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九章九1~10旧的帐幕 有关天上和地上账幕之间的对应,参八章1~5节的注释。作者在九章1~10节的描述里,
希伯来书第九章九1~10旧的帐幕 有关天上和地上账幕之间的对应,参八章1~5节的注释。作者在九章1~10节的描述里,
希伯来书第九章
九1~10
旧的帐幕
有关天上和地上账幕之间的对应,参八章1~5节的注释。作者在九章1~10节的描述里,很谨慎地照着 * 旧约的记载,完全没有按当日的一些变动来写。第4~5节在他的时代已经不再有,这些对象都已不在那里。许多犹太典籍说,到了末时,这些东西都会放回原处。按文法来看,这几节也是指至圣所;有些典籍主张,香坛是在至圣所里面,但是作者的意思应为,它是属于至圣所,不过并不像约柜一样在里面。*旧约经文显然是将香坛放在圣所内、至圣所的外面。然而,旧约本身在其他地方──列王纪上六22的希伯来文──对这事的描述却较模糊;不过希伯来书的作者只说这些东西「属于」它,而没有说在它「里面」。
原初圣所内的所有细节,都是要用其所属的近东文化表达某些意义。有些特色只是要告诉以色列人,这是「圣殿」。会幕有三大部分,至圣所在最后面,一直往前便是帐幕的进口,这是摩西时代标准的埃及神庙设计法。将最贵重的器材(如纯金)和染色的布放在最靠近约柜之处,是古代尊荣神祇的神圣方式,并表明前来就近这位神祇时,必须存着敬畏、恭谨的心。会幕还有一些特色只是表明神很重实际:虽然后期的圣殿是用香柏木盖的(就像一般的迦南神庙一样),但会幕却是用皂荚木盖的──这是西乃旷野惟一可用的木材。在游牧民族中,也有帐幕作的寺庙。
不过会幕最重要的教训,乃在它和周围文化的神庙有所不同。神的殿也像大部分古代近东的神庙一样,有祭坛、香坛(以遮盖烧祭物时肉的臭味)、陈设桌等。但是异教的神庙常有一张床或类似的器物,来放置神祇的像,这像每天要穿衣、「喂食」、享乐。可是神的住处却完全没有这些东西──祂并不是偶像。同样,大型的埃及神庙常有小庙在两边,供养护卫神祇,但是神的殿却没有──祂是独一真神。古代近东神庙中的至圣之处相当于约柜的所在,其上会有神祇的形像(有些是坐在好像一般展翅的活物上)。但是神的圣殿中最高峰之处,就是应当有一座像的地方,却空无一物,因为没有一物能够充分表达祂的荣耀。
希伯来书的作者表明,现今地上会幕中的细节都是有意义的(他相信这些都和天上的帐幕对应),他的看法并未扭曲经文。他的主张很温和,不像 * 斐罗那样寓意化,把每个细节都解释成象征某件事──是摩西原初的读者绝对料想不到的事(衣袍为地土,暗红色为空气,有七个枝子的烛台为七个星座……等。)不过,今天有一些读*旧约的人却和希伯来书的作者不同,他们倾向追随斐罗,用想象来解经。
九11~22
最后的血祭
按照 * 旧约的 * 律法,只有流血才能补赎罪──藉代替的方法平息神的忿怒。
九11 典型的第一世纪思想,认为天乃是纯洁、完全、不变的;天上的帐幕也应该是地上会幕的完美原型,且是惟一最终极的需要。有关「不是人手所造」的殿,请参:使徒行传七40~41和48~50的注释。
九12 大祭司每年在* 赎罪日当天,用一只公牛的血赎自己的罪,一只公羊的血赎百姓的罪(利十六6、11、14、15~16)。按照 * 昆兰的《战争卷》,「永远的赎罪」只在末时才会临到,就是在最后之战以后;此处则说,因着永恒大祭司永远有效的祭,这事已经实现了(参:但九24)。
九13~14 倘若作者想要引用祭司献上自己为祭的证明经文,他大可以用以赛亚书五十二15那位以水洒净(如 * 旧约祭司所行的)万国之人来作比较,因接下来的经文讲到这人背负以色列的罪(赛五十三4~6、8~12)。不过,他却根据这祭与利未之祭的比较来论证,觉得这样便已足够。他是用「更何况」的方式来说理(犹太诠释者特别爱用的标准论证方式):如果赎罪日祭牲的血可以除罪(假定如此;参十4),更何况 * 基督的血,岂不是加倍有效。
九15 此处作者把「新约」(参八6~13的注释)、救赎和「永远的」产业(与他们列祖想在应许之地所得暂时的产业〔三、四章〕相反;旧约「承受」应许之地的意象,在古代犹太教中被用来指承受未来的世界)连在一起。
九16~17 「约」(NASB)也可译为「遗命」(KJV)或「遗嘱」(NIV、NRSV、TEV),古代作者常藉双关语来论证。「遗命」是封住的文件,要等交代遗命者过世时才能打开;「约」是双方同意的协议,或是较强的一方勉强较弱的一方接受的条约。有些学者将这二者以宗主国和藩属的条约模式连接起来,神和以色列的圣约可以反映这类条约。这种条约的效力是按朝代算的(即:宗主国的儿子在他父亲过世后可以执行条约),或许约可以从类似遗命的角度来理解。但是这种关联法牵涉到另一种不同的文化世界,与希伯来书的作者平时出入的地带不一样,因此他可能没有想到这种关联。尽管他是用双关语(古代双关语不仅是表达睿智,也可用作论证),但他的要点颇有道理:古代的约通常是歃血为盟(如:创三十一54)。
九18~20 参:出埃及记二十四6~8。作者在用字上的小小改变,有一个改变可在别处得到证实(*斐罗),但那也许只是巧合;古代的诠释者一般觉得在小地方可以自由修改经文,从写作者的角度看,这样能使它显得更清楚。比较重要的改变,是加上水、朱红色绒和牛膝草:作者显然出于米大示的解经方式,把出埃及记二十四章与利未记十四6或民数记十九6连在一起,注意到其中洁净的相关性──就最后一处看,是要洁净罪(民十八9)。
九21~22 参如:出埃及记二十九37、利未记八15和十六16~20。*在旧约以外,* 约瑟夫又加上说,甚至祭司的外袍、圣殿的器皿等等,都是用血来洁净;希伯来书的作者可能不致讲到这样的地步,不过从某个角度而言,所有的祭礼都是透过献祭而归给神的。按照 * 律法,* 赎罪一定要用血(利十七11);最穷的以色列人在仪式上可以例外(利五11~13),但是一般的规定才算原则。犹太传统也把出埃及记二十四8的洒血解作为 * 赎罪而洒之血。
九23~28
满足天上圣所的祭
九23 作者回到地上和天上账幕的对应(参八1~5,九1~10的注释):如果地上的圣所只能用血来奉献(九11~12),天上的圣殿也必相同。不过完美的圣所一定需要完美的祭。
九24~26 那像麦基洗德的「永远」祭司(七17;诗一一○4)并不是依据每一年的献祭;如果「永远」包含永恒的祭,这样的祭必须是无始亦无终。而他的祭司职是依据一次便彻底完成、在十字架上成就的祭。犹太人经常把历史分成好些世代(他们提出了好几种分法),但是最基本的区分,是现今的世代和未来的世代。因此,「世代的结束」(NASB)是指历史的目标,其高潮为神的国度临到;在*基督决定性的行动里,作者看出,从某种角度来说,未来的世代已经进入了历史(参六5)。
九27~28 作者在此的要点为,正如每个人只死一次(这是一般都认定的,就连希腊古典文学也如此说,不过 * 柏拉图主张轮回),基督只需要一次为罪献祭。当祂再显现的时候(参24节),就是未来的拯救完成之时(正如按照传统,祭司进入外院,向百姓保证,祭礼已蒙悦纳,他们的罪已得赦免;参一14)。「担当多人的罪」是取自以赛亚书五十三12。
虽然 * 约瑟夫和一些犹太思想家受到 *柏拉图著作中轮回词汇的沾染,但第一世纪大多数的犹太人都期待人会死一次,然后 * 复活,再来是审判;后二者的顺序,在不同的犹太典籍中并不一样。犹太人与 * 旧约的看法一致(结十八21~32),常认为死亡乃是审判的结算点。因此,一位第一世纪末的 * 拉比警告* 门徒,在死的前一天要悔改;被处死的人应该说:「愿我的死能 * 赎清我所有的罪」(但参:诗四十九7~9、15);垂死的人常以为自己立刻会受到审判──如:约哈南.班.撒开的故事,他在床上等死的时候,存着敬畏的心。有一个传统说,义人会有好天使前来护送,恶人则有邪恶的生灵来带走等。虽然其他的传统不容许轮回之说,但却容许死人受短暂的刑罚,以赎清残余的罪;诸如:尸体的腐烂有助于赎罪;放一块大石头在棺木上是象征未及行刑便去世的人等于受刑而死;没有一个以色列人会在*阴间待超过一年等。这些认为死后还有补赎的看法,在旧约或 * 新约中并没有类似的明确经文。这位作者按照多数犹太人的看法,以及新约一致的观点,认为死亡便终止了人与神和好的机会。 ——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