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书第一章-《马唐纳注释》
提多书第一章-《马唐纳注释》
提多书第一章
壹.问侯(一1~4)
一1 保罗既是神的仆人,又是耶稣基督的使徒。这里首先描述他是至高主的奴隶,然后描述他是权能的主的使者。首先提到顺服,其次是权柄;在个人承担上,保罗成为仆人;在神的任命上,他成为使徒。
他事奉的目的是加强神选民的信心与真理的知识。加强他们的信心是指使他们得信心,或者在起初时使他们悔改,或者在得救之后引领他们行在信道中。因为子句真理的知识看来包含第二个意思,我们认为使徒保罗是指两个基本的目的:(1)传福音──加强神选民的信心;(2)教育──加强他们真理的知识。本节是对马太福音二十八章20节的回应──传福音给万民听,凡基督吩咐的,都教训他们遵守。不须怎样辩白,保罗被召要去加强神选民的信心。这里我们面对拣选的道理。圣经中很少道理比这更难解、更具争议性、更费智力心神。简言之,这是教导神在创世之前在基督里定意拣选了一些人,叫他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一4)1。
述说过他的使徒责任包括神选民的信心和他们对真理的知识后,保罗现在更加说,这是凭……敬虔真理的。就是说,基督的真道与真圣洁是一致的,合乎引导人进到实际的敬虔。健全的信心要求生命的纯正。没有比以下一句话更能形容表里不一致的传道人:“当他在讲台上,众人不愿意他下来;但当他离开讲台后,他们希望他不要再上去了!”
一2 保罗的福音使命有三个重点,不但有关(1)传福音──加强神选民的信心,是过去时态的;和(2)教育──加强他们真理的知识,是现在时态的;并且也(3)盼望──所应许的永生,是将来时态的。
新约说永生既是今世拥有的东西,也是将来的盼望。盼望一词没有暗示任何不确定的事。在我们信靠基督作救主的一刻起,我们今世已拥有永生了(约五24),并且成为衪救赎工作一切得益的继承人。但是除非我们到达我们永恒的家,否则我们实际上未能完全享受所有的福气。我们盼望因为我们期望最终形式的永生,那时,我们会得我们荣耀的身体,并且永远脱离罪恶、疾病、忧伤、痛苦和死亡(腓三20,21;多三7)。
这盼望是肯定的,因为是神所应许的,没有任何事情比神所说的话更确定。衪是无谎言的,衪不可能被骗,也不欺骗人,相信衪所说的话是最稳妥的。事实上,受造物相信创造者是最合理不过的事。
神在万古之先已应许我们永生了,这点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首先,神从远古已定意,给那些相信主耶稣的人有永生。衪的决定等同一个应许;或者,意思是所有救恩的福气都源于创世记三章15节弥赛亚的应许。这是在历世历代之前,或者是在时代展开之先。
一3 到了日期,神将这在远古时决定的永远的荣耀计划展开。衪在旧约时代还未完全展示永生,那时的信徒对死后的生命只有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但救主的来临使模糊消失,衪“藉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一10)保罗和其他使徒要传的这个好信息,是为了达成神我们救主的命令,即是遵守那大使命。
一4 本书信是写给提多的,他是保罗在共信之道上的真儿子。然而这个提多是个什么人呢?
我们将保罗的三封信,偶尔提到他的生平的事迹组合起来。他生来是个希腊人(加二3),凭相信主耶稣而重生。这可能是透过保罗的传道(多一4)。那时,对于什么是真福音的争辩,快要引发一场争战。阵营的一面是保罗和所有教导单藉信心靠恩典得救的人;阵营的另一面是犹太人教士,他们坚持割礼(即守律法)才是神国里第一等公民的必要条件。提多成为了争辩的试验例子。保罗和巴拿巴将他带往耶路撒冷(加二1),与使徒和长老们开会。会议的决定是:像提多这样的外邦人不须为了得救,而遵行犹太人的律法和礼仪(徒一五11)。外邦人不必成为犹太人,犹太人也不必成为外邦人,当他们相信耶稣时,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同样变成一个新人。
这事以后,提多成为保罗最有用的助手之一,在哥林多和革哩底以“排解纠纷者”的身分事奉。使徒保罗第一次差他从以弗所到哥林多去,很可能就是要更正那里会众在教义和道德上的谬误。提多稍后在马其顿再会合保罗,保罗极高兴听到哥林多信徒正面地回应他的劝告(林后二12,13;七5~7;13~16)。从马其顿那里,保罗再次差遣提多到哥林多,这次是为耶路撒冷的贫穷圣徒收集捐助(林后八6,16,17;一二18)。保罗形容他是“我的同伴,一同为你们劳碌的”(林后八23)。我们不能完全肯定保罗何时与提多一同来到革哩底,但一般相信应是使徒保罗第一次在罗马入狱之后的时间。
最后提到提多的经文是提摩太后书四章10节,保罗第二次入狱时,他有一段时间伴保罗,后来保罗报告他已往挞马太(即今日的南斯拉夫)去了。很可能是保罗差他往那里去的,虽然这节经文的普遍语调是出自一个孤独而又被遗弃的人。
使徒保罗说提多是他在共信之道上的真儿子。这可能是指保罗是提多藉以悔改的器皿,保罗也称提摩太是因信主作他真儿子的(提前一2)。然而,当保罗首次遇见提摩太时,他很可能已是门徒了(徒一六1),所以,这样的表达是指这些年轻人在属灵的气质上与保罗很相似,而在基督的事工上,他们有亲属的关系。
保罗祝愿这个年轻的副手有恩惠、怜悯、平安。在经文里,恩惠即是生命和事奉所需的属神力量;怜悯是对别人深切需要的同情心;平安是指不管恶劣的环境,心中都能从焦虑、惊慌和沮丧中得自由。这些祝福都是从父神和我们的救主基督耶稣那里来的。圣父与圣子的相连成为恩惠、怜悯、平安的源头,而圣灵暗示衪们完全同等。
贰.会众中的长老(一5~9)
一5 当保罗离开革哩底时,那里仍有一些事要办整齐,要平抑假师傅的言论,教会有逼切的需要得圣灵的带领。保罗让提多留下来处理这些事。
我们不知道基督的真道怎样来到革哩底。或者最合理的猜测是,到耶路撒冷过五旬节的革哩底人(徒二11)将好信息带回去,跟本地教会便建立起来了。
我们也不能肯定保罗何时与提多一起来到革哩底,但知道保罗成为囚犯后,解往罗马途中稍在革哩底停留(徒二七12)。但这情况不容许他在教会中作活跃的事奉,因为使徒行传没有其他地方提到保罗到革哩底所作的事。我们普遍认为他在第一次罗马入狱后,来到这地方。我们藉一些对圣经的查究工夫,并参考保罗其他不同的著作,重组以下的旅行行程。
首先保罗坐船从意大利到革哩底,途经亚细亚(今天土耳其西面),他将提多留在革哩底(多一5),然后到达亚细亚的首都以弗所。在以弗所,他交托提摩太代他更正快要蔓延的错谬道理(提前一3,4)。然后,他坐船横渡爱琴海,来到马其顿,为了满足他从狱中得自由后探访腓立比的夙愿(腓一26)。最后,他向西南方行,经过希腊来到尼哥波立,他计划在那里过冬,并且期望提多来见他(多三12)。
根据荷马所说,在他的年代,革哩底一共有九十至一百个城市。显然很多城市都曾有教堂出现过,在每所教堂里都需要任命一些负责任的长老。
附篇──长老
在新约,长老是一些成熟的和可靠的基督徒男性,他们在当地教会中给予属灵的引导。长老的名字是指灵性成熟的人,它是从希腊文 presbuteros 一字翻译过来的(英文是 presbyter)。希腊字 episkopos 可翻译为“监督”、“监察者”或“引导者”,都是用来指长老的,形容他们作为神羊群的牧者之职。
“长老”和“监督”的名字常用来指同一的人,因为以下的理由“在使徒行传二十章17节,保罗请长老(presbuteroi)来到以弗所,在第28节,他称他们为监督(episkopoi);在彼得前书五章1及2节,彼得类似地将这两个字互通运用;在提摩太前书第三章关于监督(episkopoi)的资格,与在提多书第一章关于长老(presbuteroi)的大致上相同。
以现代的用法,“监督”用来表示指导一个教区或一个区域内的教会的主教,但新约对这个词的解释从来不是这样的。圣经的方式是将几个监督放在一家教会里,而不是叫一个主教统管几间教会。
长老也不应被混淆为现代的牧师,后者基本的职责是传道、教导和管理当地教会里的圣礼。一般都承认早期教会没有这样职责的人出现过,最早的聚会只有圣徒、监督和执事(腓一1)──此外再无其他人,圣品人制度到第二世纪才出现。
从新约的角度看,牧师是一个有特别事奉恩赐的人,这些恩赐是复活升天的基督赐下的,为要建立圣徒,各尽其职(弗四11,12)。在很多方面,牧师的工作和长老的很相似,两者都是被召来照料和喂养神的羊群,但两者不是相等的。可想像的是,牧师有一些旅行传道事工,而长老通常只在一家当地教会服事。
长老的职分详细地例举如下:
1.他们牧养和照顾主的教会(徒二○28;提前三5;彼前五2)。
2.他们留心保护教会免受攻击,包括外面和里面的攻击(徒二○29~31)。
3.他们带领和管治,但以引导的方式,不以控制的方式而行(帖前五12;提前五17;来一三7,17;彼前五3)。
4.他们传神的话,教导纯全的道理,驳斥那些违反真理的人(提前五17;多一9~11)。
5.他们纾缓和仲裁教义上和伦理道德上的争端(徒一五5,6;一六4)。
6.透过他们的生命,为群羊立下好榜样(来一三7;彼前五3)。
7.他们致力于挽回那些偶然犯错的信徒(加六1)。
8.他们要儆醒看顾当地教会基督徒的灵魂,因会众是他们要交帐的对象(来一三17)。
9.他们要担负祷告的事奉,尤其是对那些患病者(雅五14,15)。
10.他们要负责照顾贫穷的圣徒(徒一一30)。
11.他们要分担、推荐有恩赐的人作主的工作,这些工作是神召他们作的(提前四14)。
很清楚在早期的教会里,长老是被使徒和他们的代表设立的(徒一四23;多一5)。但这不是指使徒和他们的代表有能力使人成为长老。为了要成为监督,属神的能力和人性的意愿是必须的,只有圣灵才能使一个人成为监督或引导者(徒二○28)。但那人必须有作工的抱负(提前三1)。就是说,这工作必须有神性的和人性的条件。
当地教会在使徒时代首先成立时,那里并没有长老,所有信徒都是初信。但随时间过去,主预备了某些人作这重要的差事。因为新约仍未编写成书,基督徒普遍都不知道作长老的资格和责任,只有使徒和他们的助手知道。在此知识的基础下,他们选出某些能达到神圣标准的人,公开地命名他们为长老。
今天我们有整本新约,我们知道什么是长老,什么是他要做的事。当我们看见一些有资历而又活跃地以监察者身分事奉的人,就要认同他们(帖前五12),并且顺从他们(来一三17)。选立他们原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怎样辨认他们就是神所兴起作此职事的人。
作长老的资格在提摩太前书三章1至7节和提多书这里找到。有时听到一些评论说,如果这些就是要求,那么今天应该没有监督了。这种想法降低了圣经的权威,又暗示圣经所指与所说的不同。圣经所说的没有不合理的事,也没有写下的标准是人无法达到的。当我们认为圣经是过分理想的话,其实显示我们自己是在灵命低处。
一6 长老是无可指责的人,就是说,是毫无疑问地正直的人,人不能以假教义和行为不端入他们的罪。这不是说他们是无罪的,而是说如果他们犯了小错,会很快地向神认罪,向得罪了的人道歉;如果可以的话,物归原主,将过犯改正。
第二个资格是,他们是一个妇人的丈夫,这点可循七种方式来解释:(1)男人必须结婚;(2)他必定不可离婚;(3)他必定不可离婚后再婚;(4)他必定不可在第一任妻子死后再婚;(5)他必须不是个主张一夫多妻的人;(6)他必须没有妾侍或小老婆;(7)一般而言,他必定是个忠心的丈夫,也是个道德严谨的典范。
如果这子句一个妇人的丈夫是指男人必须结婚的话,那么,同一道理他必须有儿女,因为同一经节说他的儿女必须是信主的。可以肯定,长老有家庭是比较好的,因在会众处理家庭问题时,可以较有智慧。但我们有个疑问,本节是否禁止任何未婚的男人作长老呢?
这很可能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长老都不应离婚,因为救主教导我们,最少在一种情况下离婚是容许的(太五32;一九9)2。
我们也不应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再婚都是绝对禁止的。例如,一个在婚姻上无犯错的信徒,被一个不信的妻子离弃,她跟另嫁他人,在这情况下,耶基督徒是不须负责的。因为第一次婚约已被离婚和不信伴侣的再婚破坏了,他是有自由再娶的。
如果长老在他的第一任妻子去世后另娶,他作长老的资历便丧失了。这样的解释是不对的,因为哥林多前书七章39节定下了原则:“丈夫活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苦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肯定地,一个妇人的丈夫的意思是指长老必须不是一个主张一夫多妻的人,也没有妾侍或小老婆。总结说,他的婚姻生活必须是羊群的圣洁典范。
另外,他必须有儿女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圣经比我们大多数人更留心,父母对儿女行为的责任(箴二二6)。当一个家庭有好的管治,并且以神的话语作导引,儿女通常会跟随他们父母的敬虔榜样。虽然父亲不能肯定儿女能得救,但他能正面地以神的话作指引,以爱作管教,以自己生命的真诚和一致,预备主的道路。
如果儿女胡乱花费和违背父母的权威,圣经将责任置在父亲的手里,他的纵容和宽松应该受到谴责。如果他不能好好地管治自己的家,看来他也不是一位合适的长老,因为对于教会,相同的原则也是用到的(提前三5)。
有一个问题出现,就是这个要求是否只适用于在家里受父母权威保护的信主的儿女呢?还是也包括那些离开家庭的儿女呢?我们比较喜欢第一个观点,然而,请记家教是成熟性格其中一个主要的决定因素。
一7 监督是神的管家,他不是帮助监察自己的会众而已。他是受委托处理神会众中神的事务。这是第二次特别提到,他必须是无可指责的──肯定重复是强调,这是毋庸置疑的──他必须是一个在教义上和道德上都没有可指责的男性。他必不任性,如果人是任性顽固,又倔强地自以为是,不能容纳其他人意见的;如果他是顽强,对反对意见没忍耐的,那么他便不适合当一位属灵的领袖。长老是一个调节者,不是一位独裁的
他必不暴躁。如果他有刚烈的性格,他要学习节制;如果他很易发脾气,他总不可发泄出来。
他必须不因酒滋事。在我们的文化,这可能是很简单的事,不须我们多提示。但我们必须记,圣经是写给在各种文化之下生活的人,在一些国家,酒是基督徒常用的饮品,那里便有纵酒生事和行为不检的危险。经文考虑的是没有自制的问题。
圣经界分了什么是用酒,什么是酗酒。适量地用酒作为一种饮品是许可的,耶稣也在迦拿的婚宴上将水变成酒(约二1~11),保罗也提议提摩太用酒作医疗用途(提前五23;也参看箴三一6)。酗酒和用烈酒都是箴言二十章1节和二十三章29至35节所谴责的。完全禁戒不是圣经的要求,但在以下的情况就应禁止:当喝酒会得罪软弱的弟兄,或者令他跌倒(罗一四21)。这是一个要考虑的决定性因素,北美洲很多基督徒都因此戒绝喝酒。
对于长老,问题不是完全禁止喝酒,而是过分用酒以致做成吵斗的事发生。
他也必须不打人。他必定不可诉诸武力,打其他人。我们曾听过有多管闲事的教会圣职人员,偶然也打他们教会中执拗难驯的会友。这种专横的威吓态度是监督不应有的。
他必不贪无义之财,决不无止境地追求富有,却要小心谨慎赚钱之方法。庄燊说得很对:“对金钱的欲望,没感觉也不会懊悔,是堕落的人最终的腐化。”一个真正的长老应可以与保罗同说:“我未曾贪图一个人的金、银、衣服。”(徒二○33)
一8 从正面看,监督必须是乐意接待远人的。他的家应当为外人开放,为个人有问题的人开放,为沮丧的和受压逼的人开放;应是基督徒愉快的交往之所。在那里每个客人都被接纳,就好像他是主自己一般。
跟,他必须是好善的──爱好人,爱好事的。他的说话、他的行动和他对事情的联想都表示,他完全与暗晦的、可疑的或错误的事情无关。
他必须是庄重的。这是指他作事谨慎,有智谋,并且能控制自己。相同的词语也在提多书二章2、5、6、12节出现,那里有明智的、自制的和清醒的意念。
在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上,长老必须要公平;对于神,他必须要圣洁;对于他自己,他必须要自持。这都是保罗在加拉太书五章22及23节所指的:“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节制。”意思是人存有各种受控制的感情和嗜好,来遵从主的话,如果这能力是来自圣灵的话,那么信徒的责任就是自我操练和合作。
一9 监督必须在道理上纯正,必须不松懈地抓紧主耶稣和使徒在新约中存留给我们、属灵健全的道理。只有这样,他才能给圣徒平衡而又纯正的教训,也能平息那些说话抵挡真理的人。
这些都是在当地教会中圣灵引导的资格。我们应注意到这里没有提到关于他们的个人的超凡表现、学术成就、社会地位、善理事务等的才智。街上驼背的清道夫,虽然简朴和无受教育,也可以因为他的属灵程度成为合资格的长老。总是听到别人提这种错误的说法,令到人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那些素质,都可令那人合适在教会中当上领袖。
另一点应该提出。敬虔的长老的画像,不是一个安排讲员、支付费用、为大厦维修与别人接洽的人。真正的长老是专心地和活跃地以他的指导、劝诫、鼓励、谴责和修正,参与教会属灵生命的工作。
.会众中出现的错误(一10~16)
一10 在早期的教会里有“圣灵的自由”,就是说,人得圣灵的带领,有自由来到聚会中参与。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四章26节描述这种“开放式的”聚会,“弟兄们,这却怎么样呢?你们聚会的时候,各人或有诗歌,或有教训,或有启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来的话,凡事都当造就人。”当圣灵自由地透过教会中的会众说话,这是最理想的情况。但人性本质是这样的,每逢有这等自由时,就必然见到有人用假道理,不造就人又无用的挑剔话,或无法终止又没有圣灵引导的闲话,滥用所给予的机会。
这事情在革哩底教会中曾发生,保罗知道那里必须有坚强的属灵领袖,控制这种滥用的情况,和维持圣灵的自由权。他也知道在任命完全合资格的长老时要特别小心,所以他覆述这里的情况,必须快快地在教会里委任一些长老。
许多人不服约束的已兴起了,他们否认使徒的权威,否定他们的教训。他们是说虚空话欺哄人的,他们的说话没有带来属灵的益处,相反夺去了给人的真理,引导他们进入错误。
主要制造麻烦的人是那奉割礼的一派,即是那些自称是基督徒,并且坚持基督徒必须要受割礼和遵守礼仪律法的犹太人教师。这是对基督全备的救恩工作,作出行动上的否定。
一11 我们必须禁止这些人说话,他们必须认识聚会不是一个自由论坛,自由发言的机会是有限制的。他们已倾覆了全家,这是否说他们在各人的家里,散播了有害的道理呢?这是新兴教派最爱做的方法(提后三6)。他们的动机也值得怀疑,他们来是为了金钱,并且用传教作为前盾建立赚钱的事业。他们的信息符合人尊重法律规章的性情,追随者被鼓励相信他能透过宗教的敷衍行为,得神的喜悦。就算生活是那么腐败和污秽,他们教导别人贪不义之财,将不该教导的教导人。
一12 这里保罗提醒提多,他正在应付的是什么样的人。对于特别提到的假师傅和一般的革哩底人,这里的形容是极不寻常地率直和讽刺的。保罗引用伊比文尼迪的话。他是一个当地的诗人,生在公元前大约六百年,他称他们为根深蒂固的说谎者,是恶兽,又馋又懒。看来每种人都有其本土的特色,但很少人能比革哩底人邪恶。他们是习惯的和不能自制的说谎者,像凶猛的野兽,沉溺地过粗鄙而又野蛮的欲望生活。他们极讨厌工作和贪好食物,过的生活只有厨房,没有礼拜堂!
一13 使徒保罗肯定这些性格勾划是准确的。提多只有很差劲的材料可用──这点足够使任何传道者气馁!但保罗不就此放弃那些人,或者叫提多不顾而去。透过福音,最差劲的人都得到希望。所以保罗劝他的助手,要严严的责备他们,使他们在基督的真理上纯全无疵,得健康。有一日这些人可能不单成为模范的信徒,也可能成为当地教会的敬虔的长老。这段经文洋溢鼓舞,叫基督徒工人继续在世界艰难的禾田上工作(其实,有哪个禾田不艰难的呢?)。在人的粗野、愚蠢和反应迟钝之上,我们可以看到异象,使他们变成高尚、纯洁和满有果子的圣徒。
一14 在严厉地斥责假师傅时,提多要负起责任警告他们离开犹太人荒渺的言语,和离弃真道之人的诫命。犹太人生活在一个宗教的狂想世界,和一个围绕洁净和不洁净食物、奉行节日和防避仪式上受玷污的规条世界里。为了这点,保罗在歌罗西书二章\cs1623节说:“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
一15 使徒保罗跟所说的,曾引起一些错误的理解,我们要就此作出详尽的解释。他写说:“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连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秽了。”
如果我们只看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的字义,以为就是各生命范畴上绝对的真理的话,我们便有麻烦了!一切事物都是不洁净的,不管那人的心思是洁净的还是不洁净的。然而人们已真的用本节来赞同可耻的杂志、猥亵的电影,甚至不道德。这就是彼得所说的,歪曲圣经“自取沉沦”(彼后三16)。
我们要清楚明白本节绝对不是处理一些本身就是不洁的事物,或圣经谴责的事物。本节带有箴言性质的说话,必须按照上下文给我们的亮光去理解。保罗不是说事物的道德界限,不是说事物的内在对与错,然而保罗正在讨论的是道德的分野。按生活在律法下的犹太人来说,礼仪上不洁的事物,对于生活在恩典之下的基督徒是完全合理的。明显的例子是吃猪肉。在旧约,神的百姓被禁止吃猪肉,但主耶稣改变了这例,衪说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可七15)。说完这话,衪宣布所有食物都是洁净的(可七15)。保罗回应这真理说:“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林前八8)当他说“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他是指对于重生的信徒,所有食物都是洁净的;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不是人吃了什么使他不洁净,而是从他心里出来的东西使他不洁净(可七20~23)。如果人内在的生命不洁净,他又在主耶稣里没有信心,那么对他没有一样是洁净的。遵守饮食规则对他起不到任何作用。比一切其他事更重要的,是他必须悔改,接受所赐下的救恩,不要再试图靠仪式条文来赚取救恩。不洁净的人真正的心思和良心都是污秽的,他们的头脑、思想过程和道德功能都被玷污了。这不是外在礼仪的玷污,而是内在的腐败和堕落。
一16 很明显,所提到的假师傅都是犹太人。保罗说,他们说是认识神,行事却和他相背。他们佯装是基督的信徒,但他们的行为与他们宣称的不对称。为了扩大他激烈的申诉,使徒保罗指责他们是可憎恶的,是悖逆的,在各样善事上是可废弃的。他们个人的行为是令人讨厌的,在神面前,他们只有愚钝反叛的记录;对于神和人有益的事,他们完全无分。保罗以这等强烈的言语论到他们,是否行在基督徒爱心的范围中呢?答案是一个强烈的“是”字!爱决不会掩饰罪恶。这些人引导教会误入邪道,使主耶稣的位格和工作蒙羞,欺骗人的灵魂。若纵容这些欺骗者,就是一样罪了。──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