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九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希伯来书第九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希伯来书第九章
逐节详解
【来九1】「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和属世界的圣幕。」
〔原文直译〕「那先前的固然也有事奉的条例和属物质的圣幕。」
〔原文字义〕「前约」第一;「礼拜」崇拜,宗教的事奉;「条例」公义所要求的东西,判定,法令,章则;「属世界的」地上的,世俗的,物质的,系统化的;「圣幕」神圣事物,圣所,圣地。
〔文意注解〕「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有』按原文作『固然有』,意指它虽然是值得珍视的,但未必那么美好;『礼拜的条例』指祭司在事奉时所奉行的规章。
「和属世界的圣幕,」『属世界的』指属地的,属物质界的,此话含有非永久性,乃暂时的意思;『圣幕』原文单数,指整个的帐幕(出廿五8~9)。
【来九2】「因为有预备的帐幕,头一层叫作圣所,里面有灯台、桌子,和陈设饼。」
〔原文直译〕「因为有帐幕装备齐全:头一层那叫作圣所的,里面有灯台、桌子和陈设饼(饼字为复数)。」
〔原文字义〕「预备」装饰,装备,建造,组成,支搭;「帐幕」帐棚,布棚,会幕;「头一层」最先的,在前的;「圣所」神圣事物,圣幕;「陈设」安放,排列,放置,摆设。
〔文意注解〕「因为有预备的帐幕,」『预备的』指经人手所制造好了的;『帐幕』在此指有幕幔覆盖的部分,不包括露天的院子。
「头一层叫作圣所,」『头一层』指从院子经会幕门口进入的地方,只有洗濯后的祭司才容许进去(出四十12,31~32);『圣所』原文只有圣字,表示它是神圣的处所。
「里面有灯台、桌子,和陈设饼,」『灯台』是圣所内部惟一的光源(出廿五37);『桌子』供摆放陈设饼(出廿五30);『陈设饼』有十二个饼,摆列成两行(利廿四5~6)。
【来九3】「第二幔子后又有一层帐幕,叫作至圣所,」
〔原文直译〕「但在那第二幔子后面又有帐幕,叫作『圣(复数)中之圣』。」
〔原文字义〕「幔子」布幔,面纱;「至圣所」诸圣中最高级的圣。
〔文意注解〕「第二幔子后,」『第二幔子』指隔开圣所和至圣所之间的布幔。
「又有一层帐幕,叫作至圣所,」『至圣所』按原文是诸圣中的至圣,不许任何人进入,仅容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带着血进去(参7节)。
【来九4】「有金香炉(炉:或译坛),有包金的约柜,柜里有盛吗哪的金罐和亚伦发过芽的杖,并两块约版;」
〔原文直译〕「有金香坛和里外全部包金的约柜,柜里有盛吗哪的金罐,和亚伦发过芽的杖,并(两块)约版。」
〔原文字义〕「香炉」香坛,烟熏的器具;「约」合约,立约的;「柜」盒子,箱子,木柜;「吗哪」这是甚么;「罐」瓶,土罐,容器;「发过芽」曾经萌芽;「杖」木棒;「版」平石板。
〔文意注解〕「有金香炉,」按原文宜翻作金香坛,是供烧香之用的坛(出三十1,7~8)。
按旧约会幕里面各种对象的安放位置,金香坛是放在会幕内的幔子前(出四十26),亦即在圣所里面,而不是在至圣所里面,但根据此处的叙述,似乎是放在至圣所里面,新旧约之间显然有差异,因此有些解经家认为这里是《希伯来书》的作者失误,其实此乃解经家的误解,这里将金香坛和约柜放在一起并叙,有其深厚的属灵意义:
(1)旧约圣经在记载圣所内的对象时,有的地方仅提及陈设饼的桌子和灯台,而没有提到金香坛(出廿六35)。类此情形,表明金香坛的功用和地位相当特殊。
(2)旧约里面的金香坛乃是最靠近至圣所的对象,其上烧香所产生的烟透过第二幔子(参3节),而弥漫至圣所达到约柜前,因此金香坛和约柜的关系极为密切(参出四十5),《希伯来书》的作者有意将此二者连在一起相提并论。
(3)当所罗门王建圣殿取代会幕时,内殿即相当于至圣所,有些译本将香坛划归属于内殿(按中文和合本,王上六22则称『内殿前的坛』)。无论如何,金香坛和约柜的功用息息相关,烧香与人向神的祷告有关(路一10~11),而约柜则与神向人说话有关(出廿五22),因此藉此二者,神与人有所交通来往。
(4)《希伯来书》不但明说大祭司耶稣基督为我们进入幔内(六20),在神前(就是在至圣所里面)替我们祈求,并且也鼓励我们靠着祂进到神面前(七25),就是进入至圣所(十19),来到施恩的宝座前求恩惠作随时的帮助(四16)。由此可见,烧香祷告与来到约柜的施恩座前有绝对的关系。
「有包金的约柜,」『包金』按原文指周围里外上下每一部分都包金;『约柜』其上有施恩座和二基路伯,是神和人相会的地方(参5节;出廿五10~22)。
「柜里有盛吗哪的金罐和亚伦发过芽的杖,并两块约版,」『吗哪』字义为『这是甚么』(出十六15),是以色列人在旷野里每日必吃的天赐食物(出十六21,31,35);『金罐』供盛吗哪以为记念(出十六33~34);『亚伦发过芽的杖』是作神拣选人的记号(民十七5,10);『约版』是神亲自书写十诫在其上的两块石版(出卅二15~16,19;卅四1)。
【来九5】「柜上面有荣耀基路伯的影罩着施恩座(施恩:原文是蔽罪)。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
〔原文直译〕「柜上面有荣耀基路伯覆荫着的施恩座(或作『除罪盖的座』);关于这几件,现在不能一一分开细说。」
〔原文字义〕「基路伯」高张翅膀遮掩施恩座的圣物(参出廿五18~22);「罩着」向下遮蔽,覆罩,遮掩;「施恩座」赎罪的,蔽罪处,挽回祭,使和好。
〔文意注解〕「柜上面有荣耀基路伯的影罩着施恩座,」『基路伯』是为把守神的圣洁和公义(参创三24);『施恩座』表明神悦纳人乃根据基督赎罪的功效(参罗三25;约壹二2)。
「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这句表明本书作者的目的,不是要解释旧约属地帐幕内的各种对象,乃是要借着列举这些对象,衬托出那属天更大、更全备的帐幕(参11节)。
【来九6】「这些对象既如此预备齐了,众祭司就常进头一层帐幕,行拜神的礼。」
〔原文直译〕「这些对象既是如此装备齐了,众祭司就经常不断地进去头一层帐幕,履行(该有的)事奉。」
〔原文字义〕「这些对象」关于这些东西,这几件;「预备齐了」摆放好了,装设好了;「常」始终,不断地,连续地;「拜神的礼」事奉,宗教礼仪。
〔文意注解〕「这些对象既如此预备齐了,」『这些对象』指帐幕内所有的对象(参1~5节);『预备齐了』指照神在山上指示的样式,制作完备整齐(出廿五40)。
「众祭司就常进头一层帐幕,行拜神的礼,」指从那时候开始,犹太祭司们就不止息地按着班次,在神面前供祭司的职分(参路一8)。
〔话中之光〕(一)必须是各种对象都装备整齐了,众祭司们才能开始事奉的工作;我们必须照着神的话把自己装备整齐,才能投入事奉主的工作。
(二)如今外面字句的律法已经不再适用在我们新约的信徒身上了(参林后三6),所以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了(罗七6)。
(三)必须是祭司才能进入圣所;我们必须是蒙神选召,作圣洁的祭司,才能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二5)。
【来九7】「至于第二层帐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进去,没有不带着血为自己和百姓的过错献上。」
〔原文字义〕「没有不带着」不空手(意即必须有);「过错」无知而犯下的过失;被忽视的事。
〔文意注解〕「至于第二层帐幕,」『第二层帐幕』即至圣所(参3节)。
「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进去,」『惟有大祭司…独自进去』意指大祭司以外的任何人(包括众祭司),严禁进入至圣所;『一年一次』就是每年七月十日,亦即赎罪日(利十六29,33~34;参廿三26;出三十10)。
「没有不带着血为自己和百姓的过错献上,」『没有不带着』意即非带不可;『为自己』因大祭司也是人,凡是人都有罪(参七27);『过错』指因无知而误犯的罪,亦即因为疏忽而触犯了神律法的罪(参利四2,13,22,27;五17~18)。
〔灵意注解〕(一)本节预表惟有耶稣基督是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祂独自一人进了天上的至圣所,为我们显在神面前(参11,24节)。
(二)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大功,是祂独自一人完成的,任何人都不能有份于此项功绩。
(三)旧约人间的大祭司,和新约天上大祭司的不同点如下:
(1)旧约大祭司是进到人手所造的圣所;新约高过诸天的大祭司是进到天上的真圣所(参11,24节)。
(2)旧约大祭司仅容许一年一次进去;新约大祭司是一直在天上真帐幕里作执事(参八2),不再离开。
(3)旧约大祭司必须先为自己的罪献祭(参七27);新约大祭司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的(参七26),所以不需为祂自己献祭。
(4)旧约大祭司是用牛羊的血;新约大祭司是用自己的血(参12节)。
(5)旧约大祭司必须每年带着血进去,为百姓的罪献祭(参25节;七27);新约大祭司仅只一次被献,便成就了永远赎罪的事(参12,26,28节)。
(6)旧约大祭司是独自进去;新约大祭司为我们开了进入至圣所的路,所以我们都能靠着祂进到神面前(参十19,22;七25)。
【来九8】「圣灵用此指明,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
〔原文直译〕「圣灵以此指明,当头一个帐幕仍然有效时,进入(天上)圣所的路尚未显明。」
〔原文字义〕「用此」以此,藉此;「指明」使成为明显,表明;「存」存在,存立;「显明」显露出来,显现出来,显示出来,弄清楚。
〔文意注解〕「圣灵用此指明,」『圣灵…指明』表示圣灵引导使人明白(或作进入)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本书作者在此特别表明,下面的解释,乃是圣灵启示出来的意思,并不是他自己随私意解说的。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头一层帐幕』按原文并无『层』字,故这里不是指圣所,乃是指旧约的整个帐幕;『仍存的时候』指当旧约属物质的帐幕仍然有地位或有功效时,亦即当人们仍然在旧约的制度之下时。
「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至圣所』按原文为那圣所(复数),意指属天的圣所,就是那真帐幕(参八2);『路』指进到神面前、亲近神的通路(参十19,22);『还未显明』意指无路可行。在旧约时代,人们绝无法进到圣洁的神面前,与神交通来往。
【来九9】「那头一层帐幕作现今的一个表样,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
〔原文直译〕「它是现今时期的一个表样,(按这表样)所献的礼物和祭物,都不能叫敬拜的人在良心得到完全。」
〔原文字义〕「表样」比喻,象征,形象;「礼物」供物,出自感恩的供献;「良心」是非之心,共有的觉察;「完全」完满成全,作成。
〔文意注解〕「那头一层帐幕作现今的一个表样,」『那头一层帐幕』原文为关系代名词,指上节的『头一个帐幕』;『现今』指新约的时代;『一个表样』指它具有象征性的意义。
「所献的礼物和祭物,」『所献的』指按照旧约制度和礼仪所行的献祭。
「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良心』指神所放在人心里的一种能断定是非的功用,使人能知道甚么是神所称义或定罪的(参罗二15);『礼拜的人』指献祭事奉的人;『完全』指良心毫无定罪的感觉。
【来九10】「这些事,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
〔原文直译〕「因为(这些)牵涉到饮食和各种洗濯,只不过是属于肉体的规条,制定直到改正的时候为止罢了。」
〔原文字义〕「饮食」食物和饮料;「诸般」不同的,各样的;「洗濯」浸入水里,沐浴;「规矩」规条;「命定」制定;「振兴」修直,使正直,改进,改造,改革,新秩序。
〔文意注解〕「这些事,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这些事』指预备帐幕和其中的对象,以及献礼物和祭物(参2,6,9节);『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指祭司分别为圣的规矩。
「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属肉体的条例』指外表的仪文。
「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振兴』原用来形容断骨得接驳,或骨折得矫正,乃为医学词汇;『振兴的时候』不是指万物复兴的时候(徒三21),那须要等到基督再来之时才会发生;这里是指神对旧约的安排给予更正的时候,也就是基督完成救赎大工所带来的新约时代。
【来九11】「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
〔原文直译〕「但基督已经来了,(作了)那已经实现之美事的大祭司,借着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的,也不是属受造之物的。」
〔原文字义〕「已经来到」来了,出现了;「作了」变成,成了,是;「更全备」完全的(比较级);「世界」创造,受造之物。
〔文意注解〕「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将来美事』不是指以后才会来临的美事,而是指在新约时代已经实现的美事,就是指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救赎大工和作更美之约的中保(参14~15节;八6)。
「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更大』不是指尺寸大,而是指功效宏大,因它不仅是为以色列人,也是为举世的人;『更全备』乃因它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参23节),且无幔子阻隔(参十20);『更大更全备的帐幕』就是天上的真帐幕(参八2)。
「不是人手所造」指它乃是主所支的真圣所(参24节;八2)。
「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指它乃是天上的本物(参23节)。
【来九12】「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原文直译〕「并且不是借着山羊和牛犊的血,乃是借着祂自己的血,仅此一次进入圣所,就获得了永远的救赎。」
〔原文字义〕「山羊」公山羊;「乃」但;「只一次」(强调语气)仅只一次;「成了」获得了,寻得了,找到了,发现了。
〔文意注解〕「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山羊…的血』是为百姓(利十六15);『牛犊的血』是为祭司自己(利十六11)。
「乃用自己的血,」『自己』指耶稣基督,祂既是祭司,又是祭物。
「只一次进入圣所,」『只一次』表示一次已足,含有『一举而竟全功』之意,其效力可以永远持续,不需重复相同的动作。
「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成了』按原文有二意:一方面是成就了或达致了,另一方面是显明了或呈现了;『永远赎罪的事』原文无『的事』二字,指永远有效的赎罪。基督的救赎大工,虽然是在地上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完成的(西一20;约十九30),但永远赎罪的功效,是在祂显在天上神的面前才正式获得(参24,26节)。
〔话中之光〕(一)旧约牛羊的血,只能暂时遮盖人的罪,并不除罪(参十4);但新约耶稣的血,乃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
(二)我们得赎,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彼前一18~19),并且祂血洗罪的功效,乃是永远有效的;甚么时候我们认自己的罪,甚么时候耶稣的血就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9)。
【来九13】「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
〔原文直译〕「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被玷污的人身上,尚且使人圣别,以致其肉身得以洁净。」
〔原文字义〕「尚且」(原文无此字);「叫人成圣」脱离凡俗,分开,分别为圣;「洁净」清洁,纯洁。
〔文意注解〕「若山羊和公牛的血,」血是为对付罪(参12节)。
「并母牛犊的灰,」红母牛的灰被收存作调制除污秽的水之用(民十九2~9)。
「洒在不洁的人身上,」血是『弹』和『抹』在物件上(参利十六14~15,18~19),灰水(即除污秽的水)是『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参民十九11~13)。
「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尚且』指上述象征式的举动,在旧约时既然被承认具有某种功效,那么基督的血应当更具功效;『叫人成圣』指使人分别为圣,蒙神悦纳,这在旧约仅具象征性的意义,不可与新约的成圣混为一谈;『身体洁净』指礼仪上的洁净。
【来九14】「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吗?」
〔原文直译〕「何况基督的血岂不有更多(的功效)吗?祂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的献给神,(祂的血)能洁净我们的良心,除去死亡的行为,使我们得以事奉活的神。」
〔原文字义〕「无瑕无疵」无可指责,毫无瑕疵;「洗净」洁净;「心」良心;「除去」离开,出来;「死行」死的行为;「事奉」服事,敬拜;「永生」活的。
〔文意注解〕「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永远的灵』就是基督的灵。『灵』着重在强调能使祂的血产生叫人成圣的功效(参十29);『永远』着重在强调能使祂的血赎罪的功效维持到永远(参12节)。
基督借着永远的灵,使祂在神的眼中看来,乃是从创世以来就被杀的羔羊(启十三8原文),任何时候都像才刚被杀过的羔羊(启五6原文),所以祂所流的血,永远新鲜有效,以致祂受死所成功的救赎,也能泽及在旧约之下所犯的罪过(参15节)。
「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无瑕无疵』指基督完全圣洁,故惟有祂才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
「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心』按原文是良心;『洗净良心』指除去良心的不安和控告,才能坦然进到神面前(参十22)。注意,全部圣经没有一处说,血洗净人的心,惟独说洗净我们的良心。主的血只能使我们在神面前成为洁净,除去良心的控告;主的血并没有洗我们的心,使我们心里清洁,不再有罪藏在我们里面。
「除去你们的死行,」『死行』一面指会导致人灵性死亡的行为(弗二1,5),另一面也指那与神生命隔绝之人的行为(弗四17~19)。基督的血不是改变人的外表,乃是能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生命的活力,使人藉以从原来无力管制的行为上得着解脱。
「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吗?」『永生神』原文是『活神』;神是永活的,所以不接受人的死行,亦即不接受灵性死亡之人的事奉敬拜。人要事奉敬拜神,就须以灵以真(约四23~24)。现今基督的血既能洗净人的良心,又除去人的死行,使人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参彼后一4),就能使我们用诚实清洁的心灵,事奉敬拜活神了。
〔话中之光〕(一)基督宝血的洗净并不是我们最终的目标,洗净乃是给我们带来新的身份和地位,能够被神悦纳,领受神的生命。
(二)我们的神乃是永生神,祂是『活』的,祂能赐我们生命;惟有领受神的生命,才能在行为上有所改变,除去已往的『死』行。
(三)我们得救,不是为着上天堂、得福气;救恩的目的,是要叫我们能够事奉神。
【来九15】「为此,祂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原文直译〕「为此缘故,祂作了新约的中保,已经受死,补赎了那些在前约之下(的人)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的人得着永远产业的应许。」
〔原文字义〕「赎了」作成了救赎,付清了赎价;「所犯的罪过」脱出正轨,离开所定的常规,在旁走。
〔文意注解〕「为此,祂作了新约的中保,」『为此』指为着14节所说宝血种种果效的缘故。
「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前约之时』按原文宜作『前约之下』,本句可有两种解释:(1)旧约牛羊的血虽不能除罪(参十4),却仍因信神的话而献祭之人,耶稣基督宝血赎罪的效力也能及于他们;(2)主耶稣的受死,救赎了那些按旧约的要求被算为罪的罪过。
「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蒙召之人』就同蒙天召的人(参三1),也就是按神旨意被召的人(罗八28);『永远的产业』就是那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一4)。
〔话中之光〕(一)基督宝血的功效,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任何时刻、任何地点,我们都能取用宝血来对付我们的罪过(参约壹一7~9)。
(二)我们基督让我们成为约──遗嘱(参16~17节)──的受益人,我们今天就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预支并享用所应许的权益。
【来九16】「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遗命:原文与约字同)的人死了;」
〔原文直译〕「凡是遗嘱,必须证实那立遗嘱的人死了。」
〔原文字义〕「遗命」约;「留遗命」立约。
〔文意注解〕「凡有遗命,」『遗命』按原文与『约』同字。本来『约』乃是双方共同订定、彼此遵守的,但『遗命』则是由立遗命者单方面订立的,两者稍有不同;翻译圣经的人把『约』翻作『遗命』,乃是根据本节和下面一节的意思──必须等立约者死了,『约』才能生效──所以最好翻作『遗命』,比较达意。
「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等到』意指宣告;『留遗命的人』原文是立约的人。
【来九17】「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
〔原文直译〕「因为(立遗嘱的人)死了,遗嘱才算确定;若立遗嘱的人还活着,(遗嘱)并不生效。」
〔原文字义〕「有效力」确定,有保证;「用处」强而有力,功效。
〔文意注解〕「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遗命才有效力』指约的内容才能付诸实施,亦即所应许永远的产业(参15节)才能为我们所得。
「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意指主若不死,新约就无从生效。
【来九18】「所以,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原文字义〕「立」设立,创立,新立。
〔文意注解〕「所以,」承接上文,意指新约既然是因基督的血而立(参12,14节),又因祂的死而生效(参15~17节),则旧约作为新约的预表,也与『血』和『死』有关连。
「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前约』指旧约;『用血立的』指用牛羊的血作立旧约的凭据(参19~20节)。
注意17和18节文字的转换,『遗命』和『约』、『死』和『血』、『有效力』和『立』在此均可视为同义词,也就是说,『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相等于『约须用血才能立』。
【来九19】「因为摩西当日照着律法将各样诫命传给众百姓,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草,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说:」
〔原文直译〕「因为当摩西照着律法将各样诫命传给众百姓后,他就拿牛犊和山羊的血并水,用朱红色羊毛和牛膝草,洒在书卷和众百姓两者上面。」
〔原文字义〕「当日」(原文无此字);「照着」按照,根据;「诫命」强制的命令;「绒」羊毛。
〔文意注解〕「因为摩西当日照着律法,将各样诫命传给众百姓,」『律法』指神对人全般的旨意和教导,就是摩西就是摩西五经;『诫命』指神对人各别细目的要求和规条。
「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草,」『朱红色绒』意指深红色的羊毛,旧约记载,朱红色线和牛膝草乃蘸血的工具(参利十四6)。
「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上,」『水』可能指『活水』(利十四5)或指『除罪水』(民十九6);『书』指约书(出廿四7),但旧约明记是洒在坛上(出廿四6),可能意指洒在坛上就是洒在书上。
「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说,」本句和20节引自出廿四8。
【来九20】「『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
〔原文直译〕「说:这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血。」
〔原文字义〕「立」吩咐,命令;「凭据」(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意指旧约乃是借着血才生效。
【来九21】「他又照样把血洒在帐幕和各样器皿上。」
〔原文直译〕「又照样把血洒在帐幕和一切敬拜用的器皿上。」
〔原文字义〕「器皿」供献的器皿,侍奉的器具(原文两个字)。
〔文意注解〕引自出四十9,但那里是抹油,旧约只记载洒血在坛上或四围,并洒在会幕门口(参出廿四6;廿九16;利一5等)。
【来九22】「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原文直译〕「并且按照律法,凡物几乎都是用血洁净的;若没有流血,就没有赦免。」
〔原文字义〕「凡物」一切,每件,全部;「差不多」几乎,近乎;「流血」倾倒血;「罪」(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差不多都是』意指除了有某种例外情形,其余都是如此;『用血洁净』旧约绝大多数洁净的规矩,都是藉洒血或抹血,但有少数例外,是用水洁净(参利十五5~27)或用火洁净(参民卅一21~23)。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流血』意指丧掉生命,因血里有生命(利十七11);『赦免』意指免死、得着生命。以生命换生命。
【来九23】「照着天上样式作的对象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
〔原文直译〕「既然连那些天上事物的模型还必须这样洁净,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必须用更美的祭物了。」
〔原文字义〕「样式」模式,标记,样子;「物件」事物;「本物」同一的,实体。
〔文意注解〕「照着天上样式作的对象,」指地上人手所支的帐幕,和其中各样的对象(参1~5节;八5)。
「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用这些祭物』指用牛羊祭物的血和灰(参13节);『洁净』意指叫人成圣,身体洁净(参13节)。
「但那天上的本物,」指天上大祭司执行其职任的真帐幕(参八2),亦即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参11节)。事实上,『天上的本物』并非一个实体,乃是神永世的一个计划、观念、心意和蓝图。
「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更美的祭物』指基督自己和祂的血(参12,14,25,26,28节)。
【来九24】「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
〔原文直译〕「因为基督并不是进入人手所造的圣所,(那不过是)真圣所的模型,乃是进入了实在的天,如今为我们显在神的面前。」
〔原文字义〕「真」真正的;「影像」模型,表样,对应的,相当的;「显在」使可见,展示。
〔文意注解〕「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人手所造的圣所』就是属世界的圣幕(参1节)。
「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这』指人手所造的圣所;『真圣所』指天上的真帐幕(参八2),就是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参11节);『影像』不是本物,而是照本物的样式作的模型(参23节;八5)。
「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天堂』原文是单数的『天』,指神所在的第三层天(林后十二2);『为我们』指祂带着任务;『显在神面前』指向着神作我们的中保。
〔话中之光〕(一)基督既已显在神面前,而我们靠着祂也可以进到神面前(参七25),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参四16)。
(二)基督乃是『为我们』显在神面前,叫我们也得以活在神面前,然而事实是,许多基督徒却不懂得享用基督所为我们作成的好处,追求活在神面前的经历。
【来九25】「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进入圣所,」
〔原文直译〕「祂也不须多次献上自己,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别的血进入圣所一样。」
〔原文字义〕「每年」一年又一年;「牛羊的」别的,不是自己的。
〔文意注解〕「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不是多次』在此特要与地上大祭司的『一年一次』(参7节)作对比;基督『只一次』(参12,26,28节)被献,地上大祭司则须『多次』献祭。
「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圣所,」『牛羊的血』原文是别样的血,在此是与基督用『自己的血』(参12节)作对比。
【来九26】「如果这样,祂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
〔原文直译〕「若果如此,自从创世以来,祂就必须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世代的末期,祂仅此一次显现,将自己献上为祭,把罪除掉。」
〔原文字义〕「如果这样」因为(指在那情况下);「创世」创立世界(原文两个字);「末世」世代的末期(原文两个字);「罪」(原文单数)。
〔文意注解〕「如果这样,」指若必须每年献祭(参25节)的话。
「祂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受苦』意指受死(参15节)。
「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一次』原文含有仅此一次就永远完全(once for all)的意思。
「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除掉罪』不同于旧约祭物的『遮盖罪』;后者只是暂时看不见罪,但罪仍在那里,但前者已将罪清除。
〔话中之光〕(一)基督为我们的罪所作的牺牲是圆满和最后的──我们不能有所加添或替代。
(二)基督所成功的救恩,包括了担罪(参28节)、赎罪(参12,15节)、赦罪(参22节)和除罪,使我们得以从罪得着澈底的释放。
【来九27】「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原文字义〕「定命」放开,确定,指定,被保留,储藏。
〔文意注解〕「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按着定命』指人在世时所作所为,无论善恶,都被神保留起来,总得有交账的一天;『人人』指普世的人;『一死』指到了时候必定会死『一次』。
「死后且有审判,」『审判』表明死还不是最后的终结,人并非一死百了,神必要过问人在世时的所作所为。
【来九28】「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
〔原文字义〕「担当」取走,被带去了;「罪」(第一个罪字原文复数,第二个罪字单数);「等候」殷切地等待;「无关」没有。
〔文意注解〕「像这样,」正像人死一次,基督也要死一次;人是死后有审判,基督是代替人在十字架上受神审判而死。
「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一次被献』意指一次受死(参15节);『担当…罪』指负起罪责;『多人』指凡信祂的人。
「将来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第二次显现』指基督再来;基督再来最主要的目的,是为提接那等候祂的人。
「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与罪无关』乃因罪已被除掉(参26节);『拯救』在此指身体得赎(罗八23)。基督的救恩,包括第一次显现时所作成『灵』的救恩,亦即罪被洗净,灵得重生(参14,26节;约三5~6);其后我们仍须经历『魂』的救恩(参彼前一9),以及『身体』蒙拯救。
── 黄迦勒《希伯来书注解》
希伯来书第九章
【来九7】有一件事,要特别注意的,惟一能够带到神面前去的是血。神将血放在我们手里,还得要我们拿给祂。牺牲是摆在祭坛上烧掉了。那一个也许会出问题,有的人烧不掉。但是血总是带到至圣所里去。那一个是不会摇动的。你甚么时候要把肉带进去,立刻出事情。不是说,祭牲在祭坛上不被悦纳;神说是馨香的祭。但是实在拿到神面前去的是血。惟有血满足神的心,满足到一个地步,我们不能再作甚么。―─ 俞成华
【来九10】「振兴的时候为止,」原文是到更正的时候,即主被钉十字架立定新约的时候为止。―─ 牛述光
【来九11~12】「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如果我们要欣赏基督宝血的价值,我们必须接受神对宝血的估价。因为这血首先不是为着我,乃是为着神。旧约时代的赎罪日,很清晰的解释这件事。利未记十六章告诉我们,在赎罪日,大祭司要将那献为赎罪祭牲的血带进至圣所,并在神面前洒了七次。这个祭物,当然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公开在会众面前宰杀而献上的。但只有大祭司一人单独的带着血进入至圣所。在那些需要赎罪之人的眼睛所望不见的至圣所里,大祭司单独的将赎罪的血洒在神面前。对于这件事我们必须非常的清楚,基督的宝血首先是为着要给神看的,不是要给人看的。这位圣洁而公义的神既接纳了宝血,并且承认祂自己已经满足了,所以我们对宝血的估价,也就应该扎根于这个神圣的事实。――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来九12】『一次…成了永远的救赎』(原文)。主不是昨天替他死,今天替你死,明天替我死,乃是一次将在祂受死以前,和在祂受死以后,所有属乎祂的人的罪,都赎尽了。祂在十字架上,是一次受死,成功了永远的救赎。
【来九12~15】三个『永远』连在一起非常有意思。主所要成就的是永远的救赎,所以祂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献上给神,因此就叫我们得着永远的产业。主耶稣所成就的是永远的救赎,所以无论何时,人若相信祂,都能得着这救赎。── 倪柝声
【来九14】「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注意小字是说『良心』。全部圣经没有一处说,血洗净人的心,惟独说洗净我们的良心。主的血只能使我们在神面前成为洁净,除去良心的控告;主的血并没有洗我们的心,使我们心里清洁,不再有罪藏在我们里面。主的血不是主观的,乃是客观的;不是洗人的心,乃是洗人的良心。
这一节圣经,是讲基督能救我们的良心到甚么地步。祂的血,能洗净我们的良心,能除去我们的死行。如果你的良心,仍不时的有控告,你所得的就没有完全。主拯救我们,祂的血,是洗净我们良心的。我们的良心,能被祂的血洗净,再无自责。── 倪柝声
『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良心?』主的血不是洗净我们的心,乃是洗净我们的良心。良心是我们灵里面最重要的一部分。我们的灵是我们接触神的机关。良心在我们的灵里,使我们能听神的声音,晓得神的意思。主的血洗净我们被罪玷污的良心,使它清洁,明亮,恢复它原有的功用,好叫我们能借着它事奉神。
这里乃是说主耶稣的血洗净我们的良心――心中的天良,而不是洗净心的本身。主的血乃是洗净我们的罪。是因为罪被洗净,就使我们的良心在神面前不再控告我们。所以,血乃是洗良心,不是洗心。我们的心不是用血洗得干净的。人心比万物都诡诈(耶十七9),怎么洗也洗不干净。圣经中对于心的教训,乃是将人的石心除掉,给人一个肉心(结卅六26);乃是给我们一个新的心,不是洗去旧的心。―― 倪柝声
【来九15】祂作「新约的中保」,乃是根据于祂赎了前约的人的罪。神在旧约许多牲畜的血中,远见祂儿子的血和这血的效力,所以主耶稣的死,就除去了前约的罪,就结束了前约,而开始了新约。本来人已经有永远产业的应许,然而因为人的罪,人不能得着它。现在因着祂死了,罪已经赎了,蒙召的人就可以得着永远的产业了。所以,主耶稣因着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作了中保,一方面结束旧约的罪,一方面开始新约的福。── 倪柝声
【来九16】「遗命,」在原文就是『约』。遗命的意思,就是留遗命的人定规他死后将他的产业一概归与受遗命的人。为了赎人的罪过,祂应当死;为了要人受遗命,祂也应当死。(因为人若活着,他所立的遗命就不生效力;必须等到他死了,遗命才有效力。)没有祂的死,旧约就不能完全;没有祂的死,新约就不能发生。── 倪柝声
「约,」有两个意思:一是合同,乃是二人共守的约;二是遗嘱,是单方面的、是无条件的应许。主藉死坚定了新约,叫新约成了不可更改而生效的约。―─ 牛述光
【来九24;天堂与天上】中文圣经只有两次用『天堂』(来九24;彼前三22)这个名词,其实这两次的天堂和新约圣经所有的『天』字原文是一样的,我不明白为何早年译经者偏要在这两处改用『天堂』二字。这是中国道教与佛教都采用过的名词,迎合他们信教者来世的『地域观念』的一个名称,以为天是有『堂』的。所以基督徒如果采用同样的名称,便会产生同样的观念,以为『天堂』是一个有限度与界限的『地方』,作为死后的信徒居住与享福之处。
但,这是错误的,原文只有『天』字,ouranos,可译为『天上』,意即『非地上』。其实『天』是包括为人所未完全了解的『宇宙群』,并非说在天上有指定的一块地方被称为『天堂』。天是伟大、奇妙与难测的,即使我们离开世界回到天上主的面前,再经过若干『地上的年日』,也无法明白天的伟大与奇妙。但主耶稣已在天上,我们将会与祂一同在天上,由祂的教导,继续明白地上所不明白的事。
主耶稣被接升天时,马可记载说『主耶稣被接到天上』(可十六19;路廿四51),这里『天上』与上文两次的『天堂』原文同字,而『天上』的情况与秘密,却是详载在希伯来书十二章22~24节,那里两次题到天上,其中第一个天上,原文是『天之上』(epouranios),基督徒的心应在『天上』而非『天堂』,我们应轻看世界,活出天上的人生。―― 苏佐扬《原文解经》
【来九24,26,28;三种显现:荣显,自显与普显】这里题及主耶稣有三种显现,第一种是『在这末世显现过一次』(26节),指第一次降世,道成肉身而言,原文该字为phaneroo,可译为『荣显』或『明显』,因此字的字根乃是『照耀』。
第二种显现乃是『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指主耶稣升天后在神面前为大祭司而言,该字可译为『自显』,原文是emphanizo,有报告、述职、会见之意(24节)。
第三种显现乃是『将来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原文是ophthesomai,此字字根是『发现』,因此可译为『普显』,普遍的被发现,指主耶稣再来时被全世界的人看见而言。
主耶稣第一次『荣显』时是作先知,现在神前『自显』是作祭司,将来要『普显』作君王,而且是普世之主,万王之王,祂的救恩完全,祂爱我们到底。
但是我们在世人面前如何『自显』呢?别人在我们身上发现甚么呢?我们的生活是充满属天的荣耀呢,还是耻辱呢?求主向我们显现,使我们能反照祂的光辉,光照这个黑暗的世界。―― 苏佐扬《原文解经》
【来九27】『死后且有审判。』死是罪为人带来的,审判是死把人带到的。