
撒母耳记上注释
三 .不顺服与被弃(一三~一五)
1.扫罗有罪的献祭(一三)
一三1 我们读到本节时,感到有明显的困难,因为圣经版本有不同的翻译。英文圣经英王钦定本和新英王钦定本的译法是:“扫罗作王一年了,而当他作以色列王两年的时候……。”英文修定本译为:“扫罗登基时年三十岁,而他作以色列王两年……。”修订标准本:“扫罗登基……岁,而他作以色列王二年。”新美国标准本:“扫罗登基年四十岁,他作以色列王三十二年。”有些七十士译本的手抄本干脆地略去这节难题经文。最可取的解释是,古代后期世纪的抄写员遗漏了一些希伯来文的字母。然而我们确知扫罗掌权的时候,已是成熟的男人,因为那时他儿子约拿单已届参军的年龄。
一三2~5 扫罗建立了三千人的军队,约拿单率领他的部属攻陷在迦巴的非利士人的防营,地点在耶路撒冷的北面。这激起非利士人召集庞大的军队全力作战。(有些译本依照叙利亚文版本及一些七十士译本的手抄本,第5节译为三千辆铁车,这数目较配合马兵六千。)”
一三6~9 希伯来人面对挑战时,显得懦弱非常,有人已逃到约但河的对岸。他们在轭下很久,认为力争重获自由似乎已经不可能了。非利士人占尽上风。扫罗在吉甲等候撒母耳的时候(参看一O8),召集时人数越来越少。到第七天,撒母耳还未出现,扫罗眼看兵力减退,敌军威胁逼迫,感到时势所迫,便私自献上燔祭,纵使他不是利未人,没有权这样行。但尽管撒母耳看似迟了,扫罗也没有理由僭越祭司的位分。
一三10~14 撒母耳事后来到。知道扫罗所作的事。扫罗虽然满有借口。但始终不能抹去他不遵从神的事实。撒母耳一针见血地指出:“你没有遵守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命令。”他因此失去他的王位。神已找到另一个合他心意的人。这是扫罗犯的第一个罪。另有别的罪招致他失去以色列的王位。其它的罪有:他鲁莽的约誓(一四);姑惜亚甲和贪惜与亚玛力人争战后最好的战利品(一五);杀害亚希米勒和其余八十四个祭司(二二);多次想杀害大卫(一八~二六);求问隐多珥的女巫(二八)。
我们也像扫罗一样,常常掩饰自己的错误与罪,亦用属灵术语来解释因由,但是,那些藉口不能减轻不顺服神的罪,他鉴察我们真正的动机。只有坦率认罪,他才赦免我们、复兴我们,赐福与我们。
一三15~23 扫罗带着他的六百人,与约拿单在吉甲会合。非利士人安营在不远的密抹,派掠兵分别往东、西、北各方。以色列似乎无助,不能阻止敌人。非利士人长久控制局面,已废去以色列境内的铁匠。以色列人无力去征服别人,军队没有铁制的武器,也没有改装武器的设备。希伯来人要到非利士人那里才能打磨农耕工具。只有少数人拥有兵器(刀)。局势看来十分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