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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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
3:1-2 “我还有话说”:参《帖前》4:1注。保罗要求信徒祷告的,是神的福音可被广传,不受拦阻。“无理之恶人”指无故敌对神的福音的人。保罗写信时在哥林多,自己正受到患难迫害(看徒18:12-13)。
3:6 “不按规矩而行”指游手好闲,不尽本分,倚靠教会中他人的劳苦而生活。参《帖前》4:11-12注及5:14注。这种情形在保罗写完《帖前》后可能转劣,故需要特别提出,再三叮嘱。此教训在本书所占地位仅次于讲主再来的教导。“远离他”不是完全来往,而是不要有亲密的灵里交通,免得在他们的罪上有份;须知在主里他们仍是弟兄(参14节注)。
3:7-9 保罗以自己为信徒的榜样,虽身为使徒,在帖撒罗尼迦传道时,仍是亲自作工,辛苦劳碌,不让信徒受累(帖前2:9)。他以身作则,教导信徒不要做寄生虫。保罗曾带职业侍奉,织造帐棚(徒18:3)。
3:14-15 教会对不守规则的信徒加以惩治,不是为了刑罚,而是帮助他改过。“叫他自觉羞愧”就是让他知所改正;因此不可视之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
3:17 保罗的书信大多口述,由人笔录,然后亲自在信末签署。此信虽由三人联名,但写信的人是保罗。他最后的祝福是给“众人”的,包括那些不守规则的信徒在内。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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